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怎么了?”燕千绪被大哥搂着后退了好几步。
校尉则是目瞪口呆,不知道该不该解释。
——这狼孩明显是闻到雌性味道才会如此躁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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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孩思维完全狼化,所以已经算不上是人了。
小绪身上也的确一直有某种香味,但不是天生的~嘿嘿~
第27章
这是一个大约十六岁的少年,?蓬头垢面,?吊梢眼,?高鼻梁,?薄嘴唇,?他身上没有任何衣物,?可能之前给他过衣袍然而被少年当作垫子压在身下,做成了窝。
少年头发很长,中间夹杂着不少灰白的银丝,?一张嘴是森白的尖牙。
“高卢人从北边把他带回来,本意是想看看他能不能恢复正常生活,?但是他恐怕已经算不上是人了,只吃生肉,热爱厮杀,?领地意识极强。”校尉干涩的说起狼孩的过去,?“听北边附近的人说,他们那边经常打仗,一旦打起来,就要到处逃难,有时候来不及带走小孩,小孩就会被山上下来的野狼吃掉,?或许有些小孩能够混入狼群,?被丧子的母狼收养,?但也活不到成年。”
“这是个奇迹,?就像传说。”校尉说着,?眼睛却是不离开这燕二爷,他是觉得眼前的这一幕大约是自己的幻觉,不然他怎么可能看见这只凶残的野兽舔舐一个人的手掌?!
就算这狼孩再没有经历过□□,不懂得人和狼的不同,眼神差到了一定境界,也不至于搞混吧?
校尉已经将狼孩当作一只凶猛的野兽看待,因此认为狼孩的审美也应当是和其他狼一样,可谁知道他竟是看上了燕相家的二公子。
诚然,燕二爷生的好,细皮嫩肉面若桃花,放在人间都是顶绝色的,可身为狼,这算是跨物种吗?
校尉心里头复杂的胡思乱想,一面忧心这狼孩突然发疯咬住燕二爷的手,一面觉得狼孩此刻温顺的不像话,实在是诡异至极。
燕千绪不知道别人是如何想的,他也不屑知晓,但他摸了摸狼孩的脑袋,柔软的手从狼孩的头挪到下巴,抓了抓狼孩的脖颈,狼孩喉咙里都发出呼噜一般的声音,顺便高高扬起了脑袋,看上去:“好像一条狗。”燕二爷笑着说,他不害怕了。
校尉尴尬的扯了扯嘴角,他方才将这狼孩说的多么凶残,结果众人一见却是只温顺的‘狗’,自然觉得没面,可这他可无法控制,只能讨好的说:“那是因为二爷和狼孩有缘。”
“他就没有名字吗?”燕千绪随意的问,他略带悲悯的眼神垂在狼孩的身上。
狼孩仰望他,下边儿的东西翘的老高,甚至在颤动着。
“没有,高卢人把他当野兽养了,放归丛林显然也不好,就养在马戏团里头,是他们的头牌,算来这还是狼孩的第一回 登场,之前他太过野性,无法驯服,又打又饿也不能让他听话,最近才用药控着,他找不到发泄的途径,就总是撞铁栏,每天都撞,撞累了就没力气和高卢人对着干。”校尉把自己知道的全部都说出来了。
燕千绪睫毛很长,垂着时像是累了的黑色蝴蝶的翅膀,看上去是微末的忧郁着,让人远观犹如圣洁的神子在对苦难的人们落泪,燕二爷也的确觉得可悲,这里的一切都让人难过,而大家却对这些笼子里的人的不幸感到新奇愉快。
燕千绪想起自己上辈子的事情来,他遭遇大难,众叛亲离之际,满城风雨皆是笑谈他的不幸,他大约也一直是笼子里的怪物,只不过他自己心知肚明,而这个狼孩不知道,他就像个真正的动物,喜爱便是喜爱,痛恨便是痛恨,一双眼里明明白白写着他的喜恶,不会骗人。
燕二爷自己学会了欺骗,却喜欢狼孩这样孩子似的眼神——当然只是在他看来是孩子一样的眼神,别人看来都是凶神恶煞的——他是直觉知道这个狼孩好像没什么可怕的,甚至渴望自己摸摸他,燕千绪就走上前去触碰了,结果也当真没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他想了想,对校尉说:“没有名字多可怜啊,总是狼孩狼孩的叫也不成体统。”
“那不如二爷为他取一个?”校尉机灵的很,“狼孩如此的喜爱二爷,对其他人都敌视着哩,若是二爷给他取的,他定喜欢!”
校尉这话算是胡说了,一个野兽怎么可能知道什么名字代表自己呢?
狗尚且还算聪明,可狼……都是养不熟的,不然为什么会有个词叫做‘白眼狼’呢?
