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吗?」陈秋见林春的嘴角黏了些面包碎,以指为他拭去。林春淡然说:「一般。」其实他满意得很。两个面包,一个是巧克力软心馅的,一个是奶黄馅的,都是甜,而他至为嗜甜。微涩的奶茶与清淡的麦片恰好中和了那甜味。
陈秋也不说什么,单是笑,笑得很温柔,如三月的春风,如冬天的暖阳,柔媚而不灼人。虽然现在还是早上,可林春有种错觉,以为自己正与陈秋在一个宁静的午后,享受温韾的时光。一种淡淡的感动盈满了林春的内心,却不是激情,而是一种很舒适的感情。不伤人、不使人亢奋,只令人像浸温泉般,舒畅得人也迷糊。
陈秋轻拥着林春,靠在他的肩上,深深吸一口气,梦呓似地轻喃:「你终于在这里了。」
林春理解他的话,彷佛要安抚陈秋般,以手扫着他的背,说:「我不是一直都在这里吗?由昨晚至现在。」
「嗯。很温暖。」
「不热吗?夏天都快来了。」
「不热,」陈秋将他拥得再紧一点,重复说:「一点都不热。温度刚刚好。」
「我也这么觉得。」林春微笑,但陈秋看不到。身体酸痛得紧,然而内心一阵甜蜜。这种酸痛证明他受过情人的疼爱,现下这种热度,证明他与情人相拥。生命很充实。他这才知道,自己原来一直那么挂念着陈秋。考试的两三个月里,他的身子也没有躁动过,便以为自己原是没有欲望。有做爱也好,没有做爱也好,都不重要。
原来他的想法是错的。没了欲望的生活平淡如水,不会使人感到特别空虚,也没有特别快乐。可是,再碰上欲望,激烈的狂潮卷去一切精力,过后却不空虚,是一种餍足而疲累的感觉,自己彷佛躺在一只橡皮艇,悠然飘荡,顺流而下,也不在乎自己会飘到哪里去。无需惧怕迷失,因为身边有人,是那个一直放在心上的人。这种感觉令人很安心。但林春是不会告诉陈秋的。
「其实我很挂念你。我很喜欢你。」陈秋说,一双眼好似醉了,里面有一些连他自己也分辨不来的感情,只有林春看得一清二楚。眼睛是骗不了人的,灵魂之窗自当倒映主人心内的一切感情,尽管眼睛主人不愿自己的感情尽露于他人面前,但他亦控制不了,陈秋跟林春也不过是两个青涩的少年而已。
「我……」林春微张着口,到了嘴唇边的话又吞回去,他只说:「今晚我也留下来,好吗?」
陈秋笑得狡黠,打蛇随棍上,说:「明天呢?后天呢?大后天呢?」
「……你少得寸进尺了。」
「那我就晚晚做到尽,把你累得半死,看你怎样回家去。」
果然不能待这人太好——林春默默地想。但过了一会儿,他已忘掉自己说过这句话了。真是一物治一物。
123
五月头已考完高考,然而六月下旬才出成绩——他们叫做「放榜」。再到七月下旬,方知自己进了哪间大学,如无意外,九月就上大学了。也就是说中间有四个月假期——四个月,一年中的三分之一时间。考A-Level无疑是一项壮举,比参加三项铁人赛更辛苦,而他们得到四个月的假期作为奖赏,姑勿论成绩如何,也总是一个bonus。
这种长假,在人生之中不多。比会考的假期更长。在首半个月,林春如一个一下子中了一百万奖金的穷人,手拿四个月大假,不知所措起来,也不晓得要怎样过。于是每天睡到日上三竿,以补回A-Level期间所失去的睡眠时间,以及他在陈秋家用来风流的时间。
他在陈秋家住了三四天才回家,不免被林母轻斥几句,说他太荒唐,怎可以打扰他人这么多天?又叮嘱林春,有机会要请陈秋上来吃顿饭,说她这做母亲的看见儿子老往别人家里住,都不好意思起来。林春唯唯诺诺,心里想着藉口。无论如何,他仍没勇气将陈秋带回家,相对地,陈秋也不会打算将林春介绍给陈叔认识。
始终是个跨不过的心理关口,不是不想跨过,但林春希望有更多时间准备。或者,在他准备好之前,他跟陈秋就已经分手了。入了大学后,会是怎样的一个世界?大家都各散东西了。再也没有小息,再也不能一起吃午饭、一起放学,很多事都会改变,不知当中是否也包括他和陈秋的关系?
