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为一伙儿的才不让你喝,纵容你就是害你。”春水嘴里一本正经,脸上却笑的很不厚道,大家起哄:“简捷,又来一个管你的,处境很悲惨啊。”
“喂,想不想上去唱?”简捷抛出杀手锏,就不信你不低头。
“想。”春水老老实实地回答,“那你也别想喝酒。”
春水从家乡来到X市,觉得自己像一株被嫁接了的植物。过去的生活被割裂,长出新的枝条,惶恐,不安,更多的是欣喜和希冀。
凌晨一点,酒吧打烊,春水总是最后一个走。他小心的关掉所有的开关,只留吧台上方一排小射灯。酒吧瞬间陷入一片黑暗,靠近朦胧的光影,春水从角落里拿出自己的吉他。
这是一天之中他最喜欢的时光。坐上高脚凳,调整好话筒,一曲曲地弹,一首首地唱,直到手机嘟的一声响,定时结束。
“今天就到这里了,各位晚安。”面对着台下黑漆漆的一片,春水俏皮地扬起嘴角,他微微地鞠躬,然后背起吉他关门离去。身后的几个小射灯从沉醉中醒来,互相交换着眼色,它们由刚开始的不屑、嘲弄,到后来的惊喜和着迷,现在已经习惯在春水的歌声里入眠。
还有人知道春水的小秘密,轮到辛迪唱最后一场的时候,她会在酒吧外面的走廊里等男友来接她。周秦是一个地下摇滚乐队的贝斯手,有时候玩儿疯了会稍稍忘记她,这种时候她也不着急,从走廊的窗子望向外边被霓虹灯染成紫色的夜空,什么也不想,也很美好。
后来有一天她听到了春水的歌声,透明,质感,像清澈见底的小溪中金黄的沙砾。
“第一眼望见你,瞬间天堂,而后地狱……”每次他的独角戏结束都是这一首,辛迪觉得很有趣。她坐在地板上,从包里翻出一支烟,再去找打火机,头顶一亮,简捷的脸在光影里熠熠生辉。
“简老师你不抽烟为什么要装打火机?”辛迪凑着他的手燃着香烟,拉他在身边坐下。
“随时给一位先生点烟。”简捷惬意地伸直他的长腿,“当然,也包括女士。”
“春水很有天赋,也许你该让他去中央舞台那试试。”辛迪看的出简捷很喜欢春水,却不明白他为什么只让他做一个普通侍应。
“那里乱哄哄的,不适合他,他应该有更好的未来。”
“开玩笑,做侍应就能做出个前途来?”
“辛迪,等他哪天红了,再也不会听到今晚这样的歌声了,你不觉得多听一天是一天吗?”
“自私。”辛迪笑骂,她感觉到自己手机的震动,周秦应该到门口了。
春水收了琴打算走,忽然听到轻轻的声响。他坐在凳子上没动,停了一会儿,扫了一下琴弦。
“现在,最后一曲,向我最爱的歌手致敬。”
耳熟能详的经典吉他曲,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
简捷在春水长达三四分钟的轮指里几乎没能呼吸,夕阳下曾经富丽堂皇的宫殿如今荒废的让人心碎,他虽然远未经历过辉煌,此刻却想为自己掉泪。想想也没什么啊,可空洞洞的伤感,无边的寂寞,潮汐一样涌来。他知道,这是音乐的魔力,而郝春水,是音乐的精灵。
春水放下琴缓缓走向黑暗,简捷宽厚温暖的胸膛迎住他,心跳的缓慢而有力。
“简老师……”春水沉醉于他的气息,耳鸣的厉害,他觉得身体里有一只小兽在左突右撞,想要冲破身体的樊笼。
“我想上台唱歌。”
春水的同屋吴奢是夜未央的伴舞,近来最喜欢的事就是叹气。
“我俩不吃不喝攒一辈子,也别想在这个城市买一套哪怕两室的房子。”他的女友也是伴舞演员,两个人很投脾气,最近有了结婚的念头。
“那就回家乡去,我老家十多万就能买一套。”春水不解。
“那你为啥不回去?以后不结婚不要孩子,在宿舍住一辈子?再说也得人家让住啊。”
“我还小呢,”春水指了指吴奢脸上的痘痘,“等跟你似地急的起这玩意儿的时候就回老家去。”
吴奢撇嘴:“童子鸡!”
