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云说:“不稀奇,这里连片都是山,以前周围几个县,都民风彪悍土匪盛行,这都是以前连绵战乱遗留下来的风气,有些心思不正的百姓好吃懒做,不想种田就打家劫舍占山成寨,加上还有不少本地氏族喜欢作乱,不过现在好多了,朝廷管得严,派人过来剿过许多次匪患。”
余冬槿点头,“那就好!”他想到当初遥云之所以诞生,也是因为匪患与兵灾,所以这儿以前真的是个很乱的地方,幸好他穿来时已经天下统一政治清明,不然他肯定没这么好过。
他们这趟过来,主要就是和王家交代一下余冬槿要长住留云县的事儿,还有请原身父母牌位的事儿,其他也没什么要干的。
余冬槿与遥云商量,“再歇两天咱们就回去吧,爷爷一个人带着大黄在家,我还真不放心。”
遥云点头:“好。”
预备走的前一天,他们上街准备租车,但因为到了县城后已经是中午,两人先找了个面摊吃东西。
面摊上人挺多,余冬槿就听隔壁桌有人提起了县城里的大户人家楼家,说楼家的老太太昨晚上走了,说是老人家昨晚见到了自己以前一手带大如今远嫁的大孙女,看见了大孙女夫妻恩爱儿女双全过的很好,就闭眼瞑目了。
余冬槿夹起面的筷子顿在了碗上面,他与身旁的遥云对视一眼,都在心里庆幸,幸好,幸好钟兄与他妹妹见到了他们奶奶的最后一面。
那楼家大女儿好像是嫁给了一个很厉害的官老爷,余冬槿接下来边吃面边听周围人议论。
据说那个孙女婿过来的时候,与妻子一起坐的是三匹马拉得豪华马车,下车时身上衣裳也很是华贵,那楼家女虽打扮低调,但头上的珍珠却好大一颗,叫人看的简直目眩神迷。
听得余冬槿在心里直咂舌,没看出来啊,他真没想到这楼家这么厉害,居然有这样一门亲戚。
三匹马拉得马车,那得花多少钱才能买得到养得起啊?
不过这个问题也就是在余冬槿脑子里过了一下,他反正买不起,别人有钱也和他没关系。
俩人听完楼家的事,吃完了面,就结伴一边逛街一边往车马行当那儿走。
听云县的县城没有留云县城热闹,街市也比较空旷,路上余冬槿买了份裹着糖浆的腌酸梅,遥云怕酸不肯吃,余冬槿就自己含了一颗在嘴里,结果等他把糖吃进嘴里,遥云这家伙却对糖有意思了,他趁着没人看见,低头在余冬槿的唇上尝了尝味儿。
余冬槿顿时一阵脸红,气恼的瞪了遥云一眼,然后很不好意思的左右张望了一下,看见没人才松了口气。
遥云就笑,然后说:“感觉还不错,给我也喂一颗吧?”
余冬槿又瞪他一眼,但没拒绝,选了一颗超大的塞到他嘴里,顿时把遥云酸的脸色都变了下。
路上,两人路过一家卤味店,余冬槿就拉着遥云站在一边围观。
余冬槿发现,这里的百姓的口味偏向于现代南方偏中部地区的人的口味,喜欢吃香辣有味儿的食物,不吃麻,这家店的卤味品种不多,毕竟这会儿还在冬日,没什么菜蔬,且因为现在也没有什么大型养殖厂食品加工厂,原材料不足,卤味店里的肉类品种也少,那卤水里泡着的基本就是整块待切的猪肉与整鸡整鸭,瞧着很是单调。
两人站的太久,惹得卤味店的老板都忍不住朝他们狐疑的看了过来,余冬槿被看得不好意思,连忙拉着遥云走开了。
他才不要花钱买呢,他刚刚听了下价格,那卤五花肉一碗就收八文钱,这玩意余冬槿自己就会做,浪费那个钱干什么?
