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他站起身朝书房外走去,一边嘱咐袁明义道:“你也别老是整天泡在琉璃鬼混,好歹也看着点自家的生意,我过
一阵子要回法国一趟,到时候你又别手忙脚乱。”
一听又要自己干活儿,袁明义的脑袋耷下来,不情不愿道:“知道了……”
“我要回书卷华庭了,唐家那边你盯紧点儿。”袁鸣彦挥了挥手,接过黎叔递过来的外套就出门了。
“唉唉——二哥!你伤还没好呢!一个人回去怎么住啊?”袁明义跟在他后头直嚷嚷,生怕宅子里的人不知道二少爷
要走。
“嚷什么!没规矩。”袁鸣彦最见不得自家三弟这个咋咋呼呼的性子。
“二哥,你就在家住三天啊?这也太不拿老宅当回事儿了吧……”袁明义说着说着就小了声,头也低下去了。
“饿了King三天了,我再不回去它怎么办?”袁鸣彦解释。King是他养的一条萨摩耶,跟了他五六年了。
“那把它接过来呗!”不就是只狗么!能比你身上的伤还重要?
“不了,在这儿待久了就让人知道了,不好。”外面还没人见过袁家的家主,他要是再住下去估计就快暴露身份了,
到时候恐怕就不是刺杀那么简单了。
“哦……”袁明义委屈地目送自家二哥离开,觉得自己连条萨摩耶都不如。
袁鸣彦没直接回书卷华庭,而是上了一辆的士,去了爵色。他去拿车,上次走得匆忙,他忘记让明义把它带回来了。
那算是他最招人的一样私有物了:黑色的悍马,是辆野性十足的坐骑。
要在市中心开越野,那是需要勇气的,大部分人都不敢那么做——太招人了,而且那价格也是相当让人咋舌啊。不过
……袁鸣彦不在乎那点小钱,更重要的是——他开惯了,年轻的时候不懂事儿装酷,现在开顺手了也不想换,什么时
候兴致来了开出去自助游也不错,性能优越啊。
他把悍马开出来的时候苏定刚好溜达到停车场附近,袁鸣彦看到踱着方步视察地形的苏定就停车下来朝他打招呼:“
苏公爵,又见面了。”
苏定看着他从那辆黑色的悍马车上下来:高大的男人举止从容,每一个动作极尽优雅与妥帖,是真正的风度翩翩,连
那辆车的戾气都被掩盖住了。苏定不由得一惊:很多人站在悍马旁边都会被忽略,因为那车太张扬了。但……袁鸣彦
绝不是很多人中的一个。这个男人看上去是温和的,而悍马点缀了他的风度,让他的气势里多了一些不容拒绝的意味
。
因为距离远,苏定就算是盯着袁鸣彦也不显得唐突,他几乎是拿跟伽马刀一样的眼神对袁明义行注目礼:这个男人…
…让人忍不住赞叹……上一次在F129他没有那种观察袁鸣彦的勇气,这一次仔细看来,竟然有点羡慕这个男人的面容
和体态。
太完美了。虽然没人会去注意这个男人的外表,但那只是因为他的气度太过出众,完全掩盖了自身的样貌,并不是由
于他的貌不惊人。事实上,这个男人长得非常好看,如果认真体会甚至能够在他浅棕色的眼睛里找到一种堪称璀璨的
夺目光芒。
如果别人知道苏定的想法一定会非常吃惊。外人不会直呼苏定的名字,他们会称他为“苏公爵”。虽然他是杀手出身
,但他也是爵色唯一的公爵,由此可见,当年苏定也是红极一时、万人追捧的男公关。曾经,无数人愿意为他一掷千
金,这样的苏定,容貌应该是十分出挑的。然而……也就是这样的苏定,他羡慕袁鸣彦,羡慕这个在普通人的概念里
已经三十七岁的、应该开始走向衰老的男人。
有人说羡慕比嫉妒更能体现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如果你们只相差一点点,那么你会嫉妒,因为你觉得:既然差不多,
凭什么他能把我比下去?可是……当那个人超出你太多甚至遥遥领先于你的时候,你就只能羡慕了——带着一点崇敬
和膜拜的心理,卑微地羡慕那个人的风采。现在的苏定显然是后者。
“苏公爵?你怎么了?”看苏定发呆,袁鸣彦喊了他一声,让他回神。
苏定立刻意识到自己失态了,赶紧露出一个上扬三十度的职业完美微笑,道:“没事,有点累。袁先生来拿车?”
袁鸣彦点点头,道:“不只是拿车,还想让苏公爵帮忙处理一点小事儿。”
小事儿?小事儿用得着袁家家主亲自出马?傻子才信!苏定不动声色,还是笑得很职业,“袁先生有事儿直说好了,
苏定赴汤蹈火再所不辞。”
袁鸣彦也不是喜欢拐弯抹角的人,干脆道:“我想见见那天晚上的那个医生,不知苏公爵可否代为引见。”
“这个……”苏定有点转不过弯来,找老板的,难不成袁鸣彦怀疑刺杀跟爵色有关系?随即他就摇了摇头,道:“抱
歉,袁先生,这个我做不了主。”察觉到袁鸣彦疑惑地看着他,苏定解释道:“实不相瞒,那个人不是爵色的医生,
上次秦越刚好不在,他又帮得上忙,就……”他要是告诉袁鸣彦那个人是老板,那老板肯定会二话不说赐他一死!
