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他又气又急咬牙切齿的样子,我不禁哈哈大笑。原来他也有被激到的时候。
我一点压力也没有,开心地问他:“那冰系的法术如何修习?”
“看第八十页啦!有讲到,你先从低级的技能开始练吧,回去搓寒冷箭吧,什么时候能打穿一片树叶,就可以练第二个技能了!冰法是一种控制性很强的法术,如果修练成功,你将灰常灰常犀利,真的!而且还有许多有越的技能哦,例如变形术。”他一边说一边住我身上施了个咒。
我立即变成一团毛茸茸的东西,我正准备怒骂他,突然发现自己说的话变成长长的一声:“咩……”
王高兴得眉开眼笑,说:“看到了没有,这就是变形术,可以把对方变成小绵羊,如果你的修行够厉害,这个变形的时间可以更久,如果是初级水平,只能变五分钟。”
果然过了五分钟我就又再变回人身,说话也恢复正常。
这些法术太神奇了!我暗自下了决定,总有一天要超越这个风骚的家伙,把他变成乌龟一整天。
而他似乎有读心术,立即诡异地一笑,说:“如果你练到高级水平,是可以把对方变乌龟的。当然需要找到一本特别的修习秘芨,但是你刚刚想的事情的确是可以做到的!不过你变不了我,我有‘破魔术’,还有‘反魔盾’,可以把你施给我的法术反射回到你身上,那么你就会变成乌龟一整天哦!”
“难道你有读心术?”我狐疑地问。
“必须滴!我还有惑心术和精神控制,我可以控制你的精神上你爱上我哦!要不要试试?”他嘻皮笑脸地说。
“你敢!”我威胁他。
“我当然敢,只不过不屑而已。我要你心甘情愿地对我献身,而不是用法术迷惑你爱上我,你说我这样算不算绅士,算不算真君子!”他眼睛定定地望着我,似乎一脸的认真。总觉得他迷蒙的双眸有些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见过,但又有些看不分明。
我的世界已经够乱了,哪来的时间对付那个高高在上的王?
有的东西太过完美,总是会让人觉得不真实、高不可攀。所以还是当作玩笑就好了。
我眼前真实的是认养的一大群人小鬼大的学生娃娃,还有刚刚认的二个义弟。并不是梦中那个虚拟的神。
我刻意忽略了他一本正经的表白,和他调笑了一阵子,然后逼自己用心记下“寒冰箭”的要诀,准备醒了以后去试试。
没想到一把年纪了还要从最初级的技能学起,难道这就是活到老学到老?
于是白天我就带着一众娃娃白吃白喝,闲时参加一下赵国的少儿选秀活动,晚上梦中自去看那本《魔修》,有时候白先生和黑先生会出现,点拨我一下。更多的时候是风骚的王会出现,趁我不备想吃豆腐,但非礼未遂的次数比较多,然后被我耻笑:“你丫连下棋都不是我对手,居然还想做攻?一边玩泥巴去吧!”
第三十三章:搓搓寒冰箭
气蕴丹田,凝神目标,聚气指尖,寒冰箭放!
树叶没动。
再试!气蕴丹田,凝神目标,聚气指尖,寒冰箭放!
树叶纹丝不动。
再试!气蕴丹田,凝神目标,聚气指尖,寒冰箭放!
树叶还是一动不动!
我像泄了气的皮球,瘫座在椅子上,一副不想活下去的样子。
“老师,你肿么了!”常十八一边嚼着块赵国芋头糕一边含糊不清地问。
“果然还是不行啊!”我灰心丧气地说。
“什么什么不行?”十八好奇地问。
我突然灵机一动,笑眯眯地对他说:“来,十八,你伸出手来!乖!”十八哦了一声,伸出一个肉乎乎的肥爪子,一副以为我要给他什么好吃的东西的样子。
我对着他的手掌心搓了一个寒冰箭,然后问:“十八,有感觉吗?”
他呆呆地点点头道:“有点儿风,有点儿凉快。”
我大喜过望,又放了几个寒冰箭,问:“真的吗?真的有感觉凉快啊!尼玛,难道成功了?”
