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弘业今年四十二岁,看近照说不得肥胖,起码也能称为臃肿了,而且身高也就一米七出头的样子,绝对不可能是学校监控里那个身材高大健硕的黑衣人。
然而他失踪的时机实在太凑巧了,走之前还匆匆忙忙地把老婆小孩送到国外,实在很难不让人联想到他或许知道点什么。
既然暂时没有于弘业离开鑫海市的证据,警方就要尽快找到这位于老板了。
挂断电话后,戚山雨、柳弈和林郁清三人折返回了古董店“煜琇阁”。
此时已经是晚上九点三十五分了,煜琇阁旁边的琳琅小斋早过了营业时间,已然关门落锁了。
另一边的奶茶店倒还开着。
这个点儿基本上没客人了,摇了大半天雪克杯的店员总算可以稍稍歇一口气,人人都一脸半死不活的疲惫样子。
柜台前的小哥看到戚山雨等人站到柜台前,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告诉他们扫码可以直接下单。
“抱歉,我们是警察。”
林郁清这回直接掏出了证件,然后指了指旁边的古董店,“你们知道对面那家店有多久没开门了吗?”
“……这……”
店员小哥略一犹豫,“得有三天了吧。”
他给出了一个挺具体的答案,和附近其他人给的证词十分接近。
林郁清点了点头。
店员小哥的目光在三人脸上游移,迟疑了片刻,又补了一句:“我猜于老板可能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哦?”
这倒是柳弈他们第一次听到的情报。
林郁清凑前一步,追问道:“为什么你会这么想?”
“就星期天那晚……呃,因为那天是我值班嘛,关店后还不能立刻下班,要负责收拾操作台、打扫卫生和丢垃圾的。”
小哥说着,转头看向店铺角落里的一块小黑板,往他们的排班表上看了一眼,“对,就是星期天没错!”
第171章 6.Insidious-30
随后,奶茶店的小哥告诉柳弈等人,他们这家店每天营业到晚上十点,其后会留下一个值日生负责打扫店面。
27日,也就是上周日的晚上轮到他值日,其他人走了以后,他一个人留在店里打扫。
完工后他拎着满满两大袋子垃圾,从店铺后门离开。
“就是那会儿,我看到于老板在开他家店的门。”
小哥在这家奶茶店上班有半年了,多少和隔壁打过交道,自然是认得于老板于弘业的。
他开口跟对方打了招呼,但于弘业就跟完全没听到一样,径直开门进屋,没分给他半个眼神便算了,甚至连余光都没朝他瞥过。
“我当时就觉得于老板怪怪的!”
在说八卦时,小哥忙碌了一天的疲劳似乎都在这一秒消除了,那叫一个眉飞色舞、滔滔不绝:
“我们俩家的店面是紧挨着的,我当时就站在他旁边也就那么一条胳膊的距离,而且还是大晚上的,巷子里安静得很!都这样了他还跟完全没瞧见我似的进去了,回头还直接把门板甩上了!”
小哥摇了摇头,“于老板平常是个很和气的人,对我们一直都是乐呵呵的,我从来没见过他那么失魂落魄的样子!”
他笃定地下了个结论:“我猜他肯定是碰到了什么麻烦!”
林郁清问:“那时是几点钟?”
小哥想了想:“大概是十点二十分左右吧。”
林郁清又问:“你确定吗?”
“虽然我那时没看手机,不过平常我收拾打扫大概就差不多二十分钟左右……”
说到这里,小哥忽然大叫了一声“对了”,然后掏出了自己的手机。
“那天下班时我饿得要命,在路口的便利店买了碗面……”
说着他点开某连锁便利店的微信支付记录,将屏幕亮给几人看,“你们看,付款时间十点二十五分对吧?那我估计的时间应该没错了!”
