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说出来啊!万一我能帮你们解决呢!”他激动地吼出来。
她摇摇头:“有些事你还明白不了。”
林瓒彻底冷下脸。很烦,超级烦。“我自己回去,你开车走吧,路上小心。”
他最后还是没控制住怒气,这回真把手机砸烂了,回去后才重新买了台新的。
林瓒无意识地摩挲着手机背后崭新的品牌LOGO,耳机里的音乐恰好播放结束,他看向窗外。公交车已经绕回了城内,又回到最初上车的站点,他们选择在这里下车。
这时已经快六点,但太阳还没西沉,金光依旧闪动在树叶上。
林瓒不知道现在是怎么样的心情,但又不想回家,就站在原地,没有出声。
两个人很傻地对立着,几分钟过去,方寻像是说出了他的真实感受:“因为是别人的解压方式,所以还不够尽兴?”
“大概是吧。”林瓒笑笑,垂下眼帘。
方寻突然抓住他的手腕:“那试试看找个属于自己的方式。”
“嗯?”林瓒没反应过来,仰起脸看向他的眼睛。
方寻拽着他走起来,大步往前走着,边说:“试不试?”
他拉住林瓒的手明明很用力,步伐又坚定,连头都没回,哪里有询问林瓒想法的意味?
林瓒看着他的后背,目光再上移,视线从他的肩头擦过,看到远方的太阳和房屋。
有大片大片的阳光在那头,太阳还没下山呢!
林瓒笑了,加快步伐走到方寻身边去,侧头看他,声音都明亮起来:“试就试。”
他们一直走,走到一个长长的斜坡底下才停住。这个斜坡坡度很大,非常陡峭,走到这里就像走到一个交界线。
坡下的空间被两侧建筑的阴影所覆盖,已经去往傍晚;而坡顶上阳光照耀,仍然留在白天。
方寻看了林瓒一眼,林瓒心领神会。
两个人都没有讲话,但空间里似乎有谁按下了发令枪,寂静的枪声响起,他们同时向着坡顶冲了上去。
风被撕裂,在耳畔呼呼作响。
发丝被吹起来,露出额头,露出清澈的双眼。
方寻和林瓒几乎在同一秒到达目的地。这上面空阔而撒遍余晖,金光弥漫,到处都是醉人的光晕。
这里的景色平平无奇,行道树算不上蓊郁苍翠。只有光,在此多留几刻,就值得少年人心驰神往。
方寻和林瓒相视一笑。林瓒看着他的眼睛,说:“再比一次,我们往下跑。”
这样的坡度,往下跑是非常刺激的体验,那种刹不住车,仅凭着惯性往尽头横冲直撞的感觉,甚至有些可怕。
膝盖会生痛,脚趾会紧紧抵住鞋尖,仿佛下一秒就会将其抵破。
风声呼啸在耳边,跟往上跑时完全不一样,这回它叫得尖利而恐怖。而且心脏也在怦怦直跳,咚咚作响。
林瓒停不下来,到了平地后又往前缓冲了一节再停住。回头看方寻,对方在他身后几米的地方。
他喘着气,平复心跳:“好……好夸张。没想到居然还挺刺激的。”
方寻站直了,说:“爽。”
林瓒看向他,看着看着笑了出来,也说:“爽!”
“再来?”方寻问他。
“再来!”
他们不知疲倦地奋力往上奔跑,再毫不停歇地往下冲刺。几个来回之后,太阳彻底落下去了,只剩明丽的晚霞浮动在天边。
两个人站在坡顶,弯下腰大口大口喘息着,都是大汗淋漓。
方寻看一眼远方的天际,慢慢直起腰,一点点站直了。他抹了一把额发,把汗湿的头发往后撩去,再看向林瓒。
林瓒摇手:“我不行了,不能再跑了。”他体力比不过方寻,后面几次都比他慢,没力气跑下去了。
方寻走到他身边,一把拉住他的手。
林瓒慌了,又来?
至少从公交车上下来时,他还是问了句的。这回直接问都不问了?
林瓒被他拉着往前走了好几步,心有点僵。
晚风开始吹拂,他视死如归地看着这长长的斜坡,等着方寻松手两人一起跑下去。
但方寻没有松开,刚才的所有神情都像是刻意捉弄,此时才是真话:“这次不跑,一起走下去吧。”
林瓒那颗有点僵的心脏顿时活蹦乱跳起来,他看着方寻的侧脸,呼吸突然变得畅快了许多。
见他不吭声,方寻侧过头:“不至于吧?吓懵了?”
