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格拉斯朝四周扫了一眼,这里处于酒吧的后街,十分偏僻。可以清楚地看到,除了一盏并不算明亮的路灯,再无其他光线,在昨晚应该十分昏暗。那么,比尔为什么要在深夜跑到这种地方来?
他的疑问也是警方的疑问,因为他们已经调查过比尔的手机,当天晚上除了六点钟跟员工的联系,已经十点之前跟两个朋友的联系,就再无其他。也就是说,他来到这里,未必是事先跟人约定好的。
除此之外,他们还发现比尔的钱包就在身上,并没有被取走。要知道他的钱包里可放了不少的现金,如果是突发奇想地抢劫,一定会注意到这点。这就说明,对方杀死比尔,也不是为了钱财。
道格拉斯眼神沉重,他抬起头朝正前方的建筑看去,那里正是比尔的酒吧。酒吧有三层楼,一层是迪厅,二楼是包厢,三楼是办公室,在当晚应该灯火通明、热闹非凡。
这个小巷虽然偏僻,但却能清晰地看到酒吧的灯光,甚至场景。这么算来,这里很可能对于比尔来讲是一个安全区。所以,他才有可能独自一人来到这里,释放情绪。
如果是这样,凶手对于比尔将是相当了解。他知道比尔的习惯,知道这里是比尔的安全区,也知道昨晚举办舞会。他未必是笃定昨晚能杀死比尔,但他想来碰碰运气。
“比尔的社会关系调查了吗?”
“正在调查中,但比较复杂。”
比尔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再加上家庭优渥,交往过的对象简直如过江之卿数不胜数,这就需要大规模的排查。
除此之外,比尔热情开朗,配上英俊的容貌很受欢迎,朋友也同样多。这其中不好说有没有对他心存嫉妒,或者有摩擦的。
最后,比尔的仇人也不少,情敌、生意上的对头……
所以,难度比较大,需要的时间也相对较长。本来现在几个案子搅在一起,警方人手就不够用。这又来了个新的,更是让人头疼。
道格拉斯也知道这种事情不能急,现在只能进一步侦查,看看能不能找到有用的线索,缩小嫌疑人的范围。
尸检的结果也不尽如人意。
根据胃部食物残留的情况, 可以判断出比尔死亡的时间是在凌晨一点左右。死亡原因是后脑勺遭遇重击造成的颅脑损伤,在他后脑勺的皮肤里找到了残留的碎屑和油漆,初步判断是棒球棍击打造成的。
但是光是在沃顿市, 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三四根棒球棍, 想要从这方面排查实在太难。
至于确定的死亡时间, 也基本提供不了什么有用的信息。沃顿市的监控太少了,凶手可以选择很多条路径来避开。至于酒吧周围,正门和后门都有摄像,但都没有拍下可疑人员。
同时,技术员对比尔的手机、计算机进行了破解,可以确定这段时间,这段时间他并没有跟任何人约定当天晚上在酒吧外面见面。
道格拉斯感到不可思议,如果两方都是临时起意,那么破案的难度就大大增加了。而且……凶手还可能继续作案!
他不得不打起精神,更努力地去寻找线索。
然而糟糕的是, 仅仅过去不到一个月, 第二名受害者再次出现。
这一次的情况可比比尔要凄惨许多!
从法医的实践报告和现场的侦查可以看出, 死者生前遭受了不少折磨。
死者小腿骨折,无法动弹。在这种极端绝望的情况下,他被一点点活埋。
他的尸体并没有及时被发现, 是在半个月后的暴雨冲刷下,才意外被丛林冒险者发现。
尸体的状况很糟糕,但好在他随身携带的证件显示出他的身份。在DNA鉴定后, 确定他就是霍顿大街的牛皮藓约翰·杰克逊。
警方对约翰的住处进行了调查,可以确定他就是在这里被带走的。从还剩半瓶的酒里, 检测出了安定剂的成分。现场没有打斗的痕迹,也就说, 凶手事先换好了酒,等约翰被迷倒后,才将起带出。
道格拉斯对屋里的监控进行了调取,却显示,在约翰遇害的三天前,监控就已经被人为破坏。
更糟糕的是,约翰所居住的别墅十分偏僻,邻居也常年不在家,连个询问线索的人都找不到。
而暴雨,将现场破坏的几乎没有个样子,想要从中获得线索,难于上青天。
作为小组成员,亨利没办法理解道格拉斯为什么要将两个案子放在一起。不论怎么看,这两个案子都天差地别。
比尔是直接被打击身亡,约翰却是被活埋,从手段上就可以看得出,两个凶手的心理完全不同。
其次,比尔是个花花公子,但为人还算友善,体格也称不上健壮。但约翰却是个黑人,逞凶斗恶,体型健壮,两人完全是不同概念类型。
最后,比尔是当天就被发现,约翰却有掩埋尸体的行为。一般来讲远抛近埋,比尔之所以会被遗弃在现场,就足以说明凶手觉得这个地方离自己较远,想要怀疑到他十分困难。而约翰却被掩埋,可以看出对方对山林的地形很是熟悉,如果不是暴雨,根本难以暴露。
可现在,道格拉斯却要把两个案件并到一起,简直可笑。真以为自己在地方上破了几个小案子,就自命不凡起来!
