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里没吃的。”小奴隶笑了,回答简略直接。
我想了想,又问:“这里的事情告一段落后,小趸应该会回南稷,我大概也会去。你怎么想,真的愿意离开白沙,背井离乡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吗?”
“老师要教我的东西,我还都没有学哪。老师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再说,我阿妈本就是南稷人,我也很想去南稷看看,阿妈的故乡是什么样的。”小东西听到我的问题,毫不犹豫地立刻用力点头,好像生怕点得晚了或是力道小了,我就会不带上他。
我有些感慨,伸手要去摸摸小东西的头,又想了想,手到中途还是转了方向,轻轻地落到他的肩膀上:“只要你能学,老师会的,都可以教给你。对了,以后也不能老是叫你小家伙。你已经不是奴隶,也该还给自己一个名字了。你叫什么?”
小东西轻轻摇头,脸色有些黯然:“以前也从来没有过正式的名字,只有阿妈叫的小名,叫端格儿。”
我猜想,他也许不愿意再回忆起过去的那些事,即便他曾经有过别的名字,此刻也希望将它抛弃,就像是在抛弃往昔的一切。我按了按他的肩膀,微笑着说:“我的名字叫李严。按照南稷人的习俗,第一字作姓。你愿不愿意跟我的姓,以后就叫李端格?”
小东西扬起脸,笑逐颜开,显得很高兴。
第三十六章:情障
“恭喜阿达了。”背后的通道里传来一个幽幽的声音。
我转身,看见小趸扶着墙站在那里,一手按着胸口,喘息不定,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原先精赤的上身现在已经用还沾满了血迹的外袍遮掩了起来,脸色有些泛白。那件袍子我记得是在替他拔刀治疗的时候脱下来的,当时随手被丢在了地上,倒也难为小家伙还记得把它捡回来。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穿上衣服好像就会换一个人似的,虽然这脏兮兮的袍子绝谈不上什么皇室气度,不过跟依旧裸着胸背的我比起来,小趸至少要显得文明一点,也不那么落魄了。
望着我的脸,小趸有些怔忡,过了好一会儿才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来,有气无力地开口说:“恭喜阿达收了个义子。”
小奴隶,哦,现在应该叫他李端格了,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小趸,然后弯腰捡起了脱在地上的单衣,扭头走到河边,挑了块离得远远的岩石蹲下,开始默默地搓洗起来。
我想了想,转身向小趸走过去,在通道口站住,背靠在水泥的道壁上,彼此之间保持着两三米的距离。两三米,其实并不算远,两个大步就可以跨越,站在这里,可以清晰地看到小趸脸上细蒙蒙的汗珠,还有紧皱着的鼻尖后面闪着泪光的红肿双眼。远的,其实是人心之间的距离。看到小家伙的膝盖在抖,手臂在抖,全身都有些颤抖,随时都可能倒下,我心里一软,但还是没有动,尴尬的静默气氛在灰色的壁顶和黑红色的路面之间越聚越沉。
有些事,不能任由它再这样继续发展下去。
无声的疏远让四周的空气好像都冷了下来,小趸紧了紧披在肩上的外袍,一面对我露出讨好的笑脸,一面眼泪又流了下来,嚅嗫了许久才又开口:“阿达……”
“以后不要再那样叫我了。要么直接叫我的名字,要么就跟端格一样,叫我老师。”我是真的有些厌恶那个称呼了,因为它听起来显得很虚伪,似乎我和小趸之间的关系一直都只是建立在最初那种互相欺瞒互相利用的基础上,从来也没有真的靠近过,这让我觉得很不舒服。
“李,李严,”小趸顿了顿,试探着向我跨近一小步:“我只是想告诉你,刚才的事,我其实……”
我皱了皱眉,打断他:“牧攸殿下,在我面前,用不着那些脆弱可怜的伪装,想说什么就直说吧。如果要解释,就给我一个实际些的理由,否则就什么也不要说,我也不想再提那件事。我可以容忍谎言,那并不代表我喜欢被人骗。”
小趸的身子晃了晃,刚刚迈出的脚步被我的话给硬生生地阻挡了回去,好像再也没有力气继续保持站立的姿势,扶着墙慢慢地坐到了凸出地面的金属轨沿上。他低着头,缩着腿,呆呆地看着自己脚边的地面,过了很久才重新找到自己的声音,一个低沉谙哑但却不再示弱乞怜的声音:“我只是想让你留下。”
我沉着脸望向他:“谁说我要离开的?”
