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热的雨滴下来,落在脸上,黎棠很轻地拧眉。
好像遗漏了一个问题,叙城为什么总是在下雨?
还有,是你告诉我,死亡后血液会很快凝固,变冷。
你不是说,尝过血的味道就不会怕了,那为什么会哭?为什么要对我说对不起,是因为我快死了吗?
可是,允许一切发生,也是你教我的啊。
我学会了,做到了,你怎么反而不行了呢?
天亮前的最后几个小时,尤为难熬。
蒋楼站在抢救室门前的走廊里,看着来往奔忙的医务人员和病患,有种处在混沌的世界之外,变成一个纯粹的旁观者的错觉。
他看见一个男孩,和他的爸爸一起住在山脚下的小屋里,他们贫穷却快乐,每天撕掉一页日历,期待着每个崭新的一天到来。
后来家里来了一个更小的男孩,小男孩叫大男孩“哥哥”,全然信任地告诉他,他是循着爸爸给的地址来找妈妈。
大男孩问小男孩怎么来的,小男孩笑着说,是保姆阿姨送我来的呀,坐飞机来的。
大男孩“哦”一声。
他还没有坐过飞机,只在书上看到过这种在天上飞的交通工具。他家也没有保姆阿姨,平时爸爸不在家的时候,他都是自己泡面吃。
又问到爸爸怎么没一起来,小男孩撇着嘴,说爸爸太忙啦,让我要妈妈就自己去找,不要烦他。
说起妈妈,大男孩与小男孩分享,我的妈妈刚刚回到家,现在出去买东西了。
小男孩由衷地为大男孩高兴,两人一起看故事书,上面有大男孩练字的痕迹,小男孩崇拜地说,哥哥你好厉害呀。
小男孩也会写字,只是拿不稳笔,笔画歪歪扭扭。他在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告诉大男孩,我叫黎棠,黎明的黎,秋海棠的棠。
大男孩见过这种会在秋天盛开的花,它的叶片宽大,花瓣却娇嫩而精致,和小男孩一样。
可是仔细看小男孩笑得眯成缝的眼睛,大男孩想,明明更像一只小狐狸。
不是童话书里偷鸡摸狗的坏狐狸,也不是封神榜里祸国殃民的狐狸精。小男孩太漂亮了,让大男孩忍不住想,如果真有这样一个弟弟,那该多好啊。
后来,大男孩从小男孩口中得知,他们的妈妈竟有着一模一样的名字。
小男孩对着从外面回来的女人大声喊妈妈,女人逃离心切,转身便走。小男孩哭着追上去,边哭边问,妈妈妈妈,你怎么不要我啦。
大男孩也追了出去,因此亲眼看见一辆大货车为了躲避横穿马路的小男孩,猛踩下急刹。
车轮在地面摩擦出长长的黑印,货箱里满载的钢筋瞬间将驾驶室凿穿。
开着那辆货车的,是大男孩的爸爸。
是大男孩给他打电话,告诉他“妈妈回来了”,他才会在运输途中调转方向,急着赶回家。
再后来,大男孩长大了。
他孤身一人,尝遍世间冷暖,一只耳朵失去听力。
有过不知道水龙头没关,家里被淹,书本都泡烂的经历,也有过在嘈杂的人群中剧烈耳鸣,头痛到睡不着的夜晚。
恨意在日复一日的折磨中日益累积。
机缘巧合,他重新见到了小男孩。
小男孩还是那样天真善良,仿佛和他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
让他心中仇恨的火种,被那刺眼的光明点燃。
他开始蓄意接近,处心积虑地招惹,诱引。