而且卤料他都买好了,今晚回去就开整,吃不完的卤一晚上明天还可以带着在路上吃,反正天气还凉得很,这玩意不会坏的那么快。
余冬槿与遥云都商量过了,等下租好车,买些猪肉回家,鸡鸭这些就不用了,家门口就是山,遥云想上山打猎,余冬槿觉得挺好,很省钱,他现在对料理遥云带回来的猎物已经接受良好(并非是提倡打猎与食用野生动物,文中时代不同,现代社会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从城中走回城门边,两人刚要进去车马行的那条道时,一队由身穿劲装的中年男人领头,十多人身穿皮甲骑着大马的士兵忽然从大开的城门处进来。
马蹄的踢踏声,和因为马队疾行而产生的呼啸声传入余冬槿的耳朵,他被遥云护着站到一边,好奇的盯着这队车马在正街上匆忙而过,看他们前去的方向,应该是去县衙的。
待这队人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余冬槿挠挠下巴,一边与遥云继续向着车行走一边说话,“我都不会骑马,感觉骑马好帅哦。”
刚刚那群人,那个带头的中年人是最帅气的,动作特别利落有劲儿,有一种特别的气势。
遥云道:“我会,我教你?”
余冬槿点头,“好呀,正好咱们要租车马。”他刚刚看见别人骑马,就想到这一点了,他们在路上的时候,遥云完全可以趁机教他骑马赶车,这样的话简直一举多得,租车马的钱花起来感觉也更值了。
今天老郭依旧没在行当里,他可真是太忙了,余冬槿一边感慨,一边与遥云一起与行当管事说好了租车的事宜,交了钱签了契。
因为他们只租车马,所以今天他们就要把马车赶回去,这样明早直接从家里出发,就不必另外一大早的赶到县城里来了。
车行伙计选马的时候,余冬槿瞧见之前拉着他们一路辛劳的那匹马被系在行当里的马厩里,正拿一侧眼睛眼巴巴的看着遥云。
这匹马是红棕色的,但背上同样红棕色的鬃毛里夹杂着几缕叛逆的黑毛,所以特别好认。
遥云也发现了,过去拍了拍它的马背,拿出一个草团喂给了它,看得一旁另外一匹马忍不住也探了探头,遥云于是也给那匹马喂了一个。
一旁的管事看的稀奇,“这匹马居然还认得你们。”
余冬槿也觉得稀奇,道:“是啊。”他看了眼那匹眼睛很亮的马,觉得它挺可爱,走过去和遥云一起抚摸马儿的背毛,边摸边问管事,“叔,能不能让它和我们一起回去呀?”
管事看这马挺精神,状态也不错,点头笑道:“行,我看它也休息的差不多了。”
牵马的伙计于是放下另一匹马的马绳,给这匹马戴好了缰绳挂好了马车。
两人告别了管事和马厩里其他马儿,赶着精神奕奕的红棕马回去。
到了侧街路口,遥云勒停了马车,余冬槿也察觉到了不对,朝着城门口看去。
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城门口原本姿态随意的县兵居然换成了和刚刚那队骑马京城一样穿着的卫兵,四个穿着皮甲的卫兵把守者城门,检查着来来往往人员的面貌,瞧的很是仔细。
余冬槿讶异,“这是怎么了?是抓逃犯么?”
遥云摇头,问余冬槿:“还买肉么?”
