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呜呜……啊啊……妙啊妙啊……」
幽幽山林,悠悠碧水,本来是大好湖光山色,遗憾的是不时传来奇怪的叹息,平白破坏了这清幽的美景。
沿着碧水下游而行,河水的冲刷中分开了两片小平原。流水清孱,鲜草芳菲,在水雾中渐渐透出一片世外桃源的景象,让人不禁联想起,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神仙眷侣居住的地方?那刚才奇怪的叹息是来自……
顺流而下,在平原比较宽广的地方,确实住了一对「神仙」,可惜他们并非「眷侣」。草木丛中有一座简陋的山间小筑,小筑门前有一男子在轻轻拨动琴弦,传出一阵古韵悠扬的曲调。每弹一曲就要轻叹一声,不为什么,只为自己指尖拨弄的美好音律。
「天籁之音,不过如此矣……」双眼含泪,男子轻轻摇头叹息道,言语间不是哀怨,不是忧愁,只是自我陶醉而已。
与那让人抽搐的音律和叹息声不同,男子的容貌可谓赏心悦目。发如青丝,面如冠玉,眉宇间还透露出淡淡的哀愁(他是沉浸于陶醉之中好不好),宽松随意的一袭布衣掩盖不住其下修长飘逸的骨架。尽管他大大咧咧地坐在草地上的姿态稍嫌不够雅观,尽管他十只青葱玉指弹出的音律稍嫌破坏雅兴,尽管……但如此清丽灵秀之貌出现在湖光山色之中,怎能不让人误以为是天上的神仙降临凡间呢?
「就是这个音律,就是这种感觉!」他拍腿称道,对身后的侍童说,「小顺,快点,笔墨侍侯,本王要当即记录下来!」
那侍童也不是泛泛之辈,年岁虽不大,但气度已存,且玉质天成,也是个陶瓷娃娃般的天仙。但与他那自恋得欲罢不能的主人形成鲜明对比,小顺则镇静自若多了,尽管他听那扰人神经的琴音已经超过大半天了。习惯成自然,他的栓耳现在大概已经百毒不侵了。
「王爷,你不肯蒙皇上召唤回京师,就是为了在此研究乐曲吗?」丝毫没有把笔墨递过去的意思,还说出了「王爷」最不想听的话。
「小顺,」终于收起了陶醉得泫然欲泣的神情,王爷站了起来,举目远眺,正色道,「你跟了本王这么多年,本王还以为你是了解的,本王的一生心血都放在研究乐曲之上,这可是跟治国按邦同样重要的伟大抱负啊!」
你这都叫做把一生心血都放在乐曲之上?有没有搞错!浪费了那么多心血还弹成这个样子还是不肯放弃,也不得不赞叹一下他的坚强意志!
「可问题是皇上已经三番四次下诏书公开催促了呀,你再不回去就是不给他面子,这个后果咱们可负担不起!」小顺不敢直接说他弹得不好听,只好拐弯抹角地规劝道。
可惜,跟了王爷这么多年,他也应该知道跟王爷说话,就像牛跟马说话一样是说不过来的。「小顺啊,说话怎么这么无情,这样想皇上呢?那个人是绝不会给我们添麻烦的。即使不惦念我跟他的叔侄情分,也会想念你从前跟他共处的少年时光的,不是吗?」说完还给了他暧昧一笑。
别怀疑,王爷所说的「叔侄」可是事实,虽然看他的年纪好像也不过是弱冠之年,但却是当今皇帝的十七皇叔,也就是当朝「镶王」——赵文姬。
虽然拥有「镶王」之名,却实在是有辱于这个名分。身位一个王爷应该为江山社稷办的事他一样也没办成过,但王公贵族的坏习性他没学个十足也有个八九成了。从懂事开始就过尽了金玉满堂的奢侈生活,到了一定年纪反倒对此感到厌倦,逐渐看破红尘,转而萌发归隐深林的念头,终日与虫鱼鸟兽吟风弄月,过着他神仙一般逍遥的生活。
「你……你不听劝告,以后与什么冬瓜豆腐可别后悔!」被说中了藏在心底的秘密,小顺满脸通红,气得直跳脚,连忙走进屋子里头去了。
「唉,真不坦白。」摇了摇头,王爷叹息。
抚琴抚得手有点酸了,王爷终于放下琴筝,不再为难小顺的耳朵,转而将心思放到小筑前的荷花池上。刚下过雨,经过雨露洗礼的荷花在碧水中显得分外娇媚。
「碧波无边莲映雪。荷花啊荷花,你清艳无瑕,芬芳盖天,问天下除却本王的美貌,还有谁可与你争风呢?」自哀地叹息着,王爷只差没有拿袖子擦去因感慨而落下的泪罢了。
然而,人在屋中坐,祸从天上降。
正在自家门前赏荷的王爷突然间几乎被一块暗器击中!只差之毫厘,他捡回一条小命!
