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到老婆卡会变成团宠吗by一只藜麦

作者:一只藜麦  录入:11-20

“故事的结局,一切回到了原点,像是镜花水月一场,物是人非。”
这句话一下子令于辽沉默下来。
镜花水月,终究是无法触碰到的,他想,所以我只能把梦境变成现实。
其实唐玉安和于辽也算谈过一场恋爱,只是唐玉安不知道而已。
于辽靠在沙发上,思绪在空中升腾,回到了那天。
当时偷袭没有过去多久,唐玉安手臂受伤进了医疗中心,而他作为重点保护人物被看顾了起来。
于辽抱着手机,删删减减,最后只留下一句“医生怎么说,严不严重”。
他对着这行字冥思苦想,怕唐玉安觉得他烦不敢多说。
毕竟,他这伤终究是因自己而起。
头疼加重了,但于辽刻意忽略了这一点,甚至剑走偏锋地想,自己如果疼一些也是好的,起码能和唐玉安感同身受。
他的手指悬在发送键上方许久,就在按下去之前,他挂念的人却蓦然走入了房间,脸上挂着笑,胳膊上缠着绷带。
他从椅子上弹了起来,身体像木偶一样僵直,就连舌头都冻住了。
“你,你为什么……你的手……”
唐玉安的衣服没有更换,只是半袖被稍微卷上去了一些。
他缓缓走近,扬了扬下巴:“有冰激凌吗?”
现在回想起来,这一举动是很不符合常规的——唐玉安不是会对问题避而不答的人,而且他的边界感很强,只要于辽不主动提供,他是不会开口索要的。
但当时的于辽脑子一团乱麻,对着这张脸根本无法思考。
如果检查监控,就会发现他正对着空气自言自语。
可在于辽眼中,这个幻像是如此清晰,他甚至可以看到唐玉安脸上的细小绒毛。
他之前出现的幻觉大都是以物品为媒介的,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真实的人,更别说是他认识的了。
他只是盯着幻影,一面对他不提前告知的突然造访不知所措,一面又窃喜他居然会过来。
还好,他起码还愿意见自己。
“有,有很多!”他当即就往外走想回去取冰激凌,却突然反应过来:“不……不行的吧,你受伤了,而且我给魏朗星打电话,他说你有点发烧,最好还是先不要吃了……等你好了,你想吃什么口味的,我给你做一大桶,我保证!”
唐玉安直接从他身边走过,坐在了躺椅上,虽然角度是从下至上的,但他眼神却给人一种俯视的感觉。
“发烧的话,吃凉的不是正好可以降温吗?”他受伤的手臂搭在外面,显得有些可怜,“还是说我这病号就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你都不能满足?”
吃冰淇淋可以降温吗,好像是有这么个说法,但这和他的常识起了冲突,于辽大脑宕机了。
每个人的体质都不一样,这种情况下,究竟要不要给他呢?
最后,他在唐玉安的眼神攻势下理所应当地败下阵来。
这真不能怪他,有谁能拒绝唐玉安呢?
他拿来了一小碗原味的:“还是少吃一些吧,只能……只能吃这么多。”
唐玉安眼睛睁得圆圆的看着他,他狠下心扭过头:“真的不能再多了,万一加重你的病情怎么办。”
好在唐玉安接受了:“那好吧。”
他冲于辽勾了勾手指:“过来,喂我。”
于辽:“啊?”
他一瞬间脑子没转过弯来,只有一个念头——
竟然有这种好事?
唐玉安似乎有些气恼,像一个在烤箱里升温的小面包。
于辽想,好香,好可爱,好想吃掉。
唐玉安不满他的迟疑:“你不愿意?这难道是我的错吗,我这手都伤成这样了,我怎么自己吃!”
