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爱丽丝相信,那温柔的末日之神,应当比弗格娜更容易被召唤。果不其然,过了一会儿,她感到这寒冷地牢之中的空气开始渐渐变得温暖,就好像突然多出一个人,坐在她的面前。
爱丽丝睁开了眼睛。
地牢里这么黑,无论睁眼还是闭眼,效果好像都差不多,什么都看不见,就算是觉得自己看见了什么,也做不得准的。她虽然知道这些,却仍是隐约觉得眼前出现了仿佛人的轮廓,自己也不能确定,这究竟是真实,还是仅仅是因为心中渴望而产生的一种幻视。
爱丽丝小心翼翼伸出手,想要去触碰眼前的人影,却摸了个空。手掌从她以为有人的地方穿过去,将那人影般的轮廓划破,她什么都没有摸到。
她刚要感觉失落,神明的声音却再度出现在她的耳边:
“爱丽丝,不要怕。”
地牢内极为寂静,没有第二个人在。而这声音里也正是祂那特有的温柔,如此清晰,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一种幻听。
爱丽丝的心一下子定了。
“我不害怕。”她说。
她想要同神明多说几句话,答了这一句之后却迟疑。不知应当说些什么好。她本有万语千言,一时都哽在喉间。原本想过几个月要说的道谢的话,此时好像也没法出口。毕竟若用言辞来感谢救命的恩情,未免也显得太寒碜了。
幸好她要道谢的这一位并不是寻常人类,她的话无需出口,祂就已经洞察。
“你无需谢我,也不必不好意思。”他的声音始终像风一样,“你是唯一可能成为我信徒的人,我若不救你,此后不知要再等几百年,才有机会遇见下一位。”
“怎么会呢。”她脱口而出,“每年都有那么多孩童前往圣殿,难道说就没有一两个调皮鬼,会像我这般存心与你搭话?”
问完这一句,她听到了神明的笑声:
“你猜得倒也没错,调皮鬼自然有。只是……真正能成为我信徒的,只你一人。”
爱丽丝不知神明到底是怎样下了这样的结论,但“独一无二”这件事,多少总要扣动人的心弦。爱丽丝听了这话,有些欣喜,同时也有些局促,不觉在口中嘟囔:
“说是您的信徒,实际上却连您的神名都不知晓……”
未来之神的声音在虚空中响起:
“我此次前来,就是要为你举行仪式,让你正式成为我的信徒。按说这样的仪式应当在神圣殿堂的祈祷室中举行,身旁还要有祭司主持,就像你十二岁的时候参加的那场仪式一般。可惜我并无圣殿,更无祭司,这样重要的仪式却只能在这地牢之中举行,还真是……太委屈你了。”
这句话说到末尾,末日之神的语气之中,隐约竟显得有些失落。
“没关系的!”爱丽丝赶紧说,“能成为您的信徒,是我毕生夙愿,无论在哪里举行仪式都不要紧。”
这话出口,爱丽丝自己也愣了一下神。几个月前她还完全没想过这回事,只是被祂救了之后才决心要做他的信徒,此时说什么毕生夙愿,似乎显得过于谄媚,而且……也没那么符合事实。
大概她只是不想要听到祂失落吧。
可惜她的想法在祂这里总是无所遁形,无论她想些什么,祂都能全然洞悉。
“你无需为此感到有什么不好意思,没有信徒的神明称不上是真正的神明,我需要你,比你需要我更甚。无论是上次在战场上替你疗伤,还是为你增长体力,都不过是一种回报。倘若不能给你提供一点什么好处,那我也愧对神明之名了。只是你若不正式归到我的名下,我能为你做的事到底有限。今日我响应你的召唤来此,就是因为这地牢虽然简陋,但这安静封闭的环境却正适合为你举行仪式……现在我要问你,你做好准备了吗?”
