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只能选择远远避开。
惹不起,总还躲得起。
中国是这么的大,他不管去到哪一个城市,都可以重新开始。
是,重新开始。
霍家、郎杰、何其轩,欺骗、出卖、被强暴,这些他都可以忘记--遗忘,本就是人类自保的最大武器,没钱没关系,不能再念书也没有关系,他本就是社会底层的人,肯干,也能吃苦。只要他还有一双手,那就不怕养不活自己。至于那些受过的创伤......呵,总是会好的。
时间,是一剂广谱抗菌素。不管多么严重的伤口,都会慢慢好转起来。当时觉得生不如死?事过境迁后回头来看,自己也会觉得很骄傲:有什么了不起?这世上没有跨不过的沟沟坎坎,只要咬咬牙,挺过去了就好。
对。只要自己咬咬牙,就一定能等到笑傲江湖的那一天。
天慢慢亮了。
已经进入厦门地面,要在这里下车的乘客开始收拾东西,淅淅索索。更多的人醒过来,伸懒腰,吃东西,咳嗽,穿衣服,车子里动静渐渐大起来。
夜班的司机也开始交接。既然已经没有人睡觉,司机理所当然地扭开了音响按钮。立时,一阵悠扬的前奏后一个女声轻快地唱起来:
"如果骄傲没被现实大海冷冷拍下
又怎会懂得要多努力
才走得到远方
如果梦想不曾坠落悬崖
千钧一发
又怎会晓得执着的人
拥有隐形翅牓
把眼泪装在心上
会开出勇敢的花
可以在疲惫的时光
闭上眼睛闻到一种芬芳
就像好好睡了一夜直到天亮
又能边走着边哼着歌
用轻快的步伐......"
沈国栋在这歌声中泪流满面。
第 22 章
让我们跟随着时光大神的脚步来到三年之后。
这里,是一个上了点年头的居民小区,繁华的确繁华,只是这繁华也逃不过‘有中国人的地方环境就好似特别地嘈杂'这一定论--菜市场里散发着海鲜的腥味,满地的水、稀泥和烂菜帮子;汽车站人特别多,每隔五分钟发一趟车,喇叭声声声刺耳,而周边各式各样的小吃店露边摊批发市场,更是全方位多层次地刺激着人们的听觉味觉和视觉。
但,正如某些中介所打的广告词,‘该处闹中取静',沿着市场附近的小道往下走个五分钟,喧嚣之声已渐不可闻。
一幢幢八十年代建的老式楼房静静矗立着。楼层不高,灰色的外墙看上去已颇显陈旧,楼下的花坛也多是摆设,只有小道上高大的树木年复一年遮荫蔽日,为这小区增添了几分幽静。
一幢平常的单元楼内,六楼,阳台上摆着几盆不甚名贵却长势良好的花草。阳光穿窗入户,斜斜照进这三室一厅的居室。
家具都是房东用过的旧物,款式和颜色都落后流行N多年,只是由于现任住客的勤于打理,倒不显得怎么脏。靠窗的墙边,放着一张长方形的木桌,当年房东的小孩没少拿着小刀在这上面刻刻画画,但现在,那些岁月的痕迹都用一张淡绿格子的桌布遮掩起来了,上面甚至还摆放着一瓶小小的向日葵,阳光下两种颜色相映成趣,别有一种淡雅。
而大门对着的那面墙,并排放着两张电脑桌。此刻两台电脑屏幕上都现着游戏画面:人来人往的市场上,一个小号在摆摊,另外一个等级颇高装备颇好的女号静静打坐在一丛芭蕉下,虽然藏身的地方很偏避,但还是有几个人在她旁边跳来跳去做一些挥手打招呼的动作,表示私聊的红色字也不停地滚动着刷满了大半个屏幕:
"在吗?"
"姐姐在吗?"
"倚剑姐姐,在就说话。"
"姐姐,带带我。"
"人来了M我。"
"姐姐,我要那件两洞香囊啊,我过会儿就出去汇钱,你要给我留着啊。"
......