11月30日,晚上十点零五分。
奶茶店小哥带着柳弈等人来到店铺的后门。
这一条街的店铺前门面向的是一条名叫圆德路的双向主干道,后面则是一条狭窄的胡同,窄到堪堪只能容纳两人并排通过。
虽然是一条小巷,不过巷子里相当的干净,里面没有多少杂物,青石砖也尚算平整,若是在白天,这里一定很有怀旧气息,是文青游客街拍的好地点。
“喏,就这扇门就是煜琇阁的。”
小哥朝前走了几步,站到了另一扇门前。
就如同奶茶店小哥先前给出的证词一样,两家店紧紧相邻,两扇后门也只有一臂之隔。
与前门华丽到甚至有些豪奢的风格相比,煜琇阁的后门实在很是朴素,只是最普通的木门配上家用的那种防盗门,没有挂任何牌子,也没有多余的装饰。
此时木门和防盗门都牢牢关着,戚山雨试着叩了几次门——屋里安安静静的,没有半点儿声息,更不可能有人来应门了。
柳弈转向一旁的奶茶店小哥:“平常店主不住在这里吗?”
这里的店铺都是两层建筑,一楼是商店,二楼则很多都是仓库外加店家的住宅。
柳弈刚才从戚山雨接到的电话那儿知道于弘业有家室,在市区还有四套房产,所以多半另有住处,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多问了一句。
“你是说于老板?”
小哥回答得很迅速:“不住啊,他每天下午五点就下班了,好像要去学校接孩子。”
柳弈又问:“那么他店里的其他伙计呢?会在店铺里留守吗?”
“你是说阿进吗?”
小哥显然也认得煜琇阁的雇员卫进,“我记得他好像也不住店里,不过有时候可能是忙了还是怎么的也会在店里睡一晚。”
他顿了顿,“反正我碰到过他快十点钟来我们店里买冻鸳鸯提神……哎呦!”
奶茶店小哥的话说了一半,忽然被一只直直撞上他脑门的飞虫打断了。
他抬手用力扇着脸,试图赶走还在他脑门上盘旋的恶心虫子,“南方就是这个不好,都马上十二月了!”
柳弈:“……”
他站在巷子里,默默注视着还在扑棱手的奶茶店小哥,然后转过头,目光落到了煜琇阁后门那扇防盗门上方的气窗上。
这种气窗是老式的南方民居常有的结构,为的是在闷热的盛夏里也能有室内空气对流。
那扇窗户大约二十厘米长,宽却只有十厘米左右,上面镶了一片可以支棱起来的木格子玻璃窗,此时窗玻璃没有完全放下来,而是架起了一条几厘米宽的窄缝。
柳弈眯着眼,半扬起下巴,盯着那扇气窗仔细地瞧。
戚山雨注意到了恋人的神色,“怎么了?”
柳弈抬手指了指窗户,“……我在想,从那儿能看到里面吧?”
“嗯,我们可以试试。”
戚山雨转头,“请问能借我们一把椅子吗?”
“折叠椅行吗?”
