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话最后以吴全华的碎碎念作为结束,周时轲把手机丢开,把自己整个人陷进了水里。
水已经偏凉了,在瞬间内争先恐后袭进鼻腔,耳道,周时轲张开嘴,任它往咽喉里涌动。
在水里,原来也是可以哭的。
快窒息的时候,周时轲从水里猛然探出上身,他趴在浴缸上,打开花洒,水声盖住他的哽咽。
他哭得犯恶心,哭得胸口疼。
从高二到现在,如今已经是第七年了,他与傅斯冕在一起完完整整的其实只有六年。
他的这六年年,一直都在围着傅斯冕打转,傅斯冕就是他全部的生活重心,明明一开始,他也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态啊,为什么最后只有他一个人被拉进这深渊沼泽地里。
而傅斯冕只是在一旁漠然地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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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时轲在三天后与那天在餐厅里遇见的同傅斯冕说话的貌美青年打了照面,他刚从练习室出来,边绕着手里的耳机边和原柏说着话。
“嗨,阿轲?”青年的音调不去唱歌真是可惜了,温柔又有磁性,柔和但不失韧性,总之,就是令人舒适的一种嗓音。
周时轲站定,一眼便认出了眼前的人。
周时轲的反应是林治晔没有想到的,根据唐冬冬等人的描述,在林治晔的印象中,周时轲应该是一个乖巧文静,长得好看没什么攻击性还很有礼貌的孩子,可眼前的男生,攻击性分明很强,给林治晔的第一感觉就不好招惹。
林治晔伸手,“你好,我叫林治晔,我是你傅哥的发小,也是和唐冬冬他们一起长大的。”
周时轲扫了一眼伸到面前的纤白的手指,神情冷淡,“你好。”
“你唱歌很好听,难怪傅哥那么喜欢你。”林治晔毫不介意周时轲的冷淡,周时轲越情绪化越好,到时候他就会和傅斯冕闹得越不可开交。
想到此,林治晔心里就无比舒畅,从小到大,就没有他想要的东西弄不到手的,物品是如此,人也是。
原柏已经被林治晔美貌惊呆了,他惊讶于世界上竟然有如此美丽的男人。
在林治晔走后,原柏很好奇,“阿轲,你好像不太喜欢他?”
“有吗?”周时轲浅浅地弯起嘴角,“你看错了吧。”
林治晔的确貌美,是雌雄莫辨惊心动魄的美,像是古典画册里走出来的人,没有一丝瑕疵,加上总是笑着,和善温柔,很难有人不喜欢他。
晚上,吴全华都准备下班了,看见周时轲还窝在自己办公室的沙发里打游戏,头发乱糟糟的,专注得不得了。
“……”
“阿轲,回家了。”
周时轲面无表情,“等我打完这一把。”
吴全华觉得不对劲,太不对劲了,他走过去把周时轲一把从沙发上拽起来,质问道:“你这几天怎么回事?助理向我反映了好几次,说你不管是练习还是拍摄,都不在状态,时不时就在一边打游戏,阿轲不是我说你……”
“哥,你别管我成吗?”周时轲抬起头,像是快要哭了。
吴全华愣住,他见周时轲和傅总吵过好几次架,每次周时轲都躲在自己办公室装鸵鸟,可这是第一次,他看见周时轲眼里的泪光。
他正要安慰开解,就见男生又躺了下去,“准备团吧。”男生嗓音淡淡的,没有一点哭腔。
吴全华:“……”小兔崽子!
“你等着,我这就给傅总打电话,让他来接你!”吴全华气死了,他还以为周时轲是青春期迟来了,贪玩儿。
他掏出手机,还在找联系人的之后,周时轲按住了他的手腕,男生的眉眼有些阴沉,他弯起嘴角,让吴全华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吴哥,我之前问你,要是我离开傅氏了,你要不要和我一起走,你觉得怎么样?”周时轲收回手,问道。
吴全华还没反应过来,“啊?走去哪儿啊?”
他在傅氏呆了这么多年,是不可能离开的,手底下一堆艺人嗷嗷待哺呢,况且,傅氏对他有知遇之恩,周时轲要走,他又走哪儿去?
“假设不成立假设不成立。”吴全华连着摆手否定。
“嗯,随便吧。”周时轲从沙发上捞起自己的手机和外套,他将外套搭在肩上,闲庭信步般地往外走去。
“吴哥,我走了啊。”他回头笑着看了一眼吴全华。
后天就是他的生日啊,该结束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傅斯冕:我对我老婆快要走的事情一无所知
第20章
傅斯冕抽空回了一趟老宅,家里除了几个阿姨,就只有傅斯雅在,傅斯雅近来爱上了插花,专门请了老师学习,拿来上课的花都是从国外空运回来的,国内的温度已经买不到令人满意的鲜花。
她手里正拿着一支碗口大的奶白色莲花,傅斯冕进来的时候,带了一身的冷气。
傅斯雅眼也未抬,轻声问道:“今天怎么回来了?”