神明的话语总是如此温柔,让爱丽丝感到整个人都温暖起来。她站起身,拍去身上沾着的稻草屑,眼睛看向前方:
“我准备好了。”
四下里一片漆黑,爱丽丝什么也看不见,但她能感觉得到,那从不露面的未来之神,此时似乎已经化身实体,站在她的对面。
神明的声音从对面响起,祂的态度比起平时更显庄严:
“今日我在这里主持典礼,接纳你为我的信徒。这地牢就是我们的圣殿,你的身体是祭祀所用的圣坛,你心中的火焰是我们的灯烛。我是你的祭司,亦是你决定要侍奉的神明本人。”
“是。”
“请跪下来,让我为你祝福。”
爱丽丝单膝跪地,感到似乎有一只手被放在她的头上:
“我,未来之神,末日之主,摩伊拉·奥特蒙洛伊·刻里斯塔纳·埃利奥特·瑟西里安,今日在这里接纳我的信徒。信徒,献上你的名字。”
“爱丽丝。”
“我悦纳你的姓名,将其与我的名字连接,我承认你为我的随从,从今时今日之后,你将为我作战,为我祈祷,你的名字关联着我的荣耀。”
“是。”
“我也承诺将会爱你,将目光投注在你的身上,给予你祝福和保佑。我予你特许,让你可以以瑟西里安的名字称呼我。只要你呼唤,我一定来到你的身边。”
“我以一吻作为你我约定的印记,只要这嘴唇的颜色依然鲜红,只要仍有血液在这身躯之内流淌,你就仍是我的信徒。”
爱丽丝感到她的嘴唇似乎被什么触碰了一下,那一瞬好像有电流通过,她一惊,身子颤抖了一下。唇上感觉像有火在烧,却弄不清这热度到底是仪式的连带反应,还是出于羞涩。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对面传来神明的声音:
“仪式结束了。”
哦,原来这就算是结束了。
可爱丽丝唇上那火辣辣的感觉却一点没消,她想了又想,终于问出口:
“您……这算是已经醒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初吻!!【幸亏跟伯爵虚与委蛇的时候爱丽丝力气够大】【以此次初吻的模式来看,感觉以后还可以再初吻一回】
明天继续!~~~
第29章 chapter 29
“没, 这仍然是梦。”
“可这……”爱丽丝摸了摸自己的嘴唇,方才的触感绝对不是假的。她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疼得龇牙咧嘴。
对面传来了笑声, 好像在笑她的憨。
“你小时我们在圣殿会面的那一次,我曾给你讲过好多这方面的事,时间太久, 你怕是都忘了。要我醒来需要很多很多祈祷的力量,单靠你一个人是不行的。不过你这段时间以来不间断的祈祷, 确实给我的梦境补充了许多力量,让我可以凝出个实体来, 虽说还不能算是个看得见的形象……但至少可以碰得着。”
他这样说着, 爱丽丝感到有一只手握住了她的手。
“就像这样。”祂一边说, 一边扶着她站起来,“可以拉你一把, 也可以做祭司主持仪式。不过模样太怪看不得,幸亏这里没有光, 否则会吓着你的。”
祂这话很难让人不好奇, 爱丽丝抓住祂的手不放,那只手凉冰冰的, 没什么体温,触感也和人的皮肤有差别, 但形态毋庸置疑是人的手。只是不知道这只手连着的身体究竟是什么样。
或者说……其实她更想知道,刚才吻她的嘴唇是个什么样。这是她初次的吻, 虽然其中不包含任何亲昵的意味, 只是仪式的流程, 可爱丽丝的心里还是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变化,她拉着祂的手腕, 想要顺着胳膊再往上摸一摸。
她的手刚摸到小臂,就被另一只手截住了,他的手势相当坚持,毫不动摇,她只好作罢。
“无论如何,总算是把这仪式完成了。”神明认认真真地说着,好像这么说就能掩饰两人手上的小动作似的,“这是有些古的仪式,和现在圣殿里流行的那种不一样。当初神明的信徒还没有那么多,每一位信徒都要宣誓献上自己的姓名、荣耀和自己拥有的一切。按过去的习惯,只有经过这样的仪式,才能算作是正式的信徒。”
爱丽丝点了点头,“哦”了一声。
只听神明用极温柔的声音继续说道:
“你是我唯一的信徒,我记住了你的名字,把它印在心里,从此,你也获得了可以称呼我名字、使用我名义的权利。正如我在仪式上所说,只要你呼唤,我必在你身边。”
要直呼神明的名字吗?这可真有点不好意思,但这也是爱丽丝很想很想做的事,她低低叫了声:
“瑟西里安……大人?”
