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听说这消息,不觉心中一动。
有戏。
作者有话要说:
罗姆让爱丽丝给马取个名儿,爱丽丝执意不肯。一是因为那匹马原本应该有个什么名,二是因为她总觉得它什么时候还会走,三是因为作者懒,实在不知道怎么取名合适。
本周榜单结束,朋友们周四晚上再见,这两天可能会改点错字什么的,若有更新提示不用看。还没收藏的朋友如果觉得还行,拜托点一下收藏,小夜在这里拜谢了。收藏一涨,码字特别有劲,真的,不骗你们。
第26章 chapter 26
爱丽丝虽然是个女孩子,跟佣兵们在一起待久了,总有机会遇到几个烟花女子。自己觉得那些烟花女子的风致,她还是可以学上几分。
至于如何跟着脂粉队混进伯爵宅邸嘛……
只要有钱便不算很难。
爱丽丝在住的客店打听了博恩烟花街的所在,听说并不太远,就决定徒步前往。
她如今是个姑娘的打扮,听她打听烟花街,店伙的眼神就有点怪怪的。爱丽丝被他看得怪难受,又不好揍他一顿,琢磨着或许过几天换一间旅店住。
要是她还像以前那样扮男装就不会有这种麻烦,当女人还真是麻烦啊。
爱丽丝还是第一次进烟花街。当初她师父顾忌她是个女孩子,不肯带她进烟花街长见识。她小的时候听周围人描述,只当烟花街是龙潭虎穴。后来听身边认识的佣兵说那是销魂窟,又觉得好奇。如今师父管不着她,她自恃武力,不怕遇见坏人,放心大胆地进了烟花街。
此时是黄昏,还未入夜。烟花街上已经有女人在路边站定,也有人在路上来来回回地走。
这些都是最下等的妓|女,早早就被赶出来拉客,这么冷的天,她们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这些女人几乎长得一个样子,苍白而浮肿的面孔上不用心地抹了些脂粉。她们早已放弃了对未来的期待,连一个笑容都懒得挤出来,像是一群幽灵。
若爱丽丝还是当年那个小女孩,看见这样的场景肯定会吓跑,说不定还会哭出来呢。不过如今的爱丽丝已经见识过许多真的死人,也就不会害怕活的幽灵。她看着她们的模样,多少觉得有点可怜。
如果她不是经历了种种特殊际遇,此时她或许就在她们之中。
爱丽丝对站街女的同情也不过是在脑海之中的一闪念,来这里还是办正事要紧。爱丽丝来之前打听过,博恩的烟花街上,做这行当的着实不少,但若说要出入伯爵宅邸,只有露露夫人带的人才有资格。
露露夫人的妓|院是烟花街里最大的一家,只要看店铺的门面就知道,无论露露夫人追随的神明是爱欲女神阿尔涅,还是商业女神摩尔希,她一准是被眷顾的宠儿。
爱丽丝一踏进妓院大门,屋里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妓院里哪有寻常女子出入,不是走投无路,就是来砸场子。极少见的情况,也有姑娘来这儿找姑娘的,只是一般姑娘觉得这事太怪,都不肯。只有几个性子特异的愿意,但也只肯接熟客。
爱丽丝是生面孔,身上穿着簇新的裘衣,不是熟客也不像是走投无路,那就只能是来砸场子的了。
她虽然年轻,一看就不好惹。前台的姑娘赶紧派人去叫露露夫人。
没过一会儿,露露夫人就从后面出来了,她的衣着神态打扮都和一般的姑娘不一样,身份一望即知。
爱丽丝只听说露露夫人是烟花街最有实力的老鸨,却没想到她竟这么年轻。
露露夫人年纪不过三十出头,长得非常娇媚,此时她穿着一件丝绸制的长睡衣,睡衣没有扣子,只在腰间系着条晃晃悠悠的绸带。她趿着拖鞋,卷着头发,手里拿一支细长水烟袋,杏眼微饧,像是没睡醒。
她冲着爱丽丝打了个哈欠:
“您是做什么来的,别是迷了路吧?”