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后,小哥折返奶茶店,很快搬来了一把椅子。
戚山雨接过椅子,将它展开放到了气窗的正下方,然后利落地站了上去。
小戚警官长得本来就高,脚下再垫一张四十五公分的折叠椅,双眼的视线刚好与气窗缝隙平齐。
他举起手电筒朝屋里照了照。
视野很窄,电筒光能扫到的地方只有一些柜子和墙壁,根本没有任何有用的线索。
“什么也看不出来。”
戚山雨低头对柳弈说。
“小戚你下来,让我看看。”
柳弈没有解释,只招呼戚山雨换人。
戚山雨让开了位置。
柳弈站到了椅子上。
他比戚山雨矮了足足九厘米,要想眼睛看到气窗,就只得很丢脸地扒着门板使劲地踮起脚。
折叠椅本来就不怎么牢固,柳弈动作一大,脚下的椅子就开始嘎吱乱响,一副摇摇欲坠随时要翻倒的样子。
戚山雨眼疾手快地替他扶住了椅子。
柳弈抬起电筒,照的却不是漆黑的室内,而是气窗的玻璃和窗棱。
那扇窗的年纪和这栋房子差不多一样大。它在南方潮湿的气候环境里待了好几十年,边框的红油漆脱落的脱落,褪色的褪色,朽旧出了参差的毛边,被一根老式的挂扣铁条支棱起来,看上去不怎么牢靠的样子。
窗框中间的玻璃怕是得有好几十年没人擦拭过,铺了厚到结块的暗灰色灰尘,内外都是磨砂效果,缝隙间还有破损的不成型的蜘蛛网,被灯光一照,颇有点废墟恐怖的美。
下一秒,柳弈的瞳孔猛然一缩。
他看到,在铺满灰尘的窗棱上,散在着几条凌乱的,细如发丝的暗褐色细线,其中还夹杂着同样颜色的圆形、椭圆形或是逗号状的细小点状物,每一粒都比针尖大不了几分。
柳弈保持着扒着门板踮起脚尖的别扭姿势,目光好似凝固般定格在那些仿佛抽象画的暗色污渍上,久久没有移动。
他的反应实在太奇怪,不止奶茶店小哥一脸莫名其妙,就连戚山雨和林郁清也闹不明白他在做什么。
“柳哥?”
小林警官试探着叫了一声,“你发现什么了?”
柳弈将视线从气窗处移开,看向旁边几人。
“小戚,通知消防来协助破门吧。”
他面色凝重,“这里面很可能死了个人。”
12月1日,星期四。
午夜零点十五分。
最近的消防局就在一公里之外,当值班的消防员大半夜接到通知,要去协助市局的刑警同志破锁开门的时候,也是十分懵逼的。
没办法,主要是这种防盗门实在非常牢固,若不想动静大到四邻皆惊引发不必要的骚动,还是将专业任务交给专业人士来干比较快。
终于,二十分钟后,消防员们弄开了煜琇阁后门的两层门锁。
“好了,那我现在开门了啊!”
消防员用戴着防割伤手套的手把住被他们直接卸掉了整个门锁的木门,回头对戚山雨等人说道。
“嗯,开门吧。”
戚山雨朝他点了点头。
消防员闪到一旁,小心翼翼地、缓缓地拉开了门。
下一秒,站得离大门近的人都闻到了一股让人反胃的臭味。
这味道不算浓郁,但实在太有标志性了——它会引发人们与生俱来的最强烈的厌恶感,让人下意识地感觉到恶心、恐惧和拒绝靠近。
“……这……”
开门的消防员低声嘟哝,“应该不是死老鼠的味儿吧……”
“不是。”
柳弈没打算瞒他们:“里面很可能死了个人。”
几位消防员齐齐地倒抽了一口凉气。
他们很快就在后门的门框边上找到了电灯开关。
不过为了保存开关上的指纹,柳弈没有让他们直接伸手按灯,而是很小心地用棉签的尾端压着角落,轻轻地按亮了电灯。