东西是从荷花池的彼岸飞来的,眼望过去,只见平静如镜的池中突然「轰——」一声响,如被巨石砸中一般击起千层浪!
浪花间,有数条黑影疾驰于水面,池中无辜的鱼儿、娇嫩如玉的荷花都惨遭劫难,无一幸免地在别人狂奔的脚下壮烈牺牲。
「我不是眼花了吧?」受惊过度,王爷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无法相信眼前的景象!
人可以在荷叶上飞驰,在水面上奔跑耶!不得了了,天兵神将下凡了!
在我们文姬王爷的眼中,只有古籍中记载的天兵神将才与在水中如履平地的本事。他长年深居简出,稍有一点大惊小怪大家就原谅他吧。
「天兵神将」们正热衷于激烈的砍杀中,当然没空理会在这边看热闹的镶王,因此他也获得了一个千载难逢的观看顶级武林高手搏杀的机会。他们的刀光剑影来去太快了,仔细观察了很久才看得出他们不是在玩耍,而是真刀真枪的你死我活。而且是一群人围殴一个人,真不知廉耻!
被围殴的那位「神将」的本事肯定非常了得,一个人跟这么多个人周旋,一点也不见得很吃亏。他头戴斗笠,肩披蓑衣,手持利剑,一个转身横扫就把其中两名追杀他的黑衣人砍倒池中,为身心饱受创伤的鱼儿提供了一顿大餐。
另外两个见同伴被害,气不过来,一涌而上欲直捣蓑衣人咽喉。后者从容地横剑一扫,击起水面千层浪花,遮盖住杀手的视线,恃机反击。
……厉害!
这一边的赵文姬躲在草丛中看得心驰神往,心里赞叹不断!
妙啊妙啊!从来没见过这么轻灵绝妙的剑法!那蓑衣人太厉害了,这场打斗实在太绝了!赏荷花有观赏性上不知多少倍!
由于人数上处于绝对劣势,任蓑衣人有再大的本事,长时间纠缠下来体力还是消耗得非常厉害。而那群杀手的老爹老娘又肯定没教过他们什么叫英雄好汉,丝毫不为以多欺少感到羞耻,趁他的气势弱下来,都如饿狗抢屎般扑上去撕咬。蓑衣人挡住了眼前一剑,后面却遭人暗算,被重重踹了一脚,眼看就要倒下……
不好,蓑衣人有危险!
赵文姬一时惊慌,捡起地上的小石头就仍过去!
他不是在关心那蓑衣人,他只是怕打斗太早结束会很无聊而已。
然而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居然被他蒙中了,正中那偷袭者的脑袋!
被石头打痛了的黑衣人猛一回头,发现彼岸有人,顿时大喊:「不好了,有人埋伏在那边!」
「妈的,想不到这小子居然还有同党!」说着一个黑衣人便朝赵文姬的方向杀去!
奇人哪奇人哪!居然真的可以在水面上行走!赵文姬还在拍手称奇,转念才想到,他拿着剑朝我飞过来是想要干什么?难道要劫持本王?不好!王爷这才想到要逃跑,内河杀手早已经逼近眼前,来不及了!眼看刀剑就要往人肉砍下……
「慢!」
用尽全身力气,王爷大喝一声,那黑衣人以为他要耍花招,倒也真的停了下来。「你什么人?」
现在即使所他跟那蓑衣人毫无关系,恐怕也不足以使这些杀手放开他吧?只好故弄玄虚:「这你甭管。我会及早地埋伏在这里等你,你以为可以这么轻易地就杀掉我吗?」使出当王爷时摆惯了的架子,文姬兄尽量昂首挺胸,骄傲地说。「那家伙之所以把你们带到这里来,原因何在你不知道吗?」
那杀手一惊,顿时觉得很有道理,「想不到萧靖那小子居然还有这么多靠山!你的背后还有谁?全都把他们叫唤出来,咱们今天一决胜负!」
噢,原来那蓑衣神将名叫「萧靖」!这么轻易就领教了,还真得多谢这位好心肠的杀手大哥。
而这杀手看来也是个长肉不长脑的,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像萧靖那么厉害的人,面对众人的袭击还是招架不住,我后面是千军万马,你能行吗?」出言威胁道,王爷美得摄人的脸璀笑如花。
「你!……」凭这黑衣人的智慧还真难判别他说的是真是假。他慌张地张望着周围,看还有没有敌人出没。
「不用看了,你找不到的,」王爷仍旧一脸淫笑……不对,是一脸璀笑地,跟杀手大哥闲话家常,「来个交易怎么样?我放了你,你们放了他?」小命悬在别人剑尖上的人居然敢口出狂言,看来赵文姬大爷他的胆子是用铜做的。
「你……我凭什么要相信你?」对呀,杀手大哥,你怎么能相信他,横着看竖着看他都手无缚鸡自力,肯定打不过你的嘛!
