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在厨师林清的眼里,所有的美好都是有赏味期限的
再喜欢的歌曲,重复听几十遍也就腻了
大受好评的料理,推出几个月后也该换了
小时候认定会痴迷一辈子的动画片,现在看来也不是那么吸引人了
而爱情的赏味期限呢?
林清想,应该是八年吧。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怅然若失 破镜重圆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周陆,林清 ┃ 配角:会有熟人打酱油 ┃ 其它:慢热,狗血,HE
1.喜宴
林清是被手机的震动声吵醒的,自从开张大排档以来,他就习惯了昼夜颠倒的生活,不容易入睡,睡眠极浅,一点小小的响动便能把他惊醒。这天是周六,昨夜忙到凌晨五点的他本来是计划一觉睡到中午的,看了看闹钟,是早晨八点半。
“你好。”林清迷迷糊糊地接通了电话,边从床头柜上摸索到眼镜缓缓戴上。
“阿清,是我啊——老杰!”电话那头的声音熟悉又陌生,透出一股兴奋:“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了,你还没换电话呢,我这一试就试对了!”
“老杰?——哦……老杰啊。”林清努力把瞌睡虫赶跑,终于在大脑缓慢地运转下从记忆里揪出了这么一号人物。老杰是林清以前的邻居,他其实本名叫做小杰,与林清年纪相仿,现在也就是三十出头的年纪,无奈此人二十来岁时便长着一张老成的苦瓜脸,青春的火焰又燃烧过剩,满脸红疙瘩吓跑不少女孩子,一愁之下皱纹都好似多添了几道,于是被他们这帮损友戏谑地称作老杰。自从林清搬家之后,两人已经多年没联系了,突然接到老杰的来电,林清吃惊之余,一片混沌的脑子顿时被纷至沓来的回忆冲击得清醒了些。
“你小子,当年说搬家就搬家了,跑得比兔子还快!大周说你是换工作换得急,可这么久不联系我还以为你打算跟我们这帮人绝交了呢!”老杰虽然嘴里抱怨着,但掩饰不住语气里的欢喜:“得,联系上了就好,今儿是说喜事来的——哥下周末结婚啊,当年就你小子最损,我这外号拜你所赐,你不管有空没空,都得包个大红包来!”
“去,一定去!”林清顿了顿,“你就等着我的大红包吧。”
挂上电话,时间是九点出头。
林清松了口气似的躺倒在床上,想起自己统共睡了不到四个小时,他紧闭双眼努力酝酿了半天的睡意——宣告失败。索性把毯子往身上一裹卷成个筒,左右滚了几圈,然后一激灵起了身,开始新一天的忙碌。
不知道该定义为家猫还是野猫的小家伙照旧是不在家的,那货和主人一般夜生活精彩,只不过主人是摆摊设棚,炒菜待客,而它纯粹就是玩疯了,只在饭点准时出现。林清一开始并没打算收养小猫,有几次在公寓的楼道口把剩饭剩菜分给饿得喵喵叫的小家伙吃,时间久了就被赖上了,家里添了一枚食量不大占地节省的食客倒也无妨,吃饱后看电视时还能有个软乎的小生物抱着摸摸,好像也没那么寂寞了,他给小猫取了个名字叫做丁丁。
加了大量白砂糖的现榨豆浆和自己蒸的奶黄包加上一颗水煮蛋解决一顿早餐,林清在出门之前给丁丁做好了一大份香喷喷的小鱼干拌饭,足够这小家伙应付一天的伙食了。
搭公车去洗墨池路的小店时,林清听的MP3里只有一首歌,单曲循环。
