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雪》————丁宁

作者:丁宁  录入:12-08

  “为什么?”他如数家珍,我也听得津津有味。

  “因为诸花之中,绚烂如牡丹者,浓香如玫瑰者,清雅如芝兰者,缠绵如丝柳者,比比皆是,但像水仙那般淡而多姿,雅洁出尘的却寥寥无几啊!”

  我点头称是,却又觉得哪儿有点不对劲,水仙——凌波仙子,不染尘俗,此形象和——他很像啊!雷霆之所以养这么多花儿,绝非简单!

  挑了一个略为清爽的日子,我带了些将军府自产的葡萄、莲子去探望水灵均。水灵均父母皆已过世,他和哥哥同住。

  他的哥哥叫水正则,是当朝礼部尚书,已婚,有一个小男孩,很聪明俊秀,像爹爹,很喜欢和水灵均玩。

  水灵均住的小院种满了郁郁修竹,清风拂过,竹子轻漾,很有一种淡雅孤寞之感。他的书房叫“绿筠斋”,和雷霆简单朴素的书房相比,这儿多了分文人特有的闲雅,一幅古拙的人物画,一方蓝田古砚,都显得那么情趣盎然。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水灵均,高雅天成,仪态自生,端端的是人中逸士,花中水仙……

  “大哥,你这儿的竹林好幽深哦!”我推开窗子,倚在窗前说。

  “是啊!”水灵均带着深深地满足说,“古人说得好:‘可使食无肉,不可使居

  无竹。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俗。’为了免俗,所以大哥也附庸风雅地种了这一院竹子。”

  “可我也听说‘斑竹枝,斑竹枝,泪痕点点寄相思’,可巧大哥院中又都是这潇湘斑竹……”

  “哈哈,”水灵均笑起来,“你以为我种这竹子还别有用心不成?雪弟,你的小脑袋也太爱胡思乱想了。”

  “哈哈,”被看出了用心,我有些不好意思,“都怪雷霆啦,他那么喜欢花草……”

  “雪弟,若想知道他何以情钟花草,你倒不如去问秦松。”

  “他?”我愕然。

  天地间有一种人,别具一种激烈性情,他们并不一定代表正义,他们只遵从道义,为了你对他的一点恩惠,或你令他在他在某方面的一丝丝感动,他就可以为你两肋插刀,视死如归。他们平日不起眼,可能是个屠夫,是个老渔父,是个小痞子,可你一经有难,最先挺身而出,最后舍身成仁的便一定是他们。

  战国时,信陵君魏公子无忌窃符救赵,得以完成“围魏救赵”这兵史上光彩的创举,关键就是靠了七十多岁的老守门人侯生的出谋划策,和屠夫朱亥临危中的一铁锤。而《刺客列传》中的曹沫、专诸、豫让和荆轲,更是极为悲壮地刺君,刺相,刺不可一世之王秦始皇,为这卑微的人世划下了铿锵有力、耀眼夺目的一笔。

  这种人如良驹、如神剑,可遇不可求。即使遇到了,也需要你有伯乐的慧眼,

  加之时运、机遇……

  说实话,对这个脸带刀疤的男人,我是有点怕怕的。在那双森冷而不带一丝丝感情的目光下,似乎世间的一切虚伪和丑陋都无所盾形。在他的面前,我总觉得自己像个犯错的孩子,怎么也没法理直气壮地看着他。

  他叫秦松,还是雷霆在无意中告诉我的。他是将军府的总管,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经由他手才能生效,在这个府中也算“一人之上,千人之下”吧?我呢?就是处在雷霆和他之间求生存的小蝼蚁。雷霆对我暧昧不明,他就冷眼旁观,等着大风起时,大雨来时我就一命呜呼了……

  嘿嘿,这全是我的猜测了啦,他对我态度到底如何,我也不清楚,反正不会很好啦,你看他那张老阴天的脸就知道了嘛!我回府又延磨了数日,最终因不甘心还是找到了他。

  他正在花园中整理零落的花瓣,修剪乱长的花枝。

  “啊——秦先生,在忙呐!”我讪讪地说,别的本事没有,嘴皮子溜我还颇有

  自信,可今天——

  “恩。”他看也不看我一眼,继续干他的活。

  “这些活没有专人负责吗?何劳秦先生亲自动手?”我试图讨好他。

  “我就是花农。”他不冷不热地说。

  “哦——哎呀,这满院的花草都是您一人照管的吗?”我惊讶地问。

  “喜欢罢了。”

  啊?

