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我,小贺悦。”师无夜把他的头发朝后拉,强迫他直视着自己的眼睛,“你现在是我的属下了,属下要听话,知道吗?”
那股疼痛慢慢平息,慕崆低低喘着气,师无夜放开他的头发,负手悠悠朝人群的反方向走去,慕崆迟疑一下,终于是屈服于恐惧,跟了上去。
“从今以后,你会忘了一切。”
师无夜在昏暗的的洞穴中回过头来,微微一笑,举起手,他的手背上,一只通体晶莹剔透的虫子静静地趴着,一动不动,好像在沉眠。
他像炫耀宝物的孩子一样,高兴地介绍起来,“它叫‘轮回井’,我取的名字,你们汉人有句话叫‘一入轮回井,忘却前生事’——对吧?好听吗?”
“……”
“从今天开始,你不叫贺悦了。”
“古人有诗云,凉月舟前路,秋风别后人。”
“你娘叫湫湫,你就叫凉月吧,跟着门主姓,叫薛凉月。”
薛凉月猛地睁开双眼,眼前一片漆黑,剧痛如潮水般涌来,仿佛全身骨骼尽碎。他惊觉自己正趴在一人的背上,那人在这黑暗中缓慢而艰难地前行。
“咳咳……这是哪?”
薛凉月轻咳一声,问道。
背着他的人动作一顿,嗓音懒懒的,“不知道。”
随着这声熟悉的声音响起,薛凉月记忆逐渐回笼,他想起来了,这正是刚刚拿剑砍他的那个混蛋!
他下意识想拿匕首自卫,然而手指一动就疼得钻心,背着他的人觉察到他的动作,警告道:“喂,你肋骨断了三根,右手手腕和小腿也折了,至于内伤不知道,想必不轻。最好别给我乱动,伤势加重我不管的。”
薛凉月停下了动作,“你为什么身上没伤?”
那人语气很真诚,“或许是因为你在下面垫着?”
薛凉月:“……”
“别生气嘛。”那人笑了起来,“我这不是还不计前嫌救了你吗?”
薛凉月微微皱眉:“你又要救我,又要杀我,到底是什么人?”
那人语气中带着无奈,“薛门主,你真的失忆了?”
闻言,薛凉月沉声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薛阆。”
那人沉默了一会,半晌,纳闷问道:“薛阆是谁?”
薛阆是谁?
薛凉月瞳孔微微一缩,“你刚刚不是在叫薛门主吗?血衣门门主叫薛阆,你不知道?!”
那人淡淡道:“上一任血衣门门主是你,上上一任叫师无夜,至于薛阆是哪一任的门主,我就不清楚了,毕竟你们这个门派门主是消耗品,换得比袜子还勤——话说你记忆中今年几岁?”
薛凉月抿了抿唇,答:“不知道。”
“那你还记得最近发生了什么大事吗?”那人追问。
薛凉月皱起眉头,不答反问:“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先说你是谁。”
那人笑了一声,“我叫莫远。”
一边说着,那人一边拐了个弯,周遭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看见前面有转角的。
转过了弯,前方很远处突兀地出现了一豆亮光,薛凉月眸光一动,却听见那个叫莫远的剑客悠悠补充了一句,“是你现在的丈夫。”
薛凉月一愣,不解:“我身为男子,何来丈夫一说?”
莫远语重心长:“你年纪小,不懂。只要两情相悦,性别又算得了什么?”
薛凉月沉默了,半晌他冷笑一声,“我凭什么信你?你在上面的时候还拿剑刺我呢。”
莫远:“你不也还手了?床头吵架床尾和,我都不计前嫌了,你还要怎样?”
薛凉月气极:“什么叫‘我不也还手了’?不然呢?任你宰割吗?”
莫远并不跟他讲道理:“等你恢复了记忆再跟我掰扯掰扯吧。”
这时候,两人也靠近了那光源附近,那是一根烧到一半的蜡烛,火光跳动,晦明不定,只能照得到三尺之内,依稀可见一个黑色的铁牢。
薛凉月道:“放我下来。”
莫远脚步一顿,“你身上伤好了?”