道格拉斯知道亨利与他面和心不和,但他无所谓,优秀令他骄傲,甚至傲慢,根本就没把对方看在眼里。
但是,为了案件的侦破,他也必须要说明自己的观点,让大家信服。
“亨利探员说得没错,我想大家也有同样的想法。但是在这里,我也想提出自己的观点,供大家来讨论。”
“我之所以把两个案件并到一起,有两点原因:一,凶手对受害者心理的把控;二,案件之中隐藏的恶意。”
“先说第一点,在比尔的案子中,经过我们的调查,可以确定当天比尔没有跟任何人说过他的行动,在监控中我们也能看出,在他从酒吧到后门监控这一段距离,没有任何可疑人员。也就是说,凶手是在外面。可如果他在外面,又怎么确定比尔当天晚上会出来?”
“我想,他一定经过了长时间的观察,或者每个夜晚都在外面蹲守,只为获得一个机会。”
“同时,他很确定,当天晚上发现尸体的人会造成极大的混乱,对现场产生破坏,这同样是一种掌控。”
“而在约翰案中,同样出现了这种表现。首先,他必须知道约翰在三天前不在家,才能进行监控的破坏。其次,他必须确定约翰这三天不回家,而且一回到家就会去忙别的,才没有时间发现监控功能已经坏掉。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
“从尸检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约翰小腿出现骨折,之后才被活埋死亡。从他的皮肤上我们提取到多处擦痕,但在小腿上却没有外力击打的痕迹,这说明什么?”
“说明对方肯定是在被追击之后,自己不小心摔断了腿。可是,凶手在对约翰行凶的时候,没有选择直接对抗,而是使用了药物。这从侧面说明,约翰强悍的体格同样令他有压力,所以他选择了更为稳妥的办法。”
“既然如此,那是什么造成约翰慌不择路、甚至崴断了小腿?”
“我想他一定对约翰的某个弱点了如指掌!”
“除此之外,他也十分清楚,以约翰的身份,就算失踪,他的手下也不会选择报警。这点,跟比尔案完全一样。”
“综上所述,凶手的控制欲非常强,心思缜密,步调谨慎,但同时又透出强大心理的挑衅。”
“再来讲讲第二点,仇视。当然,我们对社会关系的摸排,还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无法完全确定为仇杀。但我所说的这种仇视,不是受害者与凶手之间有直接的仇恨关系,而是一种映像的仇恨心理。就好比,我仇恨富人,而这个人是富人,所以我同样会杀了他一样。”
“我怀疑,比尔案是凶手第一次作案。比起复杂的作案手法,他更倾向于一击必杀的胜利。所以选择对象是体型相对瘦弱,自己比较有把握的比尔。之所以说仇视,是在他对比尔的袭击上。”
“棒球棍袭击后脑勺,在那样强悍的力道下,三四下比尔就已经身亡。可他并没有停止,据法医报告,凶手至少击打了二十多下。”
“就算在过于兴奋的状态下,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但二十多下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故意为之。他狠狠地击碎了比尔的脑壳,宛如打烂一个西瓜。”
“而约翰案同样,凶手深深地抓住了对方的弱点,利用这个将他玩弄于鼓掌之中,看着他在绝望中一点点毁灭,这其中同样蕴藏着深厚的仇恨。”
可这样的说法并不能让亨利信服,他觉得道格拉斯的分析带有太强的个人色彩,根本不足以将两个案件并立。
亨利抱臂,冷淡地提出自己的质疑:“道格拉斯,你的分析很‘精彩’,简直宛如故事般引人入胜。但你要明白,我们面对的是现实,不是梦幻。”
“我就只需要说一点,就能否定你的全部猜测。在比尔案中,凶手没有留下任何可疑的痕迹。可是在约翰案中,却留下了足以证明他身份的证件和残留着药物的酒瓶。”
“这说明什么?第一个凶手更加内敛谨慎,为了避免被发现,抹去了一切痕迹。而第二个凶手却更加张扬肆意,他之所以留下这些,就是为了向警方挑衅。”
“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作案风格,怎么可能是同一个人!”
