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了药堂的大门,柜台前的伙计便认出了他,忙起身迎了出来。
诊台前坐着的是堂中的王大夫,并不见程既。谢声惟拎着从点心铺里买给程既的杏仁酥,问小伙计道,“程大夫呢?今日不在堂中?”
伙计忙道,“店中新来了学徒,程大夫正领着人,在后头库房里认药呢。您先稍等,小的这就替您叫去。”
“不必,”谢声惟摆了摆手,温声道,“他想来正忙着,不好打断,我自行去看看便是。”
刚刚迈出步子,又想起什么似的,转身问伙计道,“这位新来的学徒,可是今日早晨,前去府中寻程大夫的那一位?”
“小的今日晨起,一直在柜上忙碌,并不曾注意到,”小伙计挠了挠头,有些为难道。
“那这人样貌如何?”
小伙计这下答得倒是利索,“回公子,这位小哥姓宋,生得倒是齐整,人也白净,一股子书生气。”
瞧着谢声惟眉头微微蹙起,只当自己说错了话,又忙找补道,“不过自然,是万万及不上咱们程大夫的。”
“嗯,”谢声惟淡淡应了一声,“有劳你了,且去忙吧,不必招待我。”
话毕,缓步走到了库房门前。
还未进去,便先听见里头传出低低的人语声。
先是程既的声音,有条不紊道,“这边架子上是细辛与香薷,香薷与细辛根形相似,药性却不同,抓取时候要多注意些,免得看错了眼。”
“是,”另一道男声响起,“师父于医道当真熟稔于心。这库房中光线昏暗,也辨得清楚。”
“只是师父听堂坐诊,原不用挂心抓药这等小事,怎地还能如此娴熟?”
程既回他道,“天底下做大夫的,没有不辨药材的道理。死读医书,只怕要读成个傻子。”
“诸事亲为,才不会出岔子。为医者,这条更是要紧。”
话音刚落,门边便传来几声击掌的动静。
库房内两人一齐回过头去,正见着谢声惟倚在门边,微微笑着看向他们。
“怎么今日出门这样早,也不肯叫醒我,”谢声惟走近几步,极其自然地将手搭上程既肩头,朝自己的方向搂了搂,“都说了,不必心疼我,多睡的片刻哪儿及得上替你更衣束发重要?”
程既一时还未反应过来,微微偏过头去,目光中带了些疑惑地看向他。
谢声惟只作不见,又抬头朝着宋小哥,亲切和善道,“这位便是我家小禾新收的徒弟吧?”
“先前便听小禾提及,果真一表人材,虚心好学得紧。”
“小禾?”宋小哥有些茫然。
“啊,是我失言了,”谢声惟做出抱歉的样子道,“是我与内子的爱称而已,房中之词,倒叫宋小哥听了笑话。”
“没……没什么,”宋小哥结巴着应道,“您刚才说……内子?”
“您和程大夫……程大夫是您的?”
“哦,原来宋小哥还不知情呢?”谢声惟将程既搂得更紧了些,笑得更和煦了些,“你既叫了程大夫师父,那我二人便都是你的长辈了。”
“真要论起来,只怕你要唤我一句师公才行呢。”
宋小哥立时傻在了当场,嘴唇颤抖半天,愣是没将那两个字叫出口去。
程既看这自己这位木桩子徒弟,忍不住扶额,挥了挥手道,“今日的药材就认到这里,你去前头吧,跟在王大夫身边,好好看看他怎样开方子,用些心。”
“是。”宋小哥领了话,这才回过神来,逃命一般地奔出了库房。
程既拍了拍谢声惟搭在自己肩上的手,没什么好气道,“人都走了,还演呢?”
“小禾说什么呢,”谢声惟笑着,耍赖在他耳畔亲了一下,手上并不肯放松,“我搂自家娘子,是情之所至,哪来的演不演。”
“小禾莫不是还怀疑我这一颗真心不成?”
“哪来的真心,我怎么没瞧见,”程既作势将手贴在他胸膛上,“我没寻到,可就是没有。”
“小禾好狠的心,”谢声惟微微退后半步,作势用手捂在心口,“非叫我喂到你嘴边,才算真吗?”
