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雪河不假思索道,“最讨厌的虫子。”
“那你还把它戴在头上?”
“可是这根簪子很好看啊。”
“……”
“店里的人说,它是用动物的骨灰烧的。”
林雪河指腹划过尖尖的簪尾,漫不经心道,“如果是用几万只蝴蝶的骨灰烧出来的就好了。”
“那你还真是讨厌蝴蝶。”陆崇说。
他原先的头发太长了,即使只盘一半也很重,是在家里闲着无聊才留那么长的。现在为了戴漂亮簪子,临时决定剪掉。
一句又一句,全都是陆崇想不到的神奇逻辑。
“我今天下午逛街,还抽空想了另一个问题。”林雪河说。
他对昨天试图通过咬痕契约陆崇,然而以失败告终的行动还耿耿于怀。
身为血族的獠牙居然咬不破人类的皮肤,这严重不符合他的认知。
明明咬过的同族都说,人类的皮肤像葡萄皮一样柔软,血液像流动的美酒一样香甜。
眼下的情况跟书上说的完全不一样。
排除各种不可能因素,他问陆崇,“所以有没有可能,其实你不是人?”
“……”
从百米高空自由落体只受了点皮外伤,三分钟能跑五公里回来还不带大喘气,都没让他对陆崇的身份产生疑惑。到了挑战自尊心的时刻,他才开始真正对这个人类产生关心。
本质上还是因为他接受不了这种打击——
活了二十年才发现自己竟是个无法自主进食的吸血鬼,这合理吗?
不行,不可以是这样。
他不可能存在这种缺陷,问题一定出在食物身上。
陆崇没看他,“给你机会不中用,还怪别人。”
“那你知不知道,血族为什么选择和你的家族联姻。”林雪河说,“或许你的家族被选中,是有特殊的原因。”比如皮肤特别厚之类的。
陆崇倒是真的回忆起来。
除了小时候去参加过林氏家主的换任仪式,在那里经受了惨无人道的霸凌之后,他没有再跟血族近距离接触过,“没有。我从来没被血族咬过。”
爱心献血车倒是上过几回。不知道他捐献的血究竟是真的输送给了有需要的人,还是被偷偷倒卖给了设点的血族。
“那我们小时候从没见过吗?”林雪河继续问,声音里带着不易察觉的特殊紧绷感。
“你家里的大人也从没对你提起过我的名字……或者我在哪里生活?毕竟我们可是联姻对象。”
“没有。”陆崇肯定地说。“如果见过你,我当然会记得。”
即使在血族里,长成林雪河这样的也不多。
再说他是高考前才知道要跟血族联姻的,之前跟家里人压根没聊过这个话题。
林雪河这个名字,他昨天才第一次看到。
林雪河意味不明地叹了一声气。
如果不是刻意隐瞒得非常好,那么陆崇知道的或许比他还少。
“你有那么夸张又好用的伴生能力,为家族做点别的事应该也能有贡献吧。”陆崇浅啜了口红酒,后味酸涩。不知不觉跟他聊起天来。
“他们就不能指望你点别的?怎么就整天盯着联不联姻的啊。”
陆崇也不是傻子。
想要什么一句话就能完成,翻遍漫画都找不出比这更方便的能力了。
有这能力,他真想要钱的话,多少钱弄不到啊。还用得着跑来逼婚?多此一举。
再说,他们俩年纪差不多,都是大有可为的时候。就算不是跟血族,陆崇也从没想过这么早就开始筹划自己的婚姻。他感觉现在的年轻人应该都是这样。
除了眼前这位。
“我的伴生能力哪里好啦。”林雪河说,“小时候大家都不愿意陪我玩,怕不小心惹到我生气会被我报复。家主怕我闯祸,连门都不让我出。今天我还是第一次逛街呢。”
他语气淡淡的。陆崇判断不出是真话还是信口胡诌,“怎么跟我想的不一样。你有这么大本事,他们都应该跪下来求你赐福才对吧。”
林雪河笑了一下,“可我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啊。”
他嘴角弯起来,眼睛却是冷的。
陆崇细心地从中看出些难过的影子。感觉自己的玩笑话可能讲歪了,还是歪到了某些不该提的伤心之处上。俗称哪壶不开提哪壶。
人家就是在家里憋久了,想出来逛逛街,本来挺高兴的。
陆崇觉得自己扫兴,绞尽脑汁想有什么能挽回气氛的话题。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便先听见一句询问,“那现在呢,你也觉得我可怕吗?”