过往那么多克服困境的经历让他变得傲慢自负,他以为一切尽在掌握,唾手可得。
却忽略了感情的变幻莫测。
在他真假参半的“表演”中,对方固然被他吸引,失陷在他构筑的美好梦境里。
而他又何尝没有被好好对待,被那赤纯的真心和温柔四面八方地围剿。
鸟入樊笼,作茧自缚。
等回过神来,已是覆水难收。
是他自作孽不可活。
天将亮未亮之时,抢救室那边传来消息,患者已脱离危险。
张昭月和黎远山先进去,出来时面容疲惫,连吵架的兴致都没了。
蒋楼也想进去,被张昭月拦下,欲言又止道:“他让你先回去。”
言外之意是,他不想见你。
蒋楼怔住好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转身。
张昭月追上几步:“先去洗洗手,吃点东西吧。”
蒋楼低头,才发现自己的手心手背,沾满干涸的血迹。
是黎棠的血。
有一个形容,叫做双手沾满鲜血的人。
蒋楼想,原来我才是那个罪恶之人。
这由炽热变成凝冷的血,将永远黏附在他手上,永远无法洗净。
两天后,蒋楼在学校门口看见了上次月考的光荣榜。
他并不关心自己的名次,而是在密密麻麻的人名中,一眼找到了黎棠。
第七十五名,比起上次又有所提升。
怎么会不知道,在其他方面,黎棠一直都很聪明。只有面对一个名叫蒋楼的混蛋时,才会变得盲目迟钝,犹如被蒙住视听,总是无条件选择相信。
蒋楼就这样看着黎棠的名字,好似目睹着黎棠爱着他的证明。
又过去几天,蒋楼去到地下拳馆,与上次输给他,这次誓要一雪前耻的拳手对战。
老张自是力劝他不要冲动,说那拳手上回没受重伤,不像你,骨裂还没痊愈。
连平时总是言语挑衅他的裴浩,也表示不赞同:“那家伙第一次输给咱们俱乐部,还是输给你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攒了一肚子火,就等在拳台上把你打到跪地求饶,你还偏要送上门去,找死么不是。”
可是蒋楼一定要上。
几天功夫,他就面容枯败,形如槁木,仿佛灵魂被抽空,变作一潭不再流动的死水。
他说:“如果这次没死,就当是他挽留我。”
“我会为了他,好好活下去。”
比赛的胜负毫无悬念。
蒋楼斗志全无,存心惩罚自己,在拳台上只防守,并不攻击。
后来连防卫都放弃,戴着拳击手套的双手垂在身侧,一味地承受来自对手的拳打脚踢。
直到倒在拳台上,无论怎样努力,手臂撑起又弯折,也无法再站起来。
头顶炽烈的灯光照得他睁不开眼睛,他无由地想到某个天寒地冻的夜晚,黎棠写完作业钻进他的被窝里取暖,不知怎么聊到“人在做天在看”,他对过往衔悲茹恨,冷笑着说:“老天没长眼睛,他不会看的。”
黎棠却认真地告诉他:“老天会看的。失去的东西,一定会以另一种形式还回来。”
当时对这个说法有多嗤之以鼻,此刻就有多希望它是被无数前人验证过的真理。
蒋楼感觉到五脏六腑都被血水浸泡,到了要用心口的疼盖过身体的痛,才能确定自己还活着的时刻。
他仰面躺在地上,睁大眼睛,透过拳馆钢筋水泥支撑的“屋顶”,看向天空。
呼吸似刀绞,是祈求的代价。
如果真的有苍天和神明的话,能不能让我回到过去?
能不能,把他还给我?