于辽这才大梦初醒般应声,练练道歉说对不住一时分心忘记了他的伤,然后端着小碗坐在他身边,拿金属小勺挖了一点送过去。
唐玉安安静了,凑上前,小猫探头一样含住了勺子。
他吃的很慢,冰激凌在口中慢慢化开,然后才咽下去。
勺子的花纹中有一些残留,唐玉安许是不想浪费,便舔舐了一下。
于辽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对着那若隐若现的一小节嫣红舌尖发愣。
唐玉安的嘴唇很饱满,是典型的花瓣唇,唇色鲜艳,让人忍不住浮想联翩,偷偷猜测是不是碰一下就会渗出血来。
一小碗冰激凌很快就见底了,于辽忍不住懊恼刚才怎么没有多盛一些。
吃好后唐玉安满意了,说你的手艺真好,可以去开店。
“你上次也这么说,”于辽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开店我还差的远,只是兴趣爱好罢了。”
唐玉安忽然凑近,睫毛抬起,于辽甚至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
我说的都是真心话,唐玉安说,你真厉害。
在这样真诚的夸奖下,于辽既觉得有些无地自容,又膨胀地想,他喜欢我做的东西,他认可了我。
下一秒,唐玉安的举动更是直接将他石化。
一个蜻蜓点水的吻,轻轻落在他的脸颊上。
大脑爆炸了,从万物起源到星空宇宙都搅成了一片混沌。
他的心越跳越快,像是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而引发他心神地震的人却自然而然站了起来,说他要走了。
慌张感像海啸一般席卷了他,是自己刚才的反应不对吗,让他失望了,他要离开然后再也不会来了?
“你别走!”他堵在房门前,“你……你刚才,是什么意思?”
不是他连这点人情世故都不通,他是在害怕在全盘交出一切后发现所有的事都是自己在自作多情。
有些星球把贴脸作为见面的礼节,万一唐玉安只是在跟自己道别,自己却冒犯了他,那今后真的连朋友都没得做。
唐玉安像是看到什么有意思的东西,歪了一下脑袋:“你也不笨,这都看不出来?我喜欢你啊。”
幸福来的太突然,他自己还没回过神呢,脑海里就放起了烟花。
倒霉了三十年,也许他一直在等待的就是这一刻。
幸运女神终于降临到了他头上,他却反而担忧起来。
唐玉安说喜欢他,这怎么可能呢,自己又有毛病,职称又不高,论能力比不过魏朗星,论钱财比不过谢存,唐玉安为什么会放着更优秀的人不选注意到自己?
就因为自己会做冰激凌?
不对不对,我在想什么……
他实在太不敢置信了,非要再确认一下,磕磕巴巴地说:“所以,所以……不是道别礼,我还以为你对大家都……”
唐玉安反问:“你的意思是,我每见到一个人,都要亲他们一下?”
“不是!我没有!”于辽的声音一下子拔高,“我绝没有这个意思!”
唐玉安眨了下眼睛:“开玩笑的,不过我还有事情要做,确实该走了。”
于辽知道自己挽留不住他,只能换了种问法:“那……你还回来吗?”
当然,唐玉安说,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等人走了许久,看守的职员回来了,他还在回味这句话。
职员问他是不是有人来过,于辽这才反应过来唐玉安可能有公务在身,是偷偷过来的,不然为什么这么着急走怕被人撞见?
他这样细心,自己一定不可以给他拖后腿。
他摇摇头:“没有,只有我一个人。”
职员看向地板,皱了皱眉:“这什么东西洒了?还甜丝丝的。”
于辽低下头,定睛一看,是一滩化掉了的冰激凌。
是刚才洒出来的吗,自己之前怎么没注意到?
于辽还沉浸在汹涌的喜悦中,这点插曲并没有影响到他,他也没在意,只是着手擦洗干净。
他会回来的,他喜滋滋地想,管他什么肿瘤什么宜心药业,现在我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唐玉安没有骗他,他确实回来了,就像凭空出现的一样,如同一个巨大的惊喜包裹从天而降,于辽一打开,发现是自己快乐的后半生。
当天晚上,他们像一对情窦初开的少年情侣,彻夜长谈,仿佛有说不完的话。
就算对曾经当作好友的郑直,于辽都没有像这般敞开心扉过。
他恨不得把自己生活的点点滴滴一五一十告诉唐玉安,从小时候偷偷翻墙蹭别人家的网络,一直说到工作后每天从公司顺点材料纸。
唐玉安是个完美的听众,作为倾诉对象,他有耐心,情绪温和,会引导你不断说下去。
于辽像泼水一样把自己的经历一盆又一盆泼了出去,但当他问起唐玉安的生活时,对方却有些回避,似乎是不愿意提起。
他知道唐玉安失忆了,更早的记忆可能找不回来,但他连自己的喜好都不想说,更是在队友的话题上遮掩过去。
他也不想逼迫人开口,只想等唐玉安主动告诉他。
但之后的几天,不管他如何有意无意地提起,唐玉安却每次都避而不谈,或是用其他话题专转移他的注意力。
他苦恼不已,觉得唐玉安像是海市蜃楼,看不见也摸不着。
他们在看护人员离开时总是黏在一起,于辽也没去问唐玉安为什么每次都能把时间把握得刚刚好,在他看来,唐玉安那么聪明,一定有自己的办法。
最重要的是,他们能够留在一起,其他的他都不在乎。
但随着双方的了解越来越不对等,于辽忍不住了。
唐玉安为什么不愿意把他的事情同自己说,是还不够信任自己吗?