「哈,就凭你还想要活命!」
这两个人就在这边谈天说地,风流快活了。可怜的蓑衣人大哥的处境就比较惨,身负重伤了还被两只章鱼死死纠缠,眼看就无力招架任何攻击了。
眼角看到他这情景,赵文姬知道不能再拖了,神色变得严厉起来,瞪着黑衣人,问,「如何?」
「……」黑衣人深知自己已经没多少力气了,两个兄弟大抵也没好得了多少,如果真如这白脸书生所说,附近还有敌人在埋伏的话,他们准逃不掉。只好委曲求全,咬牙道:「好,我这就叫他们放手。你最好不要被我发觉你是在骗我,否则……」
「当然当然。」知道鱼已经上钩了,王爷的笑容继续扩大。
杀手转身没两步,就发觉不对呀!如果真有敌人埋伏在这里,那他们干吗不早点出现,那萧靖也句不必遭受这么多伤痛了!为什么直到他快支持不了的时候才有个文弱书生出现?难道……
终于发现上当了,黑衣人恼羞成怒,猛然转头朝赵文姬攻击过去!「混帐!他奶奶的,敢骗你大爷?」
这时赵文姬早已经缩手缩脚地准备钻回小筑里去了,可惜还差一步……惨了,这回真的要死了!可怜他还这么年轻貌美啊……
「砰——」地一声,没有血肉横飞的惨状,小顺及时介入,以剑挡下已经抵近王爷咽喉的利器,与杀手搏斗起来。
王爷惊魂未定,连忙退到一旁,且退且说,「都说过我身后还有千军万马的了,你又不信!」他确实没说谎。小顺身怀绝技,乃大内第一高手,他一个人之力足可抵挡千军万马!这小小的一个杀手,他根本还没放在眼里,没过三招,元气已尽的杀手逃不过凌厉的剑尖,被一剑封喉了。
「真是的,干吗这么快就杀了他?都没得玩了!」王爷对此非常失望。
真不敢相信这人才捡回一条命,更不敢相信他不是白痴三岁孩童,而是当朝皇帝御封的「镶王」!
蓑衣人这边的战斗也快要结束了吧。虽然对方也耗尽了元气,但他伤得太重了,恐怕已经快要完蛋了吧?不过即使如此,他还是不认命,仍在负剑顽抗。
好倔的小子。他的剑法那么漂亮,于能在水面上如履平地,就这样死掉实在可惜。如果能留他在这里,每天都要他跟小顺比试比试,多有趣呀!不知是他强一点呢,还是小顺强一点。
「小顺,」王爷终于开金口了,「去打倒那几个黑衣人,把蓑衣人给我活的带过来。」
虽然不知道王爷为什么会突然大发慈悲想着救人,但接收到命令的小顺当然没有意见,朝还在打斗的三人狂奔过去。
「哇,小顺,你什么时候也学会在水上走路的?我怎么会不知道?」因为你笨!
