是的,现在有无数人冲进屋来,挥舞着兵器。但常三他们也尾随而上,从后面放了绳索,扯落一轮攻势、又各个击破。
只有赤练身法最灵活,杀意最浓,当空抛了那鞭过来,欧阳光曦生怕那鞭伤着我,屹然不动地生生帮我挡了一鞭。不料那赤练还有后招,将那鞭柄往他后背一插,杀了个回马枪。
只听一声闷哼,我看到尖锐的东西从欧阳光曦的心脏穿透而出,浓烈的鲜血从那带了倒勾的铁器尖上喷薄而出。
赤练本想再往后一拨,百里茸鳞却突然从袖中发出一枚暗器,打在赤练的咽喉。
赤练带着邪恶的微笑倒毙在地,满脸满是得逞的快意。
百里茸鳞也像耗尽了最后一点力气,轻轻地在百里缨月耳边说着什么。怕是回光返照,命不久矣。
常三他们一见了这情形,个个杀红了眼,在我面前展开了前所未有的大屠杀。我现在来不及悲痛他们陌生骇人的杀戮与嗜血。我现在眼里心里只有欧阳光曦。
他嘴角流出鲜血,却还故作潇洒地继续帮我擦着脸,轻声道:“可不可以答应我……往后再也别哭了……你哭起来可真丑啊……”
我的泪水止不住地哗哗而下,满口答应他。
他似乎有些站不住了,轻轻席地而坐,双手合十,如同修真道人,又如要坐化圆寂的神僧。
我知道心脏被刺伤的人,一定会死。他伤的很严重,也免不了……
“天啊……你为什么要这样惩罚我!”我仰天嘶吼一声,诘问上天。
这世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挚爱在你眼皮底下死去。慢慢地,你听到他的心跳越来越微弱,慢慢地,你看着他的生命渐渐流淌殆尽。
最后他死了,你却还活着。不老不死。
我现在终于明白千秋的心情。当时他也眼看着温仪大人缓缓地老死在他怀中。
我望着欧阳光曦,之前我与他的情景历历在目,如同梦游在回忆的海洋里。我的肌肤似乎还残存着他的温度。
我闭上眼,再也不愿意看到爱人这样残酷地死在我眼前。而我却无能为力。
我的意识更混沌了。朦胧中,我似乎看见了阎罗王。
他今日有些不同寻常,因为他没有变身,也不显得风骚。他只是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道:“常建,你需要帮助吗?”
我颤抖地道:“你杀了我,好不好。我要和千秋一样,与爱人一起死。”
王摇摇头,不赞成地道:“作为一个修罗,你居然不想报仇?你太没出息了,居然懦弱到自杀……”
我用力点点头道:“是的,报仇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我现在只是不想活下去,请你把我杀掉,灰飞烟灭。”
王的眼睛亮晶晶地,似乎有些感动。但那感动稍瞬即逝,然后他轻轻地一挥手道:“如你如愿。”
常国二年,国主率众至白水城搭救恩师,晚至,恩师被困,施魔法自冻于阵中。余亲往闻,见常建如置冰棺中,冰棺坚不可破。其状如昏睡、如冬眠,颜色如旧、面容安详,数年如一。至常国十年,始未解冻。现收藏于建都王宫密殿,国主等众弟子必每日亲至,如伺在生。——《常国志》
第二百三十三章:重生
一沙一世界,一花一菩提。
我闭上眼,前尘往事痛苦流泻,绵绵不绝。
我睁开眼,人面桃花、物是人非,换了人间。
低头,脚下是浩渺的沦海,碧波千里,没有尽头。抬头,乌蒙蒙的天幕压迫着众生,水天相接处,有一抹落日的余晖。
我的大脑嗡地作响,像是高频音波在空气里嚣张地尖啸,逼人闭目掩耳。
“这是哪里啊!”我本能地喊出声来。
不料真有人回答:“常建,我们要带你去地府受审。”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居然是小白——白先生。
我如梦初醒,左右一看,大吃一惊。居然是白先生、黑先生。我的琵琶骨被铁索贯穿着,如缚的奴隶。
黑先生的一句话更让我吃惊,因为他说:“都怪你弄丢了传送符,害得我们要在这茫茫大海上多跑三日。”
平地惊雷,这是怎么回事?
