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一掌拍上戴志的后脑,压低声音说:「你要死!在这种地方大叫大嚷,多丑!」四周都是衣着光鲜的中产,甚或是真正的有钱人、阔太太,林春他们四个大男生湿得像「落汤鸡」般,又一进来就叫嚷,惹人侧目。
戴志毫不在乎:「那有什么所谓,这里又没写着『不准喧哗,严禁穷人内进』,我叫叫而已,又没害着人,怕什么?」
「就是、就是怕……」李旭脸也红了,最后气呼呼地别过脸:「总之就不好!我说不出来!」
林春迳自走往CitySuper,说:「不是要去逛CitySuper吗?光看不买也好,倒想看看那些货品有多贵。而且戴志伟也说的没错,反正保安也没过来骂我们。倒是李旭你应想想,为什么我们去了一个高级的地方后,就不由自主会安静起来,彷佛有钱人都是优雅、高贵、安静的,而穷人则是嘈杂如猪。事实上,那些衣冠楚楚的华丽有钱人,心肠比寻常人更加肮脏,一旦涉及到利益,『反转猪肚就是屎』。一些善良的草根阶层却等同低级、穷、脏乱,难道不是不公平吗?」
陈秋莞尔一笑,拉住林春,低语:「既然你这么看得开,要不我们做个实验吧。」
「……什么实验?」林春总觉得陈秋的笑容不怀好意,可偏偏那副清净的眉眼染着一种顽意,莫名的俏皮讨喜。陈秋笑着说:「我在这里吻你一下,看看四周的人有何反应。」
林春二话不说甩开陈秋的手,一支箭似的飞入CitySuper。戴志扯着李旭,莫名地兴奋,一并杀入CitySuper。CitySuper的特色就是冷——冷气开得异常大,尤其他们刚淋过雨,立时冷得肩膀一缩,林春已打了个喷嚏,可他们几个粗心的男生,哪会像女生一样,每次出街例必带件外套呢?也就只好熬冷了。
惊叹声此起彼落:「哗,十多廿颗车厘子就要卖五六十元」、「超多芝士!全都像老鼠会偷吃的那种芝士,还真有很多洞口」、「看、看!一排巧克力就要四五十元,还有这盒糖……妈的!日本货就这么了不起吗?不过只有十颗,就卖三十元」……
他们简直像观光客,看到什么事物都觉得新奇,都要大吃一惊——只除了陈秋,比这更贵、更高档次的东西,他一早就见过了。他跟林春说:「有什么想吃的?我给你买。」
林春心一跳,觉得自己像小孩子,又似被陈秋包养的情妇,想来平时在陈秋家一文也不用花,更觉不自在,遂说:「用不着。」
「喂,秋秋,是不是听者有份?我又要!!」戴志拿着几碟高级牛肉,涎着脸跟陈秋说。李旭一脸嫌恶:「你又不是林春,谁会买给你。你哪天学得到林春一成的才学,再叫陈秋给你买东西吧。」
这时,林春的眼光飘向一旁——酒柜。上面放着一排排红酒,以及一罐罐啤酒,不论是最低贱的蓝带青岛,或是较高级的比利时啤酒、德国黑啤,一应俱全。他不知不觉走过去,拿起一罐廉价啤酒,一看,酒精含量是3.5%。戴志走过来,笑说:「书凯子喝过啤酒了吗?」
「……还没。」
戴志夺过林春手里的啤酒,抛了抛,说:「好!书凯子有志气,不接受秋秋的小恩小惠,我戴志伟看你有恩于我,就请你喝一罐啤酒!牌子任挑,但价钱不得超过十五元。」
结果,回程时,林春干下人生里其中一件蠢事——就是在车上喝了他的第一罐啤酒。事后晕陶陶的,迷迷糊糊被陈秋拐回独秀居,醒来时穿着陈秋的衣服。陈秋坐在床边,一脸满足的笑容,酷似狡兔,说:「我给你妈拨了个电话,说你突然不舒服,就回了我家休息。」
「不舒服……」林春捶着着沉重的头,一阵头重脚轻的,又倒回床上,掩着眼睛说:「什么休息,倒比原来更累了,君子不应乘人之危,你竟然……」他简直似粤语残片中,那些被人下迷药的女主角。
陈秋嘻嘻低笑:「你竟然将我称为君子?未免太看得起我。但是……偶尔喝喝酒也不错。」说着,他舔舔唇,惹得林春又羞又恼,然后陈秋便出去张罗晚饭。
