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今天下午太阳够大,我们一个被我泼湿了衣服,另一个也湿的差不多,倒也不太冷,应该不至于着凉。
秦烬把我抱回屋子的时候,我默默吐槽自己,好好一个周末……正经事什么都没干,净用来鬼混了,我可真是越活越过去,越来越堕落了。
回家第一件事,先洗了个澡,把身上的泥和草都冲掉,然后我们轮流换了身干净的衣服。
我累死了,踹了秦烬一脚叫他去热汤,我瘫在床上,眼睛一闭,差点直接昏过去。
我迷迷糊糊地心想,难道真是我年纪上来了吗,快三十的人了的确不能跟二十出头的小年轻比?我记得我上大学那会儿被秦烬翻来覆去乱七八糟地折腾一宿,第二天还能跟往常一样回学校赶论文上课连轴转,什么事没有。
现在是真不行了,唉,我相当心酸地想,社畜熬夜加班多了真的影响这方面的能力。
倒是秦烬,他那恐怖的体力怎么倒还没有退步啊?这不科学。
秦烬把晚饭准备好又上来叫我时随口说了句:“地下室漏水了。”
我怔了一下,脑子昏昏沉沉的还有些没反应过来,我问:“你说什么?”
“地下室漏水了。”他又用那种毫无起伏的口吻重复了一遍。
“?”
这两天又没下过雨,漏的哪门子水啊?
我急急忙忙跑到地下室一看,人傻了。
整个房间内简直可以用水漫金山来形容,墙体浸湿,水渍自上而下在墙上印出斑驳的痕迹,滴滴答答的,漏水的来源应该是地下室顶上那扇窗户,这扇窗连通着外面后院的花园。
花园那儿,好好的,怎么会漏水啊?
哦不对,等等,我今天白天的确跟秦烬在外面“玩水”来着,大概是后来我们都太忙了导致水阀也忘了关……
“。”
好吧。
由于一时被美色迷昏了头脑而贪图享乐,此刻摆在我面前的就是这样一个难题——
现在的情况,地下室肯定是没法住人了。
那我该把秦烬放哪儿?
家里倒不是没有备着客房,我便说:“那这样,我再给你收拾一间屋子出来,你先住楼下,地下室的问题我明天再……”
秦烬打断了我,用低沉的嗓音道:“不必这么麻烦。”
我愣了一下,几乎是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低垂着目,浓密修长的睫毛下眼睛灼灼地看着我,那一瞬间表情竟显得无比煽情。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何得出这个结论的,也许只有我一个人因为他短短一句话便又开始心跳加速。
这已经是第几次了?
数不清。
数不清我为他心动的次数,数不清我为他妥协的次数,从始至终,我都是一败涂地的那一个。
算了,我都懒得挣扎了。
很小的时候,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一对夫妻必须睡在一张床上,大部分人眼里,若是他们分了房,那必定是吵了很严重的架,或者感情不再,即将要走到分道扬镳的地步。
我小学起我爸妈就不睡一起了,因为他们只要呆在离对方三米以内的地方就必然会吵得不可开交,跟点着了什么火药一样,永动机似的炸个没完。
为了大家都有个安稳觉睡,为了不被邻居投诉,一人一屋似乎已经是最好的妥协办法。
而我自己也拥有一个小房间。
据我妈讲,我自出生起就不是个黏人的小孩,都说三岁看到老,她表示她在我三岁以前就发现我长大以后一定是个特懂事的宝,别的小婴儿只要妈妈一不抱着就要哇哇乱叫,而我被她丢在一边却从来不哭不闹,连屁屁被打针的时候都不会掉眼泪。
而另一方面,我也的确不是个喜欢和他人保持太近距离的怪胎,或许是天生性格如此,大部分时间总是独来独往叫我觉得更为自在,这在我幼儿园时期就提出要一个人睡觉这件事上也初露端倪。
再长大一些,直到我大学时期看上秦烬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爱无能的家伙。
那时我甚至认为,我这辈子都不会遇到那个命中唯一的伴侣,我此生都不会拥有坠入爱河的机会。
或者“命中注定”这个概念本身都是悖论,是人类编出来满足其对“忠诚无二”的另一个假想对象的终极幻觉。
为什么呢?其实理由很简单,因为我完全无法接受有人晚上同我睡在一张床上。
我光是想想那场面都觉得浑身难受。
你等我洗澡,我等你洗澡,最后一起躺进被窝里,抢一床被子……如果对方打呼噜说梦话怎么办?他睡着了我还没睡着怎么办?我把他吵醒怎么办?他把我吵醒怎么办?如果我今天困了想早睡,对方却开着灯在玩手机,我可能暴躁愤怒到把人直接踹下床,赶出家门。
这样的我,怎么可能和别人在一起?