陈秋一定会坚定地说:不,我们的感情是不会改变的。谁又能保证呢?当你翻开报章,看见特首的施政形同白痴的行为、政务司说话不经大脑、父亲强暴亲生女儿并使之怀孕,你就觉得在这世界上,没什么事情是不能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都不能够用逻辑与常理去解释,至于所谓常理,也不过是前人所定罢了,还是一小撮接近权力中心的人依其喜好与利益所订下来,又怎能理所当然将之套用到世上每一件事情之上?
林春觉得自己并非悲观,只是理智而已。他很聪明,在陈秋面前,他不会说出这点心思,每当陈秋拼凑着他俩的未来,林春就微笑。陈秋问他:「我们要一起住宿,还是另外租房子住?跟你说,事情真是巧得很。我有一个姑妈,她在P市有一层楼,好像是居屋,环境也不赖。那个姑妈已经搬到Y市的村屋企了,一向将P市那单位租给别人住,刚好现在租约期满,原来的住客搬走。姑妈说,如果我想的话,可以租给我们住,而且每个月意思意思的给她五百元租金就算。五百元!简直是跳楼价了!!」
林春笑,顺着陈秋的意思,说:「你喜欢就行了,到时再算。」
「你一定要跟我在一起。你会的,会吧?」陈秋遽尔紧紧拥着林春,窝在他的肩,声音如同闷雷,有一点郁结与不安。
林春往后靠,完全不用力气,放软身子依入陈秋怀里,又不忍说真话。他笑了,如同一阵清风,说:「顺其自然吧。」
他只能给陈秋以一个模糊的答案。他知道陈秋不满,但那种与生俱来的自卑,使林春无法抛开一切顾忌,将身心卖给陈秋。林春说:「你记得吗?你说过,若是我不肯将自己卖给你,你就将你自己卖给我,由我当你的买主。我买下了你,所以你要听我的话,而不是我听你的话。」
「你变得狡猾了。」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不学聪明一点,不就早晚给你吃了吗?」
「你早就被我吃了……」陈秋嘶哑着声音,吮咬着林春的颈侧,勾起一股情热。情欲是种好东西。它是省略号,替你省去一些你说不出口的话;它是涂改液,情人之间有什么不如意的事,用它来粉饰过去,将白油涂在写错的位置上,干了之后多少有点痕迹,可只要装作看不见就行了。
在五月中旬,林春去了C大。前些天,他接到一封C大发出的电邮,一阵紧张,打开一看,原来是通知他们,在五月某天C大各系会举办一系列讲座,供有兴趣报读的人参加。林春也不知怀着什么心思,鬼使神差的——真的,日后他也解释不了,为何自己去了听文化研究系的讲座,而不是去听心理学或中文系的。
这就决定了他的路——只因为被那位教授感动了,隐隐觉得自己一直所追寻的问题,似乎能在这个系找到答案,于是他就去了。他决定将文化研究系放在firstchoice。那天,由于李旭跟戴志尚要考英文oral,所以两人都没有去C大,至于陈秋则是太迟起床,早已错过了BBA(工商管理系)的讲座,所以也没去。
踏出大楼,他看到一张不算熟悉、却也不陌生的面孔——洁白的皮肤似在哪儿看过,还有那双凌厉的、总是高高在上审视他人的凤眼——他无疑是陈心。陈心穿着一件暗红近黑色的薄衬衣,衣袖卷至手肘,下身是纯黑色牛仔裤和灰色的绑带鞋,明明是夏日,他却如严冬的使者,肃穆,有一种使人窒息的感觉。
陈心看见林春,牵起一丝微笑,眼里没有笑意,也只是客套式的笑容。他走过来,单手捧着几本书,跟林春说:「怎么只有你一个人?那家伙这么烦人,竟然没有跟你出来。」
「他……似乎未睡醒,所以只我一人过来。然后戴志伟这天要考oral,就不过来了。」林春在心里补一句,据他所知,戴志好像没将C大的系放上首三个志愿,只是他当然不敢跟陈心说。