“订了一枚戒指,助理忘改地址,送到了老宅,我来取。”傅斯冕视线落在满桌子的鲜花上,客厅里都全是花香。
傅斯雅找了一个角度将莲花插好,抬眼道:“昨天是收到了一个快递,你看柜子上那个是不是?”
傅斯冕拆了快递盒,内里的包装俨然是傅家高定限量款才能配得起的礼盒,很大一个,一层一层拆开,最后只剩下半个巴掌那样大的黑色绒面戒指盒。
傅斯雅看似不经意地问了一句,“买给阿轲的?”
难得,傅斯冕眉眼比平日要温和得真实,但语气没什么变化,“我已经和父亲说了,我会和阿轲订婚。”
傅斯雅愣住,“他同意了?”
傅斯冕淡淡地“嗯”了一声。
傅斯雅很快就理清了逻辑,傅贤不会这么轻而易举同意,这次这么干脆利落,多半是因为阿轲可以换来城西那块地皮的缘故。
她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人觉得人可以跟物件一样,丢来丢去,换来换去,她看着自己弟弟,突然有些想笑。
“你和阿轲说过吗?”傅斯雅将插好的花摆在了餐厅中央,在沙发上坐下,她面前放着一壶刚刚泡好的花茶。
“准备等他生日的时候说。”傅斯冕垂眼,淡然自若。
欲言又止好几次,傅斯雅沉吟片刻,柔声道:“傅斯冕,我知道你向来做事有自己的主见,你能生在傅家,是傅家的福气,但是在阿轲这件事情上,我觉得你做得不太妥当。”
傅斯冕看着傅斯雅,眼里出现淡淡的疑惑,半晌,他问,“有何不妥?”
“你拿阿轲去交换城西地皮,他知道吗?”傅斯雅问。
傅斯冕站得笔直,眼神平静,“我觉得没必要说。”因为只是暂时的。
阿轲不是很喜欢他吗?只要答应林家,阿轲仍然可以继续唱歌,父亲也会十分赞成他们的事情。
傅斯雅被傅斯冕的理所当然噎了一下,半晌无话,她无奈道:“你知不知道,情侣之间,任何事情都需要一起商量?”
傅斯冕没有说话。
傅斯雅以为傅斯冕在犹豫和动摇,继而又说:“阿轲是个好孩子,我很喜欢他,你没有想要真的拿阿轲交换我也知道,但你起码得告诉阿轲一声,不是吗?”
“阿轲要是知道,他会伤心的。”
傅斯冕垂眼,眼睫在眼下扫出一抹长而深的阴影,让他看起来多了几分捉摸不透的冷意。
“我会处理好,所以他不需要知道。”
傅斯雅看见傅斯冕眼底的漠然之后震惊了一下,她声音微微拔高,连发怒都显得柔弱,“傅斯冕,你不喜欢阿轲,你就不要理所当然地享受别人的付出,他不欠你的。”
傅斯冕皱眉,有些不悦,“谁说我不喜欢他?”、
傅斯雅这回是彻底看不明白自己弟弟了。
她叹了口气,“你这么作践他,你会后悔的。”
“我不会。”傅斯雅从容不迫,衣摆消失在门口,直到外面的引擎声响起来,傅斯雅才从怔愣中回过神来。
她知道,傅斯冕一定是喜欢阿轲的,可是不是这样喜欢的啊,这样不叫喜欢。
可惜她没有教育傅斯冕的立场,傅斯冕跟着傅贤长大,与家里其他人沟通甚少,他是傅贤养出来的一头狼,有情无情于他而言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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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生日的前一天,傅斯冕带周时轲去和唐冬冬他们一起吃饭。
周时轲穿了一件黑色的卫衣,外面套黑色的薄呢子大衣,眉眼俊朗,站在傅斯冕身边身边气势不弱分毫。
唐冬冬好久没见他了,特开心地给他倒饮料,“阿轲,说吧,整天躲在家里,写了多少歌出来?”