直到后来,我才晓得,原来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所有一切我自以为是的麻烦都变成了产生多巴胺的催化剂,我心甘情愿地忍受一切以前从来不习惯的繁冗琐事,心甘情愿地接受外来者侵入自己的生活,也成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
哪怕只是跟他呆在一起,就能感到无比快乐。
这实在是太神奇了。
就好像那是你的身体用无形的语言在告诉你——
想要接近他、想要触碰他、想要抱住他。
爱是一种生理反应。
现如今,我来回踌躇了半天,盯着秦烬,心里却自我安慰道:
长期一个人睡一张床习惯了,偶尔也可以试试身旁有另一具温暖的身躯陪着吧。
……这么想的我其实早已在动摇了。
我暗自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却拿这样随意退让的自己毫无办法,我脸上紧绷着表情,说:
“如果你要跟我睡一起,可以。”
“但事先提醒。”我着重强调道,“我今晚不想你给我提供任何服务,你也不要来招惹我。”
废话,我腿还酸着呢。
未免又擦枪走火,毕竟这种事又不是没发生过,还是先声明的好。
第44章 拎包入住
我卧房本来就放着张尺寸很大的双人床。
当初会买这张床倒不是因为我未卜先知给另一个可能会与我同床共枕的人留了位置,而是纯粹因为大床睡起来舒服,随便翻滚也不用担心掉下去,而且空余的位置可以把第二天的衣服搁在一边。
没想到如今倒是给秦烬提供了方便。
我简单收拾了一下,把自己的枕头从大床的中央挪到右边,在左边另放上一个枕头,秦烬就可以拎包入住了,真是一点都不麻烦呢。
秦烬进来看见我理好的床铺,却将我跟他的枕头掉了个个,说:“你睡里面。”
“哦。”我应了一声,谁睡里面谁睡外面我其实没什么讲究,之所以我刚才第一反应把自己的枕头放在靠床沿外侧的位置,大概还是因为我想着若是晚上要起个夜什么的,出去的时候不容易吵到他。
但睡在里面的话,我进出都得从他身上跨过去,想来姿势不太雅观。
然而我还是没有拒绝秦烬的提议,因为我喜欢猫在角落。
于是我从善如流地看他换了一下枕头,我躺进去,对着墙,感觉到身后塌陷一点,秦烬也躺下来。
他关掉床头灯,我们同时陷入一片黑暗。
记忆不期然地将我拉回不久前那个大雨滂沱的夜晚,以及更久以前,我出差时,做过的那个过于真实的梦。
思绪发散开来,我甚至在想,要不要真的试试,把梦境变成现实……
可明明是我自己口口声声说不要他提供任何服务的。
接吻当然也不行。
秦烬此刻正一动不动地躺在我边上,相比上回,这次因为床大,我们之间隔着一个相对看起来“礼貌”的距离。
四周静悄悄的,只是我却无法忽视那种暧昧到让我体温不自主升高的浑浊气氛,真是奇怪。
他没有靠我很近,没有动手动脚,说好什么都不做就什么都不做。
我却没有因此放松下来多少。
倒不如说,因此,想象力反而更如野马脱缰般不受控制地奔腾出去了。
其实被他摁着毫无反抗之力,我应该还是更喜欢掌握主动权。
明明都快三十的人了,我却仿佛重新回到了血气方刚的少年时代,一天到晚的,就没个清醒时候。
我有些烦躁地拉开一点被子,试图散热,就这么一点点动静,秦烬却出声了。
“还不睡?”他几乎是充满暗示地问道,“大总裁,想什么呢?”
他不也没睡,好意思说我吗。
“嗯。”我闷闷地应了一声,翻了个身,“有点不舒服。”
我的本意是想表达我的那儿地还没恢复完全,不想使用它,但这词过于粗俗让我有点难以启齿,于是我省略了前两个字。
却不想这句话到秦烬却被他理解成了另一番意思。
“不舒服?”他用一种压抑而危险的声音问,“白天,你没爽到吗?”