薛凉月推开他,冷冷道:“不劳你关心。”
他落到地上,绕过莫远,走到前头,显然行动已经恢复自如,莫远蓦地想起那消失的齿痕,他眯了眯眼,并没有问什么,抬步跟了上去。
两人走到铁牢边,透过缝隙朝里看,微弱的烛光下,只见角落里有一个人形的阴影,头低垂着。
莫远挑了挑眉,凑近薛凉月耳畔,低声问:“欸,你说他是活的还是死的?”
话音刚落,薛凉月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却见那个人蓦然抬起了头,白多黑少的眼睛中布满血丝。
他先是愣了一下,随后脸上浮现出狂喜之色,猛地从地上跳了起来,扑到牢门边,抓着铁格栅,急切地大叫起来:“救我出去!两位大侠,求求你们了!”
这人颧骨突出,鼻梁高挺,但鼻翼宽大,眼型长而不弯,长相并不讨喜,加之表情过于狰狞,薛凉月忍不住朝后退了一步,微微蹙起了眉,表情有点嫌弃。
莫远沉声问:“你是何人?为什么被关在此地?”
那人粗喘了两口气,大声道:“我叫林卷海,是武林盟盟主!!”
由于丐帮帮主突然死亡,整个武林大会乱成一团,前辈高人虽多,但并没有一个能站出来掌控全局的,沐医仙再怎么仙,毕竟还是个文弱的医师,再加上雨越来越大,今日的比武只好这样草草结束,众人纷纷下山,湿漉漉地回了客栈。
当晚,亥时三刻。
夜幕低垂,一个人撑着伞,于瓢泼大雨中踽踽独行,从上望去如雨中白荷,微微摇曳着缓缓朝前移动。
路过一个小巷的时候,一个低低的声音从黑暗里传来,“奉哥。”
林奉雪脚步微微一顿,慢慢偏过头去,伞沿抬起,他看见一身黑衣的楚秀孤身站在雨里,手里握着剑,神色看不出来什么情绪,他背后的地上,一具尸体躺在雨水里。
林奉雪微微一叹:“果然是你。”
“这句话应该我来说。”楚秀自嘲地笑了笑,缓缓道:“我一直以为松风下林奉雪,和你只是重名罢了。”
楚秀把剑收回鞘中,慢慢靠近,声音还是很低,神色中终于流露出那以掩盖的悲伤,“奉哥,我一直以为你死了。你还活着,为什么不告诉我?”
林奉雪嘴角勾起一抹清冷的笑意,然而握住伞柄的手指却在不经意间轻轻颤栗。
他轻声道:“你可以就当我已经死了。”
楚秀声音紧绷:“为什么?”
林奉雪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微微摇了摇头,轻声道:“收手吧。”
楚秀脚步霍然顿住,他在距离林奉雪大约五步的地方停下,声音极轻,“收手?收什么手?”
林奉雪瞥一眼他身后的尸体,道:“名剑山庄那两个人是你杀的吧,钱无也是你杀的,这个是焦泥还是厉元?总之,到此为止我都能保下你,再多的不行了。”
楚秀脸色变了,他右手攥紧成拳,声音轻轻战栗,他高声吼道:“你知不知道,就是他们杀了叶哥!你叫我收手?!”
林奉雪一字一句道:“我知道。我比你更清楚当年在场的都有谁。”
楚秀听着他毫无情绪起伏的声音,倒吸了一口凉气,难以置信地问道:“林奉雪,你没有心的吗?”
“阿秀,当年很多事情你不清楚。”林奉雪轻声道,“叶晓归是该死的。收手吧,你的人生还很长。”
楚秀没有说话,他盯着林奉雪,秀丽精致的脸庞神色五味杂陈,迷惑有之,愤怒有之,悲哀有之,他嘴唇颤抖着,似乎想要说什么,最后只吐出来一句话,“若我不收手呢?”
他的手缓缓按到了剑柄上,“你要亲自捉拿我归案吗,林道长?”
