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鬼夜行之极道贱师(穿越 四)——十年磨一贱

作者:十年磨一贱  录入:11-23

他又问:“你若是再见他,是不是就会快乐,是不是就再也不会流眼泪。”

我止不住地又哗哗地坠着泪珠,说:“是。”

“我只有最后一个问题。若是让你必须选择遗忘一个人,你是选择遗忘我,还是他?”

我纠结地瞧着他难得的一本正经的脸,哭笑不得地说:“你怎么尽问些傻问题?”

“回答我。”他的眼睛无比认真,长长的睫毛颤抖着,像是在期待一场久盼的华宴。

“这件事,真不由我选择。我想我是一辈子也忘不了他。”我自然而然地道。

王的脸露出很受伤的表情,手足无措地如孩童一般蹲在地上呜呜地哭了。哭得悲惨极了。可样子却这样滑稽。他一边哭一边抹着鼻涕道:“是啊是啊,我都念了忘字决,可你还是记得他的名字……难道这就是命吗?我不活了……”

生平第一次见到哭泣着的王,让我有些无语。王像一颗向日蔡,一直快乐着、鲜活着,就算是身在地府,也不忘仰望阳光。

而现在,他居然哭得这样伤心。

我仿佛等了许久许久,他终于直起身子,用那双红通通的眼睛狠狠地盯了我一眼,不情不愿地说:“那好吧,我送你回去。”

“去哪?”我大惊。

他道:“回到你当时的地方啊,你的肉身还在那里,还可以用。本来我有私心,想着你的肉身放在那里,到了时间再去取,对外瞒着说你二十年修魔成功,这样你便可以升仙成功。但如果你现在还要回去,这件事大约不能成事了,你确定自己真的不要成仙吗?”

我潇洒地一笑道:“当然了,去天朝有什么好玩的。我宁愿再回游戏里,疯狂地玩上一局。”

王凄凉地一笑道:“那不是游戏,那怎么可能是游戏……都是我安慰你才这样说。其实他们也都很想你,连我这样的人都不由被感动了,每日受着良心的谴责。唉……留得住魂留不住心,我决定放你走了!”

“真不想做修罗啊。我不想和千秋一样的下场。若是让我遵循自然规律,和他一起生,一起老,一起白头、一起落光头发、一起死,该有多好。”我不由感慨地道。如果说现在有什么遗憾,这就是唯一的遗憾了。

世上都羡慕别人长生不死,我却知道这是一种怎样的煎熬。

王的眼睛亮晶晶地瞧着我,又恢复到原先轻松的模样道:“这有什么,变成神仙不易,变成人类有何难。我会帮你达成心愿的,等你回到那里,你会渐渐失去修罗的一切属性,慢慢恢复成正常人。这中间也许需要个适应期,以保证你会在差不多的时间内与他们同步。”

“真够兄弟。”我握拳擂了擂他的肩。他也回擂了我一拳,然后笑的像个白痴。

******

【我的地狱】

这里是去往地狱的通道。阎罗王耷拉着脑袋,束手就擒。这是他的独角戏。

“奶奶的,我不就是修改个命数,把常建又回炉了吗,怎么又来烧老子!”他气愤地说。

有一个黑衣戎装的男人正用沉重的锁链拉着他,面色冷峻,一言不发。

“好吧,我知道我上次救了常建,所以改变了历史。本来这天下该由二庞来统一,结果常建没死,那帮数字党也没死,活生生的天下被他们渔翁得利了。未来的历史变了,我犯了天条,这我也就认了……可这次我不就是把他放生了,又没造成什么大的损失,怎么还要放到地狱里去烧?还要烧得这么久……”他不理解了。

他前面的黑衣男人依然不为所动,只是轻扯了一下锁链,叫他走快些。

“活了这么多岁月,我有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真爱是不自私、真爱是让他幸福,真爱不是独占。只要我的小建建快乐,我就是永远放在那里烧也认了!”他愤愤不平地道。

拉扯着他的男人眸色变得更深沉,黑暗里似乎听见他的轻哼声。

阎罗王抽了抽嘴角,多律刚刚好像哼了一声呢。

他试探性地道:“多律,你小子是不是一直在坑我?你是不是有SM倾向?你从小到大就嫉妒我长得比你帅,是不是?你说说说……”

多律只说了一句:“再哆嗦给你把三个月加成三年。”

阎罗王对着手指,晶晶眼地小声说:“听说上头不是要烧我两年吗,怎么你给说了情,给我减刑了?那什么……谢谢你啊……多律……”

黑暗中,那个黑衣男人的嘴角轻扬。那依稀是个微笑吧。

******

【在人间】

等我再次睁开眼,冰块消融,我吐了一口浊气,全身酸痛。

看来我这身老骨头真是太久没活动了!