  啊?!!!!

  我的脑子轰轰地乱做一团。

  “喜欢罢了。”

  “当然是因为喜欢,因为人喜欢嘛!”

  天哪!

  雷霆会不会和他有那、那个关、关……

  呀!呀!呀!

  我使劲拍自己的脑袋,我一定是得了精神妄想症了!

  “别拍了,”他终于看向我,“再拍就傻了。”

  “嘿嘿……”我现在就傻了,“秦先生——”

  “叫我老秦就行了,大家都这么称呼我的。”哎呀!他一点也不可怕嘛!我为

  他稍稍显露的霁色而窃喜不已。

  “您不老呀!”我笑着说,“正当年呢!”

  “哼!还不老?足以做你的父辈了。”

  “哈哈,”我干笑,没想到拍马屁拍到马腿上了,“我还是叫您秦先生好了,先生先生比我早生的一律叫先生,准错不了。”

  “随你。”

  “秦先生,您专门学过花草栽培吗?您的技艺好高哦!”

  “摸索的。”他的话真少,惟恐累着似的。

  “哇!那您是无师自通喽?好厉害!”我拼命眨着眼睛说。

  “用心你也做得到。”

  “真的?那我以后可以跟着您学习吗?”我乘机追问。

  “随你。”

  “谢谢!”我赶紧向他鞠躬,“日后还请师傅多多指教,我很笨的,请师傅不要嫌弃。”

  “恩。”哇!这么尊大?人家谦虚一下也不知道吗?

  “对了师傅,听雷霆说,你有一身惊世骇俗的好功夫,如果参加武考,一定会出人头地的,为什么不去一试呢?”

  “平淡是福。”

  “哦——”真是让人少兴,一点也套不出个所以然来。

  见我撅嘴,他轻轻摇摇头,“降雪,”他忽然喊我的名字,倒叫我受宠若惊,“你很幸运,别惹是生非,惜福吧!”

  啊?如同偈语一般,还没等问个什么意思,他已走掉了。

  我很幸运?幸运什么?能和雷霆同床共枕么?可同床异梦有何幸可言?

  还是说在将军府尽享富贵荣华?这种奢侈我还真享不起,每日的无所事事令我越来越沮丧,我到更喜欢在“灵鸾”为了生计奔忙不停的日子。

  何况,身边皆是如此出色的人物,而我算什么?无才无貌无家世,一无所有,一无是处。我陡然觉得自己像极了舞台上的小丑,拼命献出一切伎俩,试图讨好所有的人……

  天空飘起了零星小雨,一阵风吹过,我不由打了个寒战,不知不觉,酷暑已远,秋意降临了呢。屈指算来,我到将军府也两月有余了……

  托雷霆的福,我的日子尽享悠闲。从五更天他赶赴早朝,一直到晚上应酬归来,这段时间我可以随性安排。弹琴弈棋,赏花观鸟,悠哉乐哉。

  可一件事情重复几遍后,常常会使人心生倦怠。弹琴虽可以养性,却会遗憾无有知音听,弈棋尽可消闲,久了也觉得没什么乐趣;娇花嫩蕊多馨香,却遗憾不解语,鸣禽悦耳,也只会倍增斯人孤寂。

  这也玩烦,那也看厌,我渐渐变得心浮气燥起来,越来越觉得自己像只困在金丝笼中的鸟,渴望着蓝天,去又眷恋着栅栏内的美食,左也难,右也难……

  我倒和秦松交上了朋友,当然,朋友是我单方面的热情,他对我仍不冷不热,不愠不火。话语多了些,谈古论今或聊聊花草,尺度是不准问他的私事。所以对我来说,他仍是个谜样人物,就像雷霆之于我。

  虽然夜夜肌肤相亲,颈项缠绵,我仍走不进雷霆内心半步。初时我以为自己不会在意的,可时间一久,那种近乎绝望的无助却开始一点点啃噬我的心,使我受尽折磨。或许你会笑我不知足,可人心不皆如此吗?得寸进尺、得陇望蜀……

  雷霆!雷霆!雷霆……我一定是中了他给我下的蛊,所以才这么在乎他,时时刻刻想着他,眼前是他的身影,耳畔是他的低语,身上有他的印痕,而那颗小小的心更被他一人占地满满的……

  秋意逐渐深了,落叶如蝴蝶在风中翻飞,原本郁郁葱葱的庭院也渐渐变得空落。秋!秋风秋雨愁煞人,秋心是愁啊!