十八傻乎乎地用自己的左手手指学着我的样子虚点自己的右手手掌,说:“老师,你为什么要一直这样这样点个不停呢?我自己这样点也有点风,有点凉。”
“OMG!还是不行啊,白高兴了!”连着练了这么久,我都快要练虚脱了,只好像条死狗一样趴在案几上歇息。不知道像这样啥也没有练到可以把树叶击穿个小破洞,还得多长时间。
现在我们的比赛现场已经不在文曲坛,自从比试完冗长的“礼”试后,开始“乐”试时我们就转战到这个御花园一样的地方,正是赵国的“乐师堂”,培养学子学习“乐”的学堂。
初到这时,所有娃娃都大开眼界,顿时觉得赵国真是学子们的天堂:全民普及教育,不管是寒门高户,所有的孩子上学几乎都是公费,而且高级学府的环境还这么好,就像现在这个“乐师堂”,建的比普通小国的御花园还漂亮,亭台楼阁,水榭奇石,风雅极了。
回想起来,还是比试“礼”的那几日比较难熬。大家都得坐在广场里被风吹日晒,还得挺直脊梁做个堂堂君子的模样,生怕对自己国家的礼仪风范有所折损,只是轩辕不卓依旧满不在乎,有肉吃肉,闲时就缠着我说话,或是央着欧阳冷面君吃酒。
过了两日我终于挺不住了,生怕再晒两天变成一室子的黑炭,于是去做了个蒙古包模样的帐蓬,说是要防晒防风防雨,然后台上自比试他们的,我就大刺刺地钻到帐蓬里睡觉。结果第二天专员就跑来抱怨,说其它国的也要求提供一顶像我们这样的帐蓬用来遮风挡雨,一时间忙得这些专员们怨声载道。
就这样熬了一个多星期,“礼”的比试终于结束,第一名第二名毫无争议是给赵国拿了去,第三名是常七,常溪只考了第八。
考完了常溪还在一边愤愤不平:“最后的几道面试题本是七少爷比他们所有人都答得好,那几个考官太偏帮自己国里的人,真不公平!而且最后一轮里还有好几个投票得分的项目,他们赵国的观众多自然是投他们投国的选手了!气死我了,明明我们家七少爷可以得第一的。”
为了防止他们穿帮,我早已经叫常溪不要叫主子们“世子”,而是改称“少爷”。
常七也不恼,笑眯眯地安慰他说:“常溪,别生气了!第一和第二名实力也很强的。学海无涯,本就没有什么最强之说。”
“安啦,要明白任何比赛都必有‘主场优势’,而且但凡有裁判,就必有黑哨!”我又要开始说教,告诉他们这社会的潜规则了。
“老师又开始说一些我们不懂的话了。”十九又开始抱大腿。
“主场优势就是在自己国家举办比赛时,成绩会比去其它国家比赛更优秀、更突出,这个原因很多,有心理上的也有其它方面的。黑哨就是某些裁判的主观偏见影响到自己的公平裁决,从而做出有失公允的行为。只要有比赛就会有这些小九九。”我摊摊手,表示无奈。
“加之各国的‘礼’学都不尽相同,所以他们认为的正确答案只是他本国的标准设定,并不完全适用于其它国。你们也不必介怀,总有一天天下大同了,学术也有了统一标准了,才有真正同台竞技的必要,到时候相信会更理性、更公平。”我再鼓励鼓励他们,也不管他们是否可以听懂。
常七依然笑眯眯地说:“学生谨记老师教诲!”