他甚至不知道,唐玉安在离开后是去做些什么。
他已经被爱情之箭扎中了心脏,连带着思维都变糊涂了。
他想不明白,又怕直接问惹得唐玉安厌烦,只好在网上求助。
他斟酌再三,趁身边没人的时候发布了一个帖子——
“求助,我把我的过去大都告诉了我的对象,他却什么都不告诉我,也不和我分享他的生活,这是为什么?”
星网上有一大批热心群众,他很快收到了不少回复。
有说可能交往的时间太短,对方还在考察期,还有说可能他对象工作不太愉快所以不想让他知道。
更有人揪住了他话里的漏洞字眼:“楼主用了大都,说明他也有所隐瞒,这不是正好扯平了吗?”
于辽回复他解释道:“我基本能说的都告诉他了,只是有一部分经历必需隐瞒下来,如果告诉他,他会毫不犹豫地离开我。”
原本他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咨询恋爱经验的帖子,但这句话一出,立刻点燃了众多吃瓜群众的热情,各种推测与围观水涨船高。
网友七嘴八舌地追问——
“嗷呦,我嗅到了大瓜的味道,放个屁股,出结果了踢我。”
“不行,楼主你赶快说啊,我实在是太好奇了,你不说我睡不着觉。”
“说得这么笃定,肯定不是件小事。”
“哟哟哟,难言之隐哥又来了,肯定是自己造的孽。”
“根据我的经验,使用这种话术的,不是脚踏两条船就是有X病。”
“我天不会吧,如果真是这样,楼主我劝你不要去祸害别人,否则我第一个举报你。”
“真恶心,说得冠冕堂皇好像是为双方的感情着想,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人!”
“不会是我老板吧,外面养了好几个,IP对上了……”
“我去真的吗,快说说快说说。”
话题渐渐不知歪到了哪里,于辽看到他们的推测起初还会解释一下,后来看说不清楚便直接将帖子删除了,眼不见心不烦。
本来是上网求助的,怎么突然就被网暴了呢?
不过有一个网友的话却真真正正扎到了他心里——
“不管发生过什么,我的建议是尽早和对象坦诚相待,虽然可能会引发矛盾,但至少避免留下更大的隐患。我可是有十年经验的恋爱军师,楼主你要相信我,别保留重要的秘密,不然跟抱着个定时炸弹没有区别。”
他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呢,只是,如果真的开了这个口……
唐玉安会怎么看他?
杀人犯,还是精神病?
唯一能够肯定的是,他看自己的目光绝对会不一样了。
要是能永远隐瞒下去也好,但他的上司按行程再过两个月就要回来了,到时保障局便会发现人失踪了,必然会展开调查,很可能会查到他头上,他逃不掉的。
他没有即刻被发现,需要归功于上司去的地方几乎没有信号,很难联络,对接的人员也没有尽责,这才让他钻了空子。
瞒得住一时瞒不住一世,这几天他被突如其来的恋爱冲昏了头脑,竟忘记了这件事。
其实,他从小就是个胆子不大的人,连鸡都不敢杀,看见电视上对猎杀星兽的转播都要皱起眉头。
是肾上腺素和强烈的幻觉让他大脑充血,手起刀落,他几乎是机械性地完成了一场血腥的屠杀。
手刃一直欺压自己的上司,刚成功的时候,他浑身舒畅,热血沸腾,觉得就没有自己做不到的事。
可随着凉风吹散了耳边的那些回响,他的身体和头脑渐渐冷静了下来。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低头看见黏腻的血迹和染红的手指,一阵恶心涌上喉咙。
可恶的上司像一只现杀的肥猪瘫在地上,成了一团死肉,他却感觉不到快意,只觉得周身发寒。
他杀了人。
他……杀了人……
他的第一反应是去自首,他有精神病,这不全是他的责任。
可是,他随即想起他的那些症状与常人不同,他去医院检查过,根本查不出相应的问题,治疗室把他的幻视幻听归因为他压力太大了,只要好好休息就没事了。
但他知道,他好不了的,情况每天都在加重,他能感觉到。
那些人不会相信他的,会认为他在装疯逃避责任。
而且,他向宜心药业保证过不把他们的事情说出去,否则后果自负。
他可能没有多长时间好活了,他不想在监狱里渡过。
夜晚小巷里没有其他人,他清理好痕迹,把尸体放进后备箱,一路开出了城镇,准备丢入湖中。
可是,在他拖到湖边的时候,死去的人却突然开口说话了。
他知道是幻听,但他就是没办法不被影响。