这次,好运不再眷顾蒋楼。
上次的骨裂伤还未愈合,他不仅未遵医嘱剧烈欲动,还上场打比赛,不被珍惜的骨头终于彻底断裂,扎破肺管,胸腔大量出血,几乎危及生命。
在加护病房住了两天,转到普通病房,在病床上醒来时,裴浩正好来探望,还是那副轻蔑的笑:“恭喜你啊勇士,又帮人家增添一条把对手打进ICU的战绩。”
蒋楼不予理会,忍痛去够床头的手机。
裴浩看不下去,帮他拿到手机,解锁,问他要看什么。
蒋楼说:“短信。”
张昭月果然发来一条短信,说黎棠已经出院回到首都,并且接受了黎远山送他出国念书的安排。
黎棠就这样离开了叙城,没有告别,没有留下只字片语。
只带着一身伤痕,和千疮百孔的心。
将那条短信读了三遍,蒋楼再度闭上眼睛。
一切终于尘埃落定。
六月仲夏,会考出成绩的同时,蒋楼已经办理好转学手续。
去的是叙城下辖县的高中,比不上叙城一中的教育资源,但在本地也算得上是不错的高中,近两年势头尤其猛烈,去年高考本科录取的学生数仅次于叙城一中。
县高要求住宿,暑假只放一个星期的假,入学的前一天,蒋楼才开始收拾行李。
中途接到霍熙辰的电话,说不能来为他践行了,家里那位不允许。
“家里那位”指的自然是李子初。
李子初和黎棠交好,事发后对蒋楼颇有怨念,差点和周东泽一块儿找蒋楼打架。
没打成是因为蒋楼大病初愈,整个人孱弱得像是纸糊的,唯恐一拳下去把他打吐血,只好作罢。
连苏沁晗都记恨他,说:“当初我瞎了眼才会追你。”
对于这些声讨谩骂,蒋楼一概不做反驳,也不给反应。
听到霍熙辰这样说,他也只是“嗯”一声,垂眼继续收拾随行物品。
霍熙辰对他的前程表示忧虑:“听说县高的老师可狠了,学生可拼了,他们都不睡觉的,每天就知道学习。”
蒋楼说:“没关系。”
他这种情况,能有学上已是万幸。要不是他成绩优异,人家还不见得愿意收。
不咸不淡聊了几句,就互道再见,挂断电话。
蒋楼的行李箱不大,只够塞下几件衣服,两双鞋。听说县中的宿舍是十人间,每个学生仅配一个储物柜,多两件外套都塞不下。
但蒋楼还是腾出空,把挂在窗边的兔子灯摘下,放进行李箱。
这样小的一件物品,总有地方能够容纳。
说不定黎棠当初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故意把它挂在最显眼的地方,让他每天都能看到。
如此便等同于在他心里种下一枚种子。
接下来要做的,便是等待生根发芽。
收拾完,蒋楼推开门来到室外,远处草木葳蕤,声声蝉鸣入耳,让他想起黎棠曾在暖风熏人的季节里抚着枝头冒出的新芽,慨叹说:“我来叙城的时候是初秋,现在才到春天,还没见过叙城的盛夏呢。”
是啊,他们还没有一起度过暑假,没有一起在小卖部吃冰棒,没有一起吹过不锈钢网罩的台式电扇,没有一起为恼人的蚊子彻夜难眠,数对方身上的蚊子包,也没有一起去海边,在身上晒出T恤的形状。
蒋楼一直认为自己算得上少年老成,多年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的经历,让他提前有一种过分成熟的麻木心态,就像为生存劳碌奔波的人的世界里没有仪式感和浪漫,他一度认为自己对这些只会厌烦。
如今才发现,其实不然。
只要和黎棠在一起,哪怕是鸡毛蒜皮的琐事,他都会翘首以盼。
可是冬去春来,盛夏已至,那枚种子也已破土而出,长成参天大树,埋下种子的人却已不愿期待,不再回眸。
从口袋里摸出首饰盒,打开,玫瑰形状的吊坠在晦暗的环境下,依然流光溢彩。
就像黎棠留给他的回忆,不算多,却桩桩件件都生动鲜明,足以让冰封的心解冻,在极夜的黑暗中亮起一簇星火。
手指抚过红色的花瓣,蒋楼允许自己最后一次,留恋这方土地残余的安逸和温暖。
然后转身,一步一步,回到绝对的寂静和孤独里。
走出人生中短暂的明媚盛夏,走入漫长的凛冽寒冬。
七年后,秋。
系统自带的闹铃响起,不到十秒钟,就有一只白净骨感的手探向床边,食指一戳,精准按掉闹铃。
紧接着赤脚下床,走向套房自带的洗手间,看一眼镜子里头发蓬乱的人,弯腰拧开水龙头,开始洗漱。
五分钟后出来,人已经戴上眼镜,眼神清明。
客房服务刚好送来早餐,黎棠先喝牛奶,再三两口解决掉三明治。最后一口还在嘴里,他就边咀嚼边拿起桌上的珠串,往左手腕上套。
工作日必须穿正装,到公司门口的时候,黎棠还在整理领带,正碰上出来接水的李子初。
“早啊黎总。”李子初先向他打招呼,“昨晚睡得怎么样?”
