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歌可泣[现代耽美]——BY:歇斯

作者:歇斯  录入:05-25

  “基本上都是这样。”万母小声地回答,她看了看时钟,又说:“万岁起床的时候,他就差不多该清醒了。”
  万岁起床的时候?
  “万岁中午起床。”万母补充。
  李歌也看了看时间,现在是九点多,所以罗泣大概需要三个小时来清醒,可是他在自己家的时候没这问题啊?
  可能跟自然醒有关吧,而李歌总是会把人强行挖起来。一想到这里,他心里的警钟大响,难道罗泣是不喜欢被人叫醒吗!
  悠和的笛声从阳台传来,节奏很慢,但应该跟罗泣没睡醒无关。
  “其实罗泣也在烦恼,他这段时间吹的都是像这样的。”万母对李歌说,“有些话他想告诉你,可是他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多给他一点时间。”
  李歌半垂着眼,耳朵却没有离开过罗泣的笛声,“我愿意等他,我不急,但我想他。”
  罗泣可以慢慢来,但是李歌希望他可以让自己陪着他。他不愿罗泣自己一个人,也不愿罗泣让他自己一个人。
  万母和李歌聊了一阵子后就去忙了,客厅只剩下李歌一个人听着。整整三个小时,烦恼的笛声从未停过。
  先清醒过来的,是万岁。
  “啊……对,你来了。”万岁顶着一脸胡渣子跟李歌打招呼,“怎么没跟罗泣聊天?”
  “他没看见我。”李歌笑笑,“明明都坐我旁边吃早餐了。”
  “吃午饭的时候你坐在他对面,他一抬头保证惊喜。”万岁建议说。
  万母从厨房端出两个碗,李歌看到后,进厨房把另外两个碗端了出来,然后按万岁的指示,坐在了罗泣对面的座位。
  盥洗完的万岁经过罗泣时,顺便把人带到了饭桌,而这个时候的罗泣还是没醒。
  “香不香?”李歌终是憋不住了。
  罗泣没有抬头,木无表情地吸着面条,“嗯。”
  “配帅哥吃会更香吗?”李歌问。
  “不知道。”罗泣回答。
  “那你试试呗。”李歌说。
  罗泣没有反应,继续吸面条,半晌才问:“怎么试?”
  李歌单手托腮,笑着对他说:“抬头看着我吃。”
  “嗯?”罗泣慢悠悠地贬眼,把头抬了起来。说起来刚才的声音怎么熟悉,这脸也熟——
  艹?
  “咳!”罗泣猛吸了一口面,被自己呛到了,掐着脖颈咳地翻天覆地。
  李歌一惊,赶紧倒了杯水递给了他,还替他扫背,“哎你……怪我。”
  “怪屁,我自己不小心而已。”罗泣咳到声音都变调了,“你什么时候来的?”
  李歌看着他,嘴角抽了抽,“在你起床之前。”
  “你唬我,我怎么没看见。”罗泣撇嘴,看向了另一个方向。
  “我怎么知道你怎么没看见。”李歌挖苦道,“都经过我好几回了。”
  轰隆隆——
  虽然这件事情绝对有机会发生,可是我是不会承认的!
  “吹!我让你吹!”罗泣咄咄逼人,“怎么不说你坐我旁边了!”
  “还啃完一片吐司、灌了一大杯水。”李歌补充。
  旁观一切的万母,为了压住笑意,一张脸都憋红了,脸颊抽搐还得像中了风似的。
  “你看,阿姨都笑了!吹牛也想想合理性吧!”罗泣尝试以提高声量来胜得这场嘴仗。
  “她笑是因为她看着你坐我旁边啃完一片吐司还没看见我。”李歌用平静的语气说。
  罗泣当然不信,他猛然回头,直勾勾盯着万母,而万母被他盯了两秒后,平淡地站起来,走进了厨房。
  “嗯?”罗泣歪了歪头。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厨房内传来了笑声。
  轰隆隆——
  罗泣内心的土拨鼠,被雷声吓得不敢大叫。
  有鉴于罗泣是个大佬,樽盐还是得给他留一点的,李歌主动扯开了话题,“我就是想你了,所以一大早就过来了。”他侧了侧头,把脑袋枕在罗泣肩上。
  “怎么不告诉我呢?早上是不是很无聊啊?”罗泣把脑袋靠了过去。
  “不会。”李歌轻笑了一声,“听你吹笛呢,可好听了。”
  单身狗万岁黯然吃了一口面条,他至今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总是爱成天变着花样给自己带来各式各样的狗粮。
  “罗辑……你就是这样对待你的兄弟的吗?”万岁板着一张脸问。
  罗泣扫了他一眼,拿了万岁借给李歌的笔,在纸上写了“罗泣”二字,“他连兄弟的名字也不会读,你看还有救吗?”