已经精疲力竭的两黑衣人哪还招架得住突然介入的高手的攻击?负隅顽抗了一小会儿,便一同沉如水底慰籍饱受创伤的鱼儿的肚皮了。
「你……是谁?」蓑衣人几乎连站都站不稳了,持剑向着不知是敌是友的小顺。
「你大爷!」小顺横起一脚就踢翻了他,将之打昏了以后便扛在肩上带到王爷跟前。
「哪,给你!」如扔一袋大米似的,小顺把肩上的重物扔到王爷跟前。
对他的粗鲁大为不满,但王爷也只能撇撇嘴罢了。一揭蓑衣人的身体,发现他能伤的地方都伤了,蓑衣挡住血水往下流,但如死灰般的脸色透露了他目前的状况。
他的脸……很特别!虽然脸上一片污脏看不清五官,但给人感觉就是特别。其特别之处就在于他左半边脸上戴了一只铁制的面具,将整只左眼以及周围的地方都遮盖住了。
「哇,果然是天上掉下来的侠客耶!不仅仅工夫了得,连装束都这么奇特!」王爷像得到什么稀世奇珍似的,看着伤者两眼熠熠直发光!「别说这奇怪的半边眼罩了,拿蓑衣当铠甲的人,我赵文姬长这么大还是首次见到!」
看来,如果不幸受了重伤,不是被人救了就能逃脱危险,还得看救你那个是怎么样的人。如果蓑衣人还有意识,他肯定不太想被赵文姬救到。「王爷,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端详个什么劲?」终于有人看不过去了,说,「你再不救他,待会儿就只能对着一具尸体端详了!」
「对哦,差点忘掉了!」
经小顺一提醒,王爷才想起正事。从怀里摸出一只小玉瓶,倒了一颗红丹出来,掰开蓑衣人的嘴喂他服下。小顺及时插上,三两下手就在他身上连点数穴,阻止血水继续流失。王爷翻开他的眼皮一观察,再诊了一下他的脉搏,舒了一口气。
「算他命大。没中毒,只是体能耗尽了,加上受了点内伤。」
接着,两个弱质纤纤的白嫩男子像拖一只死牛一般把伤者拖进小筑你,扔到小顺的床上。这人全身污脏,还湿淋淋的,王爷当然不会放到自己的床上了,谁叫他是王爷,就是有权利欺负人呢?
脱去蓑衣,擦掉血污,察觉他的衣服湿得厉害,受伤的皮肉都被衣服粘住了,给了赵文姬大爷一个绝好的吃豆腐的机会。正一脸淫笑,在脑海里幻想着如何慢慢享受脱他衣服的过程时,那完全不会体恤主子心情的小顺就已经三两下手脚把他全身都扒光了!嘴里还絮絮嚷嚷地抱怨道:「奶奶的,把老子的床都弄湿了!」
这……这笨蛋!王爷气得跳脚,真的很想抽他一顿,如果打得过他的话!
看了床上赤条条的物体一眼,王爷顿时倒抽了一口气!
好……好……好棒的身材噢!!王爷连眼珠子都凸出来了,眼睛完全粘在了人家的身体上。看了看人家,再看了看自己,他几乎嫉妒得捶胸顿足!同为男子,为什么人家可以拥有如此雄壮的体魄,强健的骨骼,而自己却……唉,不说了!
纠结着的肌肉、平滑的皮肤、挺拔而优美的体格……虽然伤痕触目地横陈在肌肤上,但仍无法破坏这具身体的美感。
擦干净了他的脸庞,一张英俊而富有个性的脸便呈现在眼前——剑眉薄唇,鼻梁挺直,虽然左眼上的眼罩遮挡住他四分之一的脸,但却让他显得更富有神秘的魅力。比起一般江湖草莽汉子,这男子眉宇间多了一种深沉的睿智,看来的确不是泛泛之辈。
如果他没有受伤,如果他能生龙活虎地站起来,如果他的肌肤不因失血太多而先得黯淡无光,那眼前的将是一位如何英挺伟岸的小伙子啊!
「美人啊……美人啊!……」王爷用目光将人家由头到脚都洗礼一遍,摇摇头低声感叹道,「真是个不可多得的绝世美人啊!如此佳人竟然就在家门口被我捡到,看来是上天的安排。」
绝……绝世美人!?
小顺目瞪口呆地望着陶醉得连声哀叹,口水流得快淹死人的王爷,再擦了擦眼睛看了床上的男子一眼,他得出结论——王爷提早老眼昏花了!
别说那家伙现在全身落魄相,就算他洗得干干净净出现在眼前,顶多也只能算个英俊点的男人,迷倒不少大姑大婶。但若说到美……他美吗?那个蠢王爷自己就不知比他美上多少倍了!
「天上掉下个俏美人来,还让本王弯腰就捡到了,小顺,你快看看本王最近是不是一脸瑞气啊?」继续欣喜地抽泣着,王爷把自己眼泪汪汪的脸凑到小顺眼前,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