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弘玉脸色骤变,分明地流露出惊愕之态:“你认错人了吧?”
“应该是她吧?”唐喆学抬手在人中处比划了一下,作为刑侦人员,他对自己认人的本事还挺有信心的,“她做过兔唇修补术,痕迹挺明显的,再说就算时隔多年以前的样子也没脱形啊,一打眼就能认出来。”
“你……你在哪看见的她?”杨弘玉的话音都开始哆嗦了。
“就咱学校外头那条路,我看她骑了个共享单车,嗖一下过去了没来得及打招呼。”唐喆学看他神情过于异样,问:“怎么了?”
干咽了口唾沫,杨弘玉语调惊悚地说:“她死了……死了好多年了,你不知道?”
“……”
阵阵寒栗顺着脸侧爬上,唐喆学回忆起与樊丽偶遇的瞬间,头皮骤然发紧。
—
“组长,我插队加个案子行么?”
进办公室将一摞卷宗放到自己那张办公桌上,唐喆学用期待的眼神望向林冬。林冬没立刻给答案,而是伸手把放在最上面的卷宗抽下,看了看封皮。
“这是重案组的案子,你怎么搬这来了?”他反问。
“也悬了好多年了,当事人是我同学。”唐喆学一五一十地将案件经过讲述给林冬,“她叫樊丽,有一天上学,完后再就没回过家,警方调查时在学校篮球场的台阶下面发现一滩血迹,经对比确认属于她,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按失踪立的案。”
说完,唐喆学松了口气似。参加婚礼那天听杨弘玉说樊丽死了,给他吓一激灵。上门去找樊丽的父母一问才知道,原来是失踪。但就因为那滩血迹和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同学间传来传去就成死了。
听到“失踪”二字,林冬的眼神明显凝固了一瞬,但立刻又将所有情绪隐藏至镜片之后,拍拍手边的卷宗说:“可咱手头的这件还没查完,得等等。”
“一起查行么?我保证不耽误手头这案子。”唐喆学急着去调学校门口的监控,他很确定自己那天看到樊丽了,追着查下去说不定人很快就找到了。
林冬眨巴眨巴眼,向后靠到椅背上。失踪案,通常来说超过四十八小时后就很难追踪到了,除非是绑票有人索要赎金。交通网发达,出行空前便利,四十八小时可以绕地球飞一圈还有富裕。经过这么多年再找,基本等同于大海里捞针。
“我前几天还瞧见她来着。”见林冬不说话,唐喆学紧着解释,“就那天,我在十七中门口那条街上等你来接我的时候,她骑着自行车从我跟前过去。”
林冬挑眉:“认错人了吧?”
“应该不是,她兔唇,做过修补手术,这有痕迹。”唐喆学指指嘴唇,然后又翻开卷宗让林冬看照片。
林冬低头看向照片,是学生证上那种红底白衬衫的标准照。要说这姑娘眼睛是挺漂亮,又大又水灵。只可惜因为先天缺陷,而且看起来应该是挺严重的那种,即便是修补过,左侧鼻翼也是歪的,嘴唇微塌,上方还有道挺明显的缝合痕迹。
唐喆学在旁边念叨着:“她成绩很好,可以报八年临床的那种……我不老转学么,学校进度不一样,落下好多课,老师就让她坐我同桌,帮我补课,可聪明一姑娘了。”
“嗯,所以于你来说,她是个很重要的人……”林冬将目光挪回到唐喆学脸上,“出这么大的事你当时怎么不知道?”
“嗨,我后来又转学了啊。”唐喆学一拍大腿,“我要能一直在那念到高考前,有樊丽帮我补课,我保准能跟你做校友。”
“……”林冬给了他一个略显怀疑表情,然后点点头说:“这样,马上去调那条路上的监控,先看看到底是不是你认错人。”
“诶!我这就去!”
“等会,我跟你一起。”
“没事儿组长你忙你的,我自己——”
“谁说要做我的搭档来着?”
林冬拿出车钥匙,拎起,在唐喆学眼前晃了晃,朝他微微一笑。一瞬间夜市停车场里的记忆又涌上脑海,唐喆学表情一促,拽过车钥匙转头朝办公室外走去。
这些日子他都没敢硬拖林冬回家睡觉——那一口亲的,忒上头。
—
唐喆学当年的班主任,尤老师,还在十七中任教,并且已经升任副校长。听完他们的来意,尤老师亲自带他们去保安那看监控。时间地点都有,查起来相当容易。但看了三遍,从唐喆学出现在监控摄头的范围内开始直到林冬接到他,始终没有出现樊丽的踪影。
是有几个骑共享单车从他跟前过去的,但没一个是樊丽。
“我明明……明明看到她了啊。”唐喆学不愿相信是自己看错了,又把监控倒回去一遍,边看边嘟囔,“我记得特清楚,她那天穿了件明黄色的风衣。”
林冬见尤老师脸色有变,问:“您想起什么了?”