注一:「吹啊」,用以表示轻佻或不屑,多富挑衅性。
125
五月初考完ALevel,六月时,大家忙乱应付各个学系的面试。林春只去了文化研究系的面试,穿普通的衬衣牛仔裤去便行了。一个小组四个人,跟教授会面,教授循例问他:「为什么想来读这个学系?平时有什么兴趣?」每个人轮流答过,就被教授踢出去了,不过才十五分钟,倒有点无瘾。
陈秋则去了工商管理系(下称BBA)面试。他好像说过什么「计量金融」、「风险管理」什么的,可陈秋解释了一大轮,林春还是摇摇头听不懂,陈秋就放弃了。到头来,林春只是模糊知道,BBA里面又细分若干部门,包括酒店管理、计量金融、会计、环球经济等,倒不清楚陈秋想读哪个系。
某天,林春被陈秋唤醒,那时已是十二点多了。这个假期里,他三不五时就跑到陈秋家过夜,林母也不过问,但求儿子快乐就算了。一向生活规律的林春,因为生活过得放荡起来,就养出「睡得晚、起得迟」的坏习惯,在陈秋家过夜时,总是不到十二点不起床的。
「快起床,我买了东西,放在客厅,你等会儿出去吃吧。」
林春懵懂点头,人还有一半在梦中跟周公下棋,他用力揉揉眼睛,紧紧合几下、挤几下,眼前才没了光晕泡影,开始醒了。他不意望向陈秋,栗然睁大眼,大声说:「你刚刚去哪儿?竟然穿得这么……」
眼前的陈秋侧着身子,正在脱去外衣。他一身笔挺的黑西装,黑色西裤,连衬衣也是黑色的,却结了一条银白色的长领带,头发也用定型剂抓了抓,与其说像菁英,不如说像模特儿。陈秋斜睨林春,也许林春惊讶的样子太好笑,他重新穿回西装外套,整了整衣装,正面对着林春笑说:「怎样,好看吗?我刚刚去了BBA的面试。你也知道,与经济有关的系一定要要穿suit去面试。我懒得买,就拿我哥的顶当。想不到挺合身的,这么一说,我现在应该跟那家伙差不多高了。」
陈秋的肩不够阔,然而,也许因为这西服合身,所以穿起来不会予人松袴袴、「小孩子穿了大人衣服」的感觉。那纯黑色的西装外套挺拔得两肩有棱角,胸位到腰身略有收窄,显出他瘦削的身材,黑色西裤把他整个人拉长,而银白色的领带在一身黑色之中,有「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效果,如夜幕中挂了一弯银白的弦月,看着冷清秀丽。
林春打小到大都没有穿过suit,而且他不是吃商业这行饭,用不着穿西装。现下一看见陈秋穿西装,就看得眼也不眨,连陈秋也有点不好意思:「你再不出去,饭菜就凉了。」
林春朝陈秋勾手指,示意他过来。陈秋走到床边,林春伸手执着那银白的领带,一片滑腻如丝,他着魔似的揉着那片布料,说:「你好似……变成另一个人那般。」
「说什么傻话,我玩cosplay的样子,你不早就见过了吗?」陈秋立在床边,抚着林春的头,让林春贴上他的腰。林春拥着陈秋的腰,鼻端充斥着他的气味,那种滴露混着青草的味道,才寻回一丝安全感——他仍是陈秋。
「不同,这跟你以往的cosplay不同,根本不是那回事。」
林春也说不出其中的分别。只觉得陈秋换了个人。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一件衣服真有改变人容貌的能力。他见到陈秋上大学的样子——就是这样,穿着西装,周旋于不同人之间,而那些人亦将会是林春所不认识的。生活圈子渐渐不同,有一天,他会跟不上陈秋的话吗?有一天,他会否一个人待在房子里,看着陈秋穿着那么一身黑西服,笑着说要出外跟人应酬吗?有一天,他可能要放走陈秋,或者是陈秋挣开这个笼子,迳自飞出去。