小趸阴沉地抬起头来,不再流泪,冲着我大声冷笑:“难道不是吗?一次次地说会陪着我,心里其实一次次地都在盘算着要怎么离开。你敢说没有吗?当初不走,是因为缺乏给养马匹,而且你的身体也需要时间休养,我没说错吧。要不是遇伏,你现在也不会还跟我在一起,想必一踏入南稷国境,你就会中途离开吧。为什么?要是怕我拖累你,为什么宁愿带着那个更加累赘的奴隶,再危险也不丢下他?不肯做我的师傅,是我福薄,为什么就肯让他叫你老师?既然这样,还救我干什么,让我自生自灭不是更好?或者干脆杀了我啊,来啊,杀了我,不就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我从没见过这样匮乏自信的小趸,激动的神情近乎疯狂,凌乱的杀气四散飞扬。有什么东西在灯光下一闪而过,我的瞳孔猛地一缩,以为小趸要对我出手,身体早于意识作出反应,背脊微弓地压在后壁上随时准备弹起,全身的肌肉都紧绷起来。就在欲动未动的那一刻,我终于惊醒过来,骤然收手的反冲力,震得我的双臂一阵酸麻。
一把刀带着撞击金属的脆响声就落在我脚边不远的地方,那是小趸的短弯刀,上面还残留着焦黑的血肉痕迹,不再光洁的刀面上散发着微弱的反光和死亡气息。抬眼望去,小趸其实根本就没有动,静静地瘫坐在原地,一只手无力地低垂着,嘴唇上和下巴上布满了触目惊心的血色,胸前的衣襟上一片腥红。满是悲哀绝望的目光正直愣愣地看着我:“为什么不动手?为什么不杀了我?为什么你总是能停下来?与其坐等毒发而亡,我宁愿死在你手上……”
我的心一阵阵抽痛,再也忍不住,走过去,轻轻地搂住了那个颤抖崩溃的肩膀。
其实,刀光一闪时我就已经发现不妥,那把刀既无力道,也无准头,完全就是随手一掷,目的只是要激我出手。如果在平时,就算再气愤,我也不会对小趸下杀手,但是刚才那一刻的气氛烘托得实在太完美,为了逼出满身凌厉的杀气,小趸甚至不惜呕血强撑。为求自保,我不得不先抛开其他顾虑,这大概是小家伙唯一能够在我手中求死的机会。一想到那样的后果,我就不禁冷汗直冒,脊背上一阵发凉。
感觉到我靠近了却还是始终小心翼翼的触碰,小趸僵直了身体,瞪着眼睛,喃喃地问:“李严,你就那么讨厌我?”
“傻瓜,要是讨厌你,我需要白费那些精神吗?”我用手指替他擦去唇角边的血迹。
“那你为什么不要我?”小家伙执拗地闹起了别扭。
我低低地叹了口气:“我们之间不需要这种关系。”
小趸挑眉冷笑:“那要什么样的关系?血缘关系?那还不如皮肉关系来得可信些。”
有鉴于太过异于常人的童年和家庭,我对小趸此时的极端和偏激无言以对,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问题不在于此。如果你真是出于爱慕而那么做,情之所至,我想我也许不会太介意。那是一件自然愉悦的事,不应该勉强自己。把自己的肉体当作工具,会让人觉得悲凉。”
小趸抬眼看着我,一瞬不瞬地注视着我,脸上始终没有什么表情,许久才淡淡地说:“真是不介意的话,怎么可能在那种时候还停得下来?明明情动了,何必要否认?况且我也没有在勉强自己,我喜欢你的吻,喜欢你的怀抱,喜欢那种跟你在一起就很安心的感觉。我只是觉得能把第一次交给你,也许会不错,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给一个饮过我的血又吻过我的人。”
“第一次?”我承认我的惊讶溢于言表,或许这会很伤人,可是小趸刚才在床上的那种老练表现,怎么看也不像是第一次,让我无法不惊讶。只不过,两人之间都已经隔膜到这个地步了,他好像也没有什么说谎的必要。不知道南稷人的风俗里对喝了别人的血究竟有什么讲究,不过喂药时的那个吻,也能算是亲吻吗?我多少有些无辜又无奈地摸了摸嘴唇。
“怎么,不信?”小趸凄凉地笑笑,“也是,我是个从来不说真话的骗子,空口白牙,凭什么要别人相信?”