尤老师迟疑着抬手搭住唐喆学的肩膀,忧心忡忡地劝道:“喆学,别看了,樊丽是上学那会老爱穿一件明黄色的外套……你应该是当时晃神了吧。”
唐喆学弓着的背猛地一颤,扣在鼠标上的手指缓缓蜷起。
TBC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二吉的经历改编自我的亲身经历,是我刚参加工作那会,在车站等车,看到我初中同学在自行车道上骑行,她还冲我笑了笑。几天后我初中另外一个同学给我打电话聊天,我想起这事,跟他说“我前几天在我家楼下看见XXX了”,他声儿都变了,告诉我“XXX死了好几年了,你看错了吧!”。
我当时那感觉,真就是头发根都乍起来了。这位打电话的同学和XXX是一个技校的,他的消息肯定没错。
XXX上初中时,是我们班永远的倒数第一,因为脑子笨,反应迟钝,说是小时候发烧打药打坏了,但不是弱智那种。我是她在班里唯一的朋友,因为老师那会让我们帮扶差生,一对一,她对我也非常好,初三那年我们一直是很好的朋友。
我听说她不在了,去问我初中班主任,班主任告诉我她爸妈说XXX是突发心衰,睡着睡着觉人就没了。她那会已经快技校毕业了,工作定了,也谈了男朋友,正要品尝人生的美好,生命却戛然而止了。
衷心祝愿她下辈子可以过幸福美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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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唐喆学不死心, 出校门到对街的小超市发廊餐馆品牌服装街店挨家调监控, 查到晚上十点, 一无所获。
“身处熟悉的环境, 受大脑记忆碎片影响,人在晃神的时候是可能产生不真实的视觉影像。”林冬开着车,快速地看了在副驾上愣神的唐喆学一眼, 问:“你还记得自己当时在干嘛么?看手机?”
——我想你亲我那事来着。
唐喆学抿住嘴唇,把话咽了下去。根本不用很认真地回忆, 这些天稍微有点空,脑子就塞满了后座上发生过的事情。不说, 是怕林冬尴尬, 憋着,他自己心里闹腾。
得不到回应, 林冬并不追问,说:“其实这么多年都没樊丽的消息,我比较倾向于她已经死了, 她的心智基本相当于成年人了, 而且你说过她是个聪明的姑娘,如果是遇到拐卖之类的事情,该是会想尽办法求助。”
沉默了一会,唐喆学说:“组长,你把我扔市局门口然后回我那睡觉去吧。”
有日子没见唐喆学拖自己回家了,林冬好奇道:“你不回?”
“我想回办公室好好看一遍卷宗。”
“这么多年都没破的案子,你还想一晚上给破了?”
“白天不还得忙之前那个抢劫杀人的悬案嘛。”
听着对方纠结的语气, 林冬想了想问:“二吉,樊丽对你来说,不单是高中同桌那么简单吧?”
“……”唐喆学低头抓抓后脑勺,略显不好意思地说:“她喜欢过我,我转学的前一天,她跟我表白了,但是我那会根本没心思谈女朋友,再说女学霸也不是我的菜,我跟她完全没有共同语言……她也知道我俩不可能,只说,想在我走之前,让我能对她留下点印象。”
林冬挑眉:“唔……所以你觉着欠她的,一定要还她。”
听语气像是有些挑剔,唐喆学怕他不愿意支持自己查到头来很有可能白忙一场的失踪案,随即道:“组长,这你该能理解我,就像你对齐——”
结果他这“昊”字还没出口,胸前猛地被安全带勒了一下。“霸天虎”一个急刹停在主路中间。搓着胸口听后车把喇叭都按出骂娘的节奏了,唐喆学也不敢催林冬赶紧走,暗搓搓地按下双闪做警示。
余光瞄着林冬消沉的侧脸,他悔得肠子都青了——哎呦我这傻×,提他妈哪门子的齐昊啊!