以上校尉没说出口,他可不想打搅燕二爷的兴致,燕二爷多矜贵的人物啊,能在这里高兴一场,旁边两位款爷的打赏都能哗啦啦的流进他口袋里。
整个今都的人都知道,燕二爷的大哥是个疼弟弟的,弟弟在外头不高兴了,那惹了二爷不高兴的人就得倒霉,高兴了,钱便来了。
燕家大公子外出后,燕二爷身边的位置就换成赵世子了,做的,也是一样的事,手段,是一样的残忍痛快。
“若是要取名字,我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好的。”燕千绪说,“一般狗的名字,不是来福就是旺财……”
校尉嘴角又是一抽。
“可他是人啊……”燕二爷把手抽回,跑去大哥身边把被舔的湿哒哒的口水擦在大哥衣服上,擦的很仔细。
燕千明见状丝毫不生气,对弟弟这般不客气的可爱举动感到心情愉悦,于是干脆拉着燕千绪的手亲自擦,一面擦一面,说:“别再去碰了,脏。”
燕千绪没听进去,转着眼珠子,思索名字,想了半天,忽然说:“大哥,我想要他,买下他我慢慢想名字吧。”燕二爷突发奇想着,撒娇,捏着大哥的手指头,是一副娇儿状。
燕千明也认真思考这个请求,一旁的校尉却慌张起来,道:“这个可使不得,使不得。”
“有何使不得的?”燕千绪冷声,看向校尉的眼神也是冷淡的。
“这……陛下寿诞之日,狼孩可是要表演的,等表演结束,再商讨买卖不迟啊。”校尉也只是提议,他可做不了主,他只是一个小小管事,哪里有权利拍板?!
“那就等吧。”燕千绪无所谓的说,“等买回来再给他取名字好了。”
“也好。”燕千明并不把狼孩当人,所以他由着弟弟任性。
这燕家两兄弟好的跟一个人似的,没有赵世子插话的余地,及至众人参观完毕狼孩,出去,赵世子才慢悠悠的落在后面,打量那被关在笼子里的人。
他们年岁差不多,却一个站着,一个四肢着地。
赵虔冰冷的视线刮过狼孩身上,狼孩却不如之前安份,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吼声,有警告也有挑衅的意味。
赵虔笑了一下,摇了摇头,仿佛是在自言自语:“真的是一个畜牲吗?”
狼孩涎水掉的满地都是,后腿扭曲着在地上点了点,随后充满爆发力的冲上来,张嘴便冲着赵虔的喉管咬上去!
赵虔没有后退,甚至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因为狼孩被笼子关着,所以这点儿威胁在他看来很可笑。
“嗯……果真是畜牲。”赵虔淡淡的总结着,像是个老饕留意一切靠近自己宝藏的不明物,“那么既然阿绪喜欢,就留下吧,当个宠物也不错。”
赵世子一边说,一边离开,他撩开帐子出去,外头的阳光斜了一角劈在狼孩的脸上,像是将狼孩分成两半,一半在光明里肮脏着,一半在黑暗中深藏。
狼孩的眼睛迎着阳光,没有半分要眯起来的趋势,所以瞳孔便收缩着,恍惚间竟是仿佛真正的狼一般,是一双诡异的竖瞳!
待帐子被放下,狼孩又完全被困在黑暗里,他弯下身子,用手腕内侧碰了碰自己下头的玩意儿,似乎也想去舔一舔,但那姿势很别扭,狼孩也就放弃了,他继续趴在衣袍上面睡觉,蜷缩成一团,头上痒的话还能用脚抓一抓。
高卢人是燕家兄弟和赵世子前脚刚离开,后脚就来了的。
这高卢人身着异族服装,光鲜亮丽的很,披着红色的卷发,高大且穿着紧身裤,勒出下边儿代表雄性的形状,用大沅国人的眼光看来,简直就是伤风败俗!
然而高卢人天生不在乎别人是怎么看他的,还非常引以为豪,以看见别人羞耻脸红为乐。
他到了这边后,先是让人给狼孩的笼子里塞进去一个半死的小羊羔,羊羔的伤口洒满了催情的药粉,然后又提出隔壁帐篷的母狼,想看看狼孩的疯狂野性是不是还非常棒,足不足以在四日后的举国之欢上让所有人大开眼界!
高卢人笑起来脸上皱纹便挤在一起,但他其实很年轻,只不过有些老相。
他每日都会来检查狼孩的状态,企图将狼孩惹的发疯,到时候放狼孩与老虎决斗,那将是无与伦比的美妙场面!
可今日,高卢人发觉狼孩状态不对劲,虽然药效依然很好,狼孩下头已经肿的快要炸掉了,却并不像以前那样对母狼充满激动的情绪,反而吃完羊羔便继续趴在角落……
高卢人叫来校尉,用夹生的中原话趾高气昂的询问:“这是怎么回事?!他是我们团的支柱,马上就要表演了,你想要他第一次表演就失败吗?!”