我旁边伸出张美男的脸,居然是常二。但仔细一看,又不太像。

他明显有些激动,活像见了鬼似地把自己大腿掐青了一块,尖叫着喊老师老师,我是十九啊。

十九都长得这样大了,我这觉睡了有十年了吧!

门口又传来脚步声,一张瘦削的刀疤脸在我面前一显,简直帅瞎了我的眼。

我对他亮了亮牙齿,嘿嘿一笑道:“亲爱的,你现在是不是转折沧桑型男了?”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目光灼灼地看着我,活像见了神仙一样,然后把我紧紧拥在怀中,紧得我骨头都被他揉疼了。

他的泪水滴落在我手背上。我心中弱弱地嘀咕着:“欧阳公子,我觉得英雄还是流血不流泪比较有型吧……还有,我现在是普通人类,不要抱得我窒息了……轻点儿,谢谢……”

远远地听见十九快乐地在门外吆喝:“三哥、七哥、混蛋们,老师复活啦,快来看啊!他复活啦!我就知道会有这一天的!”

唉,真讨厌被围观耶。

而且我这叫重生,不是复活。没常识的傻十九。

虽然傻,却傻得有些可爱。

不过,我和十九的故事,这好像是另一个故事了。

——正文完——

外篇:现代卷

第一章:丫豆

这是东南亚最溽热的季节,雨季来临前会持续干旱,炎热无比。

这是1990年的泰国普吉城外的一个小镇。

镇上一派喧闹繁华,过往的摩托车、三轮车各显神通,在车的夹逢间穿行。大车小车都不耐烦地把喇叭开到最大,闷热的天气已经榨干了人们最后一点耐心。

一个孱弱的男孩不知道从哪个肮脏的巷子里突然窜了出来,一辆满载乘客的三轮车立刻把他撞飞了半米,一小滩血在柏油的路面上慢慢沁开,他伤着了膝盖。

“不长眼的死小子,撞不死你!”那个三轮车夫操着泰语粗鲁地话骂道,丝毫不担心这孩子的伤势。

而这个小孩子也着实顽强,低着脑袋慢慢支撑着站了起来,左腿还一瘸一拐的,光脚丫踩在柏油路面上几乎在咝咝作响,就像铁板烧上的牛肉。他也不敢久留,只得快速交替地用双脚踩过这一段火热灼人的路面,往路边的另一个巷里钻去。

他的双脚像变戏法似的躲开了路面上的垃圾、石块,又绕了好多条窄巷,终于在最破落低矮的棚屋前停住脚步。他摄手摄脚地站在窗前听了一下,屋里正传来男女低喘呻吟的声音,他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景,叹了口气,蹲在屋檐下,拿地上肮脏的污泥把自己的脸弄得更脏些,等待屋里“工作”的结束。

屋里的声音越来越放肆,男人简直在咆哮,女人几乎在尖叫,肉体相撞的淫靡之声,间或还有一两声皮鞭响。他的神色越来越黯然,没精打采地努力不去听屋里的声音,不去闻屋里飘来的阵阵汗臭,用一根细草逗着几只蚂蚁玩。

终于门开了,一个高大丑陋的棕色皮肤汉子从屋里出来,还拉着裤链,扣着皮带。一看就知道是个粗鲁的底层苦力。来找他妈妈的多是一些流氓无赖、街头混混、菜贩、车夫、搬运工,最高等级的也就是货车司机。