余冬槿又往城门处看了一眼,感觉无论是发生了什么,反正肯定和自己无关,于是道:“肯定买啊,晚上我要吃卤肉饭。”
两人赶着车去买了两斤五花两斤排骨,还收获了一桶简单处理过得猪大肠,这玩意有味道,也不好放,于是余冬槿就连着肉摊主那个带盖子的木桶一起买了。
话说听云县的肉价是真的比留云县的贵,留云县五花肉是十八文一斤,这里却收二十文,排骨则便宜些,一斤十二文,这可能是这里的人都不爱买带骨肉的原因,而猪大肠就更便宜了,那一桶带桶只收了他十五文。
随后两人在城门口,被守城卫兵仔细的检查盘问过才出了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两人面相都很特别,一个硬朗中带着凶气,一个俊俏明朗,面部特征很明确,肯定不是他们要找的人,那四个卫兵面对他们的时候倒是放松了一些。
出了城,余冬槿坐在车辕上,观察遥云赶马车的技巧,感觉也不是特别难。
遥云见了,便和他说起赶马的技巧,先让他把口令和一些要点记下来,然后给他示范,说的很是详细,不过没敢一下子就让他上手。
到家后,遥云把院门门槛木抬起来,解下马车,牵马儿进了院子。
余冬槿塞好门栓,看了看天,感觉时辰正好,“你等下就去打猎,我刚好趁这个世界把那桶大肠给洗了。”
遥云想到这一路闻到的,那大肠的味道,蹙眉说:“我来洗,打猎费不了什么功夫。”
余冬槿不肯,“等你回来我要是还没忙完就让你帮忙,你别耽搁时间,卤肉做起来比较慢来着。”他把大肠从马车上提下来,说:“我可会洗这玩意了,不怕味儿的。”
遥云便没有多劝,他把马栓在了厨房外头一侧的空地上,说:“那我……”话未说完,余冬槿便见遥云双眼一凝,不知为何看向了他们身后的厨房。
余冬槿:“?”带着疑惑,他动了动鼻子,终于也察觉到了不对,扒着遥云的胳膊躲到他身后,偏头朝着厨房处看去,“什么味道?”他好像闻到了一种奇怪的铁锈味。
遥云沉声道:“是人血的味道。”
余冬槿顿时被吓得脑中一片空白,不自觉的发出了一声没有意义的:“啊!”
遥云捏了捏他的手,“莫怕,没事,不是恶徒。”
余冬槿感受到了他手心暖融融的温度,终于回过神来,“怎么会……”他白着一张脸,问遥云:“人没死吧?”他又崩溃道:“猪猪还在厨房里呢!”他们早上给猪猪喂完了吃的,守着它拉完了粑粑,就把它关厨房里了。
遥云摇头,“猪猪好着呢。”他将余冬槿的手放到马背上,“让马儿陪着你?我进去看看。”
余冬槿不愿意,“我不,我要和你一起。”他才不让马儿陪呢,他只相信遥云。
遥云便拉着他,带他一起进了厨房。
一开厨房门,那股血腥味就更浓了,屋里,坐立不安了许久,但又不敢出声的猪猪终于听见了主人熟悉的脚步声,终于忍不住发出了受惊的哼哼声,迈着四条小短腿朝着门口跑来。
余冬槿把它接住了,抱着不安的猪崽子,躲在遥云身后往屋内张望。
余家的厨房不小,没有后门,但前后都有窗户,此时屋后这处窗户正大开着,有风正从窗外吹来。
余冬槿跟着遥云绕过厨房中间备菜的宽案,往宽案后一看,就看见了躺在墙角处的两个人,其中一位身穿蓝衣面容英武的男人双目紧闭面如白纸,已然是陷入昏迷,他的血将地面打湿了一片,看着几乎是半死了。
另一位身穿华服的男人则唇色青白脸色发绿,他眼皮子有些控制不住的半耷拉着,但依旧警惕的提防着遥云与余冬槿,手上则用帕子紧紧按着身边人腹部的伤口,看得出来,这人也很虚弱,但他强撑着一身力气,没有让自己陷入与同伴一样的境地。
余冬槿被地上的血惊的忍不住抬手捂住了唇鼻,另一只手则紧紧搂住了怀里猪猪的肚皮。
遥云拍了拍余冬槿的手,“莫怕。”
余冬槿摇摇头,他眼见那腹部受创的人正奄奄一息,又见那醒着的男子瞧着并不凶恶,他想到遥云刚刚说过屋里人不是恶徒,便开口问他:“这怎么办?我们是不是要救救他们?”
