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地揉搓起来。
我只揉搓了一下,身下人就是发出一声奇怪的呻吟声,他涨红了脸,然后把头压向了床面。
原来男人胸部也可以是敏感部位,我轻笑了声,手掌便毫不客气地更加用力摩擦那稚嫩的两点。
“小处女,你也会害羞吗。”
我发现我其实也挺坏的,至少嘴巴毒起来是这样,完全不亚于平日一贯狠辣的人。
给我欺负的人想是没有气力了,连回头反驳我一句都没,只抬着腰开始渐渐配合我的冲撞,偶尔还会迎送上来。
呻吟声渐渐传了出来,不再是痛苦的压抑声,里面有了销魂的意味。
痛并快乐着,我猜他此时一定是这种感觉,因为他的表情这么写着。
说到底,这个人今天帮了我,我其实没必要这么欺负他。
只是他出现的时机太巧合了,偏偏在我被下药的时候,我无法控制我自己,只是一味寻求发泄。
而且我今天心情很不好,真的很不好。
我只是从他身上寻找慰藉罢了。
我一脚踹到男人膝盖上,和他之前踹我的是同一个地方,他痛呼出声,两腿齐齐跪到地上,惊恐地看着我:
“你想干什么!我可是沈爷的人,沈爷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沈爷?”
我嗤笑。
“沈爷?你不知道他刚才正好有联络我吗,他怎么没提这件事呢。”
跪在地上的人闻言脸色陡变,惊慌地朝后退着,膝盖还跪在地上,裤子磨出一层灰。
在bar里我听过这个人的同伴喊他,从记忆力调出那个不经意听到的称呼,俯视着他喊了出来,尤如盯上老鼠的蛇:
“公鸡,你是沈爷的人,背着他做这种事好吗。”
他头顶中间的一束头发染了刺眼的火红色,是和公鸡挺相像,这绰号绝了。
这声亲昵的称呼犹如提醒他我已经了解他的底细一般,跪在地上的人被我盯得脸色逐渐灰白,最终露出落败的颓丧神情。
“说出是谁指使你的,我不追究这件事。”
地上的人犹豫了,他朝四处看了看,发现是个死胡同,无处可逃,颓败地垂下肩膀:
“是二公子,真的不关我的事,他只是让我找你麻烦,其他什么都没吩咐。”
“二公子?”
“就是沈爷的弟弟。”
沈风有弟弟我倒是从未听说,沈风那种人物,教养出的弟弟想必也是狠辣。我不知道我何时得罪了他,但这种事一定是发生在不
经意间的。
也许和bie有关系。
他真会替我找麻烦,我后悔和他搭话了。
我和沈风当年是同学,这点大概无人知晓,我很清楚的记得,他那时还没有一个弟弟。
沈风是独苗,家境殷实,可惜是个叛逆子,和我一般,所以才臭味相投,结交到一起,甚至还雄心壮志地一同闯过事业。只不过
他是个有毅力的人,努力得到了他想要的,而我却是个半途而废的家伙。
这些年的独身自处韬光养晦,不仅没有让我磨出锋芒,反而收敛太多。
这个叫公鸡的家伙也算沈风的手下,我没有和他为难,侧身站到阴影里:
“你走吧。”
地上的人如释重负,又是确认地看了我眼,我点了下头,他才磕磕绊绊跑远。刚才我一脚踢得过重,他已经无法正常走路。
处理完这些我再次回到之前的酒店,床上的人还在睡觉,纤长的睫毛密密磕着,睡脸很好看。
我脱完衣服和鞋子才走了进去,轻手轻脚地困倦地靠上了他。
独身太久,快忘了和人接触是什么感觉,这种体温相触的感觉很美好。
我有点恋恋不舍。
Chapter 03
原本我以为,在药效退了之后,我应该会厌恶地放开他才对。
可事实好像不是这样,我甚至抱着他睡了一晚,是在头脑清醒的情况下。像以前抱女人那样。