在陈秋穿上西装的一刻,林春就觉得自己跟陈秋所走的路是不同的。一个是文化,一个是商业,文化跟商业本来就不是相生,是相克:有文化的地方,不会有商业,一旦商业出现,便侵蚀文化的纯正,如将一个清白的女孩调教成一个野性的坏女孩,许多珍贵纯洁的特质都没了,所以文化与商业根本不能并生。
林春和陈秋也是这种关系吗?思及此,林春合上眼,把脸贴上陈秋平坦的腹部。他不忍去看现在的陈秋,出色而遥远,这个人不可能属于他,然而,他却早就属于陈秋,这是一段不公平的关系,但林春并无方法去改变现状。舍不得抽身,就只好等待着毁灭性的结束,被毁掉的,一定不是陈秋。
「人总要改变。你也变了,我若是不变,又怎能与你并肩?」陈秋的声音很柔,柔得让林春心里打颤,反觉得自己行为幼稚,便放开陈秋。陈秋顺势将林春推下床,以腿压着他的,脱去西装外套、把领带扔下床,解开衬衣钮扣,露出大片白晢的胸膛,他说:「现在我脱去那一身衣服,不又是你所认识的陈秋?有些事情是必定要变,然而,一个人无论变成怎样,心底里总有一块东西是不会变的。」
「怎可能。」林春别开脸。陈秋哭笑不得:「看,你不就是吗?由中六到现在,你变了多少,恐怕只有你自己知道。可是,无论我怎样做洗脑教育,你还是不信任我。时常认为我是个下流的花花公子,幻想我哪天跟女人鬼混,就会跟你分手,我总是不诚实的、多变的、没有道义和良心,在你心中,我不是一只只有欲望的野兽吗?」
林春正眼看着陈秋,他的样子果真没有变过——又能有多少变化?他们每一天都见面。他这时的样子,甚至跟中四时无大差别,只是身子抽高了,轮廓分明了,渐渐脱去阴性的水秀,日益清俊。而林春自己何尝没有变过?虽然他不能说出自己的变化,也说不出自己在哪一分哪一秒开始变,但结果是,他与昔日的自己有很大分别。这种改变却那么自然,自然得教人吃惊。
「我……并没有这样看待你。」
「不,你有的,我知道。春,你很敏感,但并不敏锐。一些极细微的事情也足以使你善感伤怀,然而你却迟钝得没有察觉到旁人的感情。你看不出叶芝一早就喜欢你,看不出我对你真正的想法,看不出自己有多笨拙,所以戴志伟才一早发觉我们的事。」陈秋凑近林春的脸庞,林春看到那蛊惑人心的桃花眼,眼里转着一眶水润,经常闪烁,好似万花筒般,由不同的角度看过去,就能看见不同的纹彩。那是一片幻象。
时而清澈见底,但那到底不是清净,只是一片用来骗人的淤泥,是由不同的感情和经历所堆积出来的,或者保留了最初的一点纯净,更多的是狡猾、虚伪、欲望、黑暗,调成那一种丝质的、状似无辜的纯黑,便去欺骗世人。
陈秋说:「我知道你的特点。我利用你的弱点,去达到我的目的。心软、矛盾、自欺欺人,你是一个很软弱的人,宁愿压抑自己的欲望、欺骗自己本来就没有欲望,藉此逃避失败。花了不少工夫才把你勾上手,我是不会放手。」
林春知道他应该如何反应。假如这是一个典型的爱情故事,他应该扑上去拥着陈秋,一脸涕泪与感动的微笑,再跟陈秋起誓,诉说彼此的承诺与爱语。然而,这是现实。在现实中,没有恒久的感情,在这个瞬息万变的社会中,大家都很习惯改变。什么不变、什么永恒,都是笑话。人一面对利益,便会反面。
当大家走上不同的路,很自然会分开。他们会发觉很难跟对方说话,每说一句话,就小心翼翼的、害怕伤害对方、触到对方的底线。难受时就避开对方,渐渐变成习惯。没有分离,只有疏远。在生活中,无论是相恋或分手,都不需要轰轰烈烈的告白、撕开脸皮大吵,感觉对了,就自然走在一起。感觉变了,就渐行渐远,即使对方淡出了自己的生活,也不会觉得特别痛苦。
林春躺在床上,不言不语。陈秋以拇指抚过他的眼睛,说:「你是下垂眼,看起来很普通、善良,也很好欺负,怎么偏偏有一副硬脾气?真是牛皮灯笼,『点极都唔明』。以前我觉得跟你相处很累,三不五时跟你剖白,剖白过后你又不肯相信我。现在我都认了。」陈秋叹一口气,伏在林春胸前,说:「我累,但我认了。」