  看着这个场面,万母和李歌捂着肚子笑瘫在地上。
  十五分钟前——
  “你有带作业来吗?”罗泣问。
  午饭过后,李歌就搬来一张小凳子,坐在罗泣的旁边,大有陪他坐一整天的意思。
  “没有,就带了我。”李歌回答。
  罗泣抿了抿唇,“我能坐一整天是因为我喜欢,你会无聊的。”
  “我也喜欢啊。”李歌坚定地回答。
  万岁翻了个大白眼,把和小凳子成对的小桌子也搬到了阳台,又从他那只有在考试前才会打开的笔袋里,拿出陪伴他奋战了整个初中的笔——是的,他的笔是从初中就开始用的——放在了小桌子上。
  “干什么?”李歌不解地问。
  “给你找乐子。”说着,万岁把这周发的卷子也放在李歌桌上,“他不无聊了。”他对罗泣说。
  不愧是我的兄弟啊!罗泣感动地拭去不存在的眼泪,“万岁,我真他妈的太——”
  叮当——
  门铃被按响,罗泣那感动的表情裂开来,不过那表情之下,是一副极其猥琐的样貌,“兄弟,我也给你找了点乐子。”说着,他就冲去打开了大门。
  门外是一个从没见过的少年,个子目测一七五,眉清目秀,是个看起来很有礼貌很乖而且很聪明的人,就是一个很典型的学霸,不是李歌那种校霸级的学霸。
  罗泣弯了弯眼睛,礼貌地把人迎了进来。
  “这是谁?”万岁贬巴着,打量着他。
  一旁的罗泣给他打了个眼色,少年意会,走到了万岁面前。
  “我是直的。”万岁正色道。
  罗泣点头,正色回答:“我知道,他不是来相亲的。”
  少年伸出了手,对万岁说:“你好,我叫谭言,是你的小学家教,你可以叫我谭老师。”
  ……嗯?万岁的心彷佛掉进一池寒潭,冷而无力,他望向罗泣,对方回了他一个“我不是说过了吗?”的表情。
  这还不止,谭言在万岁一脸惊恐地看回来时,给他补了一刀,“虽然有点超龄,不过没关系。”
  接着罗泣又补了一刀,“对了,谭言今年高一。”
  轰隆隆——
  夏天是一个多雨的季节,相对的,打雷的日子也特别多。
  与趟门内的雷雨天不同,外面是阳天时、森林小道内的静谧,除了蝉鸣声,就只有两个人的呼吸声。
  问:上述短句使用了哪一种修辞手法?
  李歌没有用太多时间思考,熟能生巧不是一句漂亮话,有些事情熟了是真能生巧,对于这样的问题,他基本上可以马上填写。
  阳台的空间再大也是放不下风扇的,午后的阳光正毒,蝉鸣不断,给这里增添了不少夏日气氛,幸亏阳台的座向不是西斜。
  热啊……
  尽管如此,李歌还是不愿意进屋,因为罗泣也在外头。
  罗泣不知道什么时候把乐器换成了短笛,为了不打扰李歌写卷子,他吹的曲子都是偏柔和的。
  演奏乐器也需要演技,这是为了更好地表达乐曲的感情,所以罗泣的表情也跟着柔和下来,现在的他,可以把斯文败类后面那两个字删去。
  李歌在分神的时候,手上的笔从没停过,也没把心里想的写在卷子上过,毕竟他是学霸嘛。可是不得不说,罗泣在旁边,或多或少是有点影响效率。
  阅读的部分,文言文一般是放在最后写的。为了避免在写作文的时候,不小心用了古人的思考方式草拟大纲,他习惯在写作文前给自己五秒钟时间清一清脑袋。
  如果罗泣在旁边,李歌会在清空脑袋前,多分五秒钟看一看他。
  男朋友这么帅怎么办呢?