“不是爵色的医生?”什么时候爵色也会用外人来应对突发状况了?袁鸣彦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苏定护着那个医生
,看来事情没那么简单……有意思……然后他笑起来,道:“既然这样……那我下次能带宠物来爵色吗?”
啊?宠物?带宠物来爵色……难道要玩人兽?这也太重口味了吧……袁先生也不像是这样的人啊!苏定狐疑地看着袁
鸣彦,不知这个笑得春风拂面的男人究竟想干嘛。
袁鸣彦任他打量,笑容又深了几分,甚至有点温柔,“我有一只萨摩耶,最近也受了点小伤,老是粘着我不放,今天
我来这儿还是费了好大劲儿才把它关在家的,所以……”
这个男人养狗?还要带狗来夜店?苏定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他是在道上混的人,自然知道眼前这个男人是袁家的
二少爷——二十六岁的时候被袁老爷子从法国领回来的私生子,还是个混血,虽然长得挺中国的,但身上可是有一半
法国血统。脑子里面浮现出这个风度翩翩的男人遛狗的场景,苏定浑身一抖——太诡异了。
“我也觉得不太合适,但King是我一手养大的,把它就那么关着我也不忍心,苏公爵就通融通融吧。”袁鸣彦态度和
蔼可亲,苏定的头皮却有点发麻,他感到一阵强有力的压迫扑面而来,尤其是那一句“苏公爵就通融通融吧”——这
个男人在暗示他,或者说……男人用暗示的方法命令他。
“……好吧,我到时候吩咐齐藤放它进来就是了。”他顶不住了。——压力太大,而他的耐受力不够强啊!
“那就多谢苏公爵了。”袁鸣彦满意地点点头。
压迫感瞬间消失,苏定几乎认为自己刚才的为难、挣扎都是错觉。“不客气,袁先生。”
“那我晚上再来……”袁鸣彦礼节性地握了握苏定的手,转身就上了车。
目送着那辆彪悍的越野远去,苏定发了会儿呆,猛地脑中灵光一闪:狗?狗!难道是用来找人的?联想起袁鸣彦对自
家老板的隐晦态度,苏定拿起对讲机,沉声道:“齐藤,派几个人去保护老板。”希望是他多心了,要是把老板扯进
来,那事情可就麻烦了。
谈笑对这一切都不知情,他这几天忙得跟蜜蜂似的,恨不能三头六臂,哪儿有闲空管这些有的没有的?这一阵子心脏
外科的病人是一个紧接着一个,这一个才出院,下一个就住进来,没完没了似的,床位都快安置到楼道外边儿了。
“杰森,你上次发给我的那份病例我看过了,手术难度很大,我不建议你用那套治疗方案。”办公室里,谈笑一脸严
肃地给自己的老同学打越洋电话,“那个孩子才四岁,而且先天不足,状态也不是很稳定,会有危险。”
“那怎么办?再拖下去就要错过最佳手术时间了啊?”杰森也很着急。
谈笑沉默。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毕竟他没有见过那个孩子。
“谈,你在K市,是吗?”电话那头的杰森突然问了个无关紧要的问题。
“恩。”谈笑点头。
“这个孩子也是K市人,她母亲最近好像有可能会回中国,我让她去你那里一次吧,趁现在她还能回去,你见过她之
后再跟我联系?”杰森提议道。
“这个……不太好吧?”让人家从美国回国内治疗,怎么说都有点奇怪。虽然他跟杰森是在同一个导师手下念的博士
,但国外的医疗水平总体还是强过国内的。
“谈,你的技术……比我好太多了,要不是你非要回去,我现在这个位子肯定是你的,我相信你。”杰森诚恳道。
既然杰森都这么说了,他要是再推脱就有点过分了,所以谈笑就答应道:“恩,好,你让她过来吧。”
“恩,那就这样了,拜拜。”
“拜。”
挂了电话,谈笑重新找出那份病例,又仔细地看起来:袁遥安,四岁,是个早产儿,先天性主动脉瓣缺损。真是个棘
手的孩子。
他哪里知道:这个孩子是袁家的小小姐,并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
第五章:意外
袁鸣彦回到自己的别墅打开门就看见趴在门口几乎奄奄一息的King,没办法,袁鸣彦从来都不让外人进门,它也只有
挨饿的份儿了。虽然说见到主人是一件令King很高兴的事情,但是它已经没有力气爬起来冲袁鸣彦摇尾巴了。
袁鸣彦看见自家爱犬如此虚弱也不担心,慢吞吞地走到King面前,从口袋里掏出一只胶皮手套在它眼前晃了晃,那是
谈笑戴过的胶皮手套。
“King,记住这只手套的气味,否则……“袁鸣彦笑了笑,道:“你就饿死吧……”他的眼神是冷的,一点也不像是
在开玩笑。
King从出生就跟在袁鸣彦身边,就算听不懂人话也能明白主人的意思,皱了皱鼻子,King就再也不动了。
拍拍King的脑袋,袁鸣彦笑道:“这次能不能找到他就靠你了,不要让我失望……”然后他去拿牛奶和生牛肉——他