道格拉斯懒得理会他,只是环视一周,希望能得到更多的支持。可让他失望的是,并没有太多人认可他的观点。
这群蠢货!
“还要我再说一遍吗?比尔案是凶手第一次作案,所以才会更偏向于谨慎。但如果你细细思考,就会发现他依旧是在挑衅。他选择杀死比尔的地点就在比尔的酒店旁边!杀死比尔后,也没有做任何遮掩,而是放任他的尸体展露在外面的街道上,能够让人轻易发现!”
听到这,亨利嗤笑一声,只觉得他的说法太过牵强附会。
会议不欢而散。
不过出于人手的缺少,这两个案子还是到了道格拉斯的手里。但亨利完全不服从他的调配,到最后,他发现自己身边竟只有一个当地派来的警员莫森。
看着戴着眼睛、一脸呆样的菜鸟,道格拉斯就没有任何理他的兴趣。他摇了摇头,叹口气,撸起袖子,决定自己干。
莫森推了推眼镜,也不敢多言,只能迈着小短腿,一路小跑地跟着他,努力想要帮上忙。
同伴的绊脚,给道格拉斯带来了巨大的不便。在他抽丝剥茧的同时,又一起案件悄然发生。
道格拉斯带着莫森来到现场,这里是郊区的一片树林。树木稀少而细小,完全没有长成。下面全是杂草,盛放着白色的小野花,远远看上去就像是纯洁婚礼的现场,显得格外美丽。
只是跪在其中的女人却彻底破坏了这种美丽,反而令其变得惊悚起来。
女人浑身赤裸,用绳子从脖颈、到胸口、到后背,紧紧地捆绑住,跪在地上。头发披散,妆容混乱,脖子上被割开深深地口子,足以可见当时的绝望。
这样的姿态带有太过浓郁的赎罪意味,大多见于情杀。但奇怪的是,女人非常漂亮,却没有遭受侵害的痕迹,这一点就很奇怪。
从现场可以看出,周围并没有太多被破坏掉的痕迹,留下的脚印已经被清除掉了,但也不难发现对方行进的轨迹。
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女人带到这里,肯定是有交通工具。但这里太过偏僻,根本没有摄像头,只能等尸检推断出女人死亡的时间后,才好扩大侦查范围。
很快,警员找到了女人的衣服。那些衣服并没有被销毁,反而整整齐齐地迭放在一起,安静地摆放在石头上。
道格拉斯将其拿起来检查,没有挣扎撕扯的痕迹……
也就是说,当时女人被脱去衣服时完全没有反抗。
他皱起了眉头。
莫森发现了他的神色不对,忍不住问:“探员先生,这有什么不对劲吗?”
在他看来,最多能瞧出凶手有强迫症。
道格拉斯看了他一眼,有些不耐,却还是解释道:“剥去衣服,捆绑跪地,背后割喉,这每一个动作都显示出凶手极强的控制欲。像这样的凶手,向来信奉的是独断专行,从不与旁人为伍。”
“可女人的衣服并没有撕扯反抗的痕迹,说明当时她是自愿的。什么情况下,在极其恐惧的时候,她依旧能自愿脱去衣服?”
莫森眨了眨眼睛,不明所以。
道格拉斯抿紧薄唇,对他的愚蠢已经没办法评价:“这说明,在当时的情况下,有人胁迫着她,让她无法反抗。”
莫森认真地点了点头:“就是凶手啊!”