虽然他妈妈在不疯的时候,其实是这整个棚屋里最美的女人。

她不像泰国本地土着女人一样皮肤黧黑、粗糙难看,而是象牙色的皮肤,肤质细腻,五官温润,虽然长期酗酒摧残了她的美貌,年纪也越来越大,皱纹也越来越深,甚至都有了许多早生的白发,但美人底子还在的。

可惜就是有时候会发疯,发疯时有可能会咬伤客人。所以嫖客们都知道这条下等妓院街里有一个华裔的疯妓,长得很美,价格很便宜,有时候还可以以她疯了咬人为借口赖帐白玩。

她是在七年前来到这里的,当时还穿着不菲的皮草披肩,名牌礼服,高级首饰,小腹高高隆起,已经怀孕多时了。

四个彪形大汉把她扔在这个贫民窟里最肮脏的下等人聚焦的红灯区就开车走了,她的结果可想而知。

她不会泰语,她说的汉语没人懂,英语也没人懂。会英语的人也不可能来到这里。她找不到电话报警求助,那四个彪形大汉已经交待了当地那些流氓“好好照顾她,别让她逃了”,于是,她这个孤独无助的异乡人被困在了这如蜘蛛网一样的贫民窟里,永无出头之日。

先是被抢劫了全身所有值钱的东西,然后被当地的地头蛇调戏、催残、轮番折腾。在这被这些毫无人性的禽兽蹂躏过之后,她终于精神崩溃了,鲜血顺着大腿蜿蜒而下,涌流不止,他们以为她流产了,可是在鲜血里却隐约有一团软肉,那个软肉居然还微微地蠕动着,真是个命大的早产儿。

他没有名字,他只是一个被控制的疯妓的副产品,他并不会比街边的野狗更高贵,所以他不需要有名字。但是那个疯女人在不疯的时候,叫他丫豆。

第二章:丛林法则——保持活着

要想活下去,就得遵守这肉欲丛林的法则。

丫豆是个聪明的孩子,所以他已经安全地活到了六岁多。

人,其实是一种很坚韧的动物。

丫豆的母亲在不疯的时候是个好母亲,会给刚出生的儿子喂奶,但疯起来连自己也神志不清,就由得那个婴孩在一边痛哭着饿着尿湿着。

好在那个时候,她疯的还没有后来这么厉害,所以神志多半时候还是清晰的,那么丫豆虽然经常挨饥,也慢慢地长大了,过了几个月,他会坐起来,接着会在脏兮兮的地上爬行,然后会蹒跚地一步两步走起来,再多些时日,就开始漫山遍野地疯跑了。

丛林法则的第一条是:保持活着。

保持活着,就要在这个丛林里自己找到吃的。

穿过十个巷子,镇子的西面有一个菜市场,太阳快落山时如果猫在角落或许可以捡到一些蔫掉烂得没太厉害的菜帮子,还有一些鱼的内脏,如果运气好回家可以煲一锅鱼杂菜叶粥,喂饱自己和那个喝酒比吃饭更多的妈妈。

靠近城镇的地方有一家生意不错的西餐厅,他们的垃圾桶里偶尔会有不少好货色,甚至有一次他带了一个几乎完整的小蛋糕给他的妈妈,那天是她的三十岁生日,她居然快乐地抱着他流了眼泪,他有点留恋那个温暖的怀抱。虽然那里离这里要走很远的路,还要穿过几条繁忙的马路,会有被撞伤的危险,虽然那的后巷还有两个凶狠的野狗和他争夺,甚至那个出来倒垃圾的胖男人还会对他大喊大叫:“小杂种,别在后门鬼鬼祟祟的,想偷东西吗?再不滚,小心拧断你的脖子!”