话音落下,随即就伸出手去,指尖拈着一小块不知什么,就要往程既口中送。
程既在口中一抿,尝了满口的杏仁甜香,揶揄他道,“原来阿辞的真心竟是杏仁味道的吗?”
“也不知是甜杏还是苦杏?”
“那要看小程大夫了,”谢声惟凑去他耳边,声音很轻,带着温热的吐息,往耳垂上扑,“小程大夫多疼疼我,便是甜的。”
“若是长夜漫漫,叫我独守空房,只怕就要苦得入不了口了。”
“空口无凭,”程既扭过头去,笑意盈盈地看他,“我不肯信。”
“这样啊,”谢声惟凑去他唇角,凑不及防地亲了一口,嘴角微微翘着,低声开口道,“那小程大夫今夜进来,进得深些,好彻彻底底地尝尝,不就知道了?”
第100章番外7 秋萍(秋萍番外,介意勿买)
屋里头静得很。
秋萍坐在妆台前,用袖子扫落了一旁的香脂盒子,听见落在地上的‘咚’一声响,打破那点吓人的静谧,才很轻地舒了一口气。
她总觉得自己像是有什么事还未做完,心上惶惶地不安定,忍不住一遍一遍地去想,蓄长的指甲抵在桌面上,发出轻微的‘哧啦’声。
上面的蔻丹色泽早就斑驳暗淡,透着股沉沉的郁气,像是瓶中隔了夜的插枝,扫一眼就能瞧出的败落。
从前,这双手弹琵琶是最好看的,长甲拨弦,轻拢慢捻。
谢铎在书房时,常常喜欢把她叫去,抱着琵琶弹上一曲,说她的眼睛生得美,含着怯怯的水光,温婉娇柔,比扬州的姑娘还要可人疼些。
其实她不喜欢弹琵琶,每次弹罢,几根指甲酸胀又疼,都要在冷水中浸上许久才好受些。
可是原本也由不得她喜欢不喜欢。
她和怀中的琵琶一样,都是供人取乐的玩意儿,失了新鲜就会被主人丢去一旁。
琵琶是死物件,丢去库中蒙尘也没什么,可她是活的,所以她害怕,怕极了。
她将头又扭向门口,一双眼死死地盯着,像是留存着最后一点希冀,盼着谁来一样。
她这一生,好像一直都在等,都在盼。
好似这条命,从来没能握在她自己手里过。
她从小就生得好,左邻右舍总是同她爹娘碎嘴,说阿妞这张脸,许了隔壁村的财主当续弦,能赚回来十斗麦五两银,到时候她哥娶媳妇的钱就足够了。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并不避着她,她在一旁听着,垂着头,将衣角攥得死紧。
她不愿意嫁给那个人。
那个财主,从前和娘一起做活时候她见过,矮矮胖胖,像头地里的冬瓜,又被日头晒皱了皮。咧嘴笑的时候,口中总传出一股臭气来,叫人作呕。
她喜欢村东头的刘哥儿,白白净净,每次下地干活时候,会偷偷给她摘一点果子回来,很羞涩地挠挠头,在她家院墙上一放,转头就跑。
可刘哥儿家穷,没了爹娘,只有一间破屋子,出不起娶她的麦子和银两。
她想,到时候多求一求娘,说不定就能把她嫁给刘哥儿,到时候两个人都年轻,一块下地干活,攒了钱也能给娘,哥有了娶媳妇的钱,娘就不会再怪她。
她抱着这样小小的心愿,埋头在尘土飞扬的田间,很小心又期待地活着。
只是后来,她到底没嫁给刘哥儿,也没跟了那个老财主。
旱灾连着蝗灾,地里庄稼绝了收,人饿得都活不下去了,没人再想着娶媳妇。
人们都像疯了一样,掘土,剥树皮,把一切能吃的不能吃的都往嘴里塞。
她也饿,但爹娘哥哥都没吃饱,她不敢说话,只能一口一口地,往肚子里灌着冷水。
最后她爹把她卖给了城里来的人牙子,换了三斗麦。
人牙子站在那里招手,她有些害怕,往后去,想要去牵着她爹的手。
可她爹不大敢看她,低着头,拉扯着将她交去人牙子手里,就大踏步地往回走。
她在后头叫了好几声‘爹’,她爹也不知道听没听见,最后也没回过一次头。
那时候她是恨的,恨一家人里,为什么她是最早被丢掉的那个。
不过后来,她就不恨了。