白先生与黑先生依然念着旧的对白,讲着早已讲过一遍的冷笑话。而我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我又再次穿越了?难道我又回到死后被黑白无常带走那个时间段了?难道上天给了我再来这的机会?
我疑惑地望了望黑白二人,他们一脸正经,神色如常。
我麻木地进了地府的电梯,看着电梯上的一至七层按键,自然而然地看到那头肥猪何大川被送到饿鬼道,冷眼看着发生过的一切再次重演,然后终于到了我受审。
判官问:“常建,你前世无太善、无大过,可入人间道转世投胎,去吧!”
我冷冷地道:“我反对。”
四位判官都愣住了。我又道:“我不入人间道。”这是我的台词。
还没让判官露出吃惊的表情,也没让他们念出该念的台词,我就抢白道:“让我死,让我消失,让我灰飞烟灭。总之老子不会再上当受骗了,入什么道最后都是悲剧收场,老子不玩了!”
四位判官面面相觑,神色尴尬。
我泄气而冷静地道:“SB王,快出来。”
没有人回答我,四周悄然无声。
我继续有气无力地嚷道:“出来吧,王,别用这种低能的障眼法来骗我啦。今天我累了,想睡觉。”
听了这话,果然有个风骚的家伙跳了出来。正是那个舔着棒棒糖的小判官。只见他摇身一变,突然拨高了一大截,正是那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阎罗王。
“小建建,快告诉我,你是如何看出破绽的?”他笑魇如花地瞧着我,而我却只想对着他春风得意的帅脸来上一拳。
“你们谁这么业余,这么不给力,又被他看破了,谁谁谁?”他叉了腰,如同一只花孔雀,不可一世地对着众人人训斥着。
我冷冷地瞧着他道:“眼神,爱的眼神。他们互看的眼神。”我指了指小白和老黑。当年押我的魂魄到地府时,他俩还只是拘谨地互相试探着、暧昧着,没像今日这样甜蜜地露骨。
王挥舞着拳头,冲这两个无辜的人跳着脚嚷嚷:“你俩,扣三月工钱!叫你们不好好演。叫你们演戏放电。”
见了小白委屈的小眼神儿,再看看老黑的脸比锅底更黑、敢怒不敢言,我突然变得非常开心,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看,自从我和王到了地府,便一直被这个“整盅王”捉弄。
唉,地府的日子还真是无趣。活着真无趣。
不过我是否活着呢?这是个问题。
王,是我的好朋友。
王,很够朋友。
当我想历险的时候,他拍拍胸脯把我打包送去穿越了。
当我打不过别人时,他教我猥琐的法术反败为胜。
当我在异世混不下去时,他及时把我召回了。
有朋友若此,应该此生无憾了。
自从和他过来之后,我和他都没有再提过那些往事,因为他说一切都是浮云。
第一天,他便带着满心悲痛的我去了一个现代化的演播室。他告诉我,我去的异世历险,都是虚拟的、不存在的。我只是一个玩家,去做了场虚拟的游戏,如今Game Over,该是喊Stop的时候了。
我自是不信。可他马上拿出一盘带子,播给我看。只见第一幕便是我赤身裸体降落在那个冬夜里……
“你看,全程跟踪、全程直播。”他指了指那盘录像带,再次告诉我,这一切只不过是一个梦、一场戏,不是真的。
“这场戏是谁导演的?”我不解地问。怎么会有这么恶趣味的人!把别人的悲欢当作戏来看,这不是耍人吗?