—
林冬没只把唐喆学一人扔回办公室,而是陪他一起挑灯夜战樊丽案的卷宗。这起案子,是现任重案组组长陈飞和已经殉职的警员曹翰群主力侦办的。当年由于临近高考,学校怕影响孩子们考试成绩,所以只在班里小范围地进行了询问,重点还是排查校内职工及能接触到学生的社会人员。
樊丽的社会关系极其简单,家里就父母和爷爷奶奶,在校内外都没什么朋友。用唐喆学的话来说,是因为樊丽成绩好,女孩子们觉得跟她做朋友容易心里不平衡;而她的先天缺陷又导致性格谨慎内向,更别提能跟男孩子玩到一起去。
樊丽失踪那天,正好赶上她和另外两个女孩以及一个男孩做值日。他们都被陈飞询问过,答案很一致——樊丽说有点不舒服先走的,他们三个做完值日把班级钥匙交给班主任后就走了,没人注意樊丽那时还是否留在学校里。
看过问询笔录,林冬边看现场鉴证记录边说:“晚自习九点下,樊丽去了篮球场,十一点,她的父母报警说孩子失踪。”
“篮球场每天七点就锁了,不然老有学校外面的人翻墙进来打球,弄一地垃圾。”唐喆学眉头紧皱,“而且樊丽有轻微的哮喘,平时体育课都不见她怎么上,放学不回家去那干嘛?”
“赴约?”林冬回手抵住下唇,“也许是有男孩子要向她表白?”
唐喆学摇摇头,“这……不太可能……那会学校里的男生私底下都叫她‘三瓣儿嘴’,我还为这事跟四班的体委打了一架,打那之后倒是没人再这么喊她了,至少在我面前没人敢。”
“所以她喜欢你是有原因的,二吉。”林冬稍稍歪过头,压在唇上的手指轻点着,眉眼弯出隐约的笑意,“你为她出过头,而一个从未得到过异性青睐的青春期女孩子,很容易被这种英雄救美的行径所打动。”
“嗨,就没樊丽这事儿那小子也该揍。”意识到自己一直盯着林冬的手指尖,唐喆学赶紧别开眼神,“他喜欢我们班班花,徐栩,可徐栩拒绝了他的表白,说喜欢的人是我。他就在打球的时候故意拿胳膊肘撞我,差点给我鼻梁撞折了,我们班的让他道歉,他说‘没事儿吧?还好没给你撞成你同桌那样的三瓣儿嘴’,我他妈一听就火了!”
顿住手指,林冬好奇道:“所以你到底欠了多少情债?”
唐喆学力争清白:“我可从不欠情债啊,一个都没答应!”
“哦?”
“组长你这‘哦’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不欠就好,情债最难还。”
“那肯定,从小我爸就教育我,说如果不想跟人家姑娘天长日久就别动歪心眼子,不然将来生个闺女,有我操心的时候。”
“嗯,老唐这教育观念还挺前瞻。”
林冬笑笑,伸手抽出支笔,照着刑摄痕检记录在复印纸上重绘现场。画完递给唐喆学,唐喆学看了看,抿嘴憋住笑。
看来林冬也不是什么都擅长,火柴人画得有点人畜不分。
林冬没看他什么表情,探身过去用铅笔点着自己画的抽象派作品说:“在看台下方发现了樊丽的血,这说明她是从护栏边摔下去的,应该是磕到了头。但除了这一处的血迹之外,周围没有点状血迹延伸,说明有人给她做过覆盖伤口的举动。”
“校医?”唐喆学说完摇摇头,“校医是女的,很瘦,没力气抱起个九十斤重的女孩儿,而且现场没有拖拽痕迹,带走她的必然是个身强体壮的男人。”
林冬伸出两根手指,“是两个人,看这几处足迹照片,脚尖相对,几乎等距延伸至台阶处,所以说樊丽是被人抬走的,而根据鞋底纹路判断,都是雨鞋,一双四十三码,一双三十八码。”
唐喆学眉头一跳:“一男一女?”
“对,当时的足迹专家也是给出了这样的推测。”林冬把卷宗递给他,“雨鞋通常会比普通鞋穿大一号,所以这两个人的脚应该是四十二码和三十七码,可就算是身高只有一米六的男人,也极少有三十七码的脚。”
“男女共同作案……”
唐喆学陷入沉思。像樊丽这样只顾埋头念书的女孩子,可以说根本没机会跟人结仇,还一惹惹上俩人。没有作案动机可供参考,这也是当时陈飞他们无法锁定嫌疑人的最重要原因。
看他眉头紧皱的模样,林冬等了一会问:“有头绪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