陈心领林春走向车站,正是下午,初夏的阳光穿过叶隙,斑斑驳驳落在他俩身上。陈心的脸孔似散发着淡淡的金光,那无框眼镜有一下反光,遮去他眼内的情感,他说:「无论他今天是否考oral,他也不会过来。」
林春在心里打个突,不知如何回应,只好支支吾吾,胡乱应了几句话。陈心觉得好笑,回视林春,眼内多少有点鄙夷:「你跟了我弟差不多一年……啊,不,一年半吧?怎么还是个傻瓜似的老实人。你太乖了,跟着陈秋,一定吃亏,想必平时被他欺负得很惨。」
林春别开脸,跟陈心不熟,也不想在他面前说些私人的话。陈心嗤笑。对着李旭,陈心是非常客气的,温文儒雅,活脱脱是个好哥哥,但对着林春,他知道林春跟陈秋有关系,所以说话时就不客气了——他跟陈秋的关系本来就极好,两人常常互相开对方玩笑的。陈心有个怪脾气,「唔熟唔食」(注一),对着愈熟悉的人,态度就愈不客气,某程度上算是坦诚,对着戴志……这样一想,林春倒有点可怜戴志了。
「他最近好吗?」
林春正出神,一时没听清陈心的话,慌忙说:「怎么?」
「戴志。」陈心移开视线,望着头顶上的树叶,清瘦的身子纵是染上阳光,仍带有一种独特的阴郁,他是属于黑夜的,而非白天。
林春呆了一下,才说:「戴志伟……好,他过得好极了。也没什么不妥。上星期我回校练oral,也碰见他,还跟他吃午饭,照样吹水聊天,说了很多无聊的事。他但求有听众,也不在乎旁人有没有在听。」
陈心笑了,他笑起来时,样子很特别,上佻的凤眼一眯,好似把世间所有事物都挤出眼睛之外,显得更傲慢——当然,他面对一般人时,样子显得亲和多了。他似笑非笑,说:「是吗?他从以前开始就是这么一个傻子,却变得愈来愈安静。」
林春静下来。陈心跟戴志之间,果真有些事情……到了火车站,陈心的态度又回复成平常的亲切,让林春有点无所适从。陈心打趣说:「我不知道你会进哪个系,不过你跟陈秋都会顺利进C大。到时候要看紧一点——我是指叫陈秋看紧一点,要绑着阁下,似乎并非易事,陈秋亦己经下过一番苦工。」
林春语塞,良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说起话来却那么破碎:「我、我、我……不知道你想说什么。总之、嗯……不是你所想的那回事。」
陈心噗一声笑出来,还猛拍林春的肩膀,说:「你真的太纯了。不行,留在陈秋身边,就要学坏一点,不然你被他拆骨吃着肚子里,还不知是什么回事。」
说到「吃」,林春不期然想起陈秋的话,一时守不住就脸红了,他急急说:「与其叫陈秋看紧……你倒不如看紧一点戴志伟。」
陈心立即收起笑意,脸容凛然,撇撇嘴说:「你也不弱,懂得反击,还一下刺中要害。」他一顿,说:「叫戴志考完之后过来C大。」
语气专横,真像古时的帝皇。林春暗忖,大概戴志就是受不了陈心的这种脾性。纵然陈心长得俊美,但性情之暴烈,不是每个人顶得住的。别了陈心,上了火车,林春仍一心一意想像陈心跟戴志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注一:唔熟唔食,简单来说就是专门欺负相熟的人或占他们便宜。
124
难得假期,少不得约出来一起玩耍,毕竟上了大学就各散东西,要出来聚会亦非易事了。戴志便充当搞手,办了一个「救救路痴大行动」——主要是针对李旭的。说起来,李旭也是个迷糊的人,身为男生,理应方向感较佳的,却常常迷路。初中时,还曾经在市中心的大商场迷路,可他已住在这社区十多年了。
