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菲洛骑士似乎压根没认为这是个问题,“如果不能赢,我为什么要加入?我同意加入是为了拿到冠军让殿下面上有光,又不是想让殿下蒙羞。”
在菲洛骑士的眼中看来,如果他们不能在三项比赛中都拿到冠军,那就已经是让女公爵蒙羞了。听了他这话,爱丽丝和肯特顿时压力陡增。
菲洛骑士却仿佛毫无所觉,他看向肯特:
“箭术是你家的家传,我想我就没必要多费心了吧?”
肯特点头:
“没问题,爱丽丝这方面的训练也交给我就好。”
菲洛骑士又看向爱丽丝:
“比赛不是打仗,在这种比赛中用的都是统一的花剑,你不能在比赛里用你惯用的巨剑,这方面没问题吗?”
“没问题。”爱丽丝说,“我从前用轻剑的。”
“那就好。”菲洛骑士拿起两把训练用的花剑,抛给爱丽丝一把,“接着,我们来试一试。”
爱丽丝接过花剑,这种训练用剑没有刃,顶端有个小圆球,不会戳伤对手,但要看出两人之间实力的差距,用这种剑足够了。
用不着多说话,两人这就开始操练起来。爱丽丝此前没见过菲洛骑士用剑,对他的剑术完全没概念。但当两人剑身相触,爱丽丝立即对手。菲洛骑士虽然已经是六十岁的老人,
即使在当初面对银盔德维特时,爱丽丝也未曾感觉到这么强烈的压迫感。当初银盔德维特与她之间的差距主要是体能,但菲洛骑士的剑术技巧纯熟,应变灵活,几乎臻于完美。爱丽丝作战多年也算是有见识了,却没见过这样的对手,她左支右绌,仅有应对之功,却毫无还手之力。爱丽丝自学剑以来,还从未遇到过这样的敌手,不过十几个来回,就已经汗涔涔的,应对得十分艰难。
正当爱丽丝感到自己几乎要透不过气,马上就要支撑不住的时候,菲洛骑士后退一步,收了剑。
“不错。”他评价,“经历过不少实战,也懂一些技巧,能在我手下走这么多招,本身就很难得。只要稍加点拨,要在比赛中拿冠军不难。”
他评价完爱丽丝,又转头看肯特:
“你来。”
爱丽丝把手里的剑交给肯特,看他与菲洛骑士对阵。
方才她与菲洛骑士交手的时候,几乎一直在忙着格挡,根本无暇考虑招式运用之类的问题。这会儿站在一旁看肯特与菲洛骑士对战,反而更能看出一些门道来。菲洛骑士出剑迅速,能精准地找到对方的弱点。至于肯特,他受到的训练比爱丽丝多,却没她那么多实战经验。开始的时候很能应对几下,看起来似乎比爱丽丝要强,但几招之后就看出颓势,落败得比她还要快。
爱丽丝看过两人交手,忍不住要问菲洛骑士:
“您这样的实力,不能在斗剑比赛中拿冠军吗?”
菲洛骑士摇了摇头:
“要是十年之前,我敢说没人能胜得过我。至于现在……单独一两场比赛没问题,体力不行,打到后面必然要输。你们这些年轻人,可不能指望我这个老头子。”
他这话说得有道理,爱丽丝暗暗为自己的想法感到不好意思。
她已经是个满十七岁的大人了,再过几个月,等到比武大会的时候差不多就要十八岁,这个年纪的人,理应冲在前面,不该指望年纪是自己三倍的老人家。
菲洛骑士测试过了两个人斗剑的能力,就要试验马上比武。三人都到马厩去牵出自己的马来。
菲洛骑士的马是一匹脾气温顺的牝马“蜜糖”,看见他来,很依恋地靠过来。菲洛骑士伸手摸了摸马鼻子,对他俩说:
“跟了我十几年的那匹‘银星’不在了,现在这孩子脾气太温顺,本来也不是为战场准备的,真到了比武的时候,恐怕要比较吃亏。倒是肯特的那一匹比较好一些,不过也要看肯特对它的掌控力,否则在赛场上很容易出意外。”
肯特的马叫“闪电”,和他一样很有活力,但稍微显得有点暴躁,容易激动。爱丽丝私下了觉得,这点跟它的主人也挺像的。
马上作战是骑士的基础科目,肯特从小就练习,爱丽丝却对此一窍不通。她不擅长,甚至就连骑马的技术也不怎么样。菲洛骑士看了看她带来的那匹“别扭”,笑了笑。
“你要骑这家伙进行马上比武?”
菲洛骑士的询问让爱丽丝有点紧张:
“不行吗?”
“倒也不是不行。”菲洛骑士说,“这家伙是匹好马,体型匀称,动作也灵活。不过一看就知道脾气有点怪,你真能驾驭得了?”