三个月了,黎棠还是无法适应这个称呼,别扭地“嗯”了一声:“还行。”
虽然是吃过安眠药之后的还行。
今天有早会,两人按惯例先去办公室把会议提纲过一遍。
路过市场部时,几名新员工说说笑笑地从里面出来,看见黎棠一下子止了笑声,恭敬地喊:“黎总。”
甚至齐齐鞠躬。
黎棠点了点头,经过他们身旁时八风不动。
等走远了,李子初先笑出来:“挺唬人啊黎总。”
黎棠几分无奈地叹了口气。
三个月前,他完成学业回国,本想自己投简历从基层做起,没想父亲黎远山直接安排他空降家里的投资公司,成为最高决策者。
不过与其说是空降继承,不如说是接手烂摊子。
黎家以房地产起家,生意涉及的领域颇广。这几年房地产行业颓势尽显,黎远山便将手里剩下的几块地皮脱手,在章大师的“参谋”下转向了其他行业。
其中就包括这家投资公司。然而初涉新圈信息匮乏,又没有靠谱的专业人士从旁指点,再加上黎远山眼光一般,运气也谈不上好,连续投的几个项目都失败了。尤其是前两年投资的几部电影,正赶上影视寒冬,票房惨淡,亏到连走路上看见电影的海报都想踹两脚解恨的地步。
因此这家公司从起初的二百来号人骤减成现在的几十号,要不是黎棠接手时发现风控部一个都不剩,赶紧招了几个,人可能更少。
也不是没提过反对意见。
在国外念书的这几年,黎棠已然坚定要自立门户的念头。不过他的自立门户并非创业,而是找一份差不多的工作,攒钱买一辆差不多的代步工具,再努力买一套差不多的小房子。
总之就是不依靠家里,过上独立自主的生活。
黎远山嗤他没出息,拿这些年在他身上的投入来压他:“光学费生活费就是近七位数,更别说医药——算了不说那些,你不是要证明自己有独立的能力吗,那就先证明给我看,这些年的书没白念。”
其实就是讨债来了。即便对自己的亲人,黎远山也是锱铢必较,他着急收回在黎棠身上的“投资”,不想白养这个儿子。
黎棠自知这些年让家里花了不少钱,所以无法反驳,只得收拾行囊,走马赴任。
由于公司的基础太差,和白手起家没两样,三个月以来,黎棠每天早出晚归,除了作为创投机构的领导筹集闲散投资,和经理人一起筛选项目甄别风险,还要全国各地到处实地考察,稍微有点空闲还要恶补行业知识——好在他学的是金融,算是专业对口,不然更伤脑筋。
但凡事都有两面性,公司内部虽然苟延残喘,表面却是一点没落下——首都中心位置CBD租下整个黄金楼层,四面环窗无敌采光,各个部门有序分布,各类办公设备一应俱全。
不愧是黎远山搞出来的公司,面子工程必须放在第一位。
对于黎棠来说,这样的工作地点刚好给了他不回家住的理由。黎家在首都常住的别墅位于近郊,距离上班的地方一个半小时车程,早晚高峰通勤时间翻倍,黎棠便以此为借口在公司附近的酒店开了个房间,一住就是三个月。
最近公司各方面运转稳定,他才开始打算找个房子长租。
到办公室,李子初先递过来一沓资料,是附近的租房信息。
黎棠接过来,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不紧不慢地翻阅。
动作间露出手腕的黑色珠串,李子初忍了忍,没忍住:“你就不能戴个手表吗,多少能增加一点霸总气质。”
当然知道黎棠戴首饰是为了遮掩什么,却还是无法接受这种中老年审美。
“或者你多戴几串也行啊,你看我们部门的小杨,总爱把各种大小不同的串戴在一起,就很潮。”
黎棠的注意力在房子上,嗯嗯哦哦地应付:“那我下次试试。”
“不过你的眼镜挺有霸总那味。”趁还没到上班时间,李子初继续闲扯,“高中那会儿没见你戴眼镜,这几年才近视的吗?”
