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狂[现代耽美]——BY:初禾

作者:初禾  录入:01-12

  一辆斑驳的游乐火车停在疯长的灌木中,头尾两截已经脱落。急促的喘息声从正数第三截车厢里传出,忽然,一只手拍在污黄肮脏的玻璃上,指甲抠动,发出令人牙酸的声响。
  这辆生锈的火车,白天是“小清新”们的最爱——人们在铁轨上摆出各种忧伤的姿势,然后由镜头定格,再配以一段诸如“我的伤痛你不懂”之类的文字,发在社交网站上;到了晚上,火车则成为声色男女的享乐窝。
  十分钟后,歪斜着的车门被“哐当”推开,一个穿着白色吊带裙的丰盈女人率先从火车里跃下。只见她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摸出打火机,“叮”一声点燃手中的女士香烟,惬意地吞云吐雾。
  不久,打着赤膊的男人也跳了下来,与女人共抽一支烟。两人依偎在一起,低声说话,时不时发出暧昧的笑声。
  三支烟之后,女人拍了拍裙子,看样子是打算走了。
  男人却似乎意犹未尽,牵住她的手,又是亲又是嗅。
  女人笑呵呵地妥协,晃动着曼妙的腰身,“我们换个地方。”
  这科普游乐园有的是像火车车厢一般的密闭空间,男人四处看了看,眼睛一亮,“我们去那儿打个卡。”
  女人循着男人的手指望去,细眉微皱,“不好吧?那里太危险了。”
  男人指的,居然是一架悬在钢架上的脚踏飞车。钢架离地面约有三层楼高,脚踏飞车没有任何安防设施,单是爬上去就相当危险。
  “危险才刺激啊。”男人笑着引诱,揽着女人的肩膀,“小珊,不是你提议我们每周去不同的‘玩具’上打卡吗?怎么,换个在天上的就怕了?”
  女人娇哼一声,“我怎么会怕?”
  “那就走。”男人自信满满,刻意展露着男子汉的勇猛,“放心吧,有我在,不会出事的。”
  不久,二人攀上了脚踏飞车。这老古董在钢架上摇摇欲坠,不断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动。更令人心底发毛的是,飞车内的大多数细条栏杆早就断裂开来,其中三根支楞着,形如尖锐的铁刺。一旦撞上去,后果不堪设想。
  女人小心翼翼地抓着尚未断裂的栏杆,一张脸惊得煞白,“算,算了吧,这玩意儿太不保险了,我们动作一大,它铁定掉下去。”
  男人吞了口唾沫,显然也害怕了,却不愿在女人跟前露怯,逞强道:“别怕,没事。这里又没多高,咱们还有车厢给护着。就算真掉下去了,也摔不出毛病。”
  说完,男人就伸出手,打算将女人拉入自己怀中。
  女人却脚下一滑,往右前方栽去。
  脚踏飞车本就不稳,压根经不起折腾,女人这一栽,直接让车体失去平衡,车轮在钢架上“咯噔”一响,竟是直接脱了轨。
  男人与女人面面相觑,还未来得及做出反应,就感到天地倒转。
  脚踏飞车载着他二人从三层楼高处笔直坠下!
  “啊——”
  惊恐至极的叫声隐没在沼气一般的黑暗中。脚踏飞车撕开空气,轰然撞入下方的乱石地,发出一声沉重的闷响,继而翻转,像坠崖的车辆一般倒戳在地上。
  五分钟后,一只血淋淋的手才从车体里探出。女人的白裙已经被染成血红,贴着水钻的指甲从肉中翻飞。
  她满脸污血,一边爬一边低声哭泣,被血浸透的长发丝丝缕缕覆盖在浓妆艳抹的脸上。
  这副画面极为渗人,如同女鬼从电视机里爬出。
  她的身后,男人不断发出痛苦的呻吟。她跪在地上,机械地转身,看清车厢里的情形时,瞳孔狠狠一缩。
  男人的上腹部,居然被一条细长的铁刺贯穿!
  她想要喊叫,却吓得发不出声。男人畏惧地看着她,虚弱地说:“小珊,救我……救我……”
  她眼中空茫,木然地摇头,额头上的血随着动作往下淌,“不,不……”
  男人喘着大气,表情变得凶悍而扭曲,“你愣着干什么?快叫救护车,叫医生,快啊!”