于是春水瞅个空子也开始考虑自己的人生大计。一般酒吧驻场的歌手都是一晚上跑几个场子,春水只在一个地方唱只能混成个温饱。辛迪一个月大概能赚七八千,像自己这样没什么花销的,春水琢磨,大概两年就可以给妈妈他们在家乡买套像样的楼房。
“不许去。”简捷拒绝的很干脆。他给春水找了个声乐老师,每个星期上三次课,剩下时间就是在自己眼皮底下一边学习一边锻炼,等到时机成熟了,介绍给唱片公司的朋友。
春水灰溜溜地走开,他不敢说自己想多赚点钱的事。简老师大概自己生活条件优越富足,就以为别人都跟他一样没有物质上的烦恼。不过现在也挺好,上台唱歌,有人听,还时不时的收到掌声,有陌生女人留电话号码什么的。春水是个知足的人,而且不太喜欢深入思考,脑袋瓜子疼。
“你不能把春水当成自己的蛋天天放屁股底下孵着,这孩子本来就单纯,你不让他出去历练历练见识一下这个圈子的复杂,他以后会吃大亏。“袁峰有点看不下去,劝简捷。
“你甭管,少走弯路少碰钉子不好吗?就因为他单纯,我能为他做多少就做多少,老实孩子非得吃亏受罪才能成事儿,你他妈的哪来的混蛋逻辑!”
简捷犯轴任谁也拿他没辙,袁峰知道他这是跟春水身上圆自己的梦呢,叹气摇头,心说走着瞧。
这一天还不到九点,酒吧所在的城区电力系统出了故障,提前打烊了。
“走,姐姐请你宵夜去。“辛迪拉着春水就往外走,春水赶紧拿上自己的包:“我请你。”
在一家老店的烛光下吃了两碗馄饨,春水在一片漆黑中望着城市另一头的光亮,有些向往。
“辛迪姐你带我去看周秦哥他们演出吧?”
那是个规模不大却很热闹的酒吧,烟雾缭绕,挤满了服饰怪异新潮的青年男女。辛迪拽着春水在人群中跋涉,好不容易走到舞台的下面,此时乐队演出正High,周秦没有注意到两个人,但是被台下飞来的不明物体击中了肩膀,他没怎样,春水脸红了,是女人的胸罩。
辛迪是个近视眼,凑到春水的耳边大叫:“那是什么?”
“没看清,”春水很镇定,怎么着也比内裤强吧。
两人要了果汁躲在一个角落里,看到场中有人很多人跟着乐队连蹦带跳带尖叫,还有人自顾自地摇头晃脑自娱自乐。春水遥望着乐队的主唱兼吉他手,浑身燥热,这对每个弹吉他的青少年都是致命诱惑。
“那些人在嗑药。”辛迪偷偷指给春水看,春水刚要欠起身看个仔细,突然酒吧里一阵大乱,众人开始没头苍蝇一样的乱闯。春水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把辛迪挡在身后,他正想弄明白状况,有人突然撞到了他的腰侧。
是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年轻人,酒吧那样浑浊的光线下春水居然看清了他的脸,因为实在是漂亮。那人扫了他一眼,目光有些怪异,其中所包含的内容春水过后在看守所里才弄明白。
那晚是对全市娱乐场所的一次突击检查,由于半个城区突然陷入了黑暗,警力全部进驻了另外半个城区。在春水外套的口袋里,警察搜出了两包花花绿绿的药丸。
两天以后春水被放了出来,他默默地钻进阿呆的车里,精神有些恍惚。
“在里面没事吧?”阿呆心下不忍。袁峰的姐姐也是简捷当年的经纪人,就是因为吸毒过量死在一次聚会中,从那以后袁峰宁可夜未央一年损失百八十万,硬把一应软硬毒品清除了出去,这次春水这孩子简直在挑战他的底线。
“进去好好认个错,他要是骂你打你都要忍着,听见没?”走到袁峰的办公室门口,阿呆不放心地叮嘱,心里其实也是没底。
“嗯。”春水低声答应着,颤抖着手去推门,都忘了敲。
春水的脸上和身上都脏兮兮的,人瘦了一圈,简捷只看了一眼就从椅子上跳起来抓住他:“在里面有没有人欺负你?能吃饱饭吗?我带你洗个澡去……”
“简捷!”袁峰吼了一句,简捷和春水同时被吓的一哆嗦,齐齐望向他。
“过来。”袁峰向春水示意,简捷想拉住人不让过去,被袁峰阴沉的脸色唬住了,只有眼巴巴地看着。
“啪”的一声脆响,春水被抽了个趔趄,他晃了晃站直了,又挨了第二下。
“袁峰哪有你这样的不问青红皂白就打人,你也得让他解释啊。”简捷不干了,冲上来把春水扯在身后。
“我教训人的时候你不许插手,再不滚一边儿上我连你一起揍!”袁峰狠狠地瞪着简捷,“都是让你给惯的!”