最起码她被卖了,还能吃饱一口饭,有件好衣裳穿。
她后来托人回去打听才知道,那三斗麦子没能救得了她爹娘和哥哥的命,他们饿死在那一间破草屋里,尸首也没能入土。
灾荒年,连尸首都是珍贵的,人们饿得早就什么都顾不上了。
她活下来,入了谢府,跟在老夫人身边,干得是伺候人的活儿,算不得苦。
可爹娘和哥哥的脸日日夜夜浮在眼前,叫她睡不着觉。
她听人说,挨饿的人到最后,身子都会肿起来,像是发面馒头,手一按就一个大坑。
她怕极了,连在梦里,都梦见自己也成了那副模样。
别人都说老夫人心地好,身边伺候的丫鬟到了年纪,都会放出去,叫她们自行择了人家。
可她不愿意。
她想过更好的日子。
想要留在谢府。
她被饿怕了。
于是她使了一点手段,成了谢铎的妾,怀了孕,挺着肚子,成了府里头的主子。
这实在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老夫人庸碌,又贪权,而正头的谢夫人郑瑶,那个女子,像是枝头最好看的花朵一样,被娇养长大的,什么心眼儿都没有。
算计这样的人简直不费吹灰之力,挖个坑她就肯自己往里头跳。
她挺着肚子,看着郑瑶眼中的难过与无措,心里有种尖利的痛快。
她恨郑瑶这样的人,恨她不谙世事的天真,好似这世上一切的苦难都不曾经历过。
同样都是托生到这世上,郑瑶什么都有,可她却两手空空。
只这一点,她们就如此不同。
不过不要紧,往后日子还长,她有自己亲生的孩儿,郑瑶永远也比不过。
早晚有一日,她会将郑瑶拥有的东西,一件一件地抢到手。
只是大约,连老天都不肯帮她。
明明中了毒,九死一生,郑瑶却依旧能活着,还将孩子生了下来。
而那个小病秧子,几次踏进了鬼门关,可总有人能将他捞出来,竟也颤颤巍巍地长大成人。
甚至,连冲喜这样荒谬的事都能在他身上应验。
最后一败涂地的,倒成了她自己。
但是她一点都不后悔。
她的一步步都是靠自己争来的,她原本就什么都没有,如今也不过是与从前一个样。
何况她还过了这么些年的好日子,算来还是赚了。
难得她这条命,到头来还能有些用处,还能在脚下垫着,最后许她的孩儿一个锦绣前程。
值当得很。
她这样想着,心里头便再没有什么遗憾,从匣子里拣了朵琉璃攒的珠花,仔仔细细地在鬓边簪好。
房梁上坠了白绫,,她站在那儿,笑着,踢翻了脚下的圆凳。
她谁都没有等来。
所以下辈子,她再也不等了。
第101章中秋番外 食蟹
中秋食蟹,是谢府里的惯有的习俗。
早好几日前头,谢夫人就已交代了后厨采买的管事,在相熟的店中留出上好的秋蟹,挑个大黄肥的,提前订好几篓的份,预备着中秋夜宴时候使。
府中夜宴规矩多,大都是老夫人定的,一年年地传下来。从前谢夫人没少在这上头受委屈,如今想起来心里都还戚戚。
可到底今时不同往日,府里头人丁也比从前寥落许多,秋萍已死,谢行履留在南边,府里头正经的主子统共没剩下几个,谢铎又整日里不着家,老夫人尚在病中,床都不大能起来,更别提撑出个夜宴的场子来了。
谢夫人倒是乐得清闲,她心疼程既与谢声惟,自然更舍不得两人去长辈面前立那劳什子的规矩,早早地就吩咐了阿月往木樨院里走一趟。
阿月带着人,将两篓子螃蟹抬到院中,搁在小厨房门口,这才笑着同程谢二人交代道,“夫人说了,老夫人病体单薄,不宜多动、多见旁人。”
“往年宅子里都是在前院攒一桌子酒席,赏月食蟹的,今年怕是不方便了。索性便将这螃蟹分下去,各院里自己蒸了,想图个乐的,自己摆场酒也就是了,也自在些,不必多拘束。”
谢声惟应了,又朝阿月道,“只是父亲不在家中,中秋团圆,怎好叫母亲一人在院中独过?”