“你死定了,”上司满脸血迹,眼球凸出,恶毒地说:“接下来的每一天,你都会在担惊受怕中度过,直到死亡,于辽,你还是输了。”
尸体发出刺耳的大笑,汩汩的血液从口鼻冒了出来。
紧张的感觉褪去,于辽似乎又找到了当初拔刀时的状态。
上司压榨了他这么久,死了竟也不让他安生。
输了那么多回,他只想赢哪怕一次,别让自己走的时候太过丢脸。
他并非怒不可遏,只是想争一口气。
这可是你自找的。
于是,他重新拿出了那把擦洗干净的小刀,把上司的头颅割了下来。
他拽着他的头发,把头颅拎在空中,强迫他和自己对视。
“我要让你看着,接下来的每一天,我都要风光快乐地过。”
与其东躲西藏苟延残喘,不如享受这一场盛大的死亡。

第29章 卖惨
对于辽来说,最艰难的抉择莫过于是否向珍视的人展示自己包装在寻常外表下的阴暗内在。
他并不觉得自己是个需要其他人提防害怕的危险人物,他曾经在大街上遇到过穿着破烂,神神叨叨拉住他想要向他宣教的疯子,与这个人相比,于辽看着镜子中虽然不算丰神俊朗但起码也称得上仪表堂堂的自己,心想我和他们完全不是一路人。
我很普通,于辽这样告诫自己,我是正常人,过着正常的生活,一切都会好的。
把一句假话反复说很多遍可以达到洗脑的效果,让编造的人逐渐忘记这是一个自己创造的谎言。
于辽就这么持之以恒地重复,以至于到了后来,他甚至觉得冰柜里冻着一个人头没什么稀奇的了。
人是杂食动物,经过千百年的进化,用技术与智慧打造了一个永远飞速进步的家园。
但不论科技发展如何,人类归根结底还是会茹毛饮血的,烹饪只是给这种行为打上了一层精致的外壳罢了。
既然人们会把吃不完的肉类冻起来储存,他又为什么不能冻人头?
都是动物罢了。
不过他冻来并不是要吃,这更像是一个珍贵的勋章,代表他完成了复仇,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有的时候,于辽会刻意打开冰柜和人头说话——
事实证明,他的幻觉在某中程度上让上司都变得没那么讨厌了。
人头会和他聊天,抱怨冰柜实在是太冷了,能不能把他移到外面。
“小于啊,我反正都已经死了,还不能再享受一下阳光吗?”
于辽冷哼一声:“你想把我的屋子变成一个腐烂的垃圾场,做梦。”
说着,啪的一声狠狠关上了冰柜门。
他的思维出现了一种很奇怪的定式,一面知道被割下的头颅如果不冻存会有异味,一面又觉得和人头对话没什么不对。
归根结底,他是在自说自话,只是他不愿意承认而已。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觉得幻觉不再是困扰他的病征,而是让他的生活变得更加鲜活的良药。
像是一层滤镜一样,让这个灰暗的世界变得色彩斑斓。
他沉浸在自己的头脑之中,自得其乐,完全不去担心明天会不会有灾祸降临。
反正那些“声音”总是会站在他这边,帮他思考,指导他让他脱离困境。
所以,当时被拿枪指着当作人质挟持的时候,他一点也不慌张。
陷入那样的危险境地,任何普通人都会被击溃心里防线,而他不同,抢抵着他的脑袋,他甚至低头看了一眼手表推算还有多久会迟到。
上司消失以后,他变得非常喜欢上班——
除去毒瘤,剩下的人大都比较好相处,他可以说是如鱼得水,每天春风得意,连同事都注意到了,问他是不是最近有什么喜事,他便回答说只是突然想明白了一个道理,感觉人生都开朗了。
同事好奇地凑近,以为他要发表什么高谈阔论,但于辽只是拿出了那把水果刀:“对待腐烂的水果,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坏掉的部分完全挖除,这就是我发现的至理名言。”
同事切了一声,以为他还没睡醒,于辽只是笑而不语。
这把刀作为大功臣一直被他带在身上,被拿枪挟持的时候也是如此,落在兜里贴着他的腿,存在感很是强烈。
于辽知道自己可以拔出刀直接结果持枪逃犯的性命,因为自己中了枪不会有事,没人能阻止他把刀刃送进逃犯的心脏。
但他不想这么做,不想让自己的生活再生出变故。
于是,他好心劝道:“兄弟你能换个人当人质吗?我还要去上班呢。”
不只是逃犯,连赶来的警务人员与胆子大到不愿离开的围观群众都是一脸震惊,好像全场精神最有问题的是他一样。
于辽不解,上班怎么了,不上班哪来的钱,不上班怎么养活自己?