遥云在心里算了算,点头,“要救。”
而待遥云说出这两个字,那面色发青的华服男子不知是心大还是破罐子破摔,又或者是终于坚持不住了,终于是脑袋一歪倒在了同伴的身旁。
这下子,打猎是去不了了。
遥云先给那半死昏迷的男人敷药止血,清理了腹部的创口,余冬槿听他指挥,刷干净锅烧了热水备用,又烧炭用炉子熬了遥云给的药。
等把一受伤一中毒的两个人简单收拾好,灌了药,将他们抬到家里新收拾出来的床榻上,遥云拿来自己的新中衣,给两人换上,他们的衣服上都有血,那个受了伤的衣服还破了,是穿不成了。
弄好这些,余冬槿抹了把头上的汗,一直提到嗓子眼的心才放了下去,给床上昏睡的两个男人盖好被子,他观察了下两人的面相,那个中毒的还好,失血过多的那位呼吸特别弱,余冬槿真觉得一个不小心这人可能就得没命。
余冬槿看的揪心,蹙着眉问遥云:“他不会死吧?”
遥云也不能保证,人的命途是多变的,于是他摇了摇头,“不知道,只能看他自己能不能扛住了。”
余冬槿明白了,“哎,希望他能坚持住。”
两人暂时是醒不过来了,余冬槿与遥云也没守在房里,回到厨房继续忙活之前落下的事。
余冬槿拿了面粉和盐,与遥云在厨房外一起坐在小板凳上,打了水洗着被倒在大盆里的猪大肠。
余冬槿一边洗一边看了看天,忧心忡忡,“都这么晚了。”救人花的时间太多,洗猪大肠也很费时间,可不洗又不行,这玩意味道大,一直放着可不成,而且现在天气回暖了些,这种生鲜就不像之前雪天的时候好放了。
时间确实是来不及了,遥云道:“这个我来洗,你去做饭,今天就不做卤肉了,太费时间,咱们先随便吃点,卤肉卤肥肠就明天再弄,反正看这情况,我们一时半会也是走不了的。”
余冬槿想了想,觉得也是,谁知道居然能有这样的意外呢?只是这样的话,租好的车马就只能暂时放着了,时间被拖长的话,到时候车马行那边还会按情况扣一部分押金,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总不能为了那点钱见死不救吧?
余冬槿虽然有点遗憾于今天不能吃到卤肉卤肥肠,但还是点头,“好,那我就随便做点。”
说随便也不能太随便,余冬槿进了厨房,摸了摸躺在窗下草堆上的猪猪,起来查看了下还放在背筐里的肉,割了一块瘦肉,选了最好的一块排骨出来。
余冬槿把瘦肉放到一边,着手备好了他们今晚要吃的排骨的调料,然后把排骨剁成小块,用水浸泡出血水,期间,他淘了米放到罐子里蒸饭,等排骨中的血水差不多泡出来后,捞出来沥干水放到大碗里用盐、料酒、姜片和淀粉抓匀腌制起来,待排骨腌制的差不多了,他给已经烧干的锅里下了豆油。
这里已经有植物油了,但品种不多,余冬槿在铺子里就看见了两种,芝麻油和豆油,而且不贵,比吃猪油便宜,而两种植物油中,豆油的价格比芝麻油还要便宜。
油温六层热之后,余冬槿将腌制好的排骨下了锅,因为他油放的不算多,所以用锅铲翻动着去炸,等排骨颜色炸直金黄后捞出备用。然后他将锅中剩的油捞出大半,将备好的姜蒜干辣椒和花椒下锅炸香后加入金黄的排骨,加入酱油翻炒。
等那股肉香飘出,引得遥云忍不住抬头朝着厨房里看的时候,余冬槿笑笑,将这道干锅排骨盛到碗中放到灶台上热着,做好这道菜,他查看了一下罐子里的米饭,用筷子在饭上插了几个深洞,再盖上盖子让它继续蒸,余冬槿便着手来准备素菜和汤。
素菜是清炒荠菜,而汤也是荠菜肉末汤,简简单单很快就能做好。这些荠菜是今天两人赶车从县城回来,在路上顺道采的,不多,也就够他们今晚这餐的。
菜全部出锅后,米饭也就好了,余冬槿给锅里上了水,在角房找了两个完好的红薯出来,削了皮砍了伴着米粒一起煮——这个是猪猪的晚餐,等下有剩菜也会倒给它吃,然后才扒着窗户对外头还在和猪大肠奋斗的遥云喊:“吃饭啦!”