“你会怕我吗?”林雪河问他。
陆崇莫名感到紧张。
直觉告诉他这是个重要的问题,可能会影响人生的那种。必须得好好回答,“现在?害怕倒不至于……”
他顿了一下,实话实说,“不过我觉得你挑红酒的品味不太行。”
林雪河一怔,像是听到什么有趣的话,眼底的笑意终于真切起来。
“你真可爱。我都有点喜欢你了。”
什么喜不喜欢的……这种话也可以随便说出口,果然是阴险狡诈的血族!真会笼络人心。
陆崇假装没听见,没被影响到,什么都没有,“你睡觉吧,新剧本我还要再读几遍。”
因为杨岭角色消失,故事很多地方都发生了变化。今天在剧组他靠着速记的本事临时抱佛脚,加上没有了那故意挑刺抢戏的老前辈,终归没太拖累拍摄进度。
等他熟记了新剧本,以后的拍摄会比原先更顺利。
林雪河点点头,瘫回沙发上没再说话。
血族的睡眠周期跟人类不同,找个避光的棺材躺进去能一次性睡够一个月的量,以便接下来的猎食期能够集中精神。
他也是提前在特制的保温舱里睡够了才出门的,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不睡觉也不会困。
再加上他们的种族特性,惧光怕热,本就更适合昼伏夜出。夜晚会让他的精神更活跃。
也只有精神而已。
逛了一下午,累得全身都疼,他躺一会儿就翻一次身,叹一口气。
陆崇坐在对面沙发上给剧本做标注,听他这动静都快听出来规律了,“睡不着?”
“嗯。”林雪河把脸埋在两只抱枕的空隙之间,虚弱地说,“不喜欢走路。我很久没有走过这么多路了。”
他都有点想念家里的保温舱了,想回去吸氧。
陆崇说,“你昨天脚才划伤,走那么久当然会痛。”
逛街兴奋的时候哪里会注意到痛。
他想了想,又说,“对了,今天在店里遇到一对年轻的情侣,还听到他们聊天,说是好像已经订婚了,特意一起逛街的。那个男人好绅士,连一只购物袋都不让自己的伴侣提。”
“真好啊。”他由衷地感叹。
陆崇:“……”
点谁呢在这。
但他看上去真的很累。像没出过远门的小孩太兴奋掌握不好分寸,一下子把自己玩得筋疲力尽。
陆崇转了转笔,悄没声息地斜着身子看他露出毯子外的脚。那么浅的小伤口到现在还没完全愈合,留着深深浅浅的红痕。
“未婚夫。”他忽然开口,把陆崇吓一跳。
好像后脑勺长了眼睛,他都不用抬头就发现陆崇的注视,趴在抱枕里可怜兮兮地说,“你能帮我把喝的拿过来吗?”
差一点就想说让他去床上睡了。
陆崇觉得自己还是太善良,才会被这邪恶的血族钻空子。
但没办法,谁让他就是这么好心呢。
就当是日行一善。陆崇放下剧本,去冰箱里拿了袋血浆,还没拆开就又听见他说,“我还想要用吸管喝。”
“……”
陆崇又给他插上吸管,“起来喝。”
他挣扎着坐起来,慢吞吞地双手接过。陆崇松开手刚要后退,看见他捧着血浆,仰起脸笑了一下。“谢谢你喔。”
那双眼睛像金色的旋涡,直视时总是能让人慌神,硬控两秒起步。
陆崇被地毯绊了一跤,狼狈地收回视线,佯装不耐烦道,“赶紧喝完睡觉,别再吵我了。”
小孩子才会有这么多语气词。他变回成年形态之后还是用同样的语气说话,撒娇的意味更浓了。
至少在陆崇听起来是这样的。
感觉他这性格,就是个被宠坏的小少爷,哪怕逃难也要人伺候着。也不知道家里怎么放心把他自己撵出来的。
陆崇转身去洗手间,用冷水拍了拍脸。
别操心别人了,多想想自己。
还好,被林雪河改变的新剧本也保持着编剧原本的水平。要是弄巧成拙改成个烂片,他都不想继续演了。万一哪天再见到他.妈,说起来这个出道作品他都没脸交待。
这第一部 戏,是他面试了大半年才争取到的角色。
大概富二代勇闯娱乐圈的光环是好用,导演看他时也会多一层考量。但他不会因为与生俱来的优势,就否定自己的努力。
该跑的面试一个都没少,要考的科目全都拿第一名。通宵备戏减少ng次数,哪怕继续被前辈欺负他也会收着脾气。
他要循着母亲当初走过的路走一遍,或许就能明白,她为什么会选择离开。
林雪河闭着眼休息,也听到他一整晚都没睡。
隔天早上洗把脸就得去上班,怨气真是比鬼都重。陆崇冲完澡准备出门,见他也换了衣服,“你还要出去?脚不疼了?”
