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你一下,怎么了[现代耽美]——BY:窥吴江

作者:窥吴江  录入:03-10

  是累了,刚才脱了外套。身子骨其实单薄。
  吴窥江盯着领口,移不开眼睛。下巴喉结锁骨,一溜烟看下去。看不见的,他可以靠脑补,像一场春梦。
  他想,幸亏他只有两辆车。
  又想,他怎么能有两辆车!
  这天多冷,两手冻得通红,手脖子以上白玉似的,平白的更触目。吴窥江四肢百骸里都蹿着一股严寒气。
  一连几日林森都早走,钟在御见不到他的人,倒是发现影院里装了监控摄像。
  夏还妃扶着扫帚,仰着脖子:“要三百六十度旋转的干啥,浪费钱。”
  她是自顾自地说,无人理会。
  吴窥江不是一意孤行,监控设备不足得关门整改,再顺理成章地铲了,也省的全市最大钉子户继续碍眼。加上前不久出了事,他所幸放弃。
  百鹤低头低出了毛病,拧着脖子做了个三百六十度旋转,这个难度系数对他而言极高,完成度不够圆满,咯吱一声,可能大事不妙。
  吴佩汉喂完猫,捧着猫粮罐回来:“我来我来,我学过正宗的泰式按摩。”
  喂完猫就没阖上盖,天女散花,撒了满地毯,还尽朝尼龙丝里藏。
  夏还妃气得跺脚:“当心点,哎呦,你这倒霉孩子!有钱没处花!”
  吴佩汉手还没按上来,百鹤就没事人一样,对方是吴佩汉,他不敢像躲钟在御那样躲他。年纪轻轻的小伙子,就是活泼好动。一股冲天的阳气,熏得他脑壳疼:“我好了啊,没事了啊。”
  “唉百爷,你——”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人家钟在御一来就干活,这位小爷不干活还尽添麻烦。夏还妃一视同仁,一扫帚过去,朝脚面招呼。
  吴佩汉最臭美,穿了双新的手工牛皮鞋,不要温度卷起裤脚。他跳起来,咋咋咧咧:“夏姨你轻点,我皮肤嫩着呢。”
  谁都不能跟夏还妃比青春貌美年二八,她叉腰,还没骂出口,吴窥江先替她报仇。
  吴窥江给了吴佩汉兜头一巴掌:“瞎叫唤什么!当心把顾客都吓走了。”
  吴佩汉委屈吧啦,捂着后脑勺,一瞥外面,明明都是被他一身威风的大哥吓走的,不过他不敢抱怨。打是亲骂是爱,自己人才实话实说呢,他当大哥最亲他。
  吴窥江看吴佩汉就不要好,这个弟弟一事无成,再想想钟在御,愈发乖得不行。他一来惹得几人噤若寒蝉,于沉默中问:“人呢。”
  还能是谁?
  钟在御呗。
  吴窥江只会找钟在御,夏还妃回:“七号厅地上沾了泡泡糖,去铲呢。”
  又乖出人一腔心酸,吴窥江没发话,吴佩汉闹心地插嘴:“好些椅子底下都有,可恶心了。”
  一巴掌没打皮实,吴窥江补了一脚:“你去,都给铲了!”
  吴佩汉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也不敢拂逆大哥,更不想沾阳春水。铲泡泡糖?恶心到家了,就说:“我明儿叫钟点工过来干呗。”
  “那你也别再来了。”吴窥江霸道极了,“干不完别来见我,也别让我发现哪里还有泡泡糖!”
  吴佩汉掰着自己什么粗活都没干过的手指,指腹又软又糯,唯唯诺诺地答应。
  吴窥江一走,夏还妃幸灾乐祸,拍了拍吴佩汉的肩:“这算什么,搁以前,都是端屎端尿地伺候师父,师父要揍你,你都得递藤条。你哥客气的了。”
  没人乐意跪在地上铲泡泡糖,钟在御也不乐意,他各个厅巡查一番,这块太明显,有碍观瞻,不能叫顾客恶心。杂物室有小铲子,铲了,卫生纸裹一裹,忍着天旋地转,步子虚浮,扔进垃圾桶。
  钟在御没站稳,来不及扶墙,最后被人提溜得稳稳当当。他一看,吴窥江面冷似铁,在生气,也没那么像。他小声,央求般:“老板?”
  在吴窥江眼中,他是提溜小狗。钟在御觉得,他是提溜个罪大恶极。其他人见怪不怪,今天大爷是带着脾气来的,一准得逮人撒气。
  吴窥江把钟在御提溜进办公室,往里一扔。关上门,干什么坏事似的,还反锁了。
  钟在御没头没脑,不知哪惹得他了,不敢看,咕哝一声。
  “你叫我什么?”吴窥江耳尖,又时刻留意呢。
  钟在御刚才叫的是“大爷”,下巴埋得直戳领口,审时度势,伶俐又市侩地改口:“老板。”
  “冷么。”
  郎心似水,温度恰到好处。
  钟在御手尖挑着一簇火,叫他攥着,暖得浑身通透。吴窥江的掌心有薄茧,平日照顾百威明,亲力亲为。他只想老板也是辛苦,他也干家务,手都没那么糙。
  吴窥江大脑空白了许久,才发现自己坐在办公桌上,还不要脸地攥着人家的手。整个场面,怎么看、怎么想,都是在潜规则下属。
  于是,他故意:“狗爪子冷吗?”