遥云应声:“好,我这儿也差不多了。”
余冬槿连忙给那个他们在肉摊上买的,之前倒出大肠后已经洗好的木桶里打好水放了醋,大肠洗好了还不成,得用醋水泡一泡才好。
把大肠装入木桶后,遥云出了趟门,把一盆废水倒到了门口不远处的荒地上,然后回来仔细的用醋洗了洗手,洗好余冬槿捧着他的手闻了下,又用清水帮他洗了一次,这下才觉得满意了,叫他端菜吃饭。
余冬槿给遥云打了碗汤,问:“那两个人怎么办啊?他们也要吃点东西才行吧?”他指了指灶台上,“我还留了点肉末在那儿,想着如果他们要吃东西就给他们熬点肉末粥来着。”
遥云给余冬槿碗里夹了块排骨,这才端碗喝了口汤,喝完他感觉肚子里一阵舒服,忍不住眉眼舒展,“等他们醒了再说,一时半会没事的。”
余冬槿看他吃着不错,眼角眉梢便也有了笑意,他夹了排骨塞进嘴里,边啃排骨边想了想,说:“那我还是把肉末粥备着吧,等他们什么时候醒了就可以盛给他们吃。”
遥云点头,“也好。”
吃完饭,喂了猪,余冬槿又觉得时间还挺早,大概是因为今天见了血救了人,他没什么睡意,于是干脆与遥云一起开始制作卤水,这个东西说难不难,配方到位了只需费柴火就行,没有鸡,他便只用了排骨来熬汤底。
遥云看着火,余冬槿给排骨焯了水,然后让它下锅大火煮开小火慢慢熬着,余冬槿则在厨房的柜子里翻了下,找到了以前家里人用过得纱布,洗干净后用水煮了消毒,然后将自己准备桂皮、丁香、花椒、香叶、草果等等十多种的卤料捣碎了用纱布包好扎牢,余冬槿等不及,便没等高汤熬出来,直接放了包好的料如锅里,让卤水慢慢煮。
做好这些,遥云听余冬槿吩咐,将另一口灶下也烧起了火,余冬槿把另外一口锅刷干净,这锅要烧水用来洗澡,他们今天忙得够呛,又处理了猪大肠,是肯定要洗澡的。
等卤水味道出来,将泡好的大肠和整块洗好的五花肉下了锅,加入黄酒、糖和盐,盖好锅盖留了余火,余冬槿与遥云洗完了澡,出了厨房。
余家就这点不好,房子盖得大,厨房距离卧房太远,余冬槿又不是以前有人伺候的余家人,只能在厨房里洗澡,于是洗完澡走回卧房这段,在这大冷天里,余冬槿每次被冷的都忍不住嘶哈嘶哈的抽气。
不过好在现在有遥云在,他个头大得很,挡在余冬槿身边像堵墙似的,余冬槿还被他搂着,他温暖的体温传到余冬槿身上,让他感觉很舒服。
两人进自己那屋之前,还去隔壁看了下那两个重伤的人。
他俩还是之前那个姿势,睡得安安静静的,呼吸听着还平稳不少,遥云查看了一下两人的体温,告诉余冬槿一切正常,余冬槿松了口气,这才拉着遥云回屋睡自己的。
这晚俩人也没心思做别的,隔壁还有病人呢,遥云只能抱着余冬槿老实睡觉。
大概是因为白天见了血的缘故,余冬槿这夜一直断断续续的做着没头没尾的梦,那梦没什么具体的内容,但就是让他睡不安稳。
好在有遥云一直在他身边安慰,哪怕是在那昏昏沉沉的梦中,余冬槿都能感觉得到遥云轻轻抚在自己身上的温暖大掌,与时不时安抚着他,在他额头与脸颊落下的亲吻,这都给他在他因为沉入梦中而产生无法抑制的惊惧时刻带去了安慰。
最后他终于在多次的挣扎后将疲惫的双眼睁开,在遥云的怀抱中醒来,抬头去瞧身边人的脸。
遥云又在他额前落下一吻,说:“先别睡,喝点药。”
余冬槿迷迷糊糊的,“喝药?”
