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委托是通过佣兵公会送来的,说是王都有名的魔法师梅瑞狄斯夫人指名她前往西北方向,寻找一种可以作为魔法道具使用的珍贵莲花。因为路途遥远,莲花难寻,梅瑞狄斯夫人先行支付金币一百,等任务完成后,还会再给她三十金币的尾款。
与一般的任务比起来,这个任务的出价着实不低。不过考虑到魔法师是整片大陆上最有钱的群体,这个价码倒也不算特别稀奇。
公会的人还带来了莲花的图样,听说这张图是由梅瑞狄斯夫人亲自绘制的,上面有确保只有收信人能看到的魔法封印。佣兵公会的人说,魔法师们都很注重隐私,梅瑞狄斯夫人委托她寻找的莲花或许是一种还未曾被其他人发现过的稀少种。
佣兵公会的人交接过东西和钱之后就走了。爱丽丝拆开魔法封印,看到纸上的图案并非什么莲花,而是一顶华美的珠冠。
只消一看就明白,这根本就是女公爵的委托。爱丽丝刚刚当上特级佣兵,一定有不少人想要委托她做事。如今她通过佣兵公会接下梅瑞狄斯夫人的委托,就算是过了明路,可以以完成委托的名义离开王都向北而不被怀疑。
届时爱丽丝若是顺利取到珠冠,自会前往西菲利克斯,到女公爵的领地受封骑士。等这件事传出来,梅瑞狄斯夫人可以以爱丽丝脱离了佣兵公会为由取消委托,拿回除一百金币首付款以外的钱。
整个计划堪称完美无缺。
兜里装上一百金币,爱丽丝的心里总算踏实起来。
她虽然已经有了马和宝剑,却还欠缺一套合适的甲胄。不过既然有了钱,眼光自然就变得有点高,原本觉得还算不错的甲胄,现在多多少少有点看不上眼;更好一些的,又嫌价格太高,买下之后就没有足够的钱充作路费。高不成低不就,实在让人有些烦恼。眼看甲胄一时半会买不成,她只得先花二十金币买了一粒小尺寸的附魔宝石嵌在莉娜送她的匕首上,将原来已经完全坏掉的宝石替换下来。
替爱丽丝嵌附魔宝石的工匠说,这种宝石尺寸太小,其中储存的魔力大概只够用三次。这样算来,使用这种附魔武器的成本真是够高的。如果不是因为这柄匕首是莉娜的礼物,又算是救过爱丽丝一命,她真不太想把钱花在这上。不过这一次她前往北地,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凶险,还是准备充足一点好。
她嵌完宝石,天色已经不早。爱丽丝回到罗姆的农场,准备明天再来碰运气,却发现自己居然收到了一件礼物。
听罗姆说,那是由一个贵族家的男仆跑腿送来的包裹,指名是给她的。送东西的人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不知道究竟是从哪送来的。
爱丽丝好奇地拆开包裹,发现里面是一件制作精美的锁子甲。
锁子甲是由金属环缀合而成,相对轻薄,可以穿在衣服里面不让人看出来,也可在打仗时穿在皮甲外面防备弓箭与刀剑。这件锁子甲编织特别细密,用料又讲究,爱丽丝把它拿在手里,只觉得它又轻又坚韧,在阳光下闪耀着淡蓝色的光——上面居然还有附魔。
她近些天经常出入武器店、防具店,多少也了解了一点行情,明白甲胄的附魔方式与武器不同。武器只要嵌上经过附魔的宝石,就能起到效果,甲胄上却没有可以嵌宝石的地方,想要附魔,需要交给高明的魔法师特别制作。甲胄只要不完全损毁,附魔的效果就能一直保持,不像武器上的附魔那么容易用完。
不过要想请动高明的魔法师出手给甲胄附魔,那可不是随便花几十几百金币就能轻易做到的事。这种经过附魔的甲胄实际上有价无市,就算因为什么特殊原因,偶尔在市面上出现一件,也会很快被更有门路的人买走。爱丽丝走了那么多防具店,还没见到像这样的好东西。
这件礼物上面只附了一张字条:
“在我还年少的时候,曾经幻想过以后要成为一名骑士,所以特别为自己准备了这件锁子甲。后来我进了圣殿,这东西就再也用不上,放在那里也很可惜。如今我把它赠与你,就是为它找了一个好的主人。希望你能在它的保护之下,好好地活下来。”
字条没有署名,但爱丽丝只要看看上面写的这些话,就知道一定是埃蒂安大人派人送来的。
埃蒂安大人总是这样,虽然不多说话,却总是帮助她,她受恩深重,真不知应该如何回报。她想要给埃蒂安大人带几句话回去,可她甚至不知道他如今暂时住在哪里。