在这些打招呼套交情谈生意的间隙中,也偶尔夹杂着不和谐的诸如‘人妖!坐在这里卖B?'之类不文明字眼的出现。不过,赞也罢骂也罢,那头顶上顶着倚剑两字的女子仍是动也不动低眉垂眼,一副已臻化境物我两忘的模样。
厨房里人影闪动,有节奏的切菜声不疾不徐地传出来,过得一会儿又是筷子调鸡蛋的声音。很显然,里面的人正在精心地准备午餐。
大门的门锁扭动了一下,有人回来了。不一会儿,"小栋栋......"一个甜得腻人的声音阴阳怪气地在厨房门边响起。
象是某种特别亲昵的爱称,又象是对他下半身某个部位的淫邪暗示。虽然早就熟悉了这人没个正经的样子,但这种实在太过补人的称呼还是让沈国栋不可控制地打了个冷噤,险些打翻手上那碗鸡蛋。
他转过身,埋怨地看那扒着门笑得一脸妖孽的男子,"VV哥,说了不要这样叫我。"
"那要怎么叫你呢?"对方捧着脸故作苦恼状,"小沈沈?小婶婶?小国国?小哥哥?......啊!谁叫你当初办假证的时候取个这种大叔才用的名字啊?跟你的外形一点都不搭--"一只大手不客气在他头上拍了一下打断他唱作俱佳的表演,那高大的男子提着两大袋杂物钻进厨房,顺道还白了他一眼,"小栋别理他。这人每月总有几天是不正常的,大姨妈来了。"
沈国栋嗤地一笑,妖孽男变色道:"死卫朝宣,你说什么?我大姨妈来了?敢情你一直把我当女人用?啊?"说着就伸手去拧。
沈国栋忙道:"我把菜端出去。"头一低就溜出厨房。
没走几步就听到卫朝宣带着警告意味地一声低喝,"别惹火啊。"不用说,一定是VV好死不死地专往敏感部位下手了。
几声吃吃的低笑,沈国栋几乎能想象那句话造成的反效果:VV妖妖艳艳地笑着,一边故意往卫朝宣身上蹭的画面。
卫朝宣一定受不了这种撩拨,VV在他面前一向是肆无忌惮地嘛。只是不晓得那两个人会在里面待多久才出来。
按理说,,以他的经历,会对同性恋产生很排斥的心理才对。可是事实上他和卫朝宣他们住在同一屋檐下也快要三年了。
他是个成年人,思考问题还是很理性的,虽然当初发现他们的关系时也曾心头咯噔一下夜间睡觉会提心吊胆反复检查自己有没有锁好门,但慢慢地也开始说服自己不要一杆子就打翻一船人。再说那两人虽然一个沉默寡言,一个嘴巴有毒,但其实对他真的很不错,明里暗里很维护。三年下来,他们的关系仿佛已和一个三口之家没什么区别了。
想着VV刚才嘲笑他的名字是大叔才用的,沈国栋不由得微笑起来,"那是真名啦......"
当初会仍然沿用这个名字,其实是有一点心理阴影的吧。他不想再做骆云起,而想做回他沈国栋。
不知不觉,也用了三年了呢......
刚到厦门的时候,残酷的现实简直是直逼到他眼前来:
没钱。没证。身上仅有的一点现钞拼拼凑凑是一百一十八元,付了车费已所剩不多。他到现在都还记得在这个城市吃的第一餐是那种一元四个的馒头,他就着自来水吃了八个。然后他在街上逛了很久,熟悉环境并且办了一件事:卖了手上的戒指。
那枚一直套在手上一开始不晓是银还是白金的戒指为他换了七百元钱--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是个相当诡异的价格。若说是银,肯定不值这么多;但若说是白金,又不止这个价。
这就是现实了。没有发票的东西是不可能拿到正规的珠宝店去卖的,也只有这种打造金银首饰的小作坊才会不在乎是贼赃来进行回收,当然,价格就不要指望能有多满意。
当时他有两种选择:要么,用这七百元买张回重庆的车票;要么,存起来以作后用,就在这里落地生根。
也许是因为厦门的天气的确太好了吧。这个城市,只要不是台风季节,就仿佛永远都是丽日晴天。而且那七百元钱也让他微微松了口气,好象也有了点后盾似的,他决定先在这里留一段时间试一下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有没有退步。
他花了三天时间找工作。
现在来回想那三天,沈国栋觉得自己生平所有的智慧好象都被迫在那三天里发挥到了极致。
第一晚他住火车站,半梦半醒间睁着一只眼睛注意有没有扒手盯上他。
第二晚他住汽车站,半梦半醒间仍然睁着一只眼睛注意有没有扒手盯上他。
到了第三晚,他知道那两个地方都不能去了--巡警们到底不是吃素的,象他这种没行李的年轻男人,如果长时间待在同一个地方,很容易就让他们注意上。而一旦被他们挂上相,拿不出身份证的他就等于一只脚跨进了救助站的大门。所以,他去了医院。
在医院住院部的长椅上踡了一宿。第四天,幸运之神终于眷顾了他,他找到一份在小馆子里洗碗打杂的工作。
钱没有多少,只有四百块。可是这个工作有个好处,就是包吃包住,并且对身份证的要求不是很严。
从那之后,每天早上四点起床十点睡觉,生炉起火倒水发面打扫卫生招呼客人。老实本份又勤快的伙计哪个老板不喜欢呢?