小趸的话让我真的很烦恼。我其实一直都知道,那时候他并没有走远,总是藏在暗处探听他不在时我会跟小奴隶说些什么。端格那时确实说过他是个骗子这样的话,也许对于小趸来说,只有这种在背后说出的话,才会是真话。
直觉中,小趸总是敏感的,不安的,就像是一只在黑暗中四处乱蹿的隐鼠,无法停顿的脚步并不一定是为了寻找食物。多疑的性格让他总是不敢相信和接受别人的好意,不愿意信人,也不愿信己,在娇柔的表面下,那颗心坚硬得像铁一样,总是处于戒备之中,却又偏偏很容易被种种单纯亲密的关系而吸引,如扑火的飞蛾般渴望那种从来不曾属于他的温暖。从我这里,他也许感受到了关心和爱护,从端格那里,他或许还感受到了一点轻松无邪的友谊,但是即便对于端格和我,他也总是小心翼翼竖立着壁垒,防备着这些能让人从心底里柔软的情绪会突然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也许在他的认知中,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而凭空得到的,总会在下一刻失去。
这样的小趸让我心痛。
“对不起。”我望着他浅棕色的眼睛,为我总是疏于要求他的信任而道歉。
我总觉得时间长了,通向某颗心灵的门户自然会慢慢打开,所以一直没有在这方面多加留意。而且不随便直触心底,是我和小趸之间作为智者而为彼此保留的尊重和默契,不过现在看来,是我错了。这个小家伙的心门绝对需要最强势的开启,非但如此,还必须多伸一只手过去始终拉住,才能强行留下一条畅通的缝隙。
“什么?”小趸的眼神一跳,然后又作出一副迷茫的样子。
小家伙的眼睛颜色很浅,头发和睫毛都是带着点阳光气息的麦色,这跟我有点象,不过我的发色还要偏红一些,更接近赤金色,而且他的皮肤也比我要白嫩得多,有的地方看上去就像是透明的,仿佛一层轻纱般覆盖着下面匀称的血脉和骨肉。
轻薄如雾的迷茫大概是最适合这种色泽的眼睛的一种神态,不知道小家伙练了多久,才能达到这种炉火纯青的境界。
这样的小趸,又让我很无奈。
“说起来,刚才的表现很老练啊,第一次就能这样,你在某些方面简直堪称天才,好像比我更像妖魔了。”我故作轻松地笑了笑。对于某个长于构筑工事进行心灵防守的人精,我决定从现在开始实话直说。
小趸毕竟稚嫩了些,就算按照实际年龄计算,也不满十九岁,杀人或许能不眨眼,但还远远未到可以随便拿这种话题开玩笑的程度,甚至可以说是清纯的,被我有些夸张地赞扬了某方面的能力后,竟然有些脸红,用少有的急促语气解释着:“真,真的,那些都是师傅教的。南稷蓄养侍童之风盛行,八九岁的男孩子,如果相貌端正,出身又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不少都会被贵族家里采买侍童的人选走。从我八九岁时,师傅就开始教我这些了,倒不是怕我被人掳去当侍童,只是师傅说我长得太秀气,力量又不足,有备无患,总该知道一些。”
“你师傅居然教一个八九岁的男孩子这些?怎么教的?”我大笑起来,打算让这件事玩笑到底,同时心里也有些好奇。我知道帝国的谍报人员在受训时都要接受这方面的训练,有整套取悦男人或者女人的方法。具体内容我没看到过,不过听人提起过,据说是些相当专业化的三维图文资料,甚至包括性交期前后的细微心理分析。好像有一种说法,认为人在性欲得到满足的瞬间心理是最放松的,戒备程度也最低,是进行刺杀或催眠的最佳时机。
不知道小趸的师傅是怎么个教法。让一个身世如此特殊的小孩子学习这些,真的只是纯粹地为了让他将来少吃些亏吗?还是另有其他目的?总觉得这个为人师者是个怪人。不过小趸却没有为我继续解惑的打算,瞪了我几眼,肩膀软软地靠在我身上,后来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他自己也笑了起来。
“累了吧。我背你回小屋里接着睡吧。”见他渐渐有些坐不住了,我轻轻扶住了那个向我怀里滑倒的肩膀。
小趸咬着嘴唇问:“为什么要背?以前不都是抱着的吗?”