“不疼了。”他束起头发,双手插在风衣兜里,好像知道自己很帅。
“我等你走一会儿再出去。”帅哥体贴地说。
陆崇犹豫了一下,像是有什么话想说。
他便继续体贴道,“其实你不用担心,就算被拍到也没关系。我每次出门前都会先说一句,今天拍到我的相机底片全部报废。没有证据,就等于没有发生。”
他在家不出门,又不是不上网,影视剧看过很多,也知道演员都有形象包袱,私生活很受关注。
“不过,我们两个本来就有婚约,就算从同一个房间里出来也不奇怪吧。”
他这样说时,语气是耐人寻味的有趣,“我倒是可以拍一张发回家里,让他们看到我真的有乖乖来找未婚夫。”
“……别太天真了。”陆崇没跟他解释太多,“等我拍完这部戏,找个时间把两家人都叫上,好好商量怎么把这个婚约解除。”
“我拍完戏直接回学校,明天早上还要上课。你是跟我走还是留在酒店?”
“你要离开这里?”林雪河说,“我当然是跟你一起。”
他好像没听见前面那句要解除婚约的话,一点都没生气。
陆崇又搞不懂他了。
果然还是应该把心思都收到工作里。
剧本已经记熟,去片场的路上原本可以补个觉的,但林雪河在旁边太有存在感,他尝试了几次都没睡着。
“你的伴生能力,能把我的嗜睡基因去掉吗?”他一声连着一声地打哈欠。
“不是任何时候都有效的。喏。”林雪河摇头,一只手撑着下巴向他示意,指了指餐桌上的水果拼盘,“变成花。”
没有任何变化。
林雪河说,“变成酒。”
水果依然是水果,没有任何改变。
他又指了指陆崇,“爱上我。”
“……”
陆崇说,“我看你比我还缺觉。”脑子不大清醒的样子。
话又说回来,其实想想也该是这样。那么夸张的特异功能,如果随时随地想用就用,他早就统治地球冲出银河系征服星辰大海去了。效果越大,使用限制肯定也越多。
林雪河没打算继续向他透露,他也不再多问。
陆崇熬通宵熟悉剧本是有原因的。这天的拍摄任务很重,连着大夜戏拍到周一凌晨,还得是顺利的情况下才能按时收工。
林雪河待在房车上看纪录片,看腻了就躺在车里的窄床上,透过天窗看一会儿方方正正的夜空。
他想起自己是为什么要来找陆崇了。
血族的伴生能力存在着与生俱来的等级压制,[神谕]就处于其中的金字塔顶尖位置。每一种伴生能力都会随着年龄增长,使用频率,和各种训练方式而产生强弱的差异。正面冲突时,双方的消耗状态也有很大影响。
虽然林礼浪荡半生已经将自己的能力运用得炉火纯青,但在彼此都是正常状态时,依然无法直接对他实施[记忆重构]。
因此他先要诅咒自己力量枯竭回归幼年体,才能让计划进行下去。为了在家主眼前瞒天过海,甚至还拍了好几个机位的视频录像自证。
没有证据就等于没有发生。但有的证据,从一开始就是用来误导的。
在录像停止之后,林礼紧接着为他加了一个限制条件。[记忆重构]的效果将在他下一次使用[神谕]时自动解除。
也就是昨天晚上。
“运气真好啊。”他望着闪烁的星空,自言自语。
如果不是陆崇忽然被莫名其妙的鸟抓走,他不会这么快就用到伴生能力,被修改过的记忆也就不会这么快恢复正常。脑海中那些感到违和的地方,他估计还要困惑好久。
不过就现实情况而言,其实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他只是从一头雾水地跟着陆崇,变成目标明确地盯紧陆崇——
这位他费心安排,偷来的未婚夫。
收工时天还未亮。
陆崇回到房车倒头就睡,小助理也见怪不怪,提前补够了觉,开夜车带他们去学校。
林雪河关掉纪录片,往身后看了一眼。车上的床再怎么都不会很舒服,他却躺下去就形同昏迷。
加上昨天的通宵,这是他连续工作四十个小时以来睡的第一个正经觉。
“他好像很喜欢这份工作。”林雪河说。
“因为陆哥的母亲就是演员啊,科班出身,还拿过影后呢。”小助理说,“家学渊源嘛。这艺术天赋,还有从业精神都是会遗传的。”
陆崇编了个说法,跟他说林雪河是前天那小孩儿的家长,把孩子接走顺便留下玩几天。
他一点儿没怀疑,心里还念叨长得真像,肯定是亲生的。
“听说那时候整个表演专业都去面试了,最后还得是咱陆哥啊,一举拿下。”小助理乐滋滋道,“导演可看好他了,就是时间问题,以后肯定能当影帝!”