默不作声地观察了一个月,发工资的时候老板多给了他五十,沈国栋没要,却半吞半吐地透露出一点想办个假证的意思--其实他早就有这个意愿了,那些电线杆上招牌栏上都有办假证的人留下的联络电话,但一来他怕被骗,二来不晓得质量如何,所以一直都不敢轻易尝试。老板毕竟在这边多年,这些门路要比他精通得多,请他出马一定没有问题。
老板考虑了一下,答应了。
当然,他会答应也是出于他的一番考量。
南方人,面嫩。虽然沈国栋自称他十八岁了,可还是有不止一个客人笑过‘耶,你请了童工啊'。虽然是玩笑话,但管他们的人实在太多,工商的、城建的、劳动局、卫生局、居委会......不定什么时候就心血来潮上门来查,有个假的总比没有强。
后来那证送到沈国栋手上的时候,沈国栋觉得我国民间的造假水平确实是很高,水印、暗花一个不少。当然,后来事实也证明了他只是眼睛不够毒。象VV,只拿过去瞄了瞄就扇着风冷笑起来:
"弟弟,不如我给你介绍一个吧,保管做得比你这个还地道。"
第 23 章
沈国栋一愣,当场就窘得几乎想找个地洞一头钻进去。
那个时候他到厦门已快半年了,一直在小馆子里打工。因为老板家里发生了些事情,要结束营业回老家去,所以让他抓紧时间在交门面前另找份工作(本来附近有家馆子的老板挺中意他,但沈国栋已经不想干这行了。人毕竟还是要往高处走的)。
辗辗转转有人介绍了这份工作:一个熟人的熟人帮佣的那一家想请个游戏代练。人家说了,不会玩游戏不要紧,现在的网络游戏差不多都是大同小异,即便没玩过这款,只要不是笨得出奇,稍微花个几天也很容易上手。关键是人必须要老实诚信,不能见财起意。
沈国栋觉得条件很不错。不但工资涨了一大截,关键是吃住又有了地方。所以他其实是很渴望得到这工作的。但他没想到人家一眼就看出他的身份证是个西贝货,更不可避免地因此怀疑到他的品德,虽然之前也想象过万一被发现自己要如何圆说,可是真的身临其境,到底有些底气不足。
这个人一看就是那种对任何借口都可以洞悉火烛的精明人。这么一想,顿时就失去了解释的勇气。被人揭穿已经很糟了,再措辞掩饰的话,更让人觉得虚伪得讨厌吧。
所以,干脆什么都不说了,只讪讪地接过证件喃喃道:"那,算了......打扰了。"
VV没想到他居然一句辩解之词都没有,也不多作纠缠,倒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
VV是什么人啊,就象他自己夸耀的那样,"老子十四岁出来混,别的没练出来,就是眼神特好。是人是鬼是妖,一看就晓得。"
眼前这个少年虽然并不是那种外露的憨厚样貌,但他有一双好眼睛。很纯良,很无辜,看人的时候眼神柔和得象水波,即便是现在,也只不过是带着一点点被揭穿的尴尬和微微的失望......VV看了一会儿就觉得这哪是眼睛,这简直就是一张活生生的良民证。
"哎。"他鬼使神差地就叫住了他。等沈国栋回转了身,VV笑起来,笑得特别灿烂,一副没有恶意纯属好奇地问,"我说,你长得挺漂亮的,怎么不考虑去酒吧那些地方上班?......钱又多,又不在乎你有没有证。"
沈国栋不知道他怎么想起问这个问题,大概是好奇吧。跟着他笑了一下,没有马上回答。
他其实多多少少也有点看出来了,这个叫VV 的年轻男人,五官美丽得近乎到一种妖艳的程度,鲜红的皮衣和紧身皮裤裹着他修长纤瘦的身体,更让他显得分外张扬。