林奉雪眉头轻轻皱起,“阿秀,你莫逼我。”
闻言,楚秀哈哈大笑,“林奉雪,你不会觉得自己可以轻易杀了我吧?!”
他眯眼看着林奉雪:“虽然我一直不相信你就是林过,但是奉雪道长的消息还是难免会留心,譬如——我不久前得知,十年前,林奉雪出关,然而却莫名剑心蒙尘,从此不再在江湖中露面,转而收了几个徒弟,专心于教授剑法。”
林奉雪抿了抿唇,握着伞柄的手紧了紧。
楚秀一点点拔出悬在腰际的宝剑,剑锋雪亮,正是近几年来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藏锈”,他剧烈呼吸了几口空气,盯着林奉雪,目光锐利,“林奉雪,叶哥死了后,你还拿得动剑吗?!”
林奉雪无奈地摇了摇头,抬眸沉声道:“你可以试试。”
他手腕一振,伞面打着旋儿飞起,而伞柄则变成了一把薄如蝉翼,几可透光的长剑。
——此剑名为“玉骨”。
“那就让我看看你这十年来有何长进吧。”林奉雪持剑而立,抬眸看向楚秀,神色肃然,“若你输了,立刻离开龙首山,一年之内不要入江湖!”
楚秀挽了个剑花,横剑于胸,抬了抬下巴,“你先赢了我再说!”
雨势愈发汹涌,宛若天河决堤,无尽的水珠纷纷扬扬地洒落人间,街道上,水花四溅,仿佛无数银鱼跃出水面,又瞬间消失在茫茫雨雾之中。
滂沱大雨中,两柄剑尖在空中铮然相撞!
听到“林卷海”三个字,莫远微微睁大了双眼,震惊之色溢于言表,薛凉月却只是微微皱眉,低声问:“武林盟盟主?什么东西?”
“林卷海”听见他说话,扭过头来看了薛凉月一眼,“你……颜公子?我们十几天前还见过面,你记得吗?!”
薛凉月刚想否认,却看见莫远一只手背在后面,冲他摇了摇,他迟疑两秒,最终冷漠地点了点头。
莫远转头,看向那个“林卷海”,沉声问:“据传闻,林卷海已经死了,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是林卷海?”
林卷海闻言,将一只手伸出铁栅栏外,掌心缓缓向上摊开,只见他手掌上一片鲜红,然而并没有任何血迹,他沉声道:“赤血吟是我的佩剑,你们或许知道,这把剑有一个特性,长久握持其柄,肌肤亦会随之染上红色,这就是我的证据。”
莫远点了点头,干脆利落,“好,我相信你。那,林盟主为什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方?”
“此事说来话长。”林卷海朝他们身后看了看,脸上露出些许的担忧,“长话短说,总之,就是有人顶替了我的身份,想要在武林上搅出一桩大事!”
莫远:“然而你对外已经‘死’了,你知道吗?”
林卷海:“我自然知道,我正是那之后被关起来的,死的人是我一个下属,他们还试图把这件事嫁祸给颜公子,是不是?”
薛凉月问:“为什么要嫁祸给我?这件事跟我有什么关系?”
“谁知道呢?”林卷海歉意地笑了笑,“或许是我那日恰巧前去与合欢宗宗主议事,又恰巧碰到了颜公子,寒暄了几句,因此方便嫁祸罢。”
莫远追问:“顶替你的那个人是谁?”
林卷海深吸了一口气,握着栅栏的手骨节泛白,微微颤抖,他沉声道:“你们听说过叶阎三吗?”
薛凉月摇了摇头,以示不知,莫远眉头微微一挑,眼中闪过一丝讶异,“是那个天下第一大恶人,人称‘西北活阎王’的叶阎三?他不是死了吗?”