原本所有人都做好了一亮灯就会看到一具腐尸的心理准备,然而除了萦绕在鼻端的令人感觉不适的腐臭味之外,煜琇阁的一楼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每样物品都在它应该在的位置上,没有半点儿暴力破坏过的痕迹。
众人不约而同地将视线投向通往二楼的扶手楼梯。
“我们三个上去。”
柳弈指了指自己,又指向戚山雨和林郁清,并请消防员在一楼等他们一会儿。
两名消防员一同点头。
虽然神经不强韧的绝对当不了蓝朋友,但在明知道屋里可能有一具腐尸的时候,他们要能不看还是不想看的。
戚山雨打头,顺着楼梯往上爬,柳弈跟在第二位,林郁清殿后。
毕竟是很有些年头的旧房子了,煜琇阁的楼梯那真叫一个又陡又窄,小林警官走的时候下意识想去摸那看起来最能给人安全感的扶手,被柳弈提醒了一句小心别把指纹给擦花了,又连忙缩回了手。
楼梯的尽头是一个大约一米见方的玄关,堪堪能站三个人,玄关正对一扇木门,此时门扉闭合,没人能知道后面的情景。
戚山雨吸了一口气,做好心理准备,带着手套的手尽可能小幅度地握上圆形的门把,逆时针一转。
门把纹丝不动。
看来门从内侧反锁上了。
没法子,众人只得把在一楼等着的消防员请上来,让他们帮忙将这锁给弄开。
在开锁前,柳弈先采了把手外侧的指纹。
这一扇门经常被使用,且很久没有擦拭过,因此他采到的是重叠在一起的好几层指纹,需要带回法研所进行分离处理才能用作对比。
比起外头的防盗门,这种门锁在消防员们看来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小玩意儿,手起锤落,轻轻松松两下就给他们凿开了。
撬坏的锁舌自动滑开,消防员顺势打开了二楼的房门。
下一秒,成群的苍蝇像是受惊的乌云般冲天而起,朝着屋顶扑去。
与此同时,腐败的恶臭扑面而来,直接把可怜的消防员给熏了个倒仰。
那味道实在是太冲太冲了,比一楼闻到的浓郁了何止十倍。
就连明显已有了飞跃性进步的小林警官也一时间没能遭住这可怕的腐臭味的冲击,一张小脸清白如纸,喉结上下翻滚,酸水直冲嗓子眼,眼看着就憋不住要吐出来了。
“要吐可以,到外面去吐。”
柳弈只来得及吩咐这么一句,林郁清和两个消防员就争先恐后冲下楼梯,奔出古董店,蹲在小巷里吐了个天昏地暗。
而此时的柳弈和戚山雨根本没空关注那连胆汁都要吐出来的三人了。
他们在二楼这个房间的门口,手电往里面一打,一眼就看到了那具挂在半空中的恐怖尸首。
那是一具成年男性的尸体。
一条套索从吊扇上垂落下来,挂在尸首的脖子上。
就算没有那直冲脑门的恶臭,这场面也足以成为任何一个人的噩梦。
12月1日,星期四。
午夜一点二十五分。
江晓原苦着脸走进煜琇阁的正门,一闻到那味道,就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了。
小江同学当然是被柳弈一个电话从梦乡里挖起来,着急忙慌的就赶来出外勤的。
就算柳弈和戚山雨是各自领域的精英,面对一个疑似缢死多日的现场,也不是区区小猫两三只就能独自处理的。
于是小戚警官往市局打了个电话,柳弈也叫来了法研所今晚的值班法医,顺带还把学生给抓了过来。
江晓原自己没车,只能三更半夜站在路口打滴滴,赶到时已是最晚的那个了。
“小江,上二楼。”
在一楼负责检查店铺内监控的几位警官当然认得江晓原,有人抬手朝楼梯一指,告诉他该往哪里去。
江晓原苦着脸朝楼梯走,经过柜台时忍不住多问了一句,“上面什么情况?烂得有多厉害?”