林雪河点了点头,无伤大雅地配合道,“是呀,肯定能。”
怪不得。他原本的性格看起来并不像是会选择明星这种职业的,看来是受到母亲的影响。
他收到的资料里只写了陆崇的母亲在多年前离家出走,再也没回来过。
“离家出走”这种词,放在未成年身上或许常见,但是在已婚已育的女性身上发生,效果就很不一样。
外界流言纷纷,大多都说她是厌倦婚姻生活,跟情夫一起私奔到了海外。还有人说她可能已经离奇身亡——多半跟陆家这种豪门内的龌龊勾当有关,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才说成是离家出走。
不管怎么说,她曾经是公众人物,又是未婚先孕嫁入豪门,连行踪消失也是这么蹊跷,身上的话题太多了。直到现在,在网上搜索“钱雨虹”这个名字,随随便便都能搜出过百篇新闻头条,没几篇是正面报道。
以陆崇的年纪,应该早已经对生母没了实际印象。怎么现在看来,反而母子感情很好一样,还以她为榜样进入娱乐圈?
不知道联姻的事,有没有她的参与。
每一代的联姻都是在新生儿百天过后就定下的,就算其他人都不了解,亲生父母一定知情。
现在陆崇的母亲不知所踪,他本人又一副不知道且完全不想知道的样子,只有从他的父亲身上找线索了。
林雪河暗自琢磨,正好今天有机会去他家里逛一圈,顺便搜搜看。
东方既白,讨厌的阳光又开始占领外面的世界了。早上七点钟,他靠在车窗边拉低帽檐,看着车驶入央影的校门。
天窗也没关。陆崇被早上的阳光晃醒,眯着眼睛说,“先回宿舍,我换身衣服。”
“行。”小助理麻溜开车。
宿舍,陌生的词汇。
林雪河后知后觉,“你住在学校里啊。”
陆崇坐起身揉了揉头发,“不然呢。”
学校分配的四人间,他已经住了一年多,除了拍摄,要上课的日子基本都会住宿舍里。
他必须承认,到这会儿才说是故意的,就想看看林雪河什么反应。
“接下来几天,你也都住宿舍?”林雪河立刻说,“那我也要住宿舍。”
“住不了一点。”他故意道。
“宿舍里早就住满了。外面酒店多得是,你自己去找地方,要不就待在车上。”
车停在宿舍楼旁。他说话间便利落地下了车。林雪河拿起遮阳伞,按紧了头顶的渔夫帽跟上,“那我参观一下总可以吧?”
他听出陆崇是在故意戏弄。这种时候,如果表现得恼羞成怒可就输面子了,恰好合了对方的心意。他可不是那种不聪明的吸血鬼。
陆崇住的四人间是混寝,四个人三个专业。唯一同专业的是他和隔壁床的哥们,专业课不怎么上,倒是时常跟他搭伴去健身房。
宿舍一共八层,装载了两部电梯。林雪河从未来过这样的集体宿舍,倒也新奇,电梯一打开,小声感叹,“好迷你。”
其实央影的住宿条件在国内已经算是一流的。只是他没见过别的宿舍,无从比较。
“跟酒店当然没法比。”陆崇拿了钥匙正准备进屋,想起身后还跟着一位,就敲了敲门。
“请进。”许戈说。
他前一晚也熬了个大夜赶作业,清早起来简直就是命若游丝,感觉但凡再多说几句话就没力气走到教室。
“陆崇,你回来啦,拍完……这是谁?”
虚弱的语调在看到陆崇身后的人时,陡然激动地升高,“小河?小河?!”
“……”
林雪河都被吓了一跳,胳膊被人飞扑上来拉住,差点就要退到宿舍门外。
“真的是你!”
早八人原地满血。许戈眼睛都不舍得眨,一脸痴迷地盯着他看,“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我还以为是在做梦……真的是你啊!你怎么来了?”