如果要到圣殿去,应该能打听到他的消息。不过爱丽丝对此有顾虑,也担心会给他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只好打消了这一念头。
来日方长,埃蒂安大人的恩情,大概总有机会回报。
有了这样一件锁子甲,无论要打什么样的硬仗,她都不用再害怕。
作者有话要说:
工具人埃蒂安大人终于完成了送装备的使命。【望天】
今天我家临时停电……简直要死。幸亏没有丢稿。
第25章 chapter 25
一切准备就绪,爱丽丝独自一人去了北地。
她准备了两套适合出行的旅行服装,将锁子甲穿在衣服里面,腰带里别上莉娜送她的匕首,背上背了从德维特那弄来的那柄巨剑。
这还是爱丽丝人生中第一次前往北方,她出生的波兹塔位于王都南面,佣兵的工作大部分也都在南方完成,从未踏上过北部的国土。明明南边已经有了暖意,北方却仍是一派肃杀。爱丽丝有点庆幸自己提前准备了厚衣服。
爱丽丝的目的地,是北地雷切尔领的首府博恩。雷切尔伯爵家祖传的大宅就坐落在那里。出发之前,爱丽丝稍微做了一点调查。当年雷切尔伯爵初次结婚时,他们就住在那栋房子里。后来伯爵夫人去世,雷切尔伯爵独自南下前往王都,在王都住了许多年才再度回到自己的封地,之后每隔一年,他会在王都生活两个月,处理一些事务,工作结束之后就返回博恩。
雷切尔伯爵于妻子死后,在王都另外娶了一位夫人。不过那似乎是完全是政治婚姻,双方对彼此都没什么感情。后来他独自回到北地,夫人却没有跟他回去,两人的婚姻算是名存实亡。据说他在北地也有一两位情妇,但并不经常在她们那里过夜。大部分时间他还是独自生活在博恩的大宅里。
从目前的情况来推断,前一位伯爵夫人留下的珠冠,必然还留在雷切尔家的那座大宅之中。
这样看来,她必须要想办法潜入雷切尔在博恩的宅邸才行。
比较起来,爱丽丝更擅长在战场上与人正面搏杀,她个性也是如此,喜欢直来直去。不过她从前也曾经和师父一起做过一点潜入之类的工作,对此并非完全不在行。按照她师父罗姆的说法,他们做佣兵的“什么都得会一点”,否则很难生存下来。
贵族家的宅邸可不是那么容易潜入的,尤其雷切尔伯爵不是那种只有个名头的挂名伯爵,他可是实实在在的领主,拥有雷切尔领从上到下的裁判权。到底要怎样才能潜入他家,还得要到了博恩之后才能确定。
爱丽丝是孤身上路,身边陪着的只有那匹马。罗姆让爱丽丝给它取个名儿,爱丽丝执意不肯。一是因为那匹马或许有过其他名字,她若重新取名,只怕马听着不习惯;二是因为它本就是不知从哪跑来的,爱丽丝总觉得早晚有一天,它还会跑个没影,若是给它取名字有了牵绊,将来它跑丢了,她还要伤心。像现在这样,反而感觉轻松。
从王都到雷切尔领的博恩,就算快马加鞭日夜不停也要跑上七天。爱丽丝还要吃饭睡觉,不准备昼夜兼程,况且这事也不算是个急活儿。所以她慢悠悠,特意往西北方向绕了一段,让人看清了她的头发颜色和背上那柄巨剑,这才小心翼翼把巨剑包上几层,出钱寻了个信使,让人把它送回到罗姆的农庄去。
她这次办事,隐秘最重要,最好还是别挂着招牌。
她这头发其实也显眼,好在红发姑娘虽然少见,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她若是为此再特意染个头发,好像也有点太把自己当回事了,说到底,她也不过是个佣兵罢了。在寻常平民看来是不尊王法的边缘人,在王公贵族们眼里,不过是一条可以拿钱买来的性命。
她往西北走了几天,才从小路绕回往北边的正道,等她骑着马晃悠到博恩的时候,已经是第十七天头上了。
博恩好像快要下雪,天阴沉沉的,风刮得像刀子。虽说爱丽丝知道北地冷,特别准备了厚衣服带来,到了北地还觉得有些挡不住,琢磨了半天,到底在当地花八枚银币买了一领裘衣。
除却之前她花二十金币嵌的那枚附魔宝石,这是她这辈子从她手里出去最大的一笔钱。花钱时多少有些手抖,可等到那毛茸茸暖和和的裘衣穿在身上,抵挡住了风寒。若在王都,花两倍的价钱也买不到这么好的裘衣,想想其实是值得的。
爱丽丝从小过惯苦日子,当酒馆女侍的时候手里攒下几个钱,没舍得花过。后来她跟罗姆学徒三年,罗姆自是从来没让她饿着,给她选兵器的时候也决不小气,可也从来没给过她什么零花钱。爱丽丝头一次带着这么多钱出门,开始的时候未免有点畏手畏脚,花过了一次,心中便有些蠢蠢欲动。
