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爱他了他最爱你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一节藕

作者:一节藕  录入:10-27

  可是当黎默言看见周时轲的时候,他觉得,傅斯冕可能会白跑一趟,周时轲显然已经不是当初满眼都是他的阿轲了。
  他是周三,不是阿轲。
  周时萱说“还小,不听话得很”,唐皓就来了,即使没有用跑的,他的额头也沁出了汗,他把手机递给周时轲,“三哥,你的手机。”
  周时轲没多想,伸手捏了一把唐皓的脸,“一边去休息会儿。”
  唐皓的脸“腾”地一下子全红了。
  黎默言看着这一幕,想到还在江城准备班子过来北城就为了周时轲的傅斯冕,心脏狂跳,表面勉强维持平静,“这是……”
  周时轲打量着黎默言的神色,舌尖舔了舔齿面,笑了笑,“一个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傅斯冕:我在想追老婆,我老婆已经完全忘了我


第32章
  太阳缓缓落在地平线,金色蜿蜒逶迤到山坡的另一头之时,黎默言和随行的几个工作人员该告辞了,他同周时萱握手,又看向周时轲,眼神和缓坦然。
  “阿轲要是继续在娱乐圈发展,一定会很了不得的。”黎默言推了推眼镜,真心实意地夸奖。
  周时萱笑了笑,“您别夸他了,看那尾巴都快翘上天了。”
  离开周家的球场,上了车后,黎默言松开衣服上边的扣子,呼出一口气,冲身旁的助理伸手,“手机给我。”
  黑色的常务车驶出将绿未绿的草坪,驶往底下钢筋水泥铸造的巨大森林,市里已有点点霓虹亮起。
  车内安静得只有同行的几个人的呼吸声,电话里男人清冷的嗓音清晰地传入耳朵里,众人只听着,便已经不由自主屏住了呼吸。
  “见到了。”黎默言低声回答。
  “阿轲挺好的,跟周时萱一起,还有一些朋友,他朋友们都对他很好。”
  “谈得挺好的,作为交换,周家帮扶傅氏娱乐在北城发展,傅家要帮周家挤进药品产业,这个你早就说过,是没问题的,所以过程是顺利的,周时萱与传言里一样,聪明冷静,也的确非常宠阿轲。”黎默言已经说得很含蓄了,周时萱对周时轲,岂止是宠,那只能说是,纵容!
  电话那头的人很久没有说话。
  过了会儿,才听见艰涩地开口。
  “阿轲他,有没有问起过我?”隔着手机,好像都能感觉到男人的紧张。
  黎默言没有说话。
  他不回答,就是回答,傅斯冕是聪明人,他明白黎默言的沉默代表了什么。
  “嗯,我知道了,”傅斯冕轻声说,“路上注意安全。”
  挂了电话,过了好久,车内才有人主动开口说话。
  “跟我们一起打球的周时轲,就是傅总以前的男朋友吗?”说话的是总部那边研究所某个组的组长,公司老人了,胖胖的,看起来非常亲近友善。
  黎默言点头,傅斯冕没有要隐瞒众人的意思,傅斯冕作为傅家现在的掌权人,不在江城坐镇,不管不顾要来北城,就已经代表了他根本没有打算遮遮掩掩。
  赵组长咂咂嘴,“江城和北城,这么远,他俩网恋?”
  黎默言:“……”
  车内有人没忍住,笑出了声。
  有知情的人说:“不是,是傅总和周小公子分手了,傅总来追人来着。”
  “为啥分手了?”赵组长持续好奇。
  这……这就无从知晓了。
  两人这么门当户对势均力敌的家世,为什么要分手,他们也很不解。
  唯一知情的人就是黎默言,但黎总肯定不会说。
  天色暗下来。
  地平线上飘着的最后一线红云消失的时候,球场各处亮起了灯,还是初春,冷得人缩脖子,球场的工作人员抱着一摞棉服过来,要给这些少爷们披上。
  周时轲挥开递过来的羽绒服,面无表情,挥杆就是一个球出去,一杆进洞。
  他踢了一下脚边趴着的阿周,“去捡球。”
  阿周立马坐起来,竖起耳朵,撒开蹄子往那边跑。
  杨上臣看得直乐,“你整天逮着它整,那球非让他去掏,掏得一身泥,你看边那几个大坑,都是它刨的。
  周时轲将杆丢到旁边桶里,接过工作人员递过来的热水,抿了一口,说道:“它不在外边玩够,回家就得刨我妈的花,但每次都是我挨骂。”
  这群人,大部分家里都养了狗,养的还都是比较烈的犬,属于市区禁养犬种,因此,他们也从不带狗到市区,一般都圈在院子里。
  家大业大的,还不够几只狗跑?