“不,詹姆士大人,您是魏国舅带来的贵客,我怎么敢做任何伤害这些‘小家伙’的事情。”校尉很怕詹姆士,他也是头一回认识模样这么奇怪的人,白的吓人,眼睛也是奇怪的颜色,像鬼,“只不过狼孩对母狼兴趣不高了。”
校尉害怕得罪魏国舅,所以把刚才自己带燕二爷等人过来观看的事情都说了出来,最后还加了一句:“狼孩可能更喜欢燕二爷身上的味道……”
詹姆士是知道这大沅国的燕相,和燕相家里美名远扬的二公子的——魏国舅和他可是好友。
于是詹姆士摸了摸下巴,笑出一脸皱纹,感慨道:“那燕二公子一定是比母狼还骚了哈哈哈……”
校尉一愣,犹犹豫豫的不敢作声,假装没有听到。
……
燕千明不能总看着他的小绪,因此出了猎场便主张回府,让燕千绪回府用餐,不要乱跑,他需要去城外巡视,最近梁国兵丁和他们的兵丁关系势同水火,每日他若不看着点,军中定有异心。
但燕千明清楚,就算他每日去看,军心也早已溃散的不成样子,下头的千夫长死了兄弟,有人死了战友,有人死了同乡,偏生不能报仇,还要好吃好喝的哄着梁国之军,这股子气一日不散,便是隐患。
值此盛典,不能出事,燕千明看得长远,下头的人却看不到。
燕千绪答应的好好的,被燕千明送回府里,然而等燕千明一走,燕二爷就在小厮东土的掩护下又翻墙溜了。
翻墙的时候,他是踩着东土的背上去的,虽然旁边正好有颗老树,老树枝杈繁多,密密麻麻,然而燕二爷怕虫子,不愿意爬,只动作轻巧的跨上去,弄掉了自己的鞋子。
“二爷!你的鞋!”东土真是怕了二爷了,本来东土是站在大爷那边,非常没出息的成日打小报告,可当燕千绪小恶魔一般半真半假的威胁他,说要骗大爷他是个断袖,还非礼了自己时,东土就跪了,只好与二爷又站在同一边儿。
这是东土帮二爷爬墙的第十天,二爷脚生的秀气,胡乱蹬在墙上便落下来,他举着鞋子给二爷,二爷瞥了他一眼,说:“别给我,我腾不出手。”
“那我给二爷您扔过去?”东土能看见二爷双手都扶着墙头,一身藕荷的红,连颦眉都好看的要人老命,“虽说二爷您就是在外头和世子爷说说话,可也不能不穿鞋啊。”
燕千绪点点头,跨坐在墙头,等东土把两只鞋丢过墙,他才转而看向在另一边等他的赵虔,他抿着唇,脸上微红,言语之间是醉人的亲密:“赵兄,你接着我啊。”
赵虔双手送上,让燕千绪把两只脚都放在自己手心:“嗯,我接着阿绪呢。”
燕千绪这才缓缓松开,从墙头跳下,一路滑到赵虔怀里头去,被托着屁股,搂着腰,半浮于地面。
赵虔总也觉得阿绪这会儿像一句诗:一枝红杏出墙来。
‘红杏’脚慢慢落在赵虔的脚面上,双手搂着赵虔的肩,仿佛很是害羞,说:“赵兄,我一会儿还要回去同爹爹一块儿吃午饭呢,你光看我,又不给我鞋子,真是浪费时间。”
赵虔浅笑着,道:“这怎么能算是浪费时间呢?叫我看阿绪一辈子,不吃不喝也使得。”
“不吃不喝岂不是要成仙?”燕千绪说话的声音很好听,此刻夹杂委婉的情意,恨不能将人迷的死去活来,“你又乱讲。”
赵虔并不追究阿绪是从什么时候有和自己一样的心思的,也不管什么伦理道德了,他更不在乎世俗,完完全全的沉浸在‘阿绪与自己相爱’的世界里,沉醉不醒。
“我哪里胡说了?”赵虔还是不放开燕千绪,看着燕千绪那大约很软的唇瓣,一点点的低头。
可在快要碰到的时候,却被燕千绪用手指抵住,眼神埋怨又害怕:“别这样……我不喜欢。”
赵虔是情不自禁,一时便忘记了阿绪害怕做这种事情,他的阿绪被燕千明那个变态折磨着,已然对任何接触都产生恐惧。
他既心疼又妒火丛生。
“我知晓赵兄你今日……不开心,可……大哥的确不喜欢我与你亲近,我好不容易才说服他让我叫上你一块儿去猎场的……我也不是故意不理你,是迫不得已。”燕千绪手指头从赵虔的唇瓣上撤开,余温尚存,使得赵虔舔了舔被碰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