这个人,应该是在那种风月场所上班的吧。沈国栋斟酌词句,以免给对方一种歧视该行业的错觉,"......是非之地,我干不下来的。"
VV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嗯......"象这种干净俊秀的男孩子,在那样的环境就算自己洁身自好,但有些时候麻烦也会自己找上门来,他在这行十几年,看得太多了。他倒有些诧异眼前这个少年年纪轻轻地居然在这个名利社会里还保持着如此清醒的头脑,居然还晓得自己不是那条河里的鱼。
他开始觉得介绍人的话没错了。一个连自己本身的天赋都不愿意加以利用,不愿意走捷径的人,可见把金钱看得并不重,那么对于虚拟财产自然更不会看在眼中。
和卫朝宣交换了一个眼神。"有一个问题。"说这句话的是卫朝宣,他看着他,却把一只手搭在VV肩上。"我跟他是同性情人,换言之,我们两个是同性恋。你介意吗?"
因为完全没有心理准备,所以沈国栋反应未免直接了一点,他一下子就睁大了眼睛。
这样的反应让VV很不爽,挑衅地瞪他一眼。
这一眼让沈国栋意识到自己无意中已经伤害了别人的自尊心,连忙道:"不好意思,我只是觉得有点突然......"尴尬地静了静,才轻声道:"我想我没有立场介意。"
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他有什么资格去对别人的选择指手划脚?
距离那个噩梦发生已经过去快半年了,心境已经开始慢慢地平复,而且迫切的现实环境才是他目前考虑的重点。再说,眼前这两个人,虽然都是男人,可一个妖艳张扬,一个不动如山,这样站在一起,气质迵异却又莫名地和谐......感觉好象也还很不错。
后来VV恨恨地和他说,"我最恨就是那种人。明明心里介意得要死,脸上还要摆出一副宽宏大量的样子说‘哦,同性恋嘛,那也没什么'。当时你要那么说,我非一脚把你踹出去不可。"‘一脚把你踹出去'是VV的口头禅,沈国栋听他说过很多次了,但却一次也没看他对谁付诸于行动过。
不知不觉也快三年了呢......
那两个人出来得比想象中要快。
VV虽然放得开,但卫朝宣到底是个正派人,不太好意思公然在厨房里和情人亲热得太久,出来后与沈国栋视线一对神情便有些微的不自在,扭头坐到电脑前去看屏幕上的留言。这反应真的有够此地无银,沈国栋忍不住低头抿了嘴笑。
VV自己撩得有点上火,偏偏情人又苦口婆心地说‘乖,别让小栋笑话',只亲了几亲就放开他出来,实在是有点欲求不满。一看沈国栋悄悄地笑,虎着脸过来就往他头上一敲,斥道:"笑个屁!"
沈国栋倒也见机得快,立刻收敛笑容站起来就说:"我去炒菜。"一头又钻进了厨房。
说实话,他一直都觉得这两个人很有趣,其爱情故事也很象那些影视剧作品一样充满了戏剧性。
据说,当年两人的相识过程是这样的:
酒店的大堂,VV和他的友人需要别人帮个小忙,四下一看,看到了穿着职员制服的卫朝宣。
那时候卫朝宣还是个刚出校门的新鲜人,到这儿来上班也没多久,所以眼光和辨别能力都还需要锻炼。他压根儿就没看出来VV他们是二楼夜总会的人,只单纯地把他们认成酒店的客人。既然客人冲自己笑着招手,本着服务于客人的宗旨--当然,也出于一种表现自己能力的欲望--他带着微笑快步走了过去并殷勤询问:"先生小姐好。有什么可以帮你们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