道格拉斯指了指裤子:“但是你看这里,裤子上可以明显看到沙土的痕迹。也就是说,当时凶手逼迫她脱去上衣后,就开始让她跪在地上捆绑绳子,之后才脱掉她的裤子。”
“如果一个凶手去执行这件事,就必须放下手中的武器,与她进行近距离的接触。在这个短暂的过程中,受害人完全可以反抗逃离。可是你看她的裤子,也同样是整整齐齐,几乎看不见什么撕扯摩擦的痕迹。”
莫森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也许她是吓傻了,一般这种情况,很难有人生出反抗之心。”
道格拉斯当然考虑到了这种情况,但玛利亚不是普通人,她可是跆拳道高手,曾经参加过本市的很多比赛,这种情况下,绝对有反抗之力。
所以,只有一种可能……
当时还有一个人在现场,用枪指着玛利亚的头,让她没办法反抗。
经过几天的调查,玛利亚的社会关系也被查地清清楚楚。平日里看上去高冷不可攀的女神,私底下生活却十分混乱,脚踏多条船,参加□□派对,都是她的日常操作。
综合这点来看,杀死她的很有可能是她的爱慕者。
尸检报告也出来了,玛利亚的身体内没有检测出迷药,但是却有XD的痕迹。她没有遭受凶手的侵犯,但是体内却检测出多个人的□□,这是之前参加派对时留下的。
这也就说明了,凶手为什么没有侵犯她,因为他嫌弃太脏。
可是道格拉斯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如果是嫌弃她脏,就不应该给她带到宛如婚礼现场般纯洁的白花之地。如果确实是情杀,在看到她参加多人派对鬼混之后,更有可能在暴怒情绪的支配下,对她的□□官进行伤害。
但在这里都没有,就像是两个极端在拉扯,让人摸不清其中的意图。
好在死亡时间已经确定,警方正在扩大搜索范围,查看周围的监控录像。
不知道为什么,道格拉斯的脑海中突然闪现过前两个案子,他觉得警方未必能从监控中发现痕迹。
果然不出所料,监控没有发现任何痕迹,捆绑的绳子也随处可见,很难锁定范围。
但道格拉斯发现了问题,绳索捆绑地并不是很紧,显然不是为了限制玛利亚的行动,只是为了表达一种仪式感。他细细观察,发现绳结的打法并不算太常见,在网上搜索过之后,才知道这是布尔结,常用于户外运动者。
凶手打结的时候可能不是故意的,只是习惯为之。
在此之后,他将玛利亚的爱慕者中擅长户外运动的都挑了出来,一个个地进行排查,却都没有作案的可能。
这太奇怪了……
可冥冥之中,一个想法从他的脑海中出现,也许……根本不是情杀,而是……而是……
不不,这太荒谬了,别说其他人不信,就连他也不会相信。
“那个……道格拉斯探员,这朵花瓣是不是有些不一样?”
被莫森唯唯诺诺的声音惊醒,道格拉斯大步走过去,目光停留在他手中的花瓣上。其实花瓣早已有些枯萎,还是能看出来跟这周围的野花完全不同。
果然,当地的警员太不靠谱,这么突兀的不同,竟然都没有发现,完全是在磨洋工。
但他已经没空在这里抱怨,从案发以来,场地就被警方封锁,出现在这里的花瓣只可能是在之前,十分具有检测的价值。
他如获珍宝,第一次正眼看了莫森,肯定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将花瓣装入证物袋里,带回警局检测。
因为他的强烈要求,花瓣的检测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是白蔷薇。
白蔷薇这种花在沃顿市并不算常见,玛利亚从未接触过,那么更大可能是凶手掉落的。
能够让如此谨慎的凶手掉落,足以说明对方长时间会跟这种花打交道,才有可能粘附在身上,不经意地落下。而幸运的是,当时正值夜晚,又是满地的白花,才让凶手有了疏漏。
这样的消息无疑让他振奋不已。
白蔷薇,加上布尔结,足以将范围缩小许多。
很快,警方就列出了可疑人员。
而道格拉斯的目光很快停留在了其中一人身上——沃顿市最有名的富豪凯兰·温斯顿。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凯兰·温斯顿,他相貌端正,气质硬朗,姿态优雅。棕色的头发如同棕熊的毛一般□□粗糙,两边剃短,只留头顶不分,用发胶抹过,显出几分利落。眼睛同样是深棕色的,看人的时候透出不怒而威的压力,犀利而尖锐。
此时坐在他的对面,道格拉斯还好,莫森已经有些坐立不安,手上的小动作格外地多。
道格拉斯警告地看了莫森一眼,才开始询问。
“对于最近发生的凶杀案,想必凯兰先生已经有所耳闻吧?”
凯兰冰冷的眼珠透出一种淡漠,没有拒绝回答,却显出高位者的抗拒:“抱歉,我对这些无聊的新闻向来不怎么关注。温斯顿家族产业庞大,每日打理这些已经浪费我太多精力。如果你是要问这些,我只能告诉你无可奉告。”
道格拉斯没想到他如此不配合,但也只能耐下性子与他周旋:“或许吧,既然您如此不了解,那就由我来仔细跟您讲一讲吧。先别急着拒绝,我想到最后您一定会感兴趣的。”
说完这些话,他紧紧盯着凯兰的神色,见他毫无触动,已然有了想法。
等他全部说完,凯兰依旧默不作声,好像什么都没听见一样。
道格拉斯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转而说:“我听说,以前凯兰先生十分喜欢户外运动,不知道能不能在这里帮我们打个布尔结?”