阿月微微歪了歪头,朝一旁的程既眨了眨眼,促狭道,“夫人特意交代了,说今年的螃蟹肥的很,必得仔仔细细吃才不辜负。”
“食蟹讲究专心,瞧着旁人在一边腻腻歪歪,难免要损失几分胃口,所以少爷同少夫人还是在这木樨院中赏月吃酒吧,不必去寻夫人了。”
待送走了阿月,程既便伸出手,张开手指在谢声惟眼前晃了晃,笑他道,“如何?上次是谁说的,在桌子下头牵我,旁人就瞧不见的?”
“夫人眼睛可好得很,只怕你做什么坏事,都瞒不过她的眼去。”
谢声惟笑着摇了摇头,将他的手拉下来,十指扣着,按在掌心里,“阿月姑姑说得那样含糊,怎么敢肯定是上次偷偷牵你的事?”
“说不准,是上次吃罢饭,在院子的长廊上,你躲在柱子后头亲我的那一下呢?”
“唔,这样的话,“程既扁了扁嘴,作势就要挣开他的手,“那我往后可要规矩些,青天白日的,再不同你拉拉扯扯,省得又叫旁人说腻歪了?”
谢声惟手上用了些力气,不许他逃,凑到他耳边去,声音里带了低低的笑,“那往后,换我来不规矩,换我来亲小程大夫,这样可好?”
说罢,也不待程既点头,将人按在院角的花树底下,仔仔细细地不规矩了一番。
谢小少爷如今身体大好,力气也较先前大了许多,偏偏又最会装可怜,略皱一皱眉,低低叫出一声疼来,小程大夫就不敢多用力挣扎,被人制着,好一阵轻薄,发鬓乱了,眼尾红着,眼底泛一层水光,连抬起眼瞪人时,都少了许多气势。
两人折腾了好一会儿才停下来,转而一起撩了衣角,蹲在小厨房门口,掀了竹篓盖子,用小木棍拨弄篓子里张牙舞爪的螃蟹。
程既幼时在溪涧里戏耍,也曾捉过这玩意儿,下手要稳准狠,捏好了壳才不被钳子夹着。
河中多是细小的螃蟹,去了壳也不剩多少肉,往往都是随意地在火中烤一烤,连壳带肉地嘎嘣嘎嘣嚼了,当零嘴吃。
这样大个头的螃蟹程既倒是第一次见,拨弄着,稀奇得很,跃跃欲试者就要伸手捉一只来细瞧,被谢声惟发觉,忙将他两只手腕都钳住,拦了下来。
“这螃蟹不比旁的,生猛得很,夹上一下怕是要掉块肉的,”他捏着程既的指尖,笑着逗他,“小程大夫这双手可金贵得很,问诊把脉,半点都离不得,万万不能伤了。”
程既屈起手指,在他掌心很轻地挠了挠,猫儿似得顽皮,“问诊把脉,倒是其次。”
“这双手那样多旁的妙处,阿辞怎么不肯挨个地讲一讲?”
他微微翘着嘴角,不依不饶地追着人问,“阿辞不都一一试过了?怎么这时反倒不提?”说着,微微垂下眼来,表情带了刻意的委屈,“难不成是这双手伺候得阿辞不够舒服,叫阿辞心生不满,这才缄口不言?”