爱丽丝不理会她的嘲讽,直截了当地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我听说露露夫人每周五都会带姑娘去雷切尔伯爵大人府上,想跟您去长长见识。”
这回答有点让人感到意外,露露夫人站直了身子,把烟嘴吐出来,上下打量了她一遍,得出自己的结论:
“看你这模样,不是做我们这行的。”
爱丽丝说起瞎话来连眼睛都不眨:
“不瞒您说,我两年前在王都的时候与伯爵大人见过一次,很得他的喜欢,那时候他看我年纪还小,就没把我带走,如今我到这儿来,就是为了要见一见伯爵大人,他若能想起当初在王都的事,或许能收我做个情妇。”
露露夫人又打量她几遍,一笑:
“雷切尔大人两个情妇都是艳丽娇嫩的姑娘,恐怕不喜欢你这样瘦削细弱的。”
爱丽丝不想输了阵势,梗着脖子强辩:
“你怎知道雷切尔喜欢什么样?他虽然有两个情妇,我看也不怎么喜欢,否则为什么不让她们主持宴会,非要寻你们。”
说完这一句,她的语气又和软下来:
“再说,我请露露夫人带我进去,也不是不给报酬。”
她这样说着,往前台桌子上扔了一枚金币。
金币在台上滴溜溜地转,露露夫人刚想去拿,爱丽丝快一步,抬手把金币按住:
“露露夫人愿意带我去了吗?”
露露夫人毕竟是个人精,见她一出手就是金币,便知此事有利可图。一番讨价还价,商定三个金币带她进去,还说好了,如果她真能得伯爵大人看中,做成了他的情妇,还得再给她十金币。这价格偏高了点,不过爱丽丝到底年轻,比不上露露夫人精细会算,况且图谋雷切尔伯爵之类的话,不过是她现编出来的,她怎么可能留下给雷切尔伯爵做情妇,那十个金币就算答应下来,也没什么损失。
到了星期五,露露夫人派人到客店找她,爱丽丝怕买新衣太显眼,问露露夫人借了一身□□穿的旧衣裙,又多花了两个银币,这衣服也不知是谁穿用过的,没洗就给她拿过来,上头浸着些汗味脂粉味。爱丽丝是血里泡着长大的,此时也不嫌弃。
唯一一条令她不满意的,是这衣服上没个能藏武器的地方,爱丽丝想了又想,用皮带将匕首绑在大腿根部,有裙子遮掩,料想不容易被人看出来。
换完衣服,爱丽丝又遇上了难题:她不会化妆。
给她换衣服的屋子里也放有化妆品,爱丽丝学着那些姑娘们的样,往脸上胡乱涂了一番,自己觉得行了,出来惹得人直笑。
露露夫人实在看不得她糟践自己那张脸,打湿了毛巾,替她抹去脸上颜色,重新替她化了个妆。
“连化妆都不会,还想要勾搭雷切尔大人?你这姑娘真够逗人的。”她一边替她扑粉一边说,“倘若雷切尔大人不要你,不如就入了我们这一行,在我这儿待几年,将来跟个子爵男爵,也不算辱没了你。”
爱丽丝不说话,她跟露露夫人这样的人本来也没话可说。她给了钱,露露夫人能带她进伯爵宅邸,这就足够了。
露露夫人看这小姑娘倨傲的模样,也不生气,心想这人既然是存了要做人情妇的心思,早早晚晚,总要落到她手里头。
妆画好了,爱丽丝对着镜子瞧自己的新模样,觉得有点陌生。她试着学烟花女子的模样媚笑,发觉这还真比想象中难了好多。她试过几回,多少总有点发僵。露露夫人看见她这模样,止不住心里发笑:
还说要勾搭伯爵呢,瞧她这模样,能勾引谁呢?
不过这女孩多少有几分美而不自知的态度。这样的女孩,若是调|教开了,比那天生的荡|妇|淫|娃还要勾人。露露夫人只恨这姑娘不在自己手下,稍一点拨,半座城都要为之倾倒。
爱丽丝不知露露夫人心思,试着笑了几次便不耐烦,满心只想着那珠冠。
这样一件宝贝,伯爵会放在哪里?
若依着爱丽丝的心愿,当然希望他就把珠冠摆在大厅里,可惜这绝不可能。这样的宝物,女公爵向他索要他尚且不肯给,又岂肯将它摆在大厅里给众人观赏。
这东西是他前妻的故物,按照他搪塞女公爵的话来看,只怕是要放在卧室里。
贵族大宅里不知几十间卧室,她混进去已是不容易,总不能一间一间找起,难不成她还真要舍身勾引雷切尔?