黎棠的眼镜是普通的长方款,亮银色细边。选这个款式是为了低调,没想银色极衬肤白,意外地适合他,属于是无心插柳了。
当然,他本人并不知道这一点。
“那时候就近视了。”黎棠说。
不过那时候爱美,觉得戴眼镜影响颜值,一天一副日抛少不了。
“那你今天吃药了吗?”李子初又问。
黎棠翻页的手一顿,心说这转换话题的技巧未免太生硬。
李大班长还是十年如一日的直接,犀利,杀人于无形。
“吃了的。”黎棠知道他是担心自己,无奈道,“你放心,不会再出现上次的情况。”
至于李子初为什么会在这家半死不活的公司工作,概括下来就四个字,机缘巧合。
从国内TOP10大学的计算机专业毕业后,李子初没有考研深造,而是投身工作,进入某小微企业当起了程序员。工作三年,做了很多项目,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正打算往晋升机制更好的大厂跳槽时,恰逢黎棠归国,两人约见吃了顿饭,听说黎棠被迫接手“家族企业”,李子初有一种“经营了这么多年的人脉终于派上用场”的苦尽甘来感。
他毫不犹豫地辞职,加入黎棠的创业投资公司。虽然专业不对口,但目前公司的主要方向是为高科技创新产业提供融资机会,李子初刚好有在高新技术行业的从业经验,具备分析相关市场的行业信息,为投资部门提供决策支持的能力,综合评估后,黎棠给了他研究部副经理的职位,同时兼任总经理助理。
实际上黎棠并不是那种需要助理跟在屁股后面汇报行程的传统意义上的“霸总”,七年的留学经历让他习惯于自己处理所有事情,无论是生活,学习,还是工作。
只不过,大小是个“总”,出去考察项目或者喝酒应酬,没个人跟在身后总归不太像样,李子初便自告奋勇揽下了这个活儿。
还给出理由:“谁让你还跟以前一样社恐。”
比起从前,黎棠的喜静程度不减反增。即便表面上看不出端倪,他甚至可以在酒桌上跟合作伙伴推杯换盏,交谈甚欢,但这只是他强迫自己披上的“社牛”外皮,毕竟面对一间濒临倒闭的公司和一帮刚从大学毕业的愣头青员工,作为领导,他不硬着头皮站出来社交,还能指望谁呢。
某次酒会上,不知谁起的头,聊起随身携带的物件,那些个老油条一喝多就滔滔不绝,恨不得指着一块表或者一根领带夹,从想当年的创业心酸史说到盘古开天辟地。
就这样,半圈下来,还有三四个人才到黎棠说话,黎棠就已经坐立不安。哪怕他掩饰得很好,只有坐在他身旁的李子初看见他额角渗出的薄汗,还有桌子下扭绞着,微颤的手。
他对自己下手极狠,若不是发现及时,手腕的皮肤可能已经被抠破。
虽然,最后轮到黎棠时,他的表现堪称无可指摘。
抬手,向大家展示他手腕上的珠串,黎棠笑说:“和诸位比起来,我戴着的这个小玩意儿就不值一提了,它是我在路边摊花十块钱买的,不为别的,就为它够宽,刚好能盖住割腕留下的伤口。”
那口吻,和说“今晚吃蛋炒饭”一样风轻云淡。
自此,李子初给自己加了一项提醒吃药的工作。
还不放心,总要去检查黎棠的包,看药瓶里的药少没少。