经过这一晚,我想我的心境应该发生了变化。
这种感觉就像我曾今一度不喜欢吃某样食物一样,一次偶然机会再次尝到它,发现并没有幼年想象中那种厌恶的味道,反而觉得
挺美味,莫名其妙便喜欢上了。
可说到喜欢上他也未必,如果单单睡一夜便要喜欢一个人,那一夜情的爱好者怕是要忙惨了。
我躺在床上仔细打量旁边这个正在睡眠的人,发现他的确是个长得很不错的孩子。
睫毛很长,皮肤也很细腻,白白的,平时应该很注意保养,他身上有淡淡的香水味,闻了很舒服。头发是挑染成茶色,浅浅的,
有点透明的质感,发尾末端微微打着卷儿,让人看着很想去摸一把。
五官清秀干净,完全可以说是标准的长相,只不过一个人长得太好看,总会让人觉得不真实,何况他的职业还是个艺人。虽然知
道他们这种偶像艺人主要就是靠脸吃饭,我还是不禁怀疑他是否整过容。
有段时间在新闻上就看到过一个男星爆出整容事件,整容前后的照片反差太大,事件爆出来后,他的众多支持者立马倒戈。加上
这小子又喜欢带美瞳,如果他真的整过容,之前也是那副猪头样,我想我应该会立刻从床上跳起来,从这里逃出去。
这样想着,突然就很想对着他脸来一拳,如果鼻子陷下去,或者下巴歪掉,那就说明他整过了。
这种想法很可笑,也不可行。而且就算他真是整的,我要是把他打破相,再次整容的费用肯定需要我出,我虽然不缺钱,也不至
于去浪费它。
说起来,这小子现在好像很红呢,把当红偶像骑了,我是不是该买个蛋糕庆祝下。
给自己的想法逗乐,我笑出了声。
旁边的人终于动了下,然后纤长的睫毛慢慢扫了上去,露出下面漂亮的眼瞳,眼眸渐深,一双深蓝眼睛望着我。
我凑了上去,很认真地盯着他眼睛,看了会儿,有些惊讶:
“竟然是真的,你是混血吗。”
他茫然地愣了会儿,然后点头,语气还是困顿的:
“四分之一的血统,算是混血吧。”
他从床头柜上摸到被我解下来的名表,看了眼就慌张地弹跳起来,可能是刺激到下身,他的脸色立刻变得极为纠结痛苦,犹如吃
到最难吃的食物一般:
“疼疼疼。”
好不容易调整了坐姿,屁股挪来挪去的:
“待会儿的几小时通告我要怎么熬啊。”
我有点抱歉,遂道:
“取消掉吧。”
“不可能,只要我手脚还在,我经济人就会想办法把我从这里挖过去。”
我:“……”
“在下面还真不是人受的,怎么这么疼呢。”顿了顿,“不过感觉好像也不是那么差,我后来有舒服到。”
我无语。
我发现这小子是个话唠,我几乎不言语,他也能一人自说自话,就像跟我在聊天一样。他的口才一定不错,这种类型的人适合去
参加综艺节目,走谐星路线。
昨晚我还未发现他是如此多话的人,被压在身下时,一直是很害羞地红着脸,压抑地呻吟,和现在判若两人。
果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喜欢温柔安静的人,就像我的前妻。
“你叫什么名字?”他突然问我。
我稍稍一愣,脱口而出:
“韩陌,陌生的陌。”
下意识就答了真名,连思考都未思考,我有点为自己的鲁莽后悔。跟对方并不熟,也觉得没有继续发展的必要,这时候留真名是
不妥的。
“我是Sho,这么拼的。”
他撩了撩被汗水粘附得微湿的头发,慵懒地靠过来,在我手掌上写着他的名字。
我笑笑:
“我知道,你很有名。”
Sho一脸惊讶,而后笑了出来,露出一排细白的干净牙齿。
我能看出,他的笑是因为高兴单纯反应出来的,和bie那种功利的自傲笑容不太一样,年龄相差不多,反应却截然不同,我对他