她手里现有一百多个金币,若是寻常人家精打细算过日子,这些钱够用十年八年;要是住客店,可能也够住个一年半载。若是拿来买裘衣,像这样的裘衣,她能买一百多件。她自然不可能买一百多件裘衣,但这样的计算到底让人心里高兴。
当然了,女公爵给的这预付款,是为了让她想办法替她取珠冠,不是让她胡花的。罗姆师父虽然没给过她零花钱,却教过她自己理财的法子:
“你记住,给的预付款,只可花用四分之一,办完了事回程的时候,还可再用四分之一。剩下一半不到危急关头,是万万不能动用的。按规定,任务若是完不成,预付款须得退回一半。若是花光了,就得问公会借钱。有多少高级佣兵就是栽在这上头,从此债台高筑,万劫不复。”
虽说这次任务就算失败了也不用退还预付款,但想着这么一句嘱咐,爱丽丝才总算收住了蠢蠢欲动的心思,没再多花钱买什么,只是老老实实在客店寻了间二等客房住下。二等客房的房价要八十五铜币一晚,早饭十五铜币一餐。如今正是冬天,干草价高,马厩的位置连同喂马的草料竟要三十五铜币一天。这样天价,难怪罗姆师父不肯买马,无论去哪里都靠两条腿跑,只有不得已的时候,才租驿站的驿马用。
爱丽丝先在柜上押了一枚金币,这些钱大概可以住个一周。
北方冬日里天黑得早,外头又刮风。到博恩的头一天晚上,她没急着出去打听消息,就留在客店房间里,向未来之神祈祷。
自从爱丽丝上次差点丢了性命,每天晚上就给自己添出这样一件功课。开始的时候多不习惯,而且还总引她想起母亲,忍不住心里酸涩。时间长了,倒是适应了些,渐渐当做每天必不可少的事情做。若是哪天因事没有祈祷,反而要觉得缺了点什么。
那神明自从上次救了她性命,就再没吐出过只言片语。也不知是不肯出声,还是用光了神力,连梦境都无法再操控。爱丽丝上回听他说话时正处于生死之间,连他的神名没来得及问,如今祈祷,也没个明确指向,只能在心里不断回忆当初清风似的从她耳边吹过的那半句话:
“千万别再忘了我。”
一般人向神明祈祷,大多都是祈求神明护佑,祈祷词都是编好的套路。爱丽丝的祈祷却与众不同。她只盼未来之神能够多增加一点神力,可以多一点自由,除此以外再没别的心眼。倘若她的祈祷真有一分两分是为了自己,也是希望他听见她的祈祷,能再来和她说一次话。至少,让她能有机会谢他。可惜从那时到如今,她已经祈祷了几个月,一点动静都没有。
或许她一人的信仰之力还是太少,不足以令他醒过来吧。
她倒也不着急,她妈妈祈祷了一辈子,爱丽丝也没见弗格娜回应过她哪怕一回。但末日之神却着实已经救过她的性命,就算后半辈子每天都花点时间为他祈祷,似乎也是理所应当的。
或许是因为独自一人前来完成这颇具风险的任务,爱丽丝这天祈祷得格外久了一些,直到力倦神疲,才沉沉睡去。到第二天她打听到了雷切尔伯爵宅邸的位置,在周围转了几天,大致心里有了数。
虽说是贵族大宅,也并非密不透风。厨房里每日都要有人送肉送菜,要混进厨房,其实不难。她转悠几天,还真混进去过一次,在厨房里绕了一圈又出来了。
要想从厨房进前厅,实在是太难了。一路上不知要碰到多少仆从拦路。爱丽丝佣兵出身,其实不大在乎人命。若她是图谋行刺,倒是可以勉强一试。可她的目的并非行刺,而是寻物,不是急切之间可以做完的事。
其实最好的办法,还是想法以女仆的身份混进去。可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实难:雷切尔伯爵是当地的领主,宅邸内的佣人都是用惯的,就算临时要找人帮忙,也会找村子里知根知底的佃农之女,不会随随便便雇佣来历不明之人,况且此事虽然不急,爱丽丝也没有一年半载可以耗在这儿的。
这样想来,还是得想法从正门进去。
爱丽丝打听来打听去,终于听说,雷切尔伯爵虽然对交际无甚兴趣,但附近乡绅贵族以他为首,每月总还是要开办聚会。此类聚会惯常是要夫人主持,他夫人不在近前,几个情妇亦不是什么能上的了台面的人,干脆请来本地的交际名花接待客人。而他自己只在宴会初开时露一露面,就算是尽到了主人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