再远一些,棚屋的东面是密林,里面自然也有不少好货色。例如那些不知名的小桨果,开始生出来是白色,慢慢泛成鲜丽的红,最后变成酱紫色。到了紫色就非常甜,虽然个头很小,但吃上一大捧也足够解解馋。不好的地方是会把整只手都染成紫色,最少半个月里都留着沾染过这些野莓子的痕迹。

一些野生的花里有甜甜的蜜,一些带刺的像玫瑰一样的植物嫩枝剥了皮以后也可以吃,有点青涩生脆的味道,还有着淡淡的玫瑰香。偶尔还能掏到一些鸟蛋,那运气就着实不错了!再来点串烧蜘蛛就更美了,“嗯,味道和蟹黄差不多。”当时达布这样说。

达布是比他年长两岁的小男生,和他的命运有些相似,他的母亲听说来自朝鲜还是韩国,但他的母亲没有撑过太久的时间,在他七岁的时候就病死了,死的时候很痛苦,全身长满疮泡,流着恶心的脓水,是慢慢烂死的。她们说她得了恶心的脏病,而且还会传染,所以把她扔到山林里一个空无人烟的破茅屋里自生自灭,达布在山里找一些东西给自己和母亲充饥,什么都吃过,包括蛇和青蛙,蜘蛛和老鼠,所以他很懂这个山林里什么可以吃,如何取来吃。

扔在山林里后达布的母亲只挺过了半个月多就死了,然后达布挖了个坑埋了她。听说她死的时候轻得只剩下一捧骨头的重量。达布平静地说:“她很轻,全身已经烂得分不清楚头尾,拖到一半,肉和水掉了一地,湿嗒嗒的”。

丫豆觉得他终于有一个朋友了,他们可以在一起交流丛林里的生存法则,一起熬过人生最苦困的年纪。

直到有一天,达布消失了,他跑遍整个山头也没有发现他的踪影,后来听棚屋里那群妓女们偶尔谈起他,说他被这里的老大卖了九千泰株,卖到曼谷的人妖贩子手里,长大了可以做人妖表演。达布继承了母亲白净的肤色,有着高丽民族特有的细长凤眼,人贩子一眼就从皮肤黝黑的娃娃堆里相中了他。

达布是他唯一亲近的朋友。老大怎么有权力卖了达布呢?丫豆有些不解。

因为达布的妈妈是老大手里的姑娘,所以达布也属于他,现在他妈妈死了,卖了他很应该啊!

哦,原来是这样。

后来丫豆知道这些皮肤白净五官细致的小男孩会有一种悲惨的命运——被卖去做人妖。

然后丫豆自己领悟出丛林法则的第二条:掩藏。

第三章:丛林法则——掩藏

掩藏。

掩藏自己的美丽。

丫豆渐渐地长大,虽然还是清瘦,可是个头却渐渐窜高,眉目渐渐长开了,越来越像他的母亲,笑起来神采飞扬。

然后他发现那些来往棚屋的男人会发出些他看不分明的目光紧锁着他,有的甚至还给他带来一些小吃食,讨好地喂给他吃,然后摸摸他的头发,捏捏他的脸。

连那个经常骂他小杂种西餐厅杂工,那个胖高个男人也渐渐变得不常骂他,反而有时候会笑眯眯地递给他一个面包,然后用那种把人剥光的炙热目光望着他,一副别有用心的猥琐样子,让他混身不自在,如同被蚂蚁爬了一身。

有一天他听到隔壁那几个常常排挤欺辱他们母子的几个肥胖的老妓女在一起聊天,他妈妈只会汉语和英语,这么多年了听说泰语还是不太利索,但丫豆从小出生在这环境里,是懂泰语的。虽然他在这里几乎一言不发,而且与他的妈妈只用汉语交流。所以许多人都不怎么避忌这两母子,直接用泰语在他们面前八卦着难听的话。

“那个支那来的疯贱人,最近是不是越来越疯了,听说昨天又咬伤了两个客人。”

“活该她每个月被老大扣了大半的钱去,不过这些男人也是贱,被咬伤了还要再找她。”

“人家皮肤白,年纪轻。皮光肉滑,我要是男人也愿意找她。”

“近些年不行了,老得太快,又完全干瘪下去,成天喝酒,你们有没发现她已经是一副死相。”

“那就快点死好了,不要拖累她儿子,也少一个人和我们抢生意。”

“她死了八成还是有人和我们抢生意——你看她的那个儿子,长得和他妈一个贱德性,你没发现老大手下那个察依,每次到这里收钱,眼睛滴溜溜地跟着他转,口水都要流出来……现在有些变态就是爱玩这种小男童,比我们还卖得贵。”

推书 20234-11-22 :重新之三殿下(F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