  女人忽然从乱石地上站了起来,血色的长裙在夜风中飘荡。
  “我不能救你。”她低喃着向后退,神情近似梦游,退出三步,却猛地惊醒一般,捡起男人掉落在地上的手机。
  “你……”男人瞳光已经涣散,伤处涌出越来越多的鲜血。
  “不能让别人知道,不能让别人知道……”女人疯狂地摇头,“对不起……”
  “你站住!”男人费力地挣扎,而女人已经逃命似的消失在黑暗里。
  翌日清晨,赶早前来占领地盘的小学生见到恐怖片里才有的血腥一幕——男人侧卧在乱石堆里,肚子上插着一根生锈的铁刺,灰白色的石块已经被染成黑红色。他眼球突出,凝固的眼神中全是痛苦,右手向前伸着,像是要抓住一线生机。
  初阳的金辉洒在他的身上,他的呼吸早已停止了。
  接警之后,西城分局刑侦支队迅速封锁了现场。
  法医从尸斑与尸僵程度初步判断,男子的死亡时间在昨日夜里11点30分到今天凌晨0点之间,铁刺贯穿男子的肝脏,或是致死的主要原因。
  科普游乐园外停着数辆警车,看热闹的人们被挡在警戒带之外。此时正是暑假,游乐园里的设备虽然早已停转,却仍是附近小孩的“圣地”。他们一个个抻长脖子,巴巴朝里面探望。一些想象力丰富的孩子甚至已经编出一篇“午夜惊魂”,摩拳擦掌打算夜里邀几名伙伴,去出现尸体的地方探险。
  重案组的车没与西城分局的车停在一起,明恕从副驾下来时,正好听见一个小男孩兴致勃勃地对同伴说:“你们知道里面那人是怎么死的吗?我哥跟我说,他死于女巫的毒针!毒针有这——么——长,嗖一下从他头顶穿到了脚底!”
  明恕:“……”
  小男孩唾沫横飞,“月圆之夜,女巫就会出现,用毒针惩罚犯过错的人!你们想看女巫吗?在我这儿报名!我哥带我,我带你们!”
  孩子们跃跃欲试,脸上尽是既期待又害怕的表情。
  明恕“喂”了一声,小男孩转过身来,眨巴着眼打量他,“叔叔,你也要跟我们一起去看女巫?”
  一个胖小孩儿说:“不行吧,叔叔是成年人,和我们不是一国的,万一告状怎么办?”
  扎羊角辫的小女孩却说:“叔叔好看,我们让叔叔参加吧!”
  明恕蹲下来,“你们想去探险?”
  最活跃的小男孩说:“你愿意给我们当保镖,并且不告密的话,我就让你参加!”
  “保镖?”明恕露出苦恼的表情,“但是你们人太多了,我保护不过来。”
  小男孩睁大双眼,疑惑道:“可是你很高啊。”
  “我听说女巫最喜欢吃小孩,每天晚上都会吃至少七个小孩,以此来维持容貌。”明恕一本正经地点了点数,“你们正好七个,我顶多能保护一个。”
  闻言,孩子们都变了脸色。
  小女孩最先出声:“真的?”
  明恕:“当然是真的。”
  小男孩连忙道:“不可能!你们不要听他瞎说!女巫不吃小孩!”
  明恕摇头,“我为什么要骗你们?小宝贝儿,如果我保护了你,就不能保护你的同伴。”
  小孩们你看我我看你,最后全都打了退堂鼓。
  明恕一笑,这才拉起警戒带,往陈尸地走去。
  这案子本不至于惊动重案组,西城分局当能解决,但明恕回到冬邺市不久,需要尽快进入“重案组组长”这一角色,便带着人赶到了现场。
  痕迹勘察工作正在进行,提取到的血迹、足迹需要带回分局做下一步检验。明恕蹲在尸体边,抬眼看了看空中的钢架。
  “人就是从那上面坠下来的。”西城支队的副队长张海宇擦掉满脸的汗,“脚踏飞车里遍布血迹,死者坠地后,从车厢里向外爬行五米,到了现在的位置。”
  明恕戴上乳胶手套,一边思索一边自语,“深更半夜,他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
  “一些拾荒者喜欢在这里过夜。”张海宇道:“但看这人的穿着打扮,倒也不像是拾荒者。”
  明恕点头,“这附近没有安装监控吧?”
  张海宇微蹙起眉,“这儿早没人管了,园区内没有摄像头,外面的街道上才有。”
  明恕手指按在死者的脖颈与锁骨,后又转移到嘴唇,“还有一个人与他一同坠下来,大概率是女人。”
  正在这时,痕检师喊道,在车厢与乱石上提取到两种新鲜足迹,一种确定属于死者,一种来自一名身高在1米55到1米6,体重不超过95斤的女性。
  张海宇看向明恕,竖起拇指,“明队,厉害啊。”
  明恕走去车厢,视线在血迹污痕中一扫,最终落在靠左的座位上。
  座位已经被撞歪,铁板与木板挤压变形。他躬身向下,从座位缝隙中捻起一根长长的头发,对着阳光眯眼观察。
  头发染过色,是近来流行的金红,发根带有毛囊,能够检验出DNA。
  “别人是为爱走钢丝,这位是为爱爬轨道。”明恕将头发封入物证袋,交给痕检师,眼中冷淡,“安全的酒店看不上,非要跑到这种地方来折腾生命。”
  张海宇亦是经验丰富的刑警,如此情形一看,就明白夜里发生了什么事。
  但他不太理解的是,既然两人是野外偷欢的情侣,在脚踏飞车坠落之后,车里那位女人为什么会丢下男人离开?