望着两人互动,陆崇语气也变得微妙起来,“你们认识啊。”
认识是认识,不过就一面之缘。
林雪河不着痕迹地抽出手,“嗯,我也没想到。”
上次见到这张脸,还是在一张眼泪自拍里。
男神空降宿舍,还上什么课,通通取消。
宿舍里有独立浴室,他们说话的功夫,陆崇拿上换洗衣服进去冲凉。
起初还能听见外面叽里呱啦的聊天声,不过十分钟,他再出来时屋子里已经空无一人。
估计是去逛校园了。他听见许戈这么盛情邀请来着,但没听见林雪河的回答。
寸步不离地跟着他,连宿舍也要进来看看,还以为会有多乖呢。
还不是别人一说就没了踪影。
陆崇坐在椅子上擦头发,莫名负气后悔,就不该把他领上来。
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他可从没听许戈说过有个血族的朋友。
同宿舍这么久,除了爱玩电脑肝得要命,他都没看出许戈身上有什么异于常人的地方。又不怕阳光,大概率就是普通人类,怎么会跟血族交上朋友?
心里乱糟糟的。
陆崇猛揉两下头发,扯掉毛巾随手搭在椅背上,套上衣服去找教室。
早八前两节是通选课,要跟其他专业的学生一起在阶梯教室里上。
他最近因为有戏可拍,在学校里出了点小名,总被认出来搭讪。为了避开人流,他提前半个小时进教室,找了个靠窗的位置。
陆续有学生走进教室。他不想跟人说话,就把头转到窗户一边假装看风景。
不看还好,一看更心烦意乱。
这栋教学楼临着人工湖,许戈正领林雪河逛到了湖边,往湖心亭绕一圈顺着桥走下来。
林雪河一身黑色英伦风衣,双手插兜,整张脸都在渔夫帽檐下的阴影里。许戈一身纯白夹克,两人身高相仿,远远看上去倒是很般配。
人工湖一圈是垂柳和桃花树。春天到了,绿荫环绕,常常有情侣在那边散步。
两人停在湖边,一起坐在长椅上说话。
陆崇心烦地收回视线。
片刻后,又生硬地望出去。
那两个人花前柳下的……在干嘛啊。
“你真的长得跟头像里一模一样诶。”许戈说。
“不不,你比头像里还好看!”
论坛里,像林雪河一样用自己照片当头像的很少。他一直觉得就算是本人,也得是猛猛p图之后加上十级柔光滤镜才有可能长成那个样子。
提出面基的时候,他都已经做好了见光死的准备。
谁能想到,真的有人会长成高p加柔光滤镜的模样,甚至因为亲眼看到才能感受的气质,有种别样的风流。
这不就是初恋该有的模样吗。
太幸福了,老天爷真是对他太太太好了!
见面半小时,林雪河听他说这些话说了不下十遍。
他的激动劲儿仿佛没有尽头。终于等烦了,林雪河打断他,“你从没说过,你跟陆崇住在同一个宿舍。”
他明显有些不悦。
他也不懂为什么,许戈连黑进酒店系统复制房卡这样的事都可以为他做,却要刻意对他隐瞒自己和陆崇同宿舍的事实。
“这个嘛……”许戈挠了挠下巴,居然脸慢慢红了起来。
他总不能说,是被自己想撬兄弟墙角的心思羞愧住了,不好意思开口吧。
陆崇人挺好的,这又才上到大二,大家还要再相处两年多,他是真不愿意轻易跟室友翻脸。
知道林雪河跟陆崇有婚约,他震惊之余又庆幸,还好只是一桩娃娃亲。还好,不是什么实质性的情侣关系。都是成年人了,大家有选择恋爱的自由。
“我本来是想等你跑完这一趟,把事情解决清楚之后再说的。”他害羞道,“你别嫌弃我啊,我这个人,有时候还是挺保守的。”
在他的世界观里,面基跟奔现是划等号的。
虽说成年人恋爱自由,可要是林雪河还没跟陆崇解除婚约,他们就先确认了关系,无论如何都还是有种当第三者的感觉。
他的初恋都还在,原本是不愿意干这种有损男德的事情的。
可现实总是出人意料。
看见林雪河的第一眼他就觉得,这个小三浅当一段也无妨。
为了小河,他愿意,他愿意的。
不被爱的才是第三者!
他怀着少男春.情话里话外地暗示。可惜的是,林雪河压根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有点热。我们换个凉快的地方说话吧。”
他连忙安排,“哦哦,好。那我带你去吃冰激凌,那个,食堂的巧克力圣代很好吃的。”
“好。”
日头越爬越高,到午后对血族的伤害强度会达到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