“当然是天上的人。”他笑了笑,遥遥指了指头顶。“要知道,他们每天活在天庭,不事生产,不愁吃穿,除了八卦下东家长、西家短的也挺寂寞,于是便有了这些乐子。你看过《楚门的世界》吗?他们便是看了这片子,突发奇想,非要依样拍个实录。”
楚门的世界是吗?就是那个白痴,从生下来的那天,就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制造成闻名的电视明星,却完全被录夺了自由、人身乃至尊严,成为大众娱乐工业的牺牲品。
所以我是另一个楚门吗?
“为什么选我?”气急败坏地问。
王只得摊了摊手道:“因为编辑是腐女……听说这届的编辑是西王母,她们最近腐化了……”
“……”咬牙。很好,尼玛把老子发射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就是想看爷搅基是吧,很好!
“有办法抗议吗?有办法报仇吗?”我捏了捏拳头。尼玛虽然我不打女人,可是现在真的想把这些个脑残的脑花儿都揍出来。调戏老子很好玩是吧?
“没有办法……”王忧愁地道:“就算哥当年还没贬下界的时候,就已经不是那帮混蛋的对手了,更别提我现在被贬到最底层,而且你现在不是修罗、不是人、只是一缕幽魂。所以你要对抗腐女们,那简直是蝼蚁和大象的比,以卯击石、自不量力。”
其实我很想问他,我的肉体在哪里。不过想一想,应该在那个世界,烂成尘土了吧。又或者,当时我说要灰飞烟灭的时候,王已经把我的肉体消灭了。
那么我的这些年,苦哈哈地拉拨大那些萝卜头,全是虚幻的?我和我众基友的床戏只不过是个H漫?最后那些血淋林的死亡,都只是暴力游戏里的一个过场?
人生,还真TM黑色幽默。
王见我的眼神很迷茫,又神秘兮兮地凑过来说:“小建建,告诉你个秘密。”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突然觉得他明眸善睐的样子很狗腿,很基。
王谄媚地道:“你知道什么是犯天条吗?”
我说不知道。我又不是天,我怎么知道。
王道:“我告诉你,神马都是一场戏。只不过这场戏是由天上那帮脑残们编出来的。从你出生,便写好了剧本,叫你照着这剧本演下去。演完了,她们还要抹着泪花儿说——看,这就是命啊。如若你不按她们的做,她们便说你犯了天条,要各种SM。SM你知道吧,蜡烛、高跟鞋、皮鞋、刑具,各种……于是,所谓的犯天条,不过就是改了她们的脑残剧本,她们不满意你的篡改。如此而已。所以,天条这东西很荒谬,是不是!”
可不是嘛,我说。
王是个神奇的人,天大的事,他也能大事化小,用了最轻松愉快的调调讲述出来。于是我不由想到《美丽人生》里那个爱搞怪的父亲。临死前还告诉儿子,他是去做一个游戏。
我再望一望王的脸,问他“你不是骗我的吧?”他说:“怎么会呢……”脸上完美无瑕,一点也儿不渗假。
王是我现在唯一的朋友,我选择相信他。
自从知道自己成为天朝免费的戏子,那些大悲大喜不过是一场烟云,我就变得有些玩世不恭、吊儿郎当。是人是鬼是神是魔有什么关系?在古代在现代在二次元在三次元有什么关系?想透了,真无聊。
虽然地府里有些沉闷,但王尽量让这里的日子过得丰富多彩。
王陪我下棋,棋兴来的时候,我们可以大战四天三夜,不眠不休。直到王输得把鞋袜都脱光,让我意淫他的好身材。
王是游戏迷,我俩联网打魔兽,打暗黑,玩三国杀、泡泡堂、扫雷。不管是高端游戏还是低端游戏,我们都玩得不亦乐乎。
有时候王也会暴露他的恶趣味,例如不定期要在地府举行投票大赛,项目更是五花八门,例如评选每个季度死的最久的人类,或是评选死法最奇特的人类。虽然我表面上大义凛然地指责他把自己的快乐建议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但是在参与的过程中,我依然笑得像个白痴。
王偷来许多绝世佳酿,和我对饮。他说他是去天朝偷的,在玉帝的御酒里偷拿的,他说玉帝是个唯唯诺诺的老头儿,从来不记得自己的御酒到底有多少瓶,所以偷拿几瓶不会被发现。
我觉得他是个胆大的人、真正洒脱的人。能冒了生命危险去天朝最高掌权者那偷酒,只图肠肚一快,真是个纯爷们儿、真汉子。
虽然我一向最讨厌长得比我帅的,但是我对他的欣赏却与日俱增。
作为好朋友,其实我还是关心过他的。我去了许多人那里打听他的故事,大家似乎都有所避忌,是啊,他可是地府的大BOSS,八卦BOSS,不是找死吗?