“……”我噎了一下,承认也不是,毕竟此时此刻的情境下这怎么都听起来像一种欲拒还迎,否认也不是,毕竟我也的确还挺满意的,于是一时竟不知到底该如何应答。
于是最终我思考半天,干巴巴吐出两个字:“……还行。”
秦烬没声儿了,漆黑的夜里,我完全看不清楚他的表情,但我觉得他大概不太高兴的样子。
秦烬对这件事似乎异常执着,我猜测可能是因为我之前对他的技术提出了“有待提升”的评价。
犹豫了会儿,我摸索着伸出手,碰了碰他的脸。
我有点羞赧地小声补充说:“……意思是下次你轻点。”
这已经是我拉下脸试图哄他开心的极限了,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理解我这话的隐藏含义,重点是“下次”,不是“轻点”。
事实证明,我并不需要担心他听不听得明白,因为话音刚落,秦烬的呼吸声立刻粗重了起来,他精准地攥住我的手,一下子越过了那个我们之间假惺惺的礼貌距离,长臂一伸,差点直接将我整个抱进怀里。
我吓一跳,朝后缩了缩,生理反射性地感觉浑身一痛。
“我说下次,没说今晚!”
什么呀这个人,刚才还老实得跟死了一样,原来就是在那儿装模作样。
“谁允许你抱我了?”我戳他硬硬的胸肌,“一边去。”
我感觉听到他很明显的吸了一口气,不知是气的还是急的。
“转过去,别动。”他赖着不走,我在被子底下踢了他一脚,轻轻地说,“听到没。”
我搬出之前的办法,故技重施地威胁道:“否则以后不让你睡我房间了。”
他闻言顿了一下,接着果然立刻翻过身,不再动了,背对着我,呼吸随着身下这具强壮有力的躯体轻微起伏。
我暗自轻笑一下,心道这才对嘛,我可以随便折腾他,但无论他想干什么,只要没我的允许,那都得忍着。
这就是我作为老板、作为金主的特权啊。
我挪了挪窝,转而俯身上前拥着他的后背,手摸过他柔软的棉质睡衣下后背隐约的肌肉轮廓,手指滑过他的脊背,环过他健壮的腰际。
另一个人炙热的体温在手下的感觉很奇异,从前没有任何时候让我觉得我这么真实地拥有过他。
过去我们总是太急,于是我连好好跟他接触的时间都没有。
“不要回头。”我在一片寂静的黑暗中警告他。
这话听起来有些欲盖弥彰,因为他本也并没有回头,只是我不放心,所以才这么告诫一句。
同时盖在我们两个人身上的被子蠕动一下,黑夜中响起兮兮索索的声音,我凑过去低下头,隔着一层薄薄的衣料,悄悄亲吻他的背,如同从前一样。
所幸有衣服阻挡着,我心知嘴唇还是其他部位,其实触感都不太容易分辨。
这似乎只是一种无望的给予、看不见的示好,我不想他发现,亦不需要他回应。
现如今,我享受躲在暗处的喜欢,就像蜷缩在没有光照的角落,这同样让我觉得安全、放心。
我们维持着这么一个紧贴的姿势,最后,我慢慢地睡过去,逐渐失去意识。
踏实而安稳的一夜就这样过去。
又过了几日,我收到一封电子邀请函,原来下个月是母校一百一十周年校庆,趁此机会举行一次隆重的优秀毕业生校友聚会,来询问我是否有时间前往参加。
校友会这种东西,总是混得好的那批社会精英回去显摆装逼的好机会,说实话我有那么一点心动。
倒不是我自认如今混得有多出色、赚了多少钱,我校毕业的知名企业家数不胜数,我这两把刷子实在算不得什么。
我只是唯独想把秦烬带回去炫耀炫耀,昭示一番所有权。
我那些微小的成就不值一提,我整个人都不值得一提。
随即我猛然意识到,原来从始至终,只有他,最让我骄傲。
只是我猜想秦烬可能不太乐意参加,毕竟如今世事巨变,他家道中落,大约去了也是被人看作谈资嘲讽奚弄。
我想了想,还是没提这件事,揭人伤疤太阴损,我不乐意,何况,他是我的人,别人凭什么对他指手画脚。
不成想,那天下班,秦烬却主动问我,下个月一起回趟学校参加校庆?
我奇怪道:“你也收到邀请函了?我以为你对这种活动从来不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