我笑笑说:“背着比抱着省力些。”
小趸收起了笑脸:“我自己走得动。”
“别闹了。我也累了。”我背过身蹲得更低些,一边拉起他的手臂环在颈上,一边伸手夹着他的腿弯,把他架到了背后。
小家伙没有挣扎,默默地伏在我背上,过了一会儿突然凑到我耳边低声问:“李严,你真的不会离开吗?”
吐在耳廓上的气息让人觉得有些麻痒,我斜扭脖子让开些:“要不要我以你们的神明起誓?”
背后没有回应,也不知道他是满意了,还是干脆生气了。以小趸的性格而言,后者的可能性恐怕更大些,可是我现在也无意追究这些。因为,有些事,有些感觉,一旦改变,就再也回不到从前了。我只是在尽量地迈着平稳的步子,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不说谎话就不是欺骗了吗?我在心理自嘲地笑笑,至少在自欺欺人方面,我有高于常人的天赋,而且也从不惮于承认这点。
再走了几步,背脊上的温度越来越无法忽视。感觉到小家伙依然烫人的体温和杂乱的脉搏,我侧头问:“‘离津’发作起来的时候,是什么样症状?”
小趸沉默片刻,淡淡地回答:“全身灼热难当,血滚如沸,呕血不止,精气溃散而亡。”
我习惯性地皱眉:“这么说,现在还没有发作,是吗?知道会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延迟吗?我对你们的毒药不太了解,应该还是有药可解的吧?除了你王兄,还有其他人有这种解药吗?”
“随便什么人都有解药,那还敢称秘药吗?至于为什么还不发作,谁知道哪,也许我身体里原来就有毒素多少起了点克制的作用吧。”小趸的声音还是淡淡的,好像谈论的不是他的生死。
我想,也可能是基因干扰类药物在提高细胞生长能力的同时也抑制了毒药的破坏性?不过这些药物方面的原理我并不清楚,也无从向小趸解释,所以我什么都没说,只是背着他默默地走。这条路已经来来回回走过几遍了,地下河离小屋不算太远,但狭窄的通道让前路显得漫长而没有尽头,四周的静默则像是一幅黑白色的救世题材漫画,杀戮和救赎在相隔无几的平面间同时展开着,各自都失去了应有的气息。
回到小屋里时,小趸已经趴在我背上睡着了。毒素显然正在侵蚀着他的健康,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那么容易疲倦,在我短暂的记忆中,小趸总是很灵巧活泼,经常哭,也时常笑,但很少倦怠。我把小趸放在单人床上,站在床边看了他一会儿,走到一旁的衣柜前,拿起一件衬衫和那条长裤看了看,转身走出门外。
令人总算有点高兴的是,这些衣服的料子不错,制作得也很精细,针脚都匀称细密,时间那么久了,不仅还能穿,而且穿在身上还不显得很旧,终于让我结束了赤身裸体的野人生涯。衬衫有些大,裤子也有些长,衣物原来的主人身材应该比我略高略壮些,不太合身。但这毕竟是我所熟悉的服装款式,穿起来总觉得比勐塔人古里古怪的敞胸袍子舒服多了,人也觉得精神些。把衬衫的下摆塞进裤腰里,提起脚,又把裤脚卷了卷,我低头看了看脚上的兽皮靴子,有点好笑,实在是不太相配,不过暂时也只能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