  但像周时萱这么大手笔,把房子铲了用来遛狗的,没有。
  他们也说起自家的狗来。
  “我家大马也是,别提了,上个月把我妹妹的作业撕了,我妹伤心死了。”
  “你确定是伤心死了?”
  “去你妈的哈哈哈哈哈。”
  “杨上臣,你呢,你那狗呢?”
  “我没养狗,我哪来的狗?”
  “那你整天在群里我家妙妙我家妙妙,你家妙妙该不会是你对象吧?”
  “鬼扯,妙妙是条蛇。”
  杨上臣说完,顿时没人说话了,众人一脸“你他妈干嘛呢?”的表情盯着杨上臣,连周时轲都忍不住看了他一眼。
  杨上臣毫无所觉,他抬起手,指了指叼着球跑过来的阿周,“下次再咬我,我就把你逮了喂我的妙妙。”
  周时轲抬起就是一脚踹翻了杨上臣躺着的椅子,这位大爷连人带椅子翻在了地上,周时轲笑着骂他,“你试试。”
  最初的惊讶过后,他们开始对杨上臣的妙妙起了兴趣,挤过去要看照片。
  周时轲看了一眼坐在小马扎上的唐皓,他安静得出奇,今天也没怎么打球,“你怎么不去看看?”
  唐皓摇摇头,“我怕蛇。”
  “哦,”周时轲点点头,他从阿周嘴里把球拿了出来,放下后,捞了一根杆子准备再来,他的椎骨是个漂亮的凸起,颈线蜿蜒延伸到背部,最后是流畅的腰线,他垂着眼,双腿分开,手臂带着球杆一挥,球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流畅的弧线。
  可惜没进。
  周时轲拎着杆子准备去打第二杆。
  唐皓站了起来,叫住他,神色有些紧张。
  周时轲扭头看着他。
  男生的眉眼背着光,阴影使他的面容看起来有些模糊不清,下颌线却微微泛着光,被光照着的皮肤是耀眼的一片冰白色。
  唐皓咽了咽口水,掏出手机,动作称得上是恭敬地将手机双手捧到对方面前,嗫嚅着说:“三哥,可以加一个联系方式吗?”
  周时轲定定地看着他,唐皓紧张得睫毛扑闪扑闪像上了马达的蜂翅。
  “你以为,我的联系方式谁都能加?”周时轲翘起嘴角,晃了晃颈子,笑得浪浪的。
  唐皓抬眼,一脸失望,“啊?”可等他抬头,看清周时轲眼里的揶揄之后,他脑子轰地一声就炸了。
  他手心出了满手的汗,紧张得直咽口水,梗着脖子,像被吓住了的猫。
  周时轲觉得够了,他嘴角压了下来,从唐皓手里接过手机,输入了自己的电话,又递了回去,“备注你随意。”
  唐皓眼睛亮得有些过于灿烂了,他狠狠点头,又坐到了小马扎上。
  男生拎着球杆,闲庭信步地独自走到了球落下的地方,喧闹被他丢在了身后,阿周蹲到了他旁边。
  周时轲的脸上再没有轻松的笑意,他的手指搭在球杆上,眉眼淡淡地不知道在看哪里。
  如果他瞎了,他应该就看不出来唐皓喜欢自己。
  那太明显了。
  他发疯一样喜欢傅斯冕的时候,就是那样的眼神,就算是旁人,也会觉得烫人。
  他不和唐皓这样的人玩儿,太伤人了,他不是傅斯冕,他没那么垃圾。
  球杆碰上球,清脆地一声响,撕开夜幕,落在球洞里,阿周嗷呜一声,意思是问要不要去捡。
  周时轲拎着杆子往回走,冷淡道:“没必要,会有人来捡的,走吧,阿周。”
  阿周的视线从球落下的方向收回来,头也不回地跟上了主人。
  -
  周时轲凌晨才回家,他从球场出来,让工作人员把阿周他们送回家,他自己又跑去他和杨上臣他们在郊区的秘密基地飙了几圈车才回来。
  他轻手轻脚进门,几只狗从它们的窝里冲出来,对着周时轲又舔又抱,周时轲被撞得站立不稳。
  “艹,我明天就把你们宰了。”
  “阿周!别他妈咬我手!”
  “错了错了,下次一定带上你们。”
  楼梯上的照明灯“啪”地一声亮了,白炽灯亮得刺眼,周时轲忍不住闭上眼睛,再睁开的时候,周时旬已经怒气冲冲地站在了他面前。
  “……”
  周时轲头上的几撮翘起来的头发都耷拉了下来。
  他摸了摸脸,有些心虚,“你还没睡啊?”
  周时旬冷冷地笑,“我睡不着。”
  “怎么能睡不着呢?”周时轲慢慢往旁边挪,在周时旬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拔腿就跑,周时旬比周时轲自己还了解他,逃跑路线,十几年都没变过,他预判了周时轲的动作,抓起周时轲的衣领把人按在了沙发上。
  周时旬一巴掌抽在周时轲的肩上,“你他妈在客厅逗狗?周时萱不是给你铲了场子的?”