  什么狗爪子!钟在御心里藏了个小本,记着呢,第二回 了!他气得抽回手,装模作样地甩了甩,还不忘白一眼。
  吴窥江想多可怜啊,人家都是站在水平线上,平行着追逐打闹,到他这里,捧着怕摔的是玻璃珠的自尊,含着怕化的是一忱热情。这种高难度,放眼过去,展望明朝,也没谁能碰上了。
  人家大爷一掷千金,他要他的阳春白雪。
  吴窥江把手藏在背后,明明心里疼得抽搐,开口又是一腔的坏:“怎么想的,嫌弃你坐过的车太脏?不入眼了?还是被人看见丢脸了?”
  这误会大发了,钟在御急赤白脸地解释:“才不是呢,是我白白坐了那么多回车。”
  吴窥江在笑,显然是逗他玩。
  钟在御也不是颗软蛋,他一心想报答,好心却被当驴肝肺,手上被捏过的地方又疼又酸,老虎钳啊!
  “脏死了!就是脏死了!没丢我的脸,也没丢你的脸,转丢影院的脸了!”吴窥江越笑,钟在御就越是止不住,饥不择食地龇牙,“附近的人都说影院老板的车脏死了,人也邋遢!放着康庄大道不走,天天往泥坑里开。我连续擦了两回才给擦干净——”
  吴窥江好不容易憋住笑,轻飘飘的一声,半道子截了:“笨,那是因为我有两辆车。”
  “你买两辆车?开一辆看一辆?”钟在御岂止被截了话头,糟糟的心也被拦路抢劫。
  傻起来时眼冒精光,一定又在想什么好吃好喝。喂娇气了。骄奢淫逸,什么时候能排到第三个?吴窥江抬手,想弹他个脑瓜崩儿,还挺舍不得,“单双号限行!我轮着开。”
  钟在御“啊”了一声,想到是为了百威明,讪讪的,毕竟曾是老师眼中的好孩子,没那么容易糊弄:“可你不是晚上开来,凌晨过了才走吗?单什么双号啊?没限行啊。你就是钱多了烧得慌,买两辆车!”
  脑瓜崩儿还是挨了。
  不轻不重,不痛不痒,“哎呦”一声。钟在御觉得这下能算功过相抵吧。
  额前泛着一片红,像种了颗草莓。吴窥江瞧着乐:“行了,以后继续丢着脸,洗了一回管送一年的,你算算,要我送你几年?”
  “两、两年。”钟在御莫名其妙,怎么又上人家车了?“可我早上还要去接林森!”
  又他妈的发小闺蜜小森林,怎么哪都有他,坐个车还想着顺道捎个。吴窥江睁眼,细长的眼都气圆了。
  钟在御不过是暗示自己是个麻烦精,顶天的烦人,要不算了?
  吴窥江转弯抹角地误会:“再拒绝就甭骑车了,连上班我也一块接,往后除了我的车,你谁的车都别想坐。”示个好跟威胁清白似的,给点好处还得另辟蹊径,他快无话可说了,“再说还能给你说个戏?”
  这话说到对方心坎里,小脸上喜气洋洋,可吴窥江的坏入骨入髓,“别再接要念经的戏就成,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超渡我呢。”
  他煞有介事的一叹气,瞄着盯着,恨不得烙在眼底,你倒是超渡我啊!


第21章 求救
  夜总会清一色的姑娘,各个年龄段鱼龙混杂,浓妆艳抹,戴面具似的看不清是几岁,各种风格的都认为自己足矣独领风骚。
  林森一连几日早来,背包里装着全部装备,一听不要钱,网络图片随便挑,各个都要。
  他不嫌累,就怕老板赶他走。
  姑娘们对他有兴趣,排着队找他,老板就没法赶。谁叫他卖酒业绩最低,不卖身不出台,抵不过皮肉交易的实实在在。规矩比叮肉的苍蝇都多,事儿逼都甘拜下风,老板要看不下去了。
  营业时间一到,林森收拾好,给自己绑了个丸子头,酒还没卖出去,就被人捏了丸子。他没转头时已经给对方判了死刑,转头时瞬间上升为千刀万剐。
  “你还真是个画家啊。”
  林森看见对方的视线停留在自己手上,才留意到指甲缝里有黄和红的零星颜色。那是涂指甲时多出来他顺手用指甲抹了。
  他卖酒时满嘴跑马,仗着一头秀发,宣称自己是不得志的艺术家。指甲缝里沾鲜艳的色彩,看起来挺像一回事。
  林森所幸将错就错,嚣张地说:“是啊。”
  这人挺烦,林森估摸他是别的夜总会的,来取取经,顺便挖挖墙角。挖不成,也松松土。
  但林森没表过态,毕竟好的夜总会是削尖脑袋都要去,这种人都是看他初出茅庐,行骗来着。不过看在人家肯掏钱的份上,林森勉勉强强,还能保持和颜悦色。
  钟在御打了个喷嚏,把自己打醒了。他束手束脚地蜷缩在折叠床里,盖着林森捡来的绒毯,下巴蹭来蹭去,柔靡间是君王不早朝的消极。
  夏还妃嘟囔了什么,听不清,继续睡去。
  钟在御是才意识到是手机在响,夜半三更,林森打电话做什么?他出门,百鹤孜孜不倦地打扑克,他接通电话。
  “喂?林森喝醉了,你是他什么人,能来接他吗?”