还是像在神殿里那种古怪的叫法,祂笑一笑,纠正她:
“只叫瑟西里安就可以。”
“瑟西里安。”
她念过了他的名字,有一阵温暖的风扑面直吹过来,好像一个拥抱。
然后祂就不出声了,好像该说的话已经说完,没必要再继续,那原本握住她手的手掌,不知什么时候也已经消失。爱丽丝想要问一问他为什么要让她留在这里,但未来之神瑟西里安没有回答,或许祂认为此事的答案自会揭晓,在此刻解答毫无必要;又或者是因为爱丽丝一人的祈祷之力确实不足,这几个月的祈祷也只够祂为她主持这么一场仪式。爱丽丝不知道祈祷的力量与神明的神力到底应该怎样换算,不知道她祈祷几天可以换来与祂的几句交谈。
虽然瑟西里安已经消解了实体,也不再说话。但她知道,祂的“梦境”还停留在这里。有祂的陪伴,这没完没了的黑暗和孤寂变得好接受了许多。
爱丽丝不知道自己究竟被关了多久,若是按照送饭的次数来计,大约该有三天了。在这三天里,送饭的人从不说话,只是从门上的小窗洞把食物送进来。爱丽丝喊过几次,让对方送一盏灯来,不过没人理她,看这情况,他们是故意要让她在这样的黑暗中待着,或许想要以此消磨她的意志。如果不是因为有瑟西里安在,爱丽丝怀疑自己会疯掉。
这一天的晚饭送来之后,雷切尔伯爵终于亲自来了。
他打开窗洞露出面容,烛火刺得爱丽丝眼睛疼。
“我的主人想要见你。”雷切尔伯爵这话不是问她的意见,只是个通知。说完这一句之后,他就转身离开,只留爱丽丝独自疑惑。
主人?一个伯爵为什么会有主人?通常来讲,贵族们要向国王宣誓效忠,国王可以被称为是他们的主人。但在此时的语境之中,雷切尔伯爵所提到的人绝对不可能是国王。
爱丽丝把之前打听过的有关雷切尔伯爵的事在脑子里梳理了一遍,骤然想起一个她原本没怎么当回事的奇怪传闻。
那传闻说,雷切尔伯爵虽然明面上执掌着佣兵公会,是一位手握大权堪比国王的男人,但实际上,佣兵公会并非他所有。他虽然掌控着一切财富的钥匙,却只是一个看门人。
他名义上效忠国王,实际上却在侍奉着另外的主人。
国王陛下也知道这件事,他虽然想方设法派出过许多密探,始终未能摸清那位主人的身份。有人推测雷切尔伯爵的主人是北地最大的贵族格雷厄姆侯爵,但这只是闲人毫无根据的瞎猜,毕竟如果真的是他,国王陛下没道理查不出来。
就连国王陛下都查不出来的事,靠着爱丽丝临时抱佛脚做的这点功课,实在不足以猜到雷切尔伯爵“主人”的真实身份,爱丽丝认为那位“主人”一定是个非常特别的人物,不过像这样的猜测毫无意义,一点价值都没有。
管他呢,反正她只是想要珠冠,如果能见到雷切尔伯爵的“主人”,说不定事情还会迎来新的转机。
虽然雷切尔伯爵说要让她去见他的主人,却没人过来押送爱丽丝。爱丽丝也不着急,吃过晚饭之后觉得格外困倦,很快窝在稻草上睡着了。
就在她睡着的这段时间,雷切尔伯爵的侍卫们来开了地牢的门锁,给她换了个地方。
这事儿说起来也够丢人的,雷切尔伯爵手下的侍卫们有些怕她,也担心路上有闪失,所以给她的晚饭里下了些能让人昏睡的迷药,这才放心大胆地把她送走。于是等爱丽丝睡醒,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发现这里已经不是地牢,自己正睡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
这床真是舒服,爱丽丝还从来没睡过这么舒服的床。这种体验让她觉得挺新鲜,滚了两下,一时半会不想起来。
她跟着师父那会儿,经常能以低廉的价格蹭到旅店的高级套房住。不过那些旅店平常的房客不过是些佣兵,至多也就是些失去主人潦倒了的骑士,所谓“高级套房”也不过就是房间大一点,更何况罗姆可没有什么尊老爱幼的观念,就算住高级套房,爱丽丝睡得也是外间给跟班住的床,并不比一般客房的床强多少。
之前在黑暗的地方待了三天,虽然这间卧室里的光线实际上非常昏暗,爱丽丝还是花了一点时间适应。她在床上蹭了又蹭,花了好长时间才坐起来。
她先按照通常的习惯把自己从上到下检查了一遍,很好,没有受伤。甚至那把匕首也被放在床头柜上,没有被拿走。不过她之前穿着的破衣烂衫已经被人剥去,换上了一件白棉布晨衣。她的身上并没有锁链之类的东西,倒是显得很自由。不过这个房间也没有窗子,只有一扇门。
难不成这里也是一间地牢?
这大概不太可能,毕竟没人会在地牢里放这么舒服的大床。
爱丽丝走到门口,推一推门。
门没锁,一推就开了。门口等着个女仆打扮的姑娘,见她出来,向她行个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