路边的榕树同他说话:“呦,命都快没了,还惦记着那点全勤呢。”
他当即反唇相讥:“我就是这么一个好员工,全年风雨无阻……”
逃犯终于受不了了,狠狠用枪口砸了他一下:“给我老实点!”
人质像回家一样随意,让他的面子往哪儿搁?
于辽想息事宁人,即使地砖怂恿他立刻反杀逃犯为民除害他也不为所动。
这些声音像是这个世界的旁观者,除了他没人能听到,让他有一种成为天选之人的宿命感。
别说,得病的感觉居然还不算太糟,反正他是为了留下那些陪他聊天的声音自己停了医院给他开的抑制药物。
停药以后,幻像与幻听愈演愈烈,以至于紧张激烈的劫持画面,他作为受害者反倒觉得自己在看一幕荒诞的喜剧——
榕树摇着叶子为他打气,路过的昆虫抱怨人类火气就是旺盛,大白天吵来吵去,就连那把抵着他的枪都开口说这年头打工真累,成天被人当枪使。
于辽:……
你不就是枪吗?
他只想安安静静地去上班。
只是事与愿违,一次走火,那子弹还是打在了他的头上。
他能听到自己脑袋里血管爆裂的声音,身体狠狠砸在了地上。
尖叫声中,他想的却是衣服又弄脏了,真麻烦。
子弹当然没有要了他的命,他自然而然地站起身,吓倒了一大堆人。
他被带回了保障局,第一次见到了唐玉安。
唐玉安的脸是那种见了一面就永远不会忘却的,但奇怪的事,于辽对他的第一印象却是海鲜粥的味道。
在厨房里,唐玉安说不会死不代表不会痛,他的话和他煮的粥一样温热熨帖。
后来,那粥香似乎缠上了他,绕在他的家中,飘在他的床上。
伴随着海鲜粥的香味,他就会想到唐玉安来。
他的脑海里蹦出一个念头——要是能一直和他在一起就好了。
这一念头把他吓了一跳,他的病让他生活在高高的壁垒中,外人进不来,也无法理解他。
他已经脱离了大众的范畴,自己为自己构建了一个崭新的小世界。
念头就像顽强的种子,一旦撒下去,就开始生根发芽,然后疯狂地生长。
连带着那些声音也开始劝他,有的说唐玉安很可爱肯定不会拒绝做你的朋友,你可以先多接触接触,有的说不能丧失警惕心被他姣好的外表迷惑,还有让他主动出击先下手为强,以免被那个一本正经的队长或是吊儿郎当的富二代抢先。
唐玉安身边优秀的人数不胜数,这让他的危机意识爆棚。
但那次袭击之后,他又不太敢主动伸出手了。
自己惹的祸牵连到了唐玉安,他不厌恶自己就不错了。
唐玉安似乎很能忍疼,即使受伤的时候面色发白,身体轻轻发抖,仍然没有说痛,只是自己默默承受。
这让于辽更难接受了,他宁愿唐玉安冲他发火,质问他为什么不把危险□□代清楚。
于辽知道自己没剩多少时间了,唐玉安救的这条命,并不如他想象中那么有价值。
种种纠结之下,于辽试图封闭自己,但又按耐不住想要发消息询问唐玉安的状况。
这个时候,于辽的精神状态其实已经很差了,但他尽力遮掩住没有表现出来。
他如何能料到,唐玉安会来找他。
他又如何能料到,来的只是一个他想象中的幻影。
一直没有得到,总好过空欢喜一场。
疾病加重,被快乐蒙蔽了双眼的于辽刻意忽略了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因为他的头脑需要说服他自己这一切是真实的,所以帮他省去了会露出破绽的细节。
如获至宝的于辽压根没有去注意种种异常,他甚至为了能在最后的一段时间里做一个合格的男朋友,听从网友的建议将一切事情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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