“还行吧。”爱丽丝点点头,“就是总需要喂好多胡萝卜,而且最近似乎胡萝卜也吃烦了,越来越不听话。”
“不要紧。”菲洛骑士说,“人和马之间的感情要慢慢培养,你也可以喂它点南瓜和苹果之类的作为奖励,但别把它惯坏了。这小家伙叫什么名字?”
“叫‘别扭’,这家伙是我从战场上捡来的,它既然选了我,我也不能辜负了它。”
菲洛骑士听见小马的怪名字,忍不住笑起来:
“没关系,很多骑士都是骑着各种各样奇怪的马参加马上比武大赛的,这很常见,并不丢人。马上比武不是赛跑,马跑得到底快不快这种事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你们得心意相通。”
爱丽丝从来没想过自己能跟这个“别扭”心意相通,当初她甚至都没打算给它取名字,因为它实在太别扭,这才负气似的给它取了“别扭”这个名字,没想到它居然适应良好,听到爱丽丝这么叫它还会“恢恢”地应答,当然这得是它心情好的时候,如果它心情不好,就只会转过身去,用屁股对着人,直到拿胡萝卜诱哄它,它才会回心转意。
不过菲洛骑士说它没问题。
爱丽丝和肯特的马都算是得到了菲洛骑士的肯定,多少增强了些许自信,其余的就只剩练习了。
骑士马上比武,归根结底就是两方面各自手持木制长矛,相对冲锋,若能将对方挑落下马、击中指定位置,或者先在对方的铠甲上折断规定数量的木制长矛,便可以获胜。这样的比赛虽然也考验技巧,但更多地是在考验勇气。通常来说,年轻人在这样的比赛中更占优势,因为他们未曾经历痛苦,不会感到胆怯。经历更多的老年人却不容易有这样的气魄,在气势上就已经要输了。
不过像这样盛大的骑士比武大会不是仅凭胆气就可以成功的,年轻的骑士们若能得到有经验的高手指点,就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菲洛骑士的指导下,爱丽丝与肯特开展了紧锣密鼓的训练。爱丽丝每天早早起来,然后训练一整天,等她晚上躺回到床上的时候,往往要累到连手指头都不想挪动。在这期间,罗奈德村的村长曾经叫人给她捎来个口信,说是农牧神的祭祀活动即将开始,邀请她回去参加,她也没能抽出时间来。
这段时间里,女公爵的信使也已经走遍整个西菲利克斯,将即将举办骑士比武大会的消息送到各地所有贵族们手中。
数月之后,各地的骑士纷纷抵达云霰城堡,骑士比武大会正式开始了。
第51章 chapter 51
这是一场许多人等待了十多年的盛会, 许多骑士从初出茅庐时起就盼望着能有这么一个机会,让自己崭露头角,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年年准备却年年落空,许多人从十几二十几岁等到了三十几岁,直到再也不能被称为新秀的年纪才终于迎来了这一场大会;还有些骑士年纪已经不轻, 早在年轻时就在比武大会中赢得过掌声,后来又经过许多真正战斗的洗礼, 但却还是怀着与年轻时毫无二致的狂热投身于此,好像又回到了过去那激情似火的年代。
如果说有谁会比骑士们还兴奋, 那一定是整个西菲利克斯的淑女贵妇们。虽然西菲利克斯十分富庶, 也不像王国南部战乱那么频繁。但这里的大部分地区是乡村, 在文化娱乐方面,总还是有那么一点欠缺。有些偏远些的地区的酒馆里, 甚至见不到一个吟游诗人。偶尔有些诗人走迷了路,误入那些寻常没有外来旅客的偏僻地区, 准要被当地的贵族拽到城堡大宅住上半年, 帮助他们消磨掉许多无聊时光。女公爵可以在社交季到王都去寻找热闹,但西菲利克斯的贵妇们可不是每一个都能承担得起在王都住上半年的花费。在这种情况下, 骑士比武大会可是难能可贵的消遣。淑女们难得有这样一个机会,近距离观赏那些年轻英俊的骑士们挥洒汗水和荷尔蒙。脸红心跳地欣赏他们受伤忍痛的表情。
每位淑女到城堡来之前, 都做了充足的准备,包括多余的两打绣了姓名首字母和家徽的新手帕、嗅盐瓶、特别赶制的新礼服, 还有梳妆盒里能找到的所有零用钱。新礼服不必多说, 零用钱可以用来购买奖券, 嗅盐瓶则是为了预防在观看比赛时过于激动而晕倒,至于新手帕的用处可多了, 不仅可以赠给受伤的骑士包扎伤口,还可以悄悄遗落,给走在后面的英俊少年留下遐思。