“太冷了,所以不愿意出门。”周时轲陷进柔软的沙发椅里,声音有些沙哑,眉眼间的倦怠很显眼。
唐冬冬看着他,看了一会儿,扭头看向傅斯冕,“傅哥,你怎么照顾阿轲的啊,你看他精神差得。”
傅斯冕瞥了唐冬冬一眼,唐冬冬立马就闭了嘴。
“而且嗓子好像也哑了,你感冒还没好吗?”唐冬冬凑近,小声问道。
“好得差不多了。”周时轲笑笑,眼底的倦怠始终没有消散。
包厢里有不少人,大部分都是认识的,有几个不认识的……应该是跟着林治晔一起来的。
傅斯冕在那边跟人打起了麻将,周时轲看着他发呆。
他声音沙哑是没休息好,越临近生日,他越发冷静平和,只是睡不着觉,这几天加起来没睡到十个小时。
他躺在床上可以一动不动一整夜,将自己和傅斯冕的这六年翻来覆去地想,从头到尾,从开始到现在,一件一件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扒出来想,想得泪流满面,想到近乎绝望。
他心下已然有了决定,就觉得这六年自己像个笑话,不过可能在傅斯冕眼里,他就是个笑话。
可是他真的没有办法,他真的没有办法。
有多爱,就有多蠢,他他妈的蠢到家了。
发呆间,手机响了,他起身出去接电话。
是周时旬。
“阿轲,什么时候回家?妈妈约好了她的小姐妹说要开个攀比大会。”
周时轲笑了一声,“快了。”
“你明天回来呗,正好生日,给他们一个惊喜,”周时旬拍开杨萧的手,“我还以为你真不回家了,江城哪有那么好。”
周时轲听着二哥熟悉的吊儿郎当的嗓音,眼睛有些发热,他忍着湿意,“我还有事要处理,没有确定的时间。”
“好吧,”周时旬有些失望,“那我在家等你哦。”
挂了电话,周时旬眼里的轻松立马就收了起来,他从床上爬起来,看着杨萧,“不对,不对,我明天去江城一趟,我亲自去接这个小兔崽子。”
杨萧双手枕在脑下,“哪里不对?”
“这不是阿轲的行事风格,他要回家,应该招呼都懒得打直接就回来了,”周时旬摸着下巴,慢悠悠说道,“他给我打第一个电话我就觉得不对劲。”
杨萧毕竟是不是周家人,不怎么了解周时轲,“是吗?”但是爱人的话题还是得配合一下。
“你不懂,阿轲本来就在和家里冷战,他能主动给家里打电话,就是服软,他服软,就是太阳打西边出来,”周时旬心头涌上不安,“他遇到事儿了。”
杨萧坐起来,“阿轲二十来岁的人,你怎么还跟护猫崽子似的?那样他怎么长大?”
“长大做什么长大做什么?”周时旬急眼了,“周家是养不起他了还是怎么着需要他长大?”
杨萧摸摸鼻子,躺了下来,他还是尽量少和周时旬谈论周时轲的问题,免得吵架。
周时旬说去就要去,他把行李箱拖出来开始往里边扔衣服。
其实前天阿轲给他打电话说可能最近会回家,他就觉得奇怪,不管是口吻还是语气,都跟记忆的阿轲大相径庭,如果不是声音没变,周时旬都怀疑电话那头的人不是阿轲。
他也想知道,江城到底有什么,是阿轲丢不开放不下的,能让他连家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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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这一通电话没多久,服务员就开始上菜了。
上完菜,林治晔端起一杯酒,笑得儒雅温和,“这么多年没见,大家还能待我如往昔,是我的荣幸。”
今天算是对林治晔正式的接风宴,主角是他。
虽然都是从小玩到大,但不是个个都关系好到能穿同一条裤子,还是有亲疏之分的。
唐冬冬坐在周时轲的右手边,一直小声和他说着话。
他在给周时轲打预防针。
“林治晔以前喜欢过傅哥,不过傅哥没搭理他,到时候他要是干出啥事儿,你别放在心上。”
“林治晔就是从小被家里宠坏了,他人不坏的。”
周时轲喝着一碗银耳汤,“嗯”了一声,明显的心不在焉。
他已经提前知道了最坏的事情,所以当听完唐冬冬透露的消息,他一点都不难过和惊讶。
“不过也不要紧,反正傅哥不喜欢他,傅哥喜欢你,让他折腾去吧。”唐冬冬又说。
当他说完之后,林治晔正好端着酒杯转了过来。
周时轲和他碰了一个,只抿了一口。
放下酒杯的时候,林治晔的视线落在他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上,眼神变了变,而后笑道“戒指很好看,可以送给我吗?”
唐冬冬在一旁愣了一下,随即就差跳起来骂林治晔了,抢也不是这么抢的吧?
太他妈明目张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