  有首词怎么说的?

  “断香残酒情怀恶,西风吹衬梧桐落,梧桐落。又还秋色,又还寂寞。”我的心就像这寂寞秋色,一天天的消沉下去。

  那天是个好日子呢!清风徐徐,晴空万里,因为秦松喊我去欣赏菊花,我便在花圃呆了很久,中午吃过饭,有些疲劳,我思回房小憩,不料刚到房门口,就听到屋内传出细细的啜泣声。我的心猛然被一快巨石压住,连呼吸都觉得困难。

  是谁?当然不会是雷霆。是谁呢?我在门口伫立成一座石像。

  自从我返回将军府,雷霆再没往家中带过什么乱杂杂的男女,也从未在外留宿过,不管他出于何意如此做,多多少少让我安了心,时间一长,竟渐渐忘了他的风流无度,实际也是我刻意回避吧?我以为他听了我的话,最起码也稍稍顾及了我,可今天——

  “公子,您怎么不进去啊?”厨房的师傅端着丰盛的饭菜走来,见我愣在门前,奇怪地问。

  “啊!我也刚到。”我推门而入,眼前的景象更令我如坠冰窟。一个纤弱的人正伏在雷霆的胸前嘤嘤而哭,雷霆右手轻拍他的背,左手轻拂拭着他的秀发。是那么的温柔,那么的爱恋,用一种我从没见过的柔情蜜意注视着怀中的人。而那及腰的长发,那胜雪的肌肤,那如同标志的白衣……

  我那一刻只有后悔,无尽的后悔。

  我为什么要回来这里?为什么不像平常去“闲憩园”小憩?

  我为什么要有这双眼睛?

  我为什么要有这对耳朵?

  我为什么要有感觉?

  “降雪,是你呀。”雷霆淡淡地说。

  降雪?

  多么客气的称呼!

  为什么?

  为什么你不象往常地叫我“小东西”、“小恶魔”?

  为什么不象你以前在人前叫我“梅儿”、“雪儿”?

  哪怕你咬牙切齿地喊我一声“梅降雪”啊!

  为什么?

  为什么独独叫这么冷漠、疏离的一声“降雪”?

  “雪弟?”水灵均终于回过了头,美丽的双眼仍珠泪盈盈,那么清俊,那么动人,宛若梨花带雨,宛如芙蓉凝露。

  好美!

  真的好美!

  那么楚楚动人的他依偎在那么俊朗英挺的雷霆怀里,是多么赏心悦目的画面,又是多么和谐自然的风景!

  “大哥,你真偏心,来了怎么也不知会小弟一声?”我意外平静地说,直直盯着他。

  “我——”水灵均欲言又止,一张玉面顿时如同霞染。他连窘涩也如此楚楚可怜、别有风韵啊!

  雷霆双手揽紧他:“降雪,这儿没你的事,你先出去!”

  *** *** ***

  肝胆相照是形容友情。人不愧为万物之灵,可以用如此简约的词却如此恰如其分地道出友情的最高境界。

  只是此“肝胆”乃一人之肝胆,“友情”却是两人或多人之友情,两人或多人的肝胆还能相照吗?无事时,和和美美是“朋友”,可当大难来临时或攸关私利时,还有几人能称得上朋友?

  我是一个笨拙的人,面对纷繁复杂的花花世界,我无力优游其中,唯一能做的是以不变应万变。我也是个怯懦的人,平时不敢轻易放感情,因为放了感情我就会认真,很认真,无法潇洒的收放自如。迄今为止,我认真以对的有三个人。

  干娘梅凤舞,她对我有哺育之情,再生之恩。我曾发誓无论今生混好混坏,我都要把她奉为亲娘孝敬和赡养。可是,畏于权势,她在我危难时抛弃了我,将我推入了一个男人的怀抱。

  主子雷霆,他供我以锦衣玉食,待我总算不薄,但他明明白白地说他是主子,我在主子面前没有说不的权利。大哥水灵均,我视他为知己。

  现在我的知己就靠在我的主子怀里,共同排斥着我。

  “不!”我大声说,“我不要出去!”

  “降雪!”雷霆稍显怒色,平常无论我怎样胡闹,他都是不会这样假以颜色的

推书 20234-12-09 :《总经理的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