后来把这些信息拼凑在一块儿,大致上还原出这样的结果:他先前是神仙,而且大有来头,大约是官二代或是富二代,总之上头有人。后来因犯了什么事儿,被媒体曝光,大约上头也揽不下来,只得判了罪,把他贬到地府,做个鬼魂回收中转站的站长。
而他是怎么犯的事,犯的什么事,因为什么犯的事,未知详情。只知道是因为他的一个朋友。而他的朋友因为没有关系,所以被判的更重些,直接贬为凡人,而且据说受了诅咒,轮回七世,每一世都得不到真爱。即使得到了,也会很快消失。
我觉得这设定刑罚的人一定看过《无极》,不然不会给出如此雷同的设定。脑残的娘们儿真是伤不起,对不对。
千秋当时和我还说过,王因为那个朋友,在前不久也受了刑罚,说是放到三昧真火里烤了几十天,生生烧成了炉渣。就此事我也向王求证过。王只是笑嘻嘻地道:“都是多律那家伙嫉妒老子比他帅,告了老子的黑状。害得老子去炉里练了些日子,不过强大如我,那些根本不算什么,只把我练了火眼金睛……”说完他狠狠地对我放了个电,桃花眼水俊俊的,直把我雷得半焦。
我看了看他的样子,细皮白肉,的确和煤渣八竿子打不着,心想这大约是谣传。千秋也许只是以讹传讹。
后来的许多日子,我百般拷打逼迫风骚王,他都不曾告诉我他的那个朋友是谁。能让他为一个人做出那样的牺牲,他们的关系一定不一般。有奸情啊!而他死活也不愿意和我吐透那个人是谁,让我多少有些闷闷的不快。曾几何时,我也在想这个人会不会是自己,但是如果是我的话,王怎么可能让我入修罗道,而且还要去穿越呢?他肯定会第一时间把我留在身边,而不会让我去爱上这许多基友啊!而且之前之后他一点儿风声也没露,应该不是我吧?
只不过,如此看来,我不是他的好朋友一号了。
我这一辈子,或是几辈子,最讨厌做二号了。
二是个SB的数字,对不!
虽然我很不爽,不过后来我想了许久,觉得我还是别要逼得太紧。就算王是我的好朋友,他也应该有自己的秘密,为自己其他的朋友留一点空间。
虽然我对那个他的朋友多少有些嫉妒。
我以为我的无聊日子就会这样平淡无波地继续下去。每日与王喝喝酒、打打游戏、下下棋,喝醉了一块儿抱头大笑、醉生梦死、放浪形骸,如此便是天荒地老。
直到有一天,醉后的我独醒了。脑袋有些隐痛,心口也是。
我呆呆地站在鬼府的后门,瞧着那一浪又一浪的松涛轻轻拂拍,就像那个人最后的心跳。那样微弱的声响、却那样深深地刻在我的脑里。
有人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我本能地喊出了他的名字——欧阳光曦。
回头看,泪眼里却是那个面色深沉的阎罗王。
他的脸色再也不是戏谑而痞气的,他的面色露出从未有过的凝重。他说:“常建,你是不是还想他,想回到他身边?”
我想,好朋友是不应该互相隐瞒的。我毫不犹豫地重重点了点头,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