第21章 萍水
“天下第一大恶人”这个名头一开始并不是江湖中人给叶阎三取的,而是他引以为傲的自称,按他的话来说,“人生在世,总要有个第一,当不了武功第一,人品第一也可以;当不了正数的,倒数第一也未尝不可。”
这人从七八岁开始就在西北的一个小镇上偷鸡摸狗,某天无意间被卷入一场江湖纠纷中,侥幸从佛像下摸出了半本武林秘籍,上面记载着一个已经失传的招式,名叫“通骨神爪”。
叶阎三多少是有点武学天分在身上的,居然就这样无师自通了。
自此,小恶人变成了大恶人,小鬼变成了大阎王。
其实论武功来说,十来岁的叶阎三充其量只能说是个江湖二流,然而西北那一带根本没什么正经门派,全是一些旁门左道之徒,居然让这厮做了西北一霸,为非作歹数十年。
这十年中,叶阎三干得最出名的,也是他本人最为得意的,有三件事:
第一件,抢了云煌县县令嫁女儿的车队,第二件,以弱胜强,设计将中州一带收了悬赏赶过来的名门子弟们杀了个干净,第三件,屠城。
没错,屠城。
屠的是一个叫宁西的西北小城,约莫九千人。
那时候大约在二十年前,叶阎三带着他的三个徒弟,焦泥,花无乐,叶晓归来到宁西附近,忽然决定要干一件大事。
于是四个人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半夜,杀了看门的守卫,一人守着城门,其余三人冲进去,一家一家地烧杀抢掠,整整七天七夜,城内火光冲天。
第八天的清晨,一个驿差打马经过宁西,直接被城内的人间炼狱景象吓得直接从马上跌了下去。
自此,叶阎三这个名字在江湖中逐渐成为了一个疯子禽兽的符号,但凡有点良知的人,都想将这个活畜生千刀万剐,当年有亲人好友死于其手的,更是恨不能食其肉,寝其皮。
当然,他也没有得意太久,叶阎三在屠城之后,惹了众怒,一时间全江湖追杀,出手的并不只是一些江湖二流门派帮会,还有成名的高手,打得叶阎三那是抱头鼠窜。
在逃亡中,叶阎三跟他那三个恶人徒弟起了内讧,争吵中他自食恶果,跟其中一个徒弟一起掉下了悬崖,此后,就再也没有听过这个人了。
“你说顶替你的人是叶阎三?他图什么呢?”莫远眉头紧锁,十分不解,“你现在还是‘死’的,悬赏刚刚撤下来。”
林卷海道:“这位兄弟,你有所不知,在武林盟内部,都知道我并未身死,我当初与他们拟定的计划就是用我身上的悬赏来试探出‘花无乐’的身份。”
花无乐,就是叶阎三的二徒弟,有名的采花大盗,以奸/淫/妇女为乐,同样是臭名昭著。
莫远瞥了一眼薛凉月,“你们觉得花无乐是谁?”
“据线人所报,要么在合欢宗,要么在归雪楼。”
林卷海的语气斩钉截铁,“狗改不了吃屎,这厮铁定待在女人多的地方,合欢宗自不必提,归雪楼女人虽然不多,但美人却不少,最重要的是,这两个门派都不在四大宗之内,底蕴有限,不容易穿帮。”
说着,他瞥了一眼薛凉月,歉意地笑了笑,“实不相瞒,在下此前的确怀疑过颜公子,毕竟那花无乐曾以俊美无俦的相貌闻名遐迩,很难不让人联想到。”
薛凉月必然是听不懂的,他只是微微点了点头,表情冷漠地站在一边。
林卷海眉宇紧锁,手指紧紧抓着牢门,面色沉郁如同积云密布的天际。
他沉声道:“若我没有记错,此刻当是武林盛会之时。叶阎三此人性情阴鸷,嗜血如命,必欲借此机掀起腥风血雨。事不宜迟,需速往制止,以免祸及江湖。侠士,你能不能帮我打开牢门?”
莫远伸手敲了敲牢门的铁栅栏,“精铁打制,不好打开啊。”
他从背后抽出那把无名剑,眼神示意薛凉月站远点,深吸一口气,“哐啷”一声巨响,剑锋与铁锁相撞,却只在铁锁上留下一道浅浅的白印。
莫远无奈摇摇头,没有再尝试,收剑回鞘,林卷海沉吟片刻,问:“两位有没有什么可以捅得进锁眼的东西?”