说起来这已经是林清来到M城的第十二个年头了,高二那年父亲病重,家境一落千丈,彼时他偏科得厉害,除却文史成绩尚可,但凡涉及计算的科目,成绩通通惨不忍睹,考虑到种种因素终于退了学,开始四处打零工补贴家用。父亲没能熬过那年的冬天,和家人一起处理好后事之时已经是来年开春,林妈托人在M城的某个餐馆帮林清谋了个学徒的小职位,在乡下人朴实的想法里,学一门手艺比什么都实在。林清就这么从学徒开始,一步一脚印慢慢地混出头来,现如今他在M城的繁华地段洗墨池路有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店面,每天日落黄昏之时开张,天亮时分收摊,因为价格实惠菜式新颖加之卫生过关,时间久了,林清的大排档有了越来越多的回头客,生意兴隆之余在M城的美食论坛上也小有名气。
店铺离林清租的公寓不远,搭乘公交车也就三站路,林清把昨晚新载入MP3的歌曲听到第四遍时刚好抵达目的地。几个小学徒正在店铺门口边打哈欠边理菜,林清要求学徒们必须在每天早上七点之前按照他所列的清单到早市买菜,因为蔬菜都是在早上1点到2点的时候批发的,越早去买菜空气湿度越大,更有利于蔬菜的保鲜。
“师傅,今天咋这么早来?”林清虽脾气温和,但毕竟有老板兼师傅的威严在,小学徒抖擞了精神跟他打招呼。
林清笑微微地拍了拍小学徒的脑袋,道:“来监督你们偷没偷懒!”随即低了头把地上堆了一摞一摞的菜迅速扫视一遍,点头称赞道:“嗯,挺好,都买齐了,菜理好了都进来领糖吃。”小学徒们笑闹一番,师傅嗜糖如命,但凡打赏都以给糖为至高荣誉,要他们说,还不如给点实在的呢。
不理会小学徒们的叽叽咕咕,林清兀自进了里屋琢磨新菜色。大排档之间的竞争是很残酷的,夜色初上,洗墨池路便成了美食一条街,一列排开几乎都是大排档,别看林清的店铺生意目前正是红红火火,如果菜色一成不变,喜欢尝新的食客们也会逐渐流失,这就是食物的赏味期限,并非过了赏味期限食物就会变质,而是过了这最美妙的品尝时期,吃来索然无味,如同嚼蜡。
真残酷啊……虽然这么想,但该更新该改善的还是要继续,林清往桌上的糖罐里扒拉了一番,从里头挑出一枚外形最好看的八宝糖扔进嘴里,鼓着腮帮子开始思索,满嘴香甜,脑袋里确是一片空白。
也不全然是一片空白,大大的两个字在脑海里晃悠——喜宴。是的,下周末的喜宴,吃早餐做小鱼干拌饭的时候不用想,搭公车听音乐的时候不用想,检查小学徒工作的时候也不用想,偏偏安静下来需要动脑思考菜色的时候跑来捣乱了,林清痛恨自己这么容易分心,然后纠结着继续分心,真愁人。
新的一周似乎过得特别的慢,但周末确确实实地到来了。
林清早早把店里的工作一一交待给小学徒,红包和礼物也早已备齐,万事俱备……只欠衣服,穿西装貌似显得太正式了,穿T恤吧又过于随意,而且快要入冬,夜风凉得很,林清害怕生病。
坐在床边纠结到快要地老天荒,把头发揉巴得跟鸟窝有得一拼,林清终于确定了自己的得体穿着——格子衬衣外套一件针织开衫,下搭深色的牛仔裤,裤管略长一直忘记去裁剪,只好暂且挽了一小折。临出门前对着镜子把头发梳齐的时候,他又开始怀疑自己这样的打扮是否有装嫩的嫌疑,不过显然时间已经不容许他再捯饬出新一套更为合理的搭配了。
虽然出门磨叽,所幸举办喜宴的酒店离得不是特别远,林清到得不早不晚。老杰和他的新娘在酒店门口迎宾,几年不见,老杰倒是没什么变化,也许是年轻时就一派老相的缘故吧,林清暗暗想着,不由得偷偷抿嘴笑了起来。
“老远就见着你了哈!”老杰是人逢喜事精神爽,这大嘴巴咧开几乎直到耳根,声音也是倍儿洪亮,他朝新娘示意道:“萍子,这是我常跟你提到的好兄弟阿清——你真是没变化啊,我看这小圆眼镜还是以前的那一副吧?”