“恩。”林瓒老老实实地说,“我以为还要跑,吓到了。”
方寻笑出了声,一点面子都没给他,但握住他的手稍微紧了点:“不用怕。”
他松开手,两个人并肩一起走了下去。走完这一截长坡,方寻问他:“如何,这个解压方式?”
路灯倏地亮起,提醒夜晚的到来。路灯杆子撒了一圈光晕在地上,离他们很近。
郁结于心的糟糕情绪在这一刻陡地消散了,林瓒慢慢地笑起来:“是我心里的第一。”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学生本人享受这种简简单单的快乐~ 特意在长坡上跑了几个来回,不过初速度过快的话会有点危险。明天晚点更,看看能不能蹭上玄学。
第10章
等回到小区楼下时,天色已经陷入一片昏黑。方寻这次坐的公交车在后门停车,要走一截才能到小区。
拉着水果直接在车上卖的小贩也要收摊了,车厢顶上连着一颗灯泡,光线黯淡,就近映亮暗红色的苹果。空气里隐约浮动着果香。
凉风柔柔吹着,他心情松快了不少,低声哼着那首在公交车上不知听了多少遍的歌。
沿着人行道往前走,小区后门越来越近,他看到旁边的草坪上闪动着火光,火焰上方有纸灰飘散,有人在这儿烧纸。
方寻皱了皱眉,之前物业专门贴过告示,禁止住户在后门烧纸。他不爱管闲事,但在这儿点火容易引发火灾,还是往那边走了过去。
新生的草茬隐藏在草丛里,觑机搔动着他的脚踝,又痒又痛。方寻越靠近那人越觉得有些烦躁,对方的背影好像有点熟悉。
他看到一只苍白的手抓起了几张火纸。火焰冒着烟气,把那手映红,那块皮肤顿时变得有些透明,几乎能看清楚骨节。
那只手扬起的弧度近乎显得绝望,然后又无力般垂下,把纸丢进了火堆里。黑灰晃起,摇摇坠坠,不少落到她的头发上。
呛人的气味开始散到空气里,遮盖住原本清新的草木味道,那堆纸慢慢地燃烧着,火焰里升腾旋转着碎纸。
方寻没有出声,走到这女人身后,凭借优越的身高轻而易举地看到那火堆旁边一个支起的木质相框。
他的身体倏地一僵,没看错的话,照片里的人是他那个在邻省安了家的父亲。
眼前的那团火焰忽然变得苍白了,如同被黑白滤镜处理过,看上去很恐怖。
姜悦太过沉浸于这个场景,还没能意识到他的脚步声。
“妈,”方寻缓缓出声,“你在做什么?”
姜悦的背陡地僵直了,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慢慢转过来,眼睛睁得很大,惊恐地看向方寻,嘴唇努动了一下,但没有说话。
方寻找不到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他的喉咙好像变得窄了不少,还堵了块石头:“你给一个……没有过世的人烧纸?”
姜悦的眼睛变得很红——也许不是变得,可能之前就布满了血丝,她转动着那两只红得吓人的眼球,把目光瞥向了别处。
方寻觉得这一刻的她看上去骨瘦如柴,只靠一副空荡荡的骨架子支撑着沉甸甸的衣服,又觉得此时的她很像记忆深处的某个人。
半晌,她终于说话,但她的声音听上去虚无缥缈,幽幽的、凄凉的:“你先回家吧。”
“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我啊,”姜悦垂下头,头颅仿佛掉了下去,沉重得要命,“我给死人烧纸。”
方寻仰起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再说道:“他没死。”
“在我心里,他死了很多年了。”她忽然抬起头,嘴角挂着一抹笑容。
那笑很瘆人、很难看。
方寻的眼睛眨也不眨,看着她说:“就算死了,对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有必要给他烧纸?”