女公爵招募了平常三倍的仆从前来城堡,把这里所有的房间都被打扫出来,以便供给前来参观大会的宾客们居住,兵营一翼的空房间已经全部满员,待客的房间即使还没住满,也都早早决定好了主人。就连附近的村子里,也迎来许多前来凑热闹的商人和普通市民。
前来观看比赛和做买卖的人实在太多,以至于将云霰城堡与附近的村子填得满满当当。也有人向女公爵提议,要把大会的位置移动到西菲利克斯的首府费伦去,这样不仅可以更加舒适地安置前来观看大会的贵族们,也能促进首府的经济繁荣。
这提案实际上非常合理,不过女公爵还是否决了这一建议。她的理由也非常正当:云霰城堡一向是是承载西菲利克斯武斗精神的堡垒,自古以来所有的骑士武斗大会都在这里举行。倘若移到首府费伦举行,就丧失了比武大会的精神内核。
女公爵的决定并没有対前来观看大会的人们造成什么影响,贵族和商人们的马车,仍是不停地从四面八方赶到。有些贵族不习惯住在冷冰冰的城堡,干脆在城堡外的空地搭起帐篷。如今正值夏末,天气十分晴朗,城堡外的空地凉爽宜人,帐篷住起来比城堡中还舒适。在外搭帐篷的贵族们多少有些互相攀比的心思,都将帐篷建得华丽无比。
聚拢在这里的商人和赌徒们,也纷纷效仿,在附近村子的广场上搭起帐篷来。虽然不像贵族们的帐篷那样奢华,却也颇具趣味。还有些小贩在帐篷门口贩卖小吃,烤香肠和烤土豆的香味飘得到处都是,让每一个经过的人都忍不住流口水。
城堡外面简直像是在召开一场狂欢节。
城堡里面的气氛则要严肃得多,通过报名,最终确立参加比赛的正式队伍共有十二支,再加上三支临时拼凑起来的队伍,也就是十五支队伍,共四十五人。那些临时拼凑的队伍成员是一些没有主君的乡野骑士,不仅没有后台,又穷得凑不齐铠甲。虽然如此,自有大商人看中背后的商机,为他们提供支援,花钱给他们准备烙印了店招图案的铠甲,虽然看起来没那么体面,起码也有了上场一战的资格。倘若他们能够赢上几场,说不定就能被哪位大贵族看中,招募到麾下,从此改变人生。
每位骑士心中大致都有点谱,能猜想到自己的能力在所有人中大致排在什么位置。不过通常这都只是个影影绰绰的概念,外面村子广场上的帐篷里,却早已经开起了预测胜利的赌局,用两张大榜分别写了十五支队伍与四十五位骑士的排名预测。
在比赛正式开始之前,这里才是最热闹的地方。
方圆几十里内的闲人基本都聚集在这小小的帐篷周围,口沫横飞地大谈他们看中的人选,即使是没什么闲钱的村民,也要拿出几个原本攒着用来买酒的铜币,为自己看中的队伍投上一票。
骑士们也会到这里来,当然主要并不是为了要赌博,而是想来看看自己被预测的排名,爱丽丝他们的队伍,在赌局预测中排名第九,仅排在三支野队和几个特别偏远的地区队伍之前,即使许多最支持女公爵的村民也没有买他们赢。
“支持是支持,”村民们很坦率地说,“但赌博是另外一回事……总不能対自己撒谎,你说対吧?”
言外之意就是压根不相信他们能赢。
个人得分榜预测的情况倒是稍微好一些,在参加比赛的四十五位骑士之中,肯特排第二十三名,爱丽丝排在十六名,菲洛骑士排在第七名,至少都在半数以内。但这些排名预测也证明了一点,那就是搞□□的这帮人压根没考虑过他们获胜的可能性。
肯特是最愤怒的,在他看来,虽然他年纪轻,但仍是一位非常有实力的选手,绝対不应该排在第二十三。为了安慰这位在所有参赛骑士中年龄最小的美少年,住在城堡里的淑女们约有三分之一都买了他的奖券,硬生生把他的排名往前提了五位,排在爱丽丝后面。至于爱丽丝的年龄实际上和肯特一样,也是年龄最小的选手这种事,淑女们倒是没有很在意。
虽然爱丽丝并不像肯特那样受淑女们的关注,不过作为比赛中唯一的女骑士,她大概可以算是最具争议的人物。対她的评价两极分化,一些人认为她肯定没法和其他人相比,给她排在第十六名简直是搞笑,提出的理由只是因为她是个女的;另外一些人则综合考虑了她的年龄和佣兵背景,认为把她排在第十六位是很恰当的;也有一些狂热粉丝,认为她既然能在三年之内就成为特级佣兵,肯定也能在几个月内就掌握骑士的基本技能,在比赛上获得更好的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