  如果及时送医,男人不会丧命。
  “他们俩是秘密幽会,说不定各有家人,这段感情见不得光。”明恕说:“现场不缺证据,这案子不难破,先确认死者的身份吧。他身上有证件吗?”
  “有。”张海宇拿起一个物证袋,里面装着灰色男士钱夹,“张思浩,24岁。不过身份还有待进一步核实。比较奇怪的是,到处都找不到他的手机。”
  明恕挑眉,半晌,双眼眯成一条狭长的线,“是他的情人,拿走了他的手机。”
  当警察来到喜悦酒店时,许琳珊正在收拾被客人打碎的烟灰缸。
  她今年27岁,出生在邻市辖内一个落后的乡村,尚未成年就来到冬邺市打工,当过清洁工,卖过假酒,在发廊里坐过台。三年前经人介绍,嫁给了一个老实的出租车司机,生活才安定下来,生了孩子,在这家酒店里当客房保洁员。
  她没念过多少书,常识与知识皆无,有几分姿色,爱慕虚荣,嫌弃丈夫又老又丑,床上那点儿功夫更是没眼看。
  半年前,她认识了同在喜悦酒店工作的张思浩,干柴烈火,一点就着。
  张思浩和她一样出生农村,十来岁时就离乡背井,开过车,做过鸭,生得帅气阳光,身材不知道比她家里那口子好多少倍。但张思浩穷,和她一样攒不住钱。
  她瞧不起丈夫,倒也不见得多瞧得起张思浩。坐台的那几年,她睡过的有钱男人多了去了。但相对的,他们也看不起她。
  否则她也不会嫁给一个秃顶啤酒肚的出租车司机。
  张思浩追她的时候,她犹豫过。但犹豫来犹豫去,觉得不如先睡几回,反正吃亏的不是自己,将来遇到条件更好的男人,再把张思浩一脚踹掉就行。她对自己的认知向来清晰——不是什么贤妻良母,贪恋小帅哥的身体,又舍不得自家老公给予的稳定生活,可以偷情,却不能被发现。
  张思浩爱玩,两个月前第一次将她带去科普游乐场“夜战”。她大呼过瘾,提议在每一处游乐设施上“打卡”。
  昨天,是他们第十一次“打卡”。
  她的丈夫与人合开一辆出租车,常常开夜班,这给了她偷情的机会,与张思浩几乎夜夜笙歌。
  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昨晚会发生那样的事。
  这简直太倒霉了。
  事发至今,她始终陷在恐慌与迷茫之中。张思浩腹部那止不住的鲜血与脸上狰狞痛楚的神情烙印在她的视网膜上,令她不停打着寒颤。
  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见死不救——她一遍一遍对自己说——我真的不能叫救护车,救护车一来,我们的事肯定会被发现,那我就完了!我还有孩子,有家庭,我不能让任何人发现我和别的男人偷情!
  警察亮出证件的一瞬,她惊慌得如同木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找到。
  西城分局刑侦支队,审讯室。
  许琳珊面对自己掉落在现场的头发,以及足迹、血液鉴定报告,仍不肯承认自己昨夜与死者张思浩在一起。
  “你们搞错了。我和他只是同事,平时连话都没有说过几句。我是有家庭的人,我的小孩才一岁,我怎么可能大半夜和一个男人待在一块儿?”
  “游乐场东门外的公共摄像头已经捕捉到了你们——昨晚9点03分,你和张思浩进入游乐场,举止亲密;11点12分,你独自离开,神情慌张。”明恕悠悠地看着她,将正播放着监控视频的笔记本电脑转了个向,“加上我刚才出具的证据,许女士,你的口供没有你想象的重要。”
  许琳珊没有任何反侦察意识,不知道摄像头的存在,也不知道足迹与血液能够锁定一个人的身份,以为只要带走了张思浩的手机,令张思浩无法呼救,并在被人目击之前离开现场,就万无一失。
  她烦躁地抠着手指,一心只想掩盖自己偷情的事。
  明恕又道:“你的行为,促成了张思浩的死亡。”
  许琳珊倏地睁大双眼,“那是意外!我不知道铁刺会插入他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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