升腾出些好感。
“我以前被一对兄弟无视得很彻底,他们太打击人了,我那会儿都快没有身为名人的自觉,还好你知道我。”
Sho得意洋洋地继续说道。
我觉得我该收回我刚才的想法。
我把衣服全部穿好,然后将用过的安全套丢进了角落的垃圾桶,在卫生间洗手时,脑中突然就冒出他会不会有性病的念头。
在我的认知里,演艺圈是很乱的,同志圈也是如此,他两者都算是,看样子也经验颇多,虽然有用安全套,我还是不免起了些鸡
皮疙瘩,这么想口里也就脱口而出:
“你没那方面的毛病吧,有的话我得去检查了。”
Sho皱了皱眉,斜目瞪着我。
正常人被我这么说应该都难有好脾气,不过我说这话真不是为了刺激他,只是我的确不太放心,我向来洁身自好,就算是离婚后
,一夜情的次数也屈指可数,何况还是和男人,这是第一次,应该也是最后一次。
谨慎惯了,偶尔放纵一次,不可能真正放开。
我以为他该发火了,也许会上来揍我一拳,我乐意吃他这一记,不过他却没有,只是耸耸肩,似乎是觉得无所谓,不咸不淡地到
:
“这也是我要担心的吧,我怎么知道你就没有问题。”
这个回答我很欣赏,他既否定了我的猜测,也从正面反击了我,将了我一军。我找不到合适的话反驳他,只能笑着认输。
Sho穿好衣服时,额上已经冒出一层细汗,皮肤微微发红,见我侧目看他,脸上掠过尴尬,迅速站直了身体,脸上疲态尽除,他
抓起柜子上的表和手机,赌气般的未和我打招呼,转身直接朝门外走去。
“我现在后悔昨天上去救你了。”他说。
意识到是被讨厌了,说不上失落,但还是有些微的高兴不起来,也许是我昨天对他太过分了。虽然只是一夜情,不过昨晚确实是
美妙的一晚,临出酒店房门时,我还有些眷恋地摸了摸尚余温度的床单,闻着床上清新的淡淡香味,脑中划过昨夜的香灩,一时
情难自禁。
沈风是两天后回来的,我没有忘记正事,很快就登门拜访。
沈风的住处很多,按需求经常会更换住处。这里是一处很安静的庭院,不在闹市区,装修很典雅,院子里甚至有一处天然温泉,
不断冒着热气,水声叮咚作响,颇有点世外桃源的意味,可以看出主人对生活的极高要求。
混到他这个地位的人多少会有些别致趣味,说雅了是讲求生活,物质需求已满足所以追求精神层次,说俗了即是装b,好像不这
么做就凸现不出来他的与众不同一般。
进去时沈风正在和一个手下对弈,沈风痴迷棋艺,就如同我喜好书法一般,他下棋的时候心无旁骛,一心都在棋局上,我踏进来
,他都未抬一眼。
沈风看着依旧年轻,身上有着敛不住的锋芒。沈风混到如今这个地位,我该是怕他的,毕竟他只要动动手指,完全可以让我比现
在惨上百倍。我曾经为了女人放弃和他一起打拼,把兄弟情谊完全抛却,他如果说完全不记恨我,我肯定不信。
如今我又再次为了女人前来求助他,他不知会做出怎样的反应,也许会直接把我手脚打断也说不定。
不过沈风是个重情义的人,我赌的就是他这一点。
我擅长赌术,很少有输的时候,这次也一样,我又赢了。
Chapter 04
沈风看我的眼神里并没有厌恶与仇恨,甚至有些怀念,人说高处不胜寒,他此时处在这个地位,应该是寂寞的,遇见旧时老友,
正面情绪压过负面,他选择了冰释前嫌。
“我的手下都不是我的对手,你来陪我下一局。”
我依言坐到了他对面。
我只精通书法,对棋艺并不在行。沈风在这方面是高手,碍于身份没有去拿段位,不过在业内也还是极有名,我是坐下来给他当
小卒杀的。我知道他是在出气,再成熟的人也不免有孩子气的时候。