谢声惟本是故意逗着他玩儿,哪想到七拐八绕地竟栽到了自己头上,一张白净的脸渐渐地浮起薄红,最后只得伸出手去,将身旁那张恼人的嘴堵上,才算得了片刻安静。
到了晚间,小程大夫那双妙处颇多的手罕见地遇上了难题。
蒸笼中的螃蟹足有巴掌大,蟹壳黄澄澄的,慢悠悠地冒着白气,扑鼻的鲜香,可眼前的蟹八件倒让程既犯了难。
一眼望去,只瞧见银制的小剪子、钳子并一堆叫不上来名儿的器具,到底是怎么个用法,却叫人实在一头雾水。
程既没那样的耐心,原打算同先前吃河蟹一般,直接抓着啃,奈何这螃蟹壳坚硬得很,寻常牙齿实在奈何它不得,只得恹恹地又丢回了盘子中。
谢声惟在旁边瞧着他挽袖伸手,摩拳擦掌,架势摆得十足的模样,禁不住笑出声来,索性坐去他身旁,拿起小银剪子来,细细地拆好了一只,蘸了调好的姜醋,送去程既口中。
蟹肉鲜甜,蟹黄香嫩,程既吃得一双眼微微眯起,好不惬意。
“我还以为,阿辞要教我怎样拆蟹。”
“这样直接拆给你吃不好吗?”谢声惟拆出一条蟹腿肉,又喂给他。
“好是好,可阿辞这样不辞辛劳,我若是坦然受着,难免心中不安。”程既口中说着,眼睛骨碌碌地转过几圈,懒洋洋地靠在人肩头,半点不安的模样都瞧不出。
“是吗?”谢声惟微微一笑,并不拆穿他,“我倒情愿你学不会拆蟹,这样往后每一年中秋,每尝一次螃蟹,都要想起我一回才好。”
“那阿辞要活得更长久一些才行,”程既朝着他薄薄的耳垂很轻地吹了口气,声音里带了笑,“最好活过九十九个中秋,这样我便肯凑个整,想你一百回。”
第102章番外9 狼毫
木樨院,书房。
谢声惟在书案前小憩,手肘撑在桌沿,掌心握着的书卷斜斜地贴在桌面上。
砚台里研了新墨,淡淡的松香气息浮在室内,清和怡脾。
一只胖嘟嘟的小手悄悄地从桌下探出来,朝着紫檀笔架上的狼毫笔伸了过去。
小胖手甫一抓住笔杆,还未来得及收回,便被正巧睁开眼的谢声惟抓了个正着。
“谢摇摇,”谢声惟面无表情地将小胖手擒在掌中,“又做坏事。”
桌案下站着的一小只糯米团子仰着头,乖巧极了,对着谢声惟讨好地笑,“摇摇没有做坏事。”
“摇摇看大爹爹在睡觉,想帮大爹爹洗一洗毛笔,这样大爹爹写字的时候就方便了。”
“摇摇在做好事。”
“做好事吗?”谢声惟挑了挑眉,拿笔杆很轻地在他手背上敲了敲,“上次是谁拿了我那杆湖笔,扔到瓷缸里,祸害死了一缸子的锦鲤?”
“大爹爹那是湖笔呀,摇摇本来是要带去湖边洗一洗的。”
“但是爹爹交代过,一个人不可以去湖边,摇摇就只好在鱼缸里洗了。”
谢摇摇撅着嘴,很有些委屈的模样,“明明最开始,那些锦鲤很开心的,还吐泡泡,翻跟头。”
“可翻着翻着,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翻不过去了。”
谢小团子讲着话,两只小胖手抵在一处,手背上堆出圆圆的涡来。
谢声惟听她说着,就忍不住笑,伸出手捏了捏她肉嘟嘟的脸颊,“那好吧。”
“从前就算你不知道,不罚你了。”
“往后知道了,可不许再偷着拿大爹爹的笔了。”
“笔墨纸砚皆有灵,要心怀敬重,断不可随意损毁的。”
“大爹爹偏心,”谢摇摇气鼓鼓地踮起脚尖,两手撑着桌面,去瞪谢声惟,“摇摇上次还看见,爹爹进了书房,拿大爹爹的毛笔玩呢。”
“摇摇隔着窗户听得可清了,大爹爹还陪着爹爹一起玩,玩了好久,还说什么‘笔都湿了’。”
“明明都是洗毛笔,为什么爹爹洗得,摇摇就不能洗?”