林清下意识地扶了扶镜腿儿,点头道:“嗯……好像度数又加深了,过阵子真得去换了。”他拍了拍老杰的肩膀,又对盛装打扮的新娘子笑了笑,道:“恭喜二位啊,今天主要就是来蹭你们的喜气的!”虽然以前好像没少损这位老大难的朋友,不过还是真心地为他感到高兴,有情人终成眷属,多么值得祝福。
进场后林清发现宴席基本都满座了,他本计划着随便往角落一坐了事,省却一些可以预见的麻烦,不料老杰人糙心细,特意交代了服务生把他引导到朋友区就座,盛情难却之下林清只好服从安排,入座后略忐忑地环顾四周——麻烦没来,放下心的同时竟微微有些失落。同桌的客人大概都是老杰的同事朋友,林清与他失联多年,朋友圈交集甚少,此刻竟是没一张熟面孔,不过他可是经营大排档的,与人打交道如鱼得水,很快便与邻座攀谈起来,得知老杰前几年辞职下海经商,小赚了一笔,通过相亲认识了现在的新娘子,听说是个贤惠顾家的好女人,如今可谓爱情事业双丰收。
和邻座八卦间,喜宴开桌了,表演区也热闹非凡,既有新娘新郎的现场问答,也有宾客们的自发表演,还有钢琴独奏演出,林清所坐的区域离舞台挺远,加上眼镜度数不太够,他只能微微眯着眼去看表演。健谈的邻座捅了捅林清的胳膊,接着给他科普道:“喏,上头弹钢琴的是新娘的弟弟呢,据说是小学教师。”林清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接着眯眼抻直了身子往舞台上看,他总觉得钢琴旁载歌载舞的大个子有些眼熟,心头冒出一股非得把那人认出来的执念。
“哟,大周!你怎么才来啊!”邻座边笑着边起了身,往前边招呼着。这时林清只觉心里咯噔一下,刚还萦绕于心的一股执念瞬间烟消云散,他跟慢镜头回放似的缓缓转过脸来,眼睛还习惯性地眯着,于是他就以这么一副别扭的表情看到了周陆。
他的前男友,确切的说,是前前男友。
周陆穿着西装,但一看就是刚刚结束工作匆忙赶来,领带歪了都没发现,对于这场重逢他显然比林清更吃惊得多,呆呆地张开了嘴巴,眼睛瞪圆了,整个跟一呆头鹅似的,林清腹诽着。
“……林清!”周陆憋了半天终于打了声招呼。
林清调整表情朝他笑笑也打了招呼,心里却愤愤不平:交往八年没叫对过名字,分手后可算叫对了,真是感人肺腑极了!
2.旧情人
事实证明有个健谈八卦且热情似火的邻座实在喜忧参半,这位仁兄见林清和周陆是旧识,二话不说挪开了椅子,并麻利地从角落另搬一把,招呼周陆过来坐。于是周陆就这么不尴不尬地被安插在林清的身边就座,气氛登时凝滞起来。
“我……没想到你会来。”周陆的反应照例慢三拍,显然对这意外的重逢还没缓过劲儿来。
林清有些牛头不对马嘴地答道:“嗯,我来了。”同时天马行空地想起昨晚看的睡前小故事,恐龙体型庞大看着挺唬人,实则反应迟缓,一个冒险者在丛林里遇见恐龙了,大惊之下把随身携带的匕首往恐龙尾巴上一扎,落荒而逃,谁曾想那恐龙压根毫无反应,三天后恐龙才觉出点痛感,看了看自己的尾巴淡定道:“好疼啊。”林清看周陆是一如既往的呆,心中想:恐龙。
阔别重逢的交谈到此为止,无趣又莫名。
席间依旧热闹,林清喝了口酒,装作不经意地往隔壁一扫,恐龙正埋头苦吃,腮帮子一鼓一鼓,林清只觉得这人由内而外都散发出无可救药的傻气。在他的设想里,旧情人见面的经典对白应该是这样的——
“你过得好吗?”
对方如果说过得不好会觉得感伤,然而对方倘若回答过得好反而觉得更为酸涩。
于是妥帖的回答应该是淡淡地一笑:“一般吧。”
这样才显得帅气又洒脱啊!