从来不给King吃熟食,这是一只经过军队特训的纯种萨摩耶,他必须保持这只狗身上原始的血性和兽性。
等到King吃饱喝足,时间也差不多了,袁鸣彦让它休息了一会儿,然后打了个响指,“走吧,King,吃了东西可是要
干活儿的。”为了让你能够更好地干活儿,我已经等了三天了……据说狗在最饿的时候记住的气味最不容易忘记,也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袁鸣彦等着King给他证明。
这一人一狗走进爵色大门的时候把一楼酒吧里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开什么玩笑啊?!哪有人带狗来夜店的?不过袁鸣
彦对他们怎么想根本就没兴趣。无视众人的眼光他直接朝F129去了,King跟在他后面慢悠悠地晃着尾巴,甚是嚣张。
King在F129的沙发附近转了几圈,然后又在茶几旁兜了几圈,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示。袁鸣彦也不着急,这个房间应该
已经被打扫过了,King能发现沙发和茶几和别的地方不同说明它记住那个人的体味了,接下来就是去爵色里四处溜溜
了。
本以为会有别的发现的,但是事实让袁鸣彦失望了——King没有任何表示。袁鸣彦皱眉:不可能,照苏定听到那个人
名字时的表情来看……他应该是爵色的常客,怎么可能没留下一点儿线索呢?
监控室里头的苏定一直盯着袁鸣彦:这个男人看似在悠闲地瞎转悠,其实的确在搜人。他是不是该庆幸今天下午自己
当机立断决定大扫除?
袁鸣彦从爵色回来还一直在想那个问题,答案……显然是没有的。
晚上十点的时候,袁鸣彦开车进了书卷华庭:既然一无所获,那就先养精蓄锐吧。他的伤还没好利索,而且……这事
儿……急不来。
King跟着袁鸣彦下车,一路上都很安分,它知道自己的主人心情不好——动物的直觉总是精准得令人无法理解。突然
,King不走了,它撇下袁鸣彦跑向岔路口的另一边。
King从来都不会这样,它是一只训练有素的军用工作犬,不是普普通通的宠物狗,要不然袁鸣彦也不会连根狗链子都
不用。出现这种状况只有一种可能……袁鸣彦拧着眉头转过身,慢慢地跟在King后面。
又到很晚才回来,谈笑有点烦,停下车他就不想动了。太累了,连续两台手术下来他浑身都是酸的,再加上一些别的
事情,他脑子里一团乱。有时候他特别想把爵色送给苏定,他自己再也不想跟那家夜店有任何关系了。可是……苏定
不会要的,也不敢要……
烦的时候,谈笑会特别想抽烟,没有什么原因,就是很想抽。人在那种时候总是喜欢找点无关紧要的事情来转移注意
力,现在的谈笑就是这样。
很多人知道谈笑有洁癖,但是没有人知道谈笑抽烟。大概是所有人都认为爱抽烟的男人不爱干净吧。谈笑不但抽烟,
而且经常抽,虽然他知道吸烟有害健康。每次抽完烟他会立刻去洗澡、刷牙,所以没人能闻到他身上的烟味。
烟瘾这种东西很奇怪,跟性欲差不多,想忍也可以,就是比较难受。谈笑从来都不觉得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让自己难
受是一件好事,所以他下了车靠着车门就点燃了一根。他喜欢抽PRIME TIME,雪茄型的那种,有纯正的烟草味儿,那
种气味闻起来有点沧桑。
袁鸣彦跟着King来到书卷华庭私人车库的另一头,入眼的先是一个亮点,橘红的,忽明忽暗,然后是一道背影:高瘦
的男人靠着车门,懒懒的,有种疲倦又寂寞的感觉。
就是他!袁鸣彦可以肯定这个男人就是那天给他取子弹的医生。他眯了眯眼睛,心里头有点激动。别误会,他不是个
容易出现情绪波动的人,他给人的感觉一直是温和的、有礼的、谦逊的、甚至是……普通的。但是他现在就是激动了
,那个男人的声音是年轻的,感觉也是年轻的,却独独有一种冷硬的、不容于世的、甚至是荒凉的气质,这让他有种
找到同类的感觉。
King没有那么多感觉,它只知道不远处站着的那个人是主人要找的,然后它一个猛扑就想攀上谈笑的肩。
不到一秒钟。
谈笑从觉察到身后不对劲到转身出手,整个过程不到一秒钟。食指和中指间的香烟没来得及熄灭就被扔在了地上,他
扬起手,迅速转身下扣。
袁鸣彦只看见那个年轻人转身,然后King就倒下去了。
谈笑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手刀劈中的是一只硕大的萨摩耶,而不是一个人。他惊疑地盯着瘫软在地上的狗,觉得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