简捷四下里看看突然觉得有点尴尬,整个就一个夫妻俩训孩子,现在唱红脸的登场,于是他这个唱白脸的就乖乖躲到墙角——袁峰是真生气了,保不准把娘儿俩一锅收拾了。
春水觉得委屈,他略微仰起头,不让眼泪滚下来。袁峰余怒未消想抬手再接着抽,看见春水的一边脸颊已经肿的老高,一时又下不去手。
“知道为什么挨揍吗?”
春水点点头又摇摇头:“袁哥,不是我……”
“知道不是你,我打的就是你这笨脑袋。两包东西让人塞进去都不知道,警察问你还支支吾吾,你这样将来会被人整死知道吗?”袁峰越说火越往上撞,他抓起手边的一个文件夹拍在春水的头上:“就这样还出来混什么混,趁早给我滚回老家去!”
文件散落了一地,春水蹲下身一边捡眼泪一边噼噼啪啪的掉,袁峰是个硬汉子,最见不了男人哭哭唧唧的,抬腿就是一脚,把春水踹翻在地。
春水一下子就想起了上小学的时候,明明是班长抄了自己的作文,老师却找来了爸爸硬说自己抄袭。当年爸爸也是像袁峰这样不分青红皂白地打,自己也是像现在这样委屈地哭。“没出息!”春水仿佛又听见爸爸骂他,他一翻身爬起来抹了抹眼泪。
“我不走。”他抬头直视袁峰的眼睛,“以后也不会再被人耍。”
春水的头发两天没洗像个烂鸟窝,脸上的脏被泪水冲的白一道黑一道的,半边面颊红肿,手指印子还清晰可见,要多狼狈有多狼狈,只是一双眼睛清明瓦亮的,倔强地瞪视着袁峰。
“好了,别没完没了了。”简捷瞅准时机过来一人拉住一只手,“吃饭去,都饿了。”
袁峰气消的差不多,此时看着春水的样子有点心疼,于是没说什么跟着简捷往外走,谁想春水却拽不动了。
“怎么着,脾气还挺大,不让人说了?”袁峰火又起来了。
“不是,”春水抬头看见了玻璃上自己的脸,眼泪又开始不争气地流,“电影里抽耳光不是都左右开弓的吗?你干嘛紧着我一边脸打,两边都不对称难看死了,我不出去,丢人……”
袁峰大哥像一个二踢脚被他这几句话瞬间点燃了炮捻儿,挣脱简捷的手就冲了上去:“小混蛋我他妈的现在就给你抽对称了!”
春水在看守所的时候一直在想,那个人如果为了销赃把药丸扔到地上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陷害别人呢?百思不得其解,看到袁峰心情好的时候就去请教。
“如果在地上找到,警察会把周围的人都带走。”袁峰冷笑。“还记得那混蛋的长相嘛?”