想到这里,爱丽丝只觉一阵恶寒。
她不知道雷切尔长什么样,只知道他也是三十几岁快四十的人了,年纪足足是爱丽丝的两倍,从她的角度看,是个老头子。况且她当年在酒馆里见多了那些结局悲惨的腻歪故事,对男女□□只觉恶心,从不觉是什么有趣事。
罢了罢了,既然答应了女公爵,总要试一试。她武力强横,又有匕首护身,总不至于真把自己折进去。
她这样打定了主意,两个小时之后,她就跟露露夫人的姑娘们一起站在雷切尔伯爵家的客厅里了。
这是爱丽丝第二次身处贵族的聚会之中,与女公爵家的聚会不同,这里是完全属于男性的社交场。这里没有什么夫人小姐,被当做点缀的,只有露露夫人带来的姑娘们。姑娘们似乎早就已经适应了这样的场合,一点不怯场,与贵族男子们纵情欢笑。
在这样的场合,人们似乎撕去了上流社会那张道貌岸然的皮,所有人都是狩猎与被狩猎的关系。
不过究竟谁是猎人谁是猎物,却多少有点难讲。人人都觉得自己是猎人,觉得自己赢了的时候,或许正进了对方的圈套。说到底不过是各取所需,谁认真谁就输了。
爱丽丝没见过雷切尔伯爵,不过在这样的地方,想要认出主人,并没那么困难。爱丽丝走了一圈,就从别人的眼神里认出了他。
这人三十多岁,一头黑发,神情格外显得阴郁。说起来,他还真可以算是个英俊男子。不过表情相当疏离,多少有点不好接近。姑娘们似乎也知道这一点,并不往他身边凑,只是把注意力放在宾客们身上。倘若能在这里被哪一位有钱的主儿看上,至少几年之内就不用发愁了。
只有爱丽丝一直盯着雷切尔伯爵。
她虽然铆足了劲琢磨怎么勾引雷切尔伯爵,但想法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转化成行动。事情临到眼前,她甚至不知道应该怎么向他搭讪。
雷切尔伯爵显然对自家开办的聚会毫无兴趣,他只在宴会上待了一刻钟,跟到场的宾客打了打招呼就走了。
爱丽丝眼睁睁看着他离开,紧着追上去两步,也到底没有撵上。雷切尔伯爵上了楼,楼梯口自有两个仆从拦住,不许她往上走。
虽然主人已经离去,但这场聚会只能算刚刚开始。
年轻的贵族们揽过身旁的女人,悄悄在她们耳边说着放诞无礼的骚话。姑娘们假模假式地用扇子遮着嘴巴,哈哈大笑。
该说谢天谢地,雷切尔领的年轻人显然更喜欢丰满娇嫩型的女人,在满场的莺莺燕燕之中,爱丽丝并不特别引人注目。她提升步速,装出找人的样子,尽其所能地逛遍所有她能走到的地方。或许因为幸运,她没被谁缠上,但她也并没能看到珠冠。
这样的结果并不让人意外,正如爱丽丝所想,雷切尔伯爵不会把那么珍贵的东西随随便便放在谁都可以去的地方,要找珠冠,她还得从伯爵本人身上想办法。
第二个星期五,她只得又去了一次。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继续~~~
第27章 chapter 27
前往伯爵府之前,她还是得先到烟花街。
照例递上三枚金币。露露夫人脸上笑开了花儿。
这回爱丽丝事先有了准备,提前在烟花街边的旧衣铺花两枚银币买了件□□穿旧的鲜丽衣裙,拿回客店去洗了一遍,然后才拿过来。露露夫人对她自己带衣服这件事流露出些许不满,但她还是大方地免费给她化了妆。
“带着妆容那么糟糕的女人进雷切尔大宅,是砸我自己的招牌。”她这么说。
爱丽丝第二次进雷切尔大宅时,雷切尔伯爵似乎总算注意到了她,跟别人说话的时候,眼睛总往她这边瞟。
她赶紧搔首弄姿,试图摆出一副勾引人的架势。只是她于这方面的确没有什么研究,表演出来的状态实在不成功,如果她面前有一面镜子,她就能发现自己这模样多么滑稽可笑。可惜眼前并没有镜子,她还挺自信的。
雷切尔伯爵似乎觉得她有趣,向她笑一笑,但并没过来跟她搭话。他跟到访宾客挨个打过招呼,十五分钟一到,照例转身就走,留下爱丽丝独自傻眼。
两次混进雷切尔大宅,都没什么结果,爱丽丝有点心急。出来一个多月,日常的开销加上给露露夫人的钱,她已经花去十几枚金币。小的时候只觉得每一枚金币都是一笔财富。真正一个人出门才发现,哪怕身怀百枚金币,花得居然也这么快。
再没点进展,或许她应该回去住处,换一间三等客房住。
三等客房只要六十铜币,早餐费也只要十元。不过这几天她早晨都直接走出客店,在外面街上买热腾腾的炸面包配香肠,只要三元铜币,便宜又好吃。虽说稍显简单一点,不过最近她都没在锻炼,就算吃得少,好像也不怎么饿,看起来也更像是个平平常常的小姑娘,免得别人看到她饿死鬼一样的食量和吃相,觉察到她是个佣兵。
第三个周五,爱丽丝拎着衣服和三块金币第三次到烟花街,最近她常到这里来,都走得顺了,露露夫人见了她,始终都是笑盈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