126
林春还是无法完全相信陈秋,可他也不是无心人。听了那种充满感情的声线,谁能保持一颗平常心?说一点都没有动摇,那是假的。林春无法推开陈秋,冷冷说一句:「我们的事就算了。」相反的,他挺起身,虚拥着陈秋,彷佛怕自己太用力、会弄伤他。林春没有说任何一句话,只是透过这个动作,去跟陈秋表示:够了,够了。
他想,陈秋也很明白,他们之间的不稳定,不论用多少拥抱或性爱,都无法消除。那些东西只是一种麻醉药,的确令人暂时不痛,去了另一个如梦似幻的境地。可是药效过了,现实依然残酷,他们的心之间还是有距离。
一个觉得自己剖白了很多次、对方仍不肯相信,不免有挫败感与委屈,想自己跟好几个人恋爱过了,第一次投入那么多感情,对方仍不领情;另一个人则先被对方的美丽所吸引,很快又怯于对方的出色,患得患失,催眠自己要将感情等同游戏,既已投入其中,就要有心理准备,这段感情随时会完结,就如人之生死那般无常,所以自己要珍惜每一分一秒相处的时刻,同时又不禁感到悲哀。
林春觉得,他们彷佛在玩一场捉迷藏。陈秋追,他跑;有时他舍不得陈秋落后,怕再也见不到他,便跑得慢一点,有时他觉得自己再不跑,就会失去自我,遂跑得更快,明哲保身。陈秋将他变成一个有心、有血有肉的人,但同时令他变得更软弱、更怕受伤。跟陈秋相处久了,他似乎亦沾染了陈秋的坏习惯:矛盾。
爱一个人,也怕对方;想得到怜爱,又怕自己深陷于其中而不能自拔。林春隐隐觉得,再这样下去,他和陈秋也会有问题,倒不如趁这时期分开——中七与大一之间的交界,恰好是情人分手的季节。他和陈秋若是趁着这段时间,自然分了,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可是陈秋说,他不会轻易放手。那一句话使林春浑身躁热,一张脸烧得热辣辣,眼睛也快要蒸出水来。他合上眼,落下一道闸去堵截那冲动的水花,可是他却关不上自己的心门。
「我不是一个好情人。」林春不敢睁开眼。
「我也不是。我是一个十分可怕的人。」林春看不见陈秋的表情,只听到他的声音愈来愈近,气息吹拂他的耳朵,没地引起一阵情热。陈秋的声音又响起:「我很自私,无理而任性,你不是说过我像秦始皇吗?呵,真是一个贴切生动的比喻。我是那专横霸道的千古一帝,那你就是黔首(注一)了,是吗?我要你跪在我脚下,要你夜夜躺在我的龙床上,要你承欢于我身下,你没有选择权。可是,你不正正喜欢这一点吗?
「林春,不要以为只有你是智者、只有你看得清全局。我和你,是半斤八两。我知道你喜欢别人逼你做事,你太没主见了。我不停强逼你去做这样、做那样,表面上是那么的不愿意,实际上不是真的那么不满吧?如果你真的憎恨这一切,早就走了。虽然你或多或少变得坦承,但这还不够。你是懦夫。你不是弱者,但软弱得可笑。世界上没有免费午餐,一个人想要得到什么,就要付出。还记得我俩说过吗?
「所有东西都是有价的,包括感情、亲情在内。那个价格不一定是金钱,或者是一些无形的东西,我也说不清。可是,不付出就能得到感情,世界上没有那么着数的事。有买卖,就有风险,得到或者得不到。付出那么一点点东西,不敢投身入去,就妄想能得到所有你要的东西,未免太无耻了。
「我不觉得自己卑鄙。我承认自己有野心,步步进逼,直至你属于我为止——不,你从来就不属于我。」说着,陈秋紧紧揽着林春的肩膀,林春惘然睁开眼,泪花凝结于眼睑,眼睫毛好似胶着、缠在一起,可他没有揉自己的眼睛,他不想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