他们四人之中,方向感最佳的就属戴志,据他本人所言,这全赖他的野性直觉云云。陈秋的方向感也不错,很快就摸熟一个新地方,王秀明的方向感比陈秋更要好上一点点,经常自称是李旭的「导盲犬」。林春则是不过不失,只要事前大约上一上googlemap,便不会出什么大差错。
李旭可惨了,无论是会考或高考,都要腾出一天时间,跑遍各个试场,确保自己不会在应考当日迷路。会考时,就是由王秀明带他去找每一个试场。高考开考前半个多月,王秀明给他发了一个电邮,里面有个附档,下载来一看,赫然是几张截图——都是从googlemap截来的,上头显示了李旭要去的几个试场的地点。几张图都用photoshop处理过,王秀明用红色粗线条圈起重要的地点,加了点注释,例如:「走到这里,见到邮局,转向右方」、「看见漫画店,再走五分钟便是了——可不要走进去看漫画啊」……
只是,无论那语气有多似王秀明,那些字句仍是冷硬的新细明体电脑字,而不是王秀明手写的字,更遑论是听到他的声音、看见他的人。李旭说,他当时伏在电脑桌,不敢看那些截图看得太久,怕自己绷不住。
「那家伙真无聊。上googlemap,谁不懂,偏要花时间去cap图,还要搞什么后期处理,真是无聊得紧。那些学校全在附近,谁会迷路?我本来就识去了……」话虽如此,李旭还是将那些截图全部印出来,放在他惯用的文具袋中,每次都带去考场。
言归正传,他们这个所谓的「救救路痴大行动」,就是将大家约出来,去一些他们不熟悉的地区闯一闯,这次他们去S市。S市是全香港其中一个最国际化的地方吧——是著名旅游点和商业区,重要的程度仅次于C市。事实上S市很小,就是多博物馆,科学馆、天文馆、文化中心、历史博物馆,也多名店,一条大街数下去,是Chanel、Gucci、Armani,还有很多林春讲不出的牌子,陈秋倒如数家珍,他说:「我老豆常带我妈到名店买东西,可我妈总是随意挑一两件最便宜的东西就算。人都死了,那贱男人从来都不知道我妈想要什么,真好笑。」
林春他们不觉得好笑。戴志伸出手,掌心朝天,望望阴暗多云的天,说:「好似下雨了。」然后他舔了舔唇,说:「真的,刚刚觉得有雨点落到嘴上。」
「白痴,雨水是很脏的,你还吃进去!」李旭大嚷,话音刚落,雨水点点滴滴落下来,先是黄豆大的雨点,再来是绵密的雨丝,遽尔成了铜钱般乱打在他们身上。人人鬼叫起来,林春掏出缩骨遮,急忙打开,陈秋便到伞下避雨,可怜李旭的伞子不知怎的,跟他袋中的耳机勾缠成一团,搞了好一会儿才打开伞,其时他与戴志都湿了大半个身子。
陈秋得意地拥着林春,比了个V字胜利手势,说:「呵呵,还是我这边快。咦,现在这么早,你们就去洗澡了?看、看,全身上下都湿透了,我还是习惯晚上洗澡,用的是热水,不是雨水。」
戴志嘻嘻笑:「我就是喜欢这样,吹啊(注一)?这样才够天然呢……」说着,他把半个身子探出伞外,雨水淋得他头发也贴在额上,一条条水柱源源不绝从发间沿着轮廓流下来。
「你疯了吗!难得考完A-Level,你却去淋雨,等会儿生病就惨了,健康是很重要的……」李旭喋喋不休,戴志一句顶过去:「你也配说健康吗?是谁为某人捱了几晚通宵?是谁因为联络不上某人,而弄得食欲不振,搞出个胃痛来?」李旭才静下来,恨不得把戴志踢出去,让他淋雨淋个够。
他们跑入一个大商场避雨,里面都是名店,自是没什么意思、忽然戴志像发现新大陆似的,指着某个方向叫:「喂!!!是CitySuper,这次挖到宝了!!」CitySuper是高档的超级市场,里面卖的都是有机食物,或者从日本、美国等地运来的高级货,一般只有中产才舍得光顾,寻常百姓都去惠康百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