  钟在御一个机灵,这声是陌生的,他警惕:“你是谁?”
  “我……算是一朋友吧,酒肉朋友。”那头也在琢磨怎么形容词,“你能不能来接他啊?我看你们经常打电话。不行我就让他在这睡了。”
  “别别别!我马上去接他!”
  钟在御慌的差点摔了手机,膝盖头实实在在磕了垃圾桶。
  凌晨三点,百鹤听见声音,打个哈欠,接下来两场还都有顾客,百威明醒着,他就放不下心。看见钟在御跑出来敲办公室的门,哐哐直响,不耐地说:“你有事就打电话,里面隔音,手敲断了都没人理你。”
  钟在御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吴窥江。
  吴窥江开始照顾百威明时,是二十四小时提心吊胆,不敢叫他离开自己的视线,也经常不走。
  电话在响,他迷迷糊糊地,连来电显示都没看:“喂?”
  大半夜,钟在御灰溜溜地说:“老板,你能开车接一下吗?”
  吴窥江瞬间清醒,他不敢相信,这个点,要去哪?声儿听着,有点急,他觉得是十万火急。想也不想地穿衣,一开门,人就在门口,成了无头苍蝇,差点一头戳进他怀里。
  他牢牢盯着,沉着脸不开口,像是抓到自己儿子,三更半夜翻窗出门,心有余悸,幸亏发现的早。是个家长就想不到好,何况吴窥江是最不合格的那位。
  舔着脸皮用人家的车,还要接送,钟在御脸皮轻薄:“我想去接林森,他——”
  吴窥江不舍得看他吞吞吐吐的模样,一把揽着肩头,朝外走:“走吧,路上再说。”他他还没醒,揉了揉眼,这就堵住了钟在御肚里的话。
  钟在御踉踉跄跄地跟他走过红地毯,经过前台,吴窥江还说:“百爷,我们出去一趟,交给你了。”
  百鹤点头,两人走远,又抬头直愣愣地盯着背影,从什么时候开始出门也打招呼了?
  钟在御没想象中的怕吴窥江生气:“林森的朋友给我打电话,说他喝醉了,我想把他带回家。”声儿不敢大,时不时偷瞄,瞧他盹得舍不得睁眼,像根导盲杖带路,勤勤恳恳地带路,“我不放心,不能把他丢在那,他一个人太危险了。”
  偷瞄六七眼,距离亲亲密密,钟在御说不出一个“谢”字。
  吴窥江醒着做梦,第一次光明正大地揽着人,心里美成萝卜,到了车上不得不松开手。开车还心猿意马,吊销他驾照都不冤枉。
  车平稳上路,怀里没了温度,那感觉和缺肝少肺差不多。吴窥江是才想,这深更半夜,敲他房门就为了小森林?小森林何德何能烧了多少高香!
  钟在御攥紧拳头念叨林森,怕他出事,那个打电话的是谁?林森交友慎重,从小到大,只对自己亲过。
  “他在夜总会……”吴窥江不怀好意,“就是你那个长辫子闺蜜小森林,是卖……”
  “酒!”
  “唱?”
  差了微秒,四舍五入就是同时,换做寻常,默契切合,值得吴窥江喜不自禁。他欲盖弥彰地解释:“我以为他是歌手,卖唱嘛。”
  钟在御忍住白他一眼的冲动,说他是狗爪子,还给林森起外号?泥人也有三分脾气,“他是我发小!”
  轻飘飘的五个字,跌宕起伏的股市曲线都甘拜下风。
  钟在御蜷在副驾驶,又气又恼,早知道他看不起林森,打死也不找他帮忙。
  吴窥江自知理亏,不再说话,远光灯照得路面粼粼,水光一闪。路上无人,他开得又快又稳,车技是早年在国外练出来的,踩着黄灯玩漂移。可怜他殷切献技卖艺,副驾驶上的狠心人也不赏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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