周陆果然是万年的话题终结者,林清自嘲般小幅地摇了摇头,开始巡视桌上的美食,打算犒劳犒劳自己的胃,他惊喜地发现了拔丝芋头,根据自己烹调的经验,这道菜的关键之处在于熬糖,既要注意火候,还得搅拌均匀,等糖液冒起针尖大小的泡泡时,迅速将炸好的芋头块倒入,撒上芝麻,颠翻均匀后即可上桌,酒店厨师的技术显然炉火纯青,本着切磋手艺的心,实则是贪甜解馋,林清审时度势地挪动起餐桌上的玻璃转盘,好容易把拔丝芋头转到眼前,正打算伸筷呢,转盘突然被挪动了。
林清疑惑地看了看隔壁扫人兴致的货,周陆一脸无辜地夹了一筷子面前的青菜。
林清:“……”
一次是巧合,而到嘴的拔丝芋头第三次飞了之后,林清彻底放弃,他拍下筷子,端起酒杯一口干,心中郁闷得想做道拔丝恐龙。
周陆这人,神经大条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交往八年,林清了解周陆所有的饮食习惯和偏好忌口,知道这个货不爱吃海鲜的最大原因是懒得动手,所以为了营养均衡,他会为对方剥虾壳、敲蟹腿,用牙签挖出螺肉蘸上醋哄他吃,然而周陆大抵至今没弄明白他喜欢吃甜的还是咸的。
记得曾有一次,周陆到台湾出差,回来捎了许多特产,凤梨酥、太阳饼和贡糖等等,林清看着心里美滋滋的,谁知隔天周陆分发特产给朋友们,把这些甜食派送一空,留下一堆鱿鱼丝和咸糕仔,末了一脸纯良无害的表情对林清邀功:“宝贝,我特地给你留的哦!”
林清只觉心如刀绞。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刚开始交往的时候,林清觉得这叫不拘小节,呆萌呆萌的,别有一番魅力,然而相处的时间久了,其中的酸甜自知,罗曼蒂克终究取代不了柴米油盐。
宴席到尾声时,林清已经喝了不少酒,心醉了,脑子却是清醒的,茫茫然间他与邻座告了别,他还跟老杰寒暄了一番,约好下回去新房参观。
走出酒店已是入夜,凉风渗骨,林清拢了拢针织衫,在路灯昏暗的人行道上慢慢地走。
走了一段不长不短的路,不知是脚步迟缓或是走错了方向,怎么也走不到公交站,正迟疑间,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然后是一双有力的大手拽住了林清的胳膊,林清怔了怔,转身下意识发出了声音:“啊?”
“我……送送你!”周陆生怕林清拒绝般,急急地指了指马路边停靠的黑色皇冠道:“我开车来的。”
林清看着紧紧拽住自己胳膊的手,心想这有让人拒绝的意思吗?
到林清居住的小区不过十来分钟的车程,一路上两人依旧是寂然无语。下车时林清客气地向周陆道谢,礼貌性地顺口问了一句:“要上来喝杯茶吗?”
“好啊!”周陆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林清:“……”
家里一直挺整洁的,前阵子刚刚托朋友买了一些好茶,当然这些都不是问题,林清只是觉得周陆很难懂,既然彼此已经相顾无言,又何必非得待在一处大眼瞪小眼?
进门的时候有个毛茸茸的小家伙喵喵叫着直往林清的腿边蹭,在他换拖鞋的时候便绕着小腿团团转,“这是我养的小猫,叫丁丁。”林清蹲下身,挠了挠丁丁的下巴。
“挺可爱的哈!”周陆也蹲下了身子,试探着叫道:“dindin?”
小家伙对这不明入侵者显然毫无好感,对着主人撒娇够了,梳理一番毛发,闪亮亮地从窗台跳走,开始它精彩的夜生活去了。一脸呆样的周陆还想着伸手摸摸软乎的小肉球,没曾想竟被彻彻底底地无视了。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林清被逗得乐不可支,他断断续续地道:“我……以为……你的普通话……有进步了,噗!”
周陆被嘲笑得又是脸红又是气恼,中气十足地大喝道:“笑个屁!这么多年了你的笑点能高点嘛你!”
林清摘下眼镜,用手背抹了抹泪花,把眼角揉得红红的。刚才的大笑之下,两人之间凝滞的气氛似乎松动了些,林清喘了喘气,戏谑道:“反正认识你十几年了,今晚第一次听你叫对我的名字——洒家这辈子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