我们这厢对比赛成绩还不太满意,但其它人却已经跌破眼镜了,那季国的山羊胡子老师听说气得病了三天,因为他手里的弟子连前十都未入围。欧阳光曦也是一副对我刮目相看的模样,觉得我们伶仃国初次参赛就能有人入前三甲实属不易。轩辕不卓也远远对我伸了伸大拇指,然后又借这机会要我请他喝酒。
喝酒依然是在欧阳家的湖中小筑,却再也没有“醉生梦死”可以喝,欧阳光曦白了一眼涎得都快滴出口水的轩辕不卓说:“别讨了,那是我下山时九师叔赠的,仅此一坛。”
原来是“酒仙”酿的酒,难怪……
“我九师叔说这酒有一个神奇的后效,要我一定得在知己面前喝。只是我怎么竟没有感觉出什么奇怪之处?你们呢?”欧阳光曦望了望我们。
我一口酒差点喷了出来,原来这个邪恶的酒仙酿的是一坛会让欧阳小白同学酒后吐真言的“真言酒”,会让他喝了以后吐槽一整夜。而后来经过多次试验也证实了我这一推断:不管再喝欧阳家藏的任何酒,哪怕我们三人又喝到酩酊大醉,也再没出现过上次喝多了不停不停吐槽的事件。而我们家的这群小娃娃就紧张了,一到天黑就开始过来三催四请,要捉我回家,打死也不给我留宿在欧阳家。
而我们所住的客栈一楼的食客们,那群八卦的群众,对于我和欧阳公子成为朋友的事情几乎到了不能忍受的地步。
我是他们心目中贱人的典型,经过那次谣言风波以后,我就被他们民间群众贴上了“被妖怪爆过菊花的罪有应得的贱人”这个标签,我的爱好就是当街调戏良家少女,猥亵自家幼童学员,如果那个时代有儿童保护中心这样的组织,早已经去举报,然后把我关进大牢,帮二十三个小娃逃出魔掌。
而就是我这样的人,居然和名门望族、国之君子、全民偶像欧阳光曦扯上了关系,这如何不让人痛心疾首啊!简直就是白玉旁边一坨屎。
于是赵国群众茶余饭后互相见面时不再打招呼说吃饭了没,你去哪里去啊,而是说:“你知道吗?伶仃国那个贱老师昨天又去和欧阳公子喝酒了!”
“唉,真下作啊!”
“前些日子不是因为妖怪那个他的事被王召去调查了?后来又放了,估计是因为他是别国人,不敢问多了!”
“当时妖怪怎么不把他弄死算了,真是祸害遗千年!现在连带着人们也开始对欧阳公子指指点点,真是辱没欧阳世家的名声。”
“欧阳公子怎么会和这种无耻之徒交朋友!”
“所以让人想不通啊!”
“是不是想从他身上套出点妖怪的信息?好替自己的弟弟报仇,捉到那怪。”
“谁知道呢!”
“以前欧阳公子的二弟可是尊贵的王孙的伴读,可是与王孙贵族们为伍;现在这个当哥哥的却要和贩夫走卒称兄道弟,真是匪夷所思!”
“可不是,一个伶仃贱人,一个轩辕莽夫。”
我愤怒地一捏拳头,大声吐槽着:“奶奶的,他跟我们混迹在一起怎么了,总不至于有性命之忧!那个喜欢和王孙们混在一起的不是已经被害死了!”
当然我的吐槽他们是听不见的,隔了几条街了。但我却可以听见他们的风言风语,这就是千里耳的苦逼之处。
于是我决定有空了也要学习下如何过滤掉这些海量的垃圾信息,特别是我不想听到的关于我的副面信息。
我就不明白了:我这么帅,哪里贱了?