他要提前给自己做个心理准备。
“就一具。”
给他指路的警察一摊手,“还行,没烂得多厉害。”
就在江晓原准备松一口气的时候,对方又很贴心地补充道:“不过脸被蛆啃得差不多了。”
小江同学:“……”
瑞典自然学家卡尔.冯.林奈曾经说过,“三只苍蝇吃掉一具马尸的速度和一头狮子一样快”。
虽然这句话略有夸张,但蛆虫在几天时间内吃光一具遗体完全不成问题。
时值初冬,如果是在北方,冬天昆虫入土越冬蛰伏,对遗体的破坏自然相对较轻甚至完全不会出现。
然而这里偏偏是气候温暖湿润,各种昆虫活动尤其活跃的华南地区,加之今年是个暖冬,时序都踏入十二月了,白天的最高气温还有二十多度,对苍蝇的生长繁殖毫无影响。
江晓原走进二楼的房间时,柳弈和沈青竹已经在戚山雨等人的协助下将死者的遗体从电扇上取下,平放在了地板上。
剪断的绳结就搁在尸体颈旁,还没装袋。
“老板。”
江晓原忍住鼻前骤然浓烈起来的腐臭味,闷声闷气的叫了一声。
“来得正好。”
柳弈抬头朝江晓原看了一眼,招招手,“来帮忙,我们要把他身上的蛆虫尽量全都采集起来。”
江晓原的喉头上下滚动,垂在身侧的手用力往大腿上掐了一把,做足心理准备,走到柳弈旁边。
就如同楼下那位“好心”的警官所说的那样,吊在二楼的男尸已被蛆虫啃食得面目全非,根本认不出生前的长相了。
苍蝇一般喜欢在尸体的“开口”处产卵,比如口腔、鼻子、耳朵、肛门等“腔隙”。
这对法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知识点,往往也会成为破案的关键。
比如说,假如法医在某具尸体腹壁上的某个部位发现有大量的蛆虫盘踞,那么就可以高度怀疑蛆虫们聚集的地方就是伤口的所在了。
而此时,躺在地上的这具遗体从衣着打扮来看应该是一个男性,然而他的嘴巴、鼻子、脸颊、眼球等软组织几乎被吃空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团一团挤在一起蠕动的白花花圆滚滚的肥蛆。
一旁的沈青竹递给江晓原一个大塑料罐和一把镊子,然后自己拿起另一套装备,“小江,咱们动手吧。”
明明是在人们的刻板印象里一般都会很害怕虫子的女孩子,沈青竹现在的表情却分外淡定,一点都没有露出厌恶畏惧退缩之类的情绪。
江晓原在心中暗暗“瑞思拜”了一下,并接过瓶子,开始往里面夹蛆虫。
“对了老板。”
一边夹虫子,小江同学一边问他老板,“你怎么知道这里死了人的?是闻到了尸臭味吗?”
这时柳弈正站在一张桌子前忙着给好几样东西刷指纹,听到江晓原的提问,抬头朝他这边看过来,“那倒不是。”
随后他解释道,当时这个房间的门是关着的,满室腐臭虽然从门缝里逸散到了一楼,倒也没浓烈到飘到屋外面也能闻到的程度。
江晓原更好奇了:“那到底是因为什么?”
“对啊,柳哥你刚才让我们叫消防来破门时我就想问了!”
林郁清也很好奇,“你刚才只是爬上去看了看门那边的气窗吧?不是说什么都看不见吗?你是怎么知道二楼挂着个死人的?”
“因为我看到气窗的窗棱上有苍蝇吐的血痕。”
林郁清:“??”
他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东西,完全不晓得是怎么一回事。
“哎呦!”
反倒是外表看不太出来实际上成绩还不错的江晓原同学立刻就反应过来了,“原来如此!”