凯兰眉尖一动,却没有同意他的请求:“我想你没有资格这样跟我要求,如果再这么无理,我只能请我的律师来跟您说了。”
道格拉斯耸了耸肩,他当然也不想去面对难缠的律师,既然凯兰不愿意,那也就算了。
“对了,我听闻凯兰先生家里有一大片白蔷薇园,看来凯兰先生对此情有独钟啊?”
说到这个,凯兰的眼神微微一软,但也只是敷衍地点点头,没有透露更多的信息。
他已经有些不耐了,摆出抗拒的姿势:“你究竟想要问什么?”
道格拉斯没有再拐弯抹角,直接拿出了那片白蔷薇花瓣和布尔结放在桌子上。
这是凶手的两个疏漏,足以对凯兰造成冲击,虽然……他并不确定这样的冲击有多大。
果然,当凯兰看到东西的一剎那,眼神有片刻的僵硬,但很快他就收敛起神情,冷漠地看向道格拉斯。
真是厉害的心理素质。
道格拉斯必须承认,这是个难对付的角色。
“这种蔷薇花瓣在本市十分少见,再加上布尔结,更是少之又少。可恰好,凯兰先生您,同时具备了这两个条件。”
凯兰不以为意,脸色阴沉地可怕:“凭着两个条件想要将我指定为凶手也太儿戏了,我完全可以告你们诽谤,让你这个联邦探员卷铺盖回家。”
道格拉斯眼睛透光,充满审视地看向他,大手一揽,将证物收了起来。
“您说的很对,我当然没办法给您定罪,毕竟您是那么地谨慎。所以,我只是好奇,像您这样的富豪,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偏偏要爱上玛利亚这样的渣女。甚至在杀死她之后,还专门为她举办了一场婚礼……”
“胡说八道!什么婚礼!她这种污秽的人,也就只有白色的野花,才能洗清罪恶!!”
刚一说完,凯兰立刻意识到了问题,可此时想要收回自己的话已经来不及了。
道格拉斯眼睛亮得惊人,此时的他心脏突突乱跳,手里紧握着录音笔,宛如嗅到血腥味的狼,兴奋到了极点。
“凯兰先生,我可没说那里有白花,您又是怎么知道的?”
凯兰颓丧地闭上嘴,愣愣地盯着他:“从现在开始,会有律师代替我跟你说话。”
道格拉斯知道之后才是一场硬仗,但他不在乎,至少现在,他们可以暂时把人留在警局里。
拿到搜查令,他立刻前往凯兰的家中进行调查。
巨大的庄园,占地将近万亩,光是车开进去就要十几分钟。很快,他就看到了传说中的白蔷薇花园。在这样的季节,如此大面积盛开的白蔷薇,也就只有凯兰的钞能力才能坐到。
凯兰的房间也同样奢华无比,计算机、手机被封存,带走进行检查,其他物品要一个个地查看。
道格拉斯查看得很仔细,但并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很快,他找来女佣,亮出自己的警官证:“这里还有什么地方是凯兰先生最常去的?”
女佣支支吾吾地不敢说,但在道格拉斯的威逼下,还是交代出来:“白蔷薇园和书房。”
道格拉斯眼睛一辆,是了,书房!
说是书房, 其实就是个小型的图书馆,这里珍藏的书籍可达几万本,分上下两层。
莫森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道格拉斯先生, 不会这些书都要找吧?”
这样找下去, 他们几天都不用睡觉了。
道格拉斯眯起眼睛, 顺着楼梯缓缓走上去。在二楼正面的这堵墙上,可以清晰地透过巨大的落地窗,看到外面摇曳生姿的白蔷薇。再加上居高临下的地势,一定是凯兰的最爱。
“先找这一排。”
他并没有给莫森准话,只是提出了一个方向。
很快,道格拉斯在一本书里,发现了白蔷薇书签。书名叫《焚烧的野火》,壳子非常厚,中间似乎被翻阅过多次,可以清晰地看出痕迹。但奇怪的是, 每次翻阅似乎都只到白蔷薇书签这里, 再往后就没有了。
为什么?
道格拉斯灵机一动, 看了眼书页,立刻去寻找357编号的书籍。很快,他找到了, 打开一看,心口瞬间一跳。
那是三篇笔记,分别书写着三个故事, 比尔案,约翰案, 和玛利亚案。
本来以为只是玛利亚案侦破在际,没想到竟然还包涵了前面三个案子。这一刻, 道格拉斯的血液都沸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