第三十四章:乐与路
品尝过世间最顶级的,就会变得挑剔。
例如现在听着“乐”试的选拔,如同嚼蜡。
来到这个世间,只听过两首曲子。
琴圣的死前绝奏——春曲。
欧阳光曦舞剑时的配乐,赵国的国乐大师赵师傅领衔演奏的——大风歌。
优美与壮阔,世间之大美。
已经体悟,从此天下无乐。
这次雏才会里的评审里有大风歌的指挥者,那个玄服的“赵师傅”。只见欧阳光曦对其言语与神情间甚是恭敬。
我原以为乐的比试应该很有意思,后来才发现自己错了。少儿类的比试先是测评基本功,由赵师傅弹奏一个新曲子,三遍之后,所有的学子上去用同一把琴演练出来。这考评的也不光是弹奏的基本功,还考验速记乐谱的能力。
而各国能够推选来参赛的也必是一方之神童,识谱和音乐的天赋必都是万里挑一,所以这一关也并未难倒太多人。但所有人都是有评分的,还是能分出优劣。
最开始上台的是赵国的两个孩子,一开始就技压全场,给了其它国的选手巨大压力,白未知紧张地一手汗,小手在我衣裳上蹭了无数回,我捏了捏他的小脸蛋,轻松地说:“又不是上刑场,要不要这么紧张啊!就当自己是去打酱油的好了。”
“还说呢,我都很久没有练琴了,老师你也不会教我!”白未知嘟着小嘴巴别过去不理我,大约在生气我这老师在琴艺上一点也帮不到他吧。
我但笑不语,又看了看常十,他却轻松地衔着一根细长的草,眼神游离,也不知道心神去了哪里,总之不在台上,或者说根本没把这些对手放在眼里。
在古琴方面我还真是帮不到他们什么,因为我压根本就不知道这东西怎么弹。但其实在活着时,我也练过乐器。所有豪门聚会的最后,总会由主人家的少爷小姐为大家演奏一曲钢琴曲来助兴,所以其实我也会弹的,只不过想到钢琴就会不由地内心一阵抽痛。
因为我的钢琴也是顾济舟教的,就像我的文学、数学、外语、礼仪、跳舞、骑马、防身术、钢琴,都是他教的。
初入常氏大宅,我只是一个惊慌不知所措的野孩子,刚刚从贫穷溽热的东南亚来到香港这个繁华都市,从那个肮脏下等的贫民窟突然来到天堂一样的城堡别墅,中间的震惊远远不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可以形容的。
“这是什么?”我指着那个暗红色的巨大桌子。
“这是钢琴。”顾老师微笑着,轻轻掀开钢琴的盖子,露出一长排黑白相间的琴键。
我慌乱着,手脚都不知道应该放在哪,于是求救地望着这个几乎是万能的完美家教。
和他站在一起,仿佛他是天之骄子,万众敬仰的神,而我只是一个捡牛粪的野孩子。
他仿佛永远是笑着,笑容清新如薄荷、如绿茶,绝不会甜得腻人,总是静静地散发着安全感。他伸出纤长的手指,捉住我黑黑的手指。那是一双下等孩子的手,有触目惊心的伤痕和永远无法消失的粗茧,指甲缝里黑色的污物哪怕是在这城堡呆了三个月还是没办法完全洗干净。一个天使的大手握着一个很丑的小手,让那小手按在琴键上,发出叮叮咚咚的美妙声音。
我紧张地缩回收,不敢再去按一下。这天籁之音会不会被我的小脏手给碰没了,内心下意识不敢去触碰一切美好的东西,当时十岁的我,又自卑又自闭,又敏感又古怪。
“声音很美对不对?你要不要再试试?”顾老师当时年纪也不大,只是暑期帮我补习,他年青的脸庞里似乎还揉和了阳光,只要一笑,就发射出灿烂的光芒,亮得让人睁不开眼。
他就像是欧阳光曦,永远是阳光王子,头顶有光环,背后有翅膀,而我不管前世今生,就算成了非人非鬼的怪物,依然不脱下贱的格调,骨子里我依然是个贱民,一个下等人。
哪怕和济舟学了十二年的钢琴,哪怕钢琴考到八级,我依然学不会他那份优雅从容和淡然自信。
仿佛是一个春日,我静静地掀开琴盖,闭上眼开始弹奏我写了三个月的曲子,那是我灵魂的歌唱,一个忧郁少年无处安放的情感躁动。
一个宽厚温暖的手掌轻轻放在我的右肩,耳边传来低低的磁性的声音:“建,你在弹什么?”
闭上眼睛,你的其它感官会变得异常敏锐,例如听觉、嗅觉、触觉。
我听到他的声音变得有些喑哑低沉,不同于往常,他身上的味道还是这么好闻,不是香水的味道,是自然清新如树林般的味道,如柠檬,如薄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