遥云点头,“嗯,安神药。”
余冬槿转头看了看,这才发现遥云正坐在床前,而他则被遥云用被子裹着抱在怀里,床下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个药炉子,上头的药罐子正噗嘟噗嘟的冒着气。
遥云弯腰将药罐提起,将里面褐色的药水倒在了一旁的小碗里,然后端碗吹了吹,待热气下去后将药碗送到了余冬槿嘴边。
余冬槿这会儿反应过来了,闻着那苦涩的味道,有点嫌弃,用提不起劲儿所以听起来细细软软的声音抗议:“我能不能不喝呀?”
遥云另一只手取了一粒蜜枣来,说:“不行,莫怕,喝完给你吃枣儿。”
余冬槿哼哼,“你这是哄小孩呢?”说是这么说,他还是就这遥云的手皱着眉头喝干了这碗药,然后不等遥云来喂就含下了遥云指尖的蜜枣,嚼嚼嚼,吃的着急,无法,遥云这安神药也不知是什么配方,味道可真是太苦了。
遥云看他蹙眉,心里心疼,他放下碗抱着人,闷声道:“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余冬槿嘴里动作停下,瞪大眼睛不解的望着他,不懂他干嘛这么说。
遥云:“我该在你入睡之前就给你熬碗安神药的。”这样余冬槿也不至于难受了这半宿,怪他没有想到。
余冬槿这才知道他是在想什么,无奈,探头过去用额头在他脸颊上蹭蹭,说:“这怎么能怪你呢?我都不知道我胆子居然这么小。”这是真的,他再怎么说,也是杀鸡杀鱼杀鸭子的好手,以前见过的血不少啊,怎么今天居然被吓成这样呢?
他纳闷,“我太郁闷了,只是一滩人血而已,我居然被吓得做噩梦。”
遥云摇头,“人血毕竟不同。”他把人放到身边躺好,说:“以后我再不会让你看到这些。”
余冬槿伸出手,搂住了的脖子,抬头在他唇上亲了一口,“没关系,有了这次的经验,我下次肯定不会再这么怂了。”他说的俏皮,说完还又在遥云嘴上啃了一口。
遥云笑笑,低头捉住了爱人的唇舌,与他交换了一个带着蜜枣味儿的深吻。
大概是那安神汤起了作用,余冬槿又被遥云喂了点水,随后不一会儿就又有了睡意,且这次的睡意来势汹汹,他在遥云的注视下,很快就陷入了让人放松的深度睡眠。
第52章
第二天余冬槿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他睁开眼睛时,遥云不在房里,他伸手摸了摸,发现身边的被褥里也是凉的,遥云应该起来有一会儿了。
余冬槿打着哈欠穿好衣服鞋子,出了卧房来到堂屋。
堂屋里,八仙桌被收拾了出来,上头摆着大碗装的肉末粥和盘子装的包子馒头,还有两碟子干菜酸豆角,而一旁的宽板凳上,则放着余冬槿与遥云之前在听云县上新买的牙刷牙粉,还有一盆温水,盆边还搭着余冬槿用来洗脸的布巾。
准备的可真齐全,余冬槿感叹,遥云对他太好了,他早上起不来,这人却醒得早,每每都会为他准备好洗漱用具和早饭,这样可不行,他早上还要起来锻炼呢,可不能被遥云惯坏了。
余冬槿蹲在堂屋外头刷了牙洗了脸,遥云这个时候拿着碗筷从厨房那边过来了,而他身后,还跟着一个脸色苍白的年轻男人。
余冬槿放下布巾,脸上充满讶异的去看那个男人,纳闷,这人不是中了毒么?怎么这么快就能行动自如了啊?
男人走近之后,双手交叠对着余冬槿行了个郑重的礼,说:“在下陈樾,多谢郎君救命之恩。”
余冬槿连忙起身,学着回了个礼,口中连道:“不用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