  周时轲被压得腰疼,“二哥。”
  毫无疑问,周时轲是家里三个孩子中长得最好看的,他集齐了洛露和周吉庆两人所有优点,避开了缺点。
  眉眼一软下来,就软哒哒地像朝人撒娇卖乖的猫咪。
  周时旬狠狠搡开他,“你别以为周时萱跟你一起骗我,我就看不出来,求你俩了,这他妈是我的东西,换了件衣服我能看不出来?”
  “骗猪也不是这么骗的吧?”
  阿周在后边一口咬着周时旬的衣角往后扯,小时和颗颗也来帮忙,扯得呼呼喘着粗气,龇牙咧嘴,口水直流。
  “……”
  周时旬懒得和他们计较,他推开几只狗,抱着手臂坐在了沙发上,比圈里整天拼命喝下午茶的贵妇们还要优雅,“傅斯冕下个月过来?”
  周时轲从沙发上爬起来,整了整衣服,“我哪知道?我就会混日子,这些名流,我可不认识。”
  “……”
  “希望你在傅斯冕面前也能这么应付自如。”周时轲还是有些担心,毕竟周时轲从小到大,只在傅斯冕身上吃过亏,那是对方狠狠烙上去的疤,周时旬不指望周时轲忘记,他甚至希望周时轲牢记,记住这次深入骨髓的教训。
  “二哥这话说的,”周时轲给自己倒了杯茶,话说得懒洋洋的,全然不在意的模样,“我跟他没见面的必要,生意都是姐姐在谈,与我有什么关系?”
  “见面肯定是要见的,宴会什么,周时萱最喜欢带着你了。”周时旬说道。
  “我已经忘了,”周时轲的手指摩挲着杯壁的花纹,淡淡道,“二哥,这没什么值得在意的,谁能保证谈个恋爱就一定不会分手呢?”
  男生眉梢眼角都带着薄情的笑,下颌角和颈线蜿蜒延伸至领口,举手抬足都自在又浪荡,在客厅炫眼的光线底下,像一朵盛开得糜烂又奇异的花。
  -
  江城。
  整座城市都褪去了冬装,树枝上抽出柔软的新芽,垂着枝条,温顺婉约。
  傅斯雅看着坐在餐桌旁边安安静静用着早餐的傅斯冕,还有他手边的行李,愁容未展,“你跟阿轲联系上了吗?”
  傅斯冕拿着勺子的手微顿,然后摇了摇头。
  毕竟是自己弟弟,说不心疼是假的,可如果换做外人的视角,那就是活该。
  傅斯冕这几个月变了很多,他彻底沉淀了下来,他从容得洒脱,得心应手,阿轲离开带给他的阴郁和冷漠也被他慢慢消化溶解掉,他甚至比少年时期,更要温柔,宽和。
  他似乎反思了自己性格上的所有问题,也没让别人插手,自己独自慢慢改正,别人只看得到结果,看不见他每日每夜守着阿轲的稿子和留下来的其他东西,一遍又一遍扒着包裹着自己的那层坚硬的冰霜,敲碎了又重新塑造雕刻,于是成就了现在的傅斯冕。
  想到上次过年时,傅斯冕鼻青脸肿地从北城回来,傅斯雅打开门,青年红着眼眶,第一次朝傅斯雅露出脆弱,周时轲的拳头不像是打在他的脸上身上,而是打在了他的骨头他的每一根神经上,他哑着嗓子,浑身的傲气轻慢消失得无影无踪,“姐姐,他不要了。”
  “怎么办?他真的不要我了。”
  那是从傅斯冕初中后,第一次又叫傅斯雅姐姐。
  傅斯雅看向窗外,淡金色的阳光在草坪上浅浅地铺了一层,她又回过头来,“我看了天气预报,北城最近都在下雨,气温也比我们这边冷,你多带点厚衣服。”
  “你要是见到阿轲了,你不要跟他急,有什么话,好好说。”
  傅斯冕点了点头,不再像以前,傅斯雅说一句他就要清高又傲慢地反驳。
  他用完早餐,司机已经开车停在了外面,阿姨收走餐具,傅斯冕靠在椅子上,眼神落在傅斯雅脸上,即使用再多再昂贵的护肤品,她的脸上依旧出现了细纹。
  “与阿轲和好了,我就回来。”他轻声说,眼神坚定,“回来了,你要是不想……”
  “傅斯冕,住嘴!”傅斯雅低声呵斥他,她说完后有些疲倦地陷进沙发里,“我已经三十七岁了,不是十七岁,我没什么想做的了,我觉得现在这样,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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