谢声惟一口气呛在嗓子里,没忍住连着咳了许久,才算缓过来,一张脸红得什么似的,对着谢摇摇道,“你听错了。”
谢摇摇扁了扁嘴,一副不大信的模样。
没等眼前的小团子再说出什么了不得的话来,谢声惟先开了口,斩钉截铁道,“那一日是你爹爹打翻了茶水,沾到了毛笔上。”
“大爹爹已经训斥过他了。摇摇是好孩子,万万不能在爹爹跟前再提起,免得爹爹听了,心中自责,过意不去,可记住了?”
话音刚落,又将桌上那只狼毫笔递了过去,塞进谢小团子手心里。“喏,摇摇要是答应的话,这支笔大爹爹就送你了,随便你拿去哪里洗着玩儿,好不好?”
谢摇摇得了这句,欣喜得直要蹦起来,哪里还顾得上什么两位爹爹背着自己玩毛笔的事情,极轻快地点了点头,握着笔便窜去了书房外面。
待到人影都瞧不见了,谢声惟才扶着桌案颤巍巍地坐下,苦笑一声,抬袖擦了擦额上的汗。
幸亏自家这位小胖丫头年纪尚小,心性单纯,才能被自己糊弄过去。
饶是如此,也将她这位大爹爹吓出了一身冷汗,只怕要有数月,都不敢同程既在书房里头胡闹了。
谢摇摇是谢声惟与程既名义上的女儿,谢府里的小小姐。
说来他们二人同这小胖丫头之间,还真有一段难得的渊源。
三年前的冬日晚间,程既刚刚关了药堂的门扇,正要归家时,晃眼在门侧墙壁的一角处,看见了一个小小的粗布襁褓。
襁褓里裹着一个瘦小的婴孩,也不知道躺了多久,几乎被雪埋了半截。
天色早已暗了下来,周围半个人影都不见。襁褓里,婴儿的脸色已经冻得铁青,呼吸微弱,再迟片刻只怕这条小命就要丢了。
程既忙将婴儿抱进屋内,换了厚实的棉被裹着,又生起火盆,开了驱寒的药,一点点喂进去,才算捡了她一条命回来。
襁褓中别无他物,只余了张字条,上面写着婴儿的生辰八字,大约是她爹娘丢下她前最后留下的。
一时也没有别的法子,程既同谢声惟商议过后,索性就将孩子留了下来,当作女儿来养。
小小的婴孩逐渐长大,成了顶讨人喜欢的糯米团子,五官清秀,只是略圆了些。
谢声惟是素来好性子的,什么都肯由着她,谢夫人更不必说,听见小团子撒两声娇,叫上几句‘祖母’,便巴不得将人放到心尖儿上疼。
程既在药堂坐诊,不常在家。小孩子天生的嘴馋,有了大爹爹与祖母惯着,零嘴儿更是从未断过,人也一日日地圆鼓起来。
冬日里穿了大红的袄裙,走起路来一摇一摆,晃晃悠悠,不留神便要摔个跟头,在雪堆里砸出浅浅的坑来。
程既在一旁见了,也并不急着伸手去拉她,只顾着笑。正巧团子的闺名还未定下,便干脆长袖一挥,替她取了‘摇摇’二字,自此府中上下便传叫开去。
虽说算不得亲生,可谢摇摇的脾气秉性,却像极了程既。一双圆圆的杏眼生得好,骨碌碌转上一圈,便要生出些叫人防不胜防的鬼主意来。
待到闯下了祸,没等长辈开口训斥,自己先钻进人怀里,软声叫着告饶,任凭当事人有多少气,都一并散了干净。
这一招在府中百试百灵,上到谢夫人与谢声惟,下到阿月星儿,无一能逃得过,却独独在程既这里行不通。
小团子那点道行在程既面前半点都不够看,每回任凭她耍赖撒娇,法子使遍,对面的人都不为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