  他勾了勾唇,把注意力放回卷子上。
  在题目里标记出重点后,李歌在卷子的空白处写了些应该只有他自己才会懂的字眼,又找了块比较大的空白处写下了一些句子,简略画了个大纲后,他就落笔了。
  写作文的时候,李歌明显没有前面答题时那么果断。他很了解自己,如果不控制好速度,他能把一篇作文写成白鹭。
  白鹭,不仅会飞,而且有各种喻意,一不小心就会往名为“离题”的方向抒情。
  李歌在开始写卷子前并没有计时,写完作文后时间经过了多少、还有多少,他一概不知。抬头看了看罗大乐师,此人还沉醉在音乐里,应该也不会知道过了多久。
  他撇着嘴,回头看了看屋内的万岁,他虽然摆出一副要哭的表情,但神智还算清醒,离崩溃还有一段时间,所以应该没过多久,至少还没超时。
  李歌放下笔,开始覆卷。他检查的方法有点特别,是从阅读部分的最后一篇看回第一篇。
  人的精神力是有限的,在高压的环境下要一直保持专注和清醒,而且还得动脑实在并不容易,愈写到后头,精神力便会愈少,后面出错的机会就会愈大。要是覆卷时还是跟写卷时的次序一样,后面的部分就很容易错上加错。
  在检查的时候,李歌发现了几道疑似出错的地方,他并没有更正,只是把新的答案写在旁边,一个不会被老师误以为是答案的地方,以防时间不够用,没能把答案擦掉。
  这是他的习惯。还是那个道理,愈后头愈容易错,谁能保证在写完一份卷子的时候,人还是清醒的呢?
  到了第二次覆卷的时候,李歌只是重点覆核那几条有问题的题目,最终更改的只有一条。
  没有第三次覆卷,李歌直接盖上了笔帽。
  “写完了?”罗泣停下了笛声,“还有时间呢?”
  李歌贬着眼问:“你有在计时啊?”
  “嗯,我看你写卷子前入定了。”罗泣笑着说,“你每次认真写卷子之前都入定,跟修仙似的。”
  

  ☆、055 介意


  李歌愣住了,他确实有这个习惯,但他也只不过是意思意思,并没有认真入定,动作也不明显,没想到罗泣会注意到这一点。
  “你男朋友够意思吧?”罗泣把“求表扬”写在脑门上。
  李歌勾了勾唇,伸长了脖子,在罗泣脸上啵了一个,后者怔在原地,傻傻地按压脸上那发热源。
  屋内两个少年也傻了眼,“啊……”万岁率先回过神来,“你敢说出去你就死定了。”他眼神也变了,完全没有刚才听谭老师上课那副蠢劲。
  “我保证。”他警告说。
  谭言淡淡地笑着,“说什么?他俩这样挺好的。”
  万岁打量了他一会儿,确定这人确实没有半点厌恶的意思,那句话也像稀有的吃瓜路人恰好看到街上一对神仙眷侣时情不自禁的祝福,便收回了那威胁的眼神。
  “现在我们来学何为尊师重道吧万同学。”谭言狡猾地笑着,“刚才你看着老师的眼神儿可不太好哦?”
  ……我艹你啊罗辑!你上哪找的狐狸啊!
  傍晚时分,万母开始准备晚饭,而谭言也结束了今天一对一的教学。罗泣出手很阔绰,给了好几张红色纸钞。
  “其实这些都是贼赃吧?”谭言笑着把钱放进了钱包。
  “我辛辛苦苦运回来,就这样简简单单送出去?”罗泣笑说。
  万母本想把谭言留下来吃饭,不过他就有事做,就婉拒了。
  谭言没留下,但家里还是多了一个人,长方形的饭桌明显不够分,李歌只好跟罗泣挤一个边儿。
  不对,没有“只好”,跟罗泣挤挤并不委屈。
  嘿。
  “你能不能控制一下?”罗泣嫌弃地看了李歌一眼,后者吐了吐小舌头,听话地收敛了。
  万父下班回来,看到家里多出的客人有一点惊讶,“罗泣带男朋友回来了?”
  罗泣手上一顿,猛然转头看着万父,又转头看了看万母和万岁。万岁扫了他一眼,把他的头拧了回去,“别看了,都知道。”
  “艹?”罗泣拍开了他的手,又盯着他。
  “叫李歌是吧?”万父走到他旁边,往他头上揉了一把,“长得挺帅气的,罗泣真会挑。”他打趣道。
  不得不说,这对夫妇可真像,看儿胥都先看俊不俊、帅不帅。
  “叔叔好。”李歌乖巧地说。
  万父啧了三声,“性格比罗泣和万岁好。”
  万岁不屑地哼了一声,“他疯起来我开车都追不上。”
  李歌朝他笑了笑,在桌底下怒踩了他一脚,万岁嗷了一声,闭上了嘴巴。
  换成平日,罗泣肯定会乘机揶揄几句,可是今天的他却特别沉默,可能是还没从“全家都知道他交男朋友了”的事实中走出来。
  倒是李歌今天特别多话,跟万家人说个不停。罗泣平时很少跟万父聊天,都是他说,罗泣偶尔给一点回应,而万岁平时也不怎么跟他爸聊天,基本上只跟他吵架,小朋友斗嘴那种吵。难得遇上一个可以正常沟通的人,万父也特别开心,吃饭的时候多喝了两杯,然后就更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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