“嗯?”
莫远眸光一动,他上下打量了一下林卷海,语带惊奇:“林盟主还会溜门撬锁?提醒一下,这可是天机锁。”
林卷海苦笑一声:“在下略通机关之术,困在此地苦于没有工具。”
莫远从袖里摸出一根暗器铜针,伸手递到林卷海手中,林卷海把胳膊伸出牢门,将铜针插进锁眼,拨动两下,“咔哒”一声后,铁锁无声脱落。
林卷海呼出一口气,又把自己脚镣也打开了,从里面推门而出,朝莫远躬身抱拳,沉声道:“大恩不言谢,敢问侠士姓名?”
莫远:“莫远。”
林卷海道:“莫侠士,以后你有何困难,武林盟定会第一个出手相助。”
莫远拍了拍他的肩膀,真诚道:“还是算了吧,我觉得武林盟比较需要别人出手相助。”
林卷海尴尬地轻咳一声,走到通道内:“我来带路。”
楚秀粗喘两口气,飞身后退。
雨帘中,玉骨越战越勇,剑法灵动,招式变化莫测,楚秀渐渐落了下风,手中藏锈剑开始左支右绌。
林奉雪出身松风下,剑法是清玄老祖一招一式喂出来的,加之他本身天赋卓越,对剑道的理解自然远超楚秀这种半路出家的野路子,哪怕剑心蒙尘,也是当之无愧的一代宗师。
两剑再次相撞,楚秀手腕一抖,藏锈剑剑身蓦然折断,锋利的剑尖划过他的侧颊,留下一道鲜红的血痕。
楚秀握着断剑,在雨中呆立片刻,终于支撑不住,颓然跪了下来,捂着胸口,咳出一大口鲜血。
“嗒嗒。”
脚步声传来。
他慢慢仰起头,只见林奉雪提剑走到了他面前,一声不吭站住,黑暗中只看得见轮廓,楚秀嘴唇嗫嚅着,雨水从脸上滑过,仿若泪流。
楚秀:“奉哥,你真的一点都不在乎萍水村吗?”
林奉雪没有说话,像一尊雕像。
半晌,他说:“我记得的。”
十三年前,萍水村,春二月,暖风和煦,湖畔柳色青青,湖心一行鸭子打着水花飘过去,楚秀起得很早,坐在晨风中舞着一把大砍刀,费力地劈着柴。
楚秀今年八岁,个头却只堪堪够到成年人的腰部,细骨伶仃的,身上没二两肉,那把劈柴用的大刀握在他手里摇摇欲坠,每一下都剁得极狠,颇有几分杀人分尸的气魄。
忽然,一只手从他身后冒出来,很轻易地拿住了他的手腕,把刀从他手里轻轻抽了过去,楚秀手中东西被抽走,先是一愣,几乎有点惊慌失措地回过头,看见林奉雪带着三分无奈的神色,他穿着粗布麻衣长靴,脚边放着一篮猪草。
“你还小,不用干这个。”林奉雪把刀靠在一边,四周看了一圈,“叶晓归呢?大清早的又上哪鬼混去了?”