我记得道上有位前辈曾经说过,他说我和沈风都不是当黑道的料,整天舞文弄墨,不务正业。做这行,不过拳脚功夫,还有就是
一个字——狠,要敢不要命。
我和沈风当年也算狠厉,可独独沾了这些文雅毛病。
不过那位前辈显然错了,现在有句话怎么说,流氓其实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有思想的黑道才是最可怖的。看沈风今日的地
位便可知道。
只可惜我是个特例,不爱江山爱美人,那位前辈看错沈风,却没有看错我。
我一个疏忽,大片落子通通被吃掉,沈风斜眼看了我下,抬手把那片死棋挑了出去。
对弈之道讲求静,最忌讳分心,我却还在想这些有的没的,也难怪会这么快就露出败相。
沈风指了指那堆死棋:
“这就是现在的你,死气沉沉,让人反感。”
“……”
“围棋讲求空多为胜,这些死棋说明不了什么,你把他看得太重了。”
“说得轻松,我不是你的对手。”
“弃子是最高境界,有失才有得,重要的是平常心和大局观。”
“可我失去的太重要,我没办法忽视他。”
“到达胜利的途径有多种方式,围空而胜,杀棋而胜……有些棋活了还不如不活,有些空打破还不如不打,未到最后,谁都说不
清楚。”
“你这是在鼓励我吗。”
“我可没有,关键在你了。”
我沉默了,盯着棋盘想着过往的许多事,以及今后可能会做的事。
我的棋力始终比不了沈风,他赢我轻而易举,哪怕我中间凭智力长处挽回一时败局,不过围棋显然比的不是智力,而是比心。
他勤练心,而我只求静心,结果可想而知。
最后还是如预料般,被他杀得片甲不留。
我来找沈风是为了求他帮我对付司铭,司铭是T城的父母官,沈风要对付他其实不难,黑道不同于白道,白道上的人做什么都要
明按着规矩来,黑道却可以不按常理出牌。挖点司铭的丑闻,很容易就可以让他垮台。
可是司铭后面有靠山,他和肖乾走得近,肖乾绝对是五十年难遇的枭雄人物,虽在白道,黑道却也忌讳他很,沈风动不了他。
只不过肖家在T城风光太久,早有许多人觊觎他的分量,纷纷打着歪心思,沈风想对付他早已不是一两天,我来这里也正合了他
的意。既然利益一致,那就很好说话了,何况我有我的特长,沈风善于用人,自然不可能错过我。
他让我先替他打理一处赌场,我欣然同意。
来到沈风的地下赌场,才发现沈风现在生意确实做得很大,光这庞大的赌场规模,就足够让多少人眼红。
突然记起我以前和小舅子认识,好像就是在赌场里,再后来,他的姐姐便出现了。我到现在依然清楚记得那个怦然心动的刹那,
长这么大,我都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女孩子,当时便鬼迷心窍了。此后一发不可收拾,做尽了年轻人的冲动事。
俗话说的好,红颜祸水,美色害人。我们这拨年轻小伙子为了追求千惠各各挣破脑袋,好在我拳脚厉害,看到千惠从我们身前走
过时,我会把旁边那些仰慕者揍得气息奄奄,然后踏在他们的“尸体”上,对千惠摆出胜利的手势,以换来她回眸一笑。然后我
会捂住心脏,宛如被爱神之箭射中一般,陶醉地一并倒在身下叠着的 “尸体”上。
年轻时总是冒着傻气,现在沉稳许多,想起以前那些事,只觉得好笑。
好笑归好笑,可这份深沉的爱意已沉淀太久,久到我只要一想起这个名字,就会觉得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