姜悦却避开了他的目光,看向了火堆,然后把剩下的纸全丢进火堆里。
她的嘴角神经质地抽动着,眼睛失神地盯着火焰,似乎被他的问题问到了,刻意遮掩着什么。
然而一切尖锐的情绪都是藏不住的。
眼见着火势往旁边蔓延开去,火舌窜上旁边的木质相框,把它的边缘烧得有点发黑,她突然伸出手,一把将相框抓回来,紧紧地搂在怀里。
那个边角已经燃起很小很小的火,被她活生生用衣服捂灭。也不知道是痛还是怎么的,她一下子流了眼泪。
她把那男人的相片珍重地搂在怀里,却发疯似地嘶吼着:“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
方寻想起来像什么了,她这样子酷似七、八年前,刚刚离婚的她自己。歇斯底里,爱怨交加。
他猛地站起身,脱掉了外套。
姜悦还没反应过来,那件外套就被他扔到了火焰上方,方寻用力踩到外套上,把火灭了。
“这里不允许点火。”他冷淡地说。
说完方寻径直往前走去。
真的够了。
姜悦仍蹲在原地,颊上还有着两团激愤的红晕,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淌才浇熄了几分癫狂。
十几秒过去后,她像突然清醒似地站起身,脚步踉跄地追上方寻,那双手明明在火前烤着,却冰凉得像毒蛇,她一下子抓住了方寻的手。
“儿子,妈妈只是……”她找不到合理的措辞,急得团团转,“妈妈只是……”
方寻觉得烦闷。刚才还觉得舒适的凉风,这会儿变得像钢刀般锋利,刮得皮肤阵阵生痛。
他说:“你别做这种无意义的事情了。”
姜悦一抬手擦去眼泪,讨好地笑:“好,妈妈以后不这样了。”
说着说着声音又低了下去,念叨着:“不烧了不烧了。”
她垂着头,一滴泪直直砸到地面,叹息似地说:“妈妈只是……一时鬼迷心窍了。”
方寻看向她,那只相框仍被她搂住,贴着心脏。
他没有再拆穿她。哪只是一时?
方寻转身走去把那堆垃圾收拾了,姜悦这次一反常态,没急着去干活,神情凄恻地立在一旁,不知在想什么。
回家后,方寻径直进了房间,把相机放到桌上,他先站了十多分钟。
他希望通过静站来冷却大脑,但纷乱的思绪又齐齐找上门来,兀自吵嚷。
当年他爸妈婚姻关系破裂,他爸带了小三就绝情离开,根本没管他们兄妹。一两年后,才良心发现地打来抚养费。
姜悦有段时间瘦得厉害,整个人一点儿人气也没有。只有收到汇款短信时,眼睛会短暂地恢复神采。
当时方寻不懂那种眼神,只以为妈妈是因为拿了钱所以才会开心。现在他终于懂了,那是她和他之间的一种联系。
因为姜悦很爱前夫,所以才会恋恋不忘,才会恨深入骨。
人渣当然是不值得被爱的。但爱情总是古怪,爱情有时候跟品性无关,他妈妈就是爱着一个人渣,他无法苛责。
但真的好窒息。好窒息啊。
这天方寻失眠了,一直到凌晨两点,他都还清醒着。
在黑暗里叹了口气,方寻坐起来,拉开窗户,再走到书桌前,从底下的抽屉里掏出了一包烟。
他没抽过烟,但这包烟在他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快一年了。借着窗外的月色,他打开烟盒,拿了一根出来。
按下打火机,一簇火苗亮起来,他把烟头凑过去,烟很快就被点燃。灰蓝色的烟雾悠悠升起,烟味儿立刻染上了他的手指。
方寻静静地看着这烟雾弥漫,然而当香烟燃到第十秒,他将烟头摁到了窗台上。
烟草的味道让他想明白,他从来都不想要自己变得一团死气。
他妈妈是他妈妈,他是他自己。
再坐到电脑桌前,他调出之前帮黎昭拍的照片,慢慢修起来。黎昭最喜欢的那几张,他早已修完发过去了。百无聊赖,他随便找一张喜欢的出来修。这张图里,黎昭拿起书半遮着脸,手部细节很清晰。
拿着电容笔的手顿住片刻,方寻把这张图关闭,点进之前拍的商图合集里。
林瓒手握香水的照片出现在屏幕上。
想到杜瑞评价的那句“这手好色”,方寻再认真看了会儿,这手很干净,明显的养尊处优,实在无法与色/情挂钩。但看得久了,心头又有了几分难以捉摸的情绪。
这手他傍晚时牵过,骨骼和皮肉都被他感觉过。林瓒身上就是有股说不出的天真气,让他的心绪变得宁静。从斜坡上跑上跑下,他本只是一时兴起,但真的那么做了以后,又痛快得让他自己都惊讶。
方寻想起那个游戏,于是拿出相机里的存储卡,装进读卡器后再与电脑连接,将今天拍的几张照片导出来。
虽然是随手拍,但都很顺眼。
插上耳机,又听起近日最爱的那个歌单,他藉由熟悉的修图的疲惫感唤起困意。
次日,方寻返校上学。
早上出门前,姜悦又恢复原样,还特意早起给他做了顿非常丰盛的早餐。方寻道了声谢,没过多回应她刻意讨好的目光。
学校里的气氛轻松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