黎棠见他当真要把药片倒出来数,不禁失笑:“药物只能起辅助作用,主要还是靠自己克服。”
“而且,”黎棠放下房产资料,拿起会议提纲,“忙碌是世界上最便宜的药。”
话是这样说,等到开会的时候,黎棠还是忙里偷闲,走神片刻。
台上风控部门的经理正在做例行汇报,老生常谈的话题颇为无聊。黎棠看向坐在右手边中间的研究部小杨,观察他手腕上的装饰。
小叶紫檀的手串,叠戴小颗的黑檀素珠,松松垮垮堆在腕上,确实蛮潮的。
多看一会儿,眼神难免有点露骨,散会后不到半小时,公司里外就传遍了——开会的时候黎总一直盯着研究部杨柏川看,是不是看上他了?
杨柏川是新进员工,闻言大吃一惊:“可可可是黎总也是男的啊。”
下午茶时间,不同部门的同事齐聚茶水间。市场部的老员工齐思娴说:“那你就有所不知了,我们黎总喜欢男的。”
这事并非道听途说或者捕风捉影,是在上个月公司聚餐的时候,黎棠自己说的。
起因是经过两个月的相处,大家产生了点共奋斗的情谊,彼此之间越发熟悉,偶尔也敢开领导的玩笑。聚餐气氛到了,有人起哄说要给黎棠介绍对象,什么三婶家的表妹,二大爷家的邻居姐姐都被拉来凑数。
黎棠一句话就让所有人闭口结舌。
“谢谢各位的抬爱。”他笑着说,“只可惜,本人的性取向为男。”
每每向不知情的新员工科普起这段“历史”,众人都会感叹——我们黎总就是这么不畏流言,就是这么酷毙帅呆。
而且,长得还这么好看。
齐思娴曾在去总经办送文件的时候,见到过摘下眼镜的黎棠。
她形容:“怎么说呢,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纯情男高,让人很想跟他在空荡荡的教室里接吻的那种。”
女员工听了脸红心跳,笑骂她“你好懂啊死鬼”,男员工听了也莫名脸红心跳,暗忖“难道我也是死鬼”?
从此,黎总摘下眼镜的样子,成了公司许多人的好奇。
虽然黎棠本人对此一无所知。
他依然在公司待到最后一个下班,跟着中介看了两套房子,然而都不满意,回酒店的路上疲累到靠着车窗打了会儿盹。
醒来又感叹困意总是来得猝不及防,要是夜里躺床上能有这么快的入睡速度,他做梦都能笑醒。
……不对,好不容易睡着,还是不要随便醒了。
刷开打开房门,门口已经有一双男士皮鞋。
床上零食堆成山,李子初正坐在沙发上边吃边看电视。
“喏。”他嘴角还粘着薯片屑,努嘴指桌子上的密封碗,“张阿姨送的,让我帮忙带进来。”
他口中的“张阿姨”是谁,不言而喻。黎棠看着那摞得整齐的玻璃碗,隐约可见里面是炖得浓白的汤和清淡的蒸海鲜,压抑一整天的躁意顿时自心头浮起。
李子初瞧出他眉间的沉郁,从零食袋里摸出一包东西递过去:“先吃这个。”
黎棠低头一看,是糖。
熟悉的牌子,这些年包装都没变过,上面写着“草莓味芒果味巧克力味混合装”。
“你不是很爱吃这个牌子的糖吗?”见他不接,李子初催道,“有次冬令营爬山,我想跟你讨一颗来吃,你都不肯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