小林警官求知若渴,追问那到底是什么。
柳弈干脆走到窗户边,招手让林郁清过来看。
其他人——不管是警察还是法医,眼见着有随堂实践的机会,也纷纷停下手里的活儿围拢过来,听柳弈现场讲解。
“比起一楼的气窗,这里更多也更明显。”
柳主任说着,打亮手电筒,将光照到了窗台上,指点众人仔细观察上面的痕迹。
这栋宅子很有些年头了,窗台上的墙灰几乎全都剥落了,露出了下面颗粒感明显的粗糙的灰色麻石。
因为石头的颜色比较深,外加这里灯光的实在算不得好,众人要非常认真的看,才能循着电筒光的指引,看到麻石上星星点点的暗褐色的痕迹。
这些痕迹呈长条状,有长有短,但共同的特点就是都细得跟头发丝一样,且角度极其不规律,朝哪个方向的都有,有一根还带了个明显的U字转弯。
当然,在混乱细碎的线状痕迹中还夹杂着一些大如针尖的小点状物,通常呈暗褐色,同样散在而无规律,形状呈圆形、椭圆形或者细小的逗号,二者综合在一起看,有点儿像美术启蒙班的小朋友会玩的那种扒拉水彩笔笔尖的喷墨画。
“这就是苍蝇吐出来的血迹。”
柳弈解释道。
“苍蝇会从胃里吐出消化液,将尸体的软组织融化成肉汤以后再吸进胃里,而且还有飞到哪里吐到哪里的习惯,也就是说它们会把吞进肚子里的肉汤重新吐出来,所以在苍蝇群集的陈尸现场,很容易就能找到这种苍蝇吐血的痕迹。”
他顿了顿:
“因为它们每次吐出来的都是一小颗一小颗的血珠,所以如果是边飞边吐,血迹就呈现这种细如发丝的线状,每一条血线都是它们的飞行轨迹;如果是停下来再吐,那小颗粒状的血滴就会变成一个个小小的血点了。”
在满足了求知欲后,众人又回到各自的岗位,忙活自己的事情去了。
夹了一会儿蛆虫后,江晓原又忍不住开口提问了,“老板,这人大约死了多长时间啊?”
虽然他的本意只是想要满足自己的求知欲和好奇心,但这也是现场每一个警官都非常想要知道的问题。
众人又将目光投到了柳弈身上。
“我想……应该还不到三天吧。”
柳弈给出了一个回答。
“……可是……”
江晓原略一犹豫,还是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就这腐烂程度,看起来不止三天啊。”
小江同学跟着柳弈也没少接触大案要案,尸体看多了,多少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因为柳弈说出的答案与他心里预想的有出入,让他在惊讶之余,也感到疑惑。
柳弈没有急着说出自己的判断依据,反而反问江晓原:“哦?你怎么会这么想?”
“现在怎么着也是冬天了……呃……”
他一想到白天二十多度的气温,感觉用“冬天”来形容这天气连冬天都要委屈,于是换了个更委婉些的说法,“呃,毕竟现在好歹凉快了不少,我想尸体的腐败速度也应该会慢一点吧?”
江晓原说着话,手上的动作倒很利索,这会儿已经捡了小半罐的蛆虫,眼看着身强体健的那些已经固呦着快要爬到瓶口了,便冷酷无情地用力晃悠了几下瓶子,让蛆虫们的努力全部付诸东流。
江晓原放下镊子,掀开死者上衣的下摆,露出了他的肚子,“但看这尸绿的范围,我觉得应该超过三天了。”
刚才他就注意到了,尸体的腹部有一块明显的瘀斑,以下腹接近腹股沟的那一块区域最为明显,边界已经蔓延到剑突下缘,呈深褐色,仔细看还隐隐有些泛着肮脏的污绿。
这不是在尸体上十分常见的尸斑,也不是生前磕碰的淤青,而是一种名为“腐败绿斑”的特殊斑块。
它是由肠管中产生的腐败气体中的硫化氢与血红蛋白结合成绿色的硫化血红蛋白所致。
这种标志性的腐败绿斑在盛夏时节因为腐败发生得早而大约会在半天后就出现,而在二十度左右的春秋季节则会延迟到两天左右,冬天则一般要在三天后才看到较为明显的腐败绿斑,
这些绿斑开始时为更接近淤青的淡绿色,以后逐渐变为深绿色,中间部分颜色较深,边缘界线不明显。
因为回盲部的粪便较容易堆积,腐败分解也是最早开始的,所以尸绿起初多出现在右下腹,而后随着尸体腐败的发展,腐败绿斑逐渐发展到全腹部以至全身,颜色也会由绿色变为褐色乃至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