春水点头。
“如果能再见到他,什么都不用问先狠狠揍他一顿,无论打不打得过。”
春水是个听话的好孩子,所以一个月后在停车场看到那张漂亮的面孔时,只愣了一秒钟,上去就是一拳。
他是被简捷和阿呆带着来买衣服的。简捷和几个朋友商量了一下,决定让春水去参加宇尚传媒旗下一部电影的CASTING,选角。这是一部青春歌舞片,面向全社会海选,其实就是炒作,但是宇尚的电影部部叫座,所以这次选角杀伤力很大。
“男选手年龄的上限是二十二岁,知道为什么吗?”朋友笑的暧昧。“戚少的新宠马上就二十二了,看来这个还真是和他的心,费这么大的阵仗捧他。”
“管他呢,反正咱们也不惦记他的男主角。”简捷不太在意,春水只要能进了决赛混个脸熟就行,现在唱片公司不景气,任你唱的再好,不会签一个默默无闻的歌手,这年头没人有栽树的那份耐心了,都等着树上掉果子。
春水拎着大大小小的纸袋子,心疼得不得了,一边跟简捷嘀咕着太贵了一边去拉车门,猛抬头就看见一个同样大包小包的人正打开旁边一辆车的后备箱,冤家路窄。
打架对春水来说不算什么,爸爸去世时都三十六了,一直是小城里最有名的混混,一是长得精神,身边女人无数;二是身手了得,打起架来不要命。
其实一拳就已经封住了邸飞的左眼,但春水以为对方是道上的,所以又来了一个飞踢加一个横踹,邸飞昨晚刚被戚宇尚整整操弄了一夜,本来就腰酸背痛腿抽筋,这下好,趴地上起彻底起不来了。
“怎么回事春水,疯啦?”简捷和阿呆忙跑过来,一个查看地上的人,一个拉住春水问究竟。春水还没来得及解释,旁边的车上下来一个人。
“小伙子,什么深仇大恨,要人命啊?”这人年纪大概有三十五六,斯文秀气,说话慢条斯理的,看都没看地上的邸飞,只对着春水发问。
这是春水第一次见到戚宇尚。
03.
“春水宝贝儿,干得漂亮!”袁峰听阿呆说了前半部分,高兴的又开始揉春水的脑袋。春水极乖顺的让他揉,因为他觉得该简捷说下半部分了。
“你宝贝儿是漂亮了,可他把戚宇尚的宝贝儿打成乌眼儿鸡了。”简捷苦着一张脸,还想上人家的选角呢,泡汤了。
袁峰皱起了眉头,戚宇尚,还真是有点麻烦。这家伙的父亲大人以前是经常出现在报纸头版上的人物,为官清廉口碑甚好,这个小儿子却不怎么地道,娱乐圈儿里骄奢淫逸的大哥大。
“没事,大不了摆桌酒向他陪个罪,这点面子你大哥我还是有的。”袁峰两只有力的臂膀搂着简捷和春水,满不在乎地说。其实他心里有点嘀咕,跟戚宇尚不过点头之交,他能给自己这个面子嘛?不过春水以后想在这个圈子混,一手遮天的戚少是绕不过去的。
“不要提邸飞栽赃你的事知道吗?”简捷当晚有事不能去,拉着春水不放心地叮嘱。“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你只管认错道歉,反正他们也不能在酒桌上打人。”
春水明白他的意思,说老师你放心,大丈夫能屈能伸,大不了装怂呗,等戚宇尚把他甩了我再揍他一顿。
袁峰和简捷都笑起来,觉得这孩子其实不傻,撒出去应该会让人放心。
春水今晚穿的很低调,黑色的便装小西服,烟灰色的V领T恤,领口开得恰到好处,露出一点点胸肌,既不排骨也不健壮,灯光下蜜色的皮肤散发着柔和的光泽,看上去沉默又乖巧。相比之下邸飞简直可以称得上璀璨夺目了,一件高领无袖的橙红色棉线衫衬着一张雪白的俏脸,如果不是左眼还未散去的淤青,堪称绝色。
来之前春水已经在脑子里把港片黑社会的鸿门宴过了好几遍,甚至想用不用偷着拿把刀来防身。没想到双方寒暄过后袁峰和戚宇尚还有几个双方作陪的朋友一直在云淡风轻地聊天,两个惹祸的倒被晾在了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