楚秀站起来,指了指一个方向,“好像往村西口去了。”
闻言,林奉雪的脸肉眼可见地黑了,他揉了揉眉心,拍了拍小孩的头,“阿秀,给你个任务,把那个混蛋叫回来。”
楚秀听话地点点头,转身跑出了院子,朝村西的方向去也。
他是一年前被林奉雪和叶晓归两兄弟捡回来的。
那是一个大雪夜,他从叔叔家逃出来,两天没吃饭,饥肠辘辘,几乎晕倒,看见有人,求生的本能让他下意识跟着上去,不用说是被发现了。却没挨打,还有了口饭吃,有了一个算得上好听的名字。
两个半人一路,辗转半年后,来到了这个名叫萍水村的地方,就此定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这名字当然跟“萍水相逢”这种文绉绉的词语半毛钱关系没有,它一开始也不叫这个名字,而是叫萍湖村,盖因这个村子边有一个湖叫萍湖,上面飘满了浮萍,很适合放鸭。
之所以改名,是因为十几年前这十八里地换了个当官的姓胡,觉得应该“避讳”,于是把所有的X湖村,X湖乡什么的全改了,从此萍湖村就变成了萍水村。
萍水村民风淳朴,村民热情好客,很快便接纳了这三个异乡人,当然,这里面也有他“大哥”的个人魅力在里面。
他大哥林奉雪,十分勤劳能干,插秧放牛养猪带孩子修屋顶样样精通,承包了家中八成以上的活计,长得还很俊,去年提亲的媒婆都快把家里的门槛踏破了。
至于那姓叶的二哥,就一言难尽了……
楚秀最终在一棵大槐树下找到了他的二哥叶晓归。
只见四个人蹲在地上,头朝内屁股朝外,汗流浃背,其中三个是小孩,分别是李婶家的李二虎,张叔家的张狗蛋,以及村长家的王小二。人高马大的叶晓归蹲在仨小孩中间显得格格不入,然而四个人中他的声音最响。
叶晓归:“咬他!咬他!哎对就是这样!!哈哈哈哈哈,二虎,你要输了!!”
第22章 晓归
楚秀面无表情地看了一会儿,发现叶晓归压根儿没注意到他,颇为嫌弃地走到他身后,拉了拉他的衣角,“叶晓归!”
没反应。
“哈哈哈!”
楚秀又拉了拉,还是没反应。
他陷入了沉思,找到叶晓归是奉哥的任务,在小不点楚秀的心中,这是他必须完成的,不然就会像在那些亲戚家一样被嫌弃成吃白食的。
但他鄙视归鄙视,“寄人篱下”的他也不敢惹这个没正行的二哥,就像对亲戚家那些小傻缺一样。
所以该怎么办呢?
楚秀进退维谷,十分纠结,耳畔是几个小孩吵死人的笑声,最后他只得对着叶晓归的耳朵大吼一声,“叶晓归!奉哥来了!”
“啥!?”叶晓归垂死病中惊坐起……坐下,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哪儿?”
他终于回了头,却只看见孤身一人的楚秀,松了一大口气,“阿秀,你什么时候来的?哎呀呀,吓死我了,以后不要开这么可怕的玩笑。”
楚秀:“奉哥叫我来找你。”
叶晓归一挥手:“甭理他。”
“来来来。”叶晓归索性就这么坐着,一把揽过小楚秀的肩,强行把他抱到了自己腿上,另一条腿曲起,兴致冲冲的指着面前的一个小木桶,“你猜猜哪只能赢?”
楚秀看了一眼,“大的。”
“非也非也!”叶晓归得意洋洋,“正所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这只小金翅虽然个头不大,但短小精悍,动作灵活,再加上有血性,已经连胜三场了。”
楚秀:“但是……”
叶晓归:“不要怀疑我说的话,哥吃过的盐比你走过的路还多,呸,比你吃过的饭还多,这都是过来人的经验——哥昨天去后山找了半天,抓了十多只蟋蟀,试了一晚上欸!”
楚秀:“但是……”
叶晓归:“不信你就瞧吧,你看看,我这宝贝多凶啊,啧啧啧,对对对,就这样!”
楚秀面无表情:“但是奉哥真的来了。”
叶晓归叹了口气,视线仍然黏在木桶里,“阿秀啊,哥教你,小孩儿偶尔撒个谎不算什么,但故技重施就没意思了,你懂什么叫故技重施吗吗?不知道吧,这是个成语,很高级的。从前有个人叫周幽王,他有个老婆叫宝寺——还是抛似来着——反正就是他老婆,不爱笑,跟你奉哥一模一样,有一天……”
他没有发现,他的三个小伙伴们都已经沉默。
“呵。”
一声冷笑从叶晓归身后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