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你能再靠近一点吗[古代架空]——BY:纷纷和光

作者:纷纷和光  录入:12-14

  凛王年轻的时候,凛州不少家族都想把女儿嫁给他。不过当时的凛王还是王世子,一切得听老凛王的,凛州这些家族的女儿嫁给他只能为侧室。
  老凛王让皇帝赐婚,皇帝择了名动江南的楚氏女为世子妃。
  若没有朝廷插手,陶侧妃这样的身世本可为正。她想着王妃是个柔柔弱弱的小汉人女,来到凛州孤苦伶仃没什么帮扶,还不是任由自己欺负,将来凛王府的大权都会落她手上?
  结果她第一天去见王妃,被王妃以左脚先进门罚跪了两个时辰。
  没错,罚她跪的理由就是她左脚先进门。在此之前,陶侧妃从来不知道麒朝有女子右脚先进门的规矩。
  王妃显然是故意的,因为之后很多次,陶侧妃见王妃从不在意左右脚进门的事情。
  眼下么——陶侧妃是云缓的长辈,云缓自然不能罚她。
  可因为云缓是嫡公子,且又被加封了宸郡王,陶侧妃不能对他不敬。
  比如现在,云缓让她等待,她只能站着等,不能坐着等。
  就算她脸皮厚非要坐,这里除了云缓身侧也没有其他座位了。
  陶侧妃和嬷嬷站了半个时辰。
  这个时候两人突然听到云缓道:“你站着干什么?坐下来呀。”
  陶侧妃正想说“没地方坐”,这个时候看到云缓身侧的黑衣男子坐下来了。
  云缓又笑了一声:“陶姨娘,我临帖有些慢,你是长辈,多担待一下,再等片刻吧。”
  这一等,陶侧妃就等到了天黑。
  她和嬷嬷站了两个时辰,脚脖子都要站肿了。
  云缓终于把这篇《甘泉赋》临好了。
  他今天临的这本《甘泉赋》是太子六年前写的,洋洋洒洒两千多字。据说太子在返回都城的路上看到一个破败的山村,村落中的人因为饥荒而逃窜,村中一汪清冽的泉水周边生了杂草,太子对此有感而发写了这篇赋文。
  云缓临的这篇当然不是真迹,据说太子的真迹已经被烧了,所以他拿的是临摹本。
  就算临摹本也很罕见,这是花知乐想方设法借来的。
  花知乐知道云缓写字比他们几个强百倍,临摹什么像什么,他花了两千两银子请求云缓再临摹一本给他。
  为了对得住这两千两银子,云缓临摹得格外认真,最后成果和这个临摹本几乎一模一样,如果不是纸质稍有区别,云缓都分不清哪个是自己临摹的。
  他拿了旁边的帕子擦一擦手指,这才看向陶侧妃:“陶姨娘是有什么事情?”
  陶侧妃站得头晕脑胀。
  原本想好的说辞全都记不起来了。
  嬷嬷推了她一下,她才道:“这些天我忙得脚不沾地,未曾管教厨房那群奴才,今天才知道他们偷懒,给七公子院子里做的饭菜和以前不一样,今后不会这样了。”
  云缓看她站都不稳,如果晕倒在这里又是一件糟心事,他稍微寒暄了几句话,将陶侧妃打发走了。
  出了院门之后,陶侧妃心有余悸。
  云缓确实好脾气好说话,训人讽刺人挖苦人都没有。
  但是——他也不是什么好捏的软柿子,甚至比云广陵那种直来直往的更加折磨人。
  云缓看起来很清楚他自己的处境,失势时安安静静不主动找事,现在得势了又能保持着原有的风度。
  陶侧妃道:“他身边穿黑衣服那个人是什么来历?看着很不一般。”
  嬷嬷回想了一下:“应该是李轻舟送来府上的罪犯之一,当初咱们二公子想把他投进虎笼,最后出事了,二公子反而被王爷打了一顿。”
  陶侧妃打了个寒噤:“他准是李轻舟安插的眼线。”
  难怪李轻舟那么早就能得到消息。
  陶侧妃道:“罢了,以后离他们的院子远一些,别短缺他们的东西。”
  话音刚落,陶侧妃“哎呦”了一声,脚脖子扭住了,今天站了一下午,她脚上使不出来力气,现在脚脖子又扭了,不得不让嬷嬷把她给扶回去。
  云缓这边写了一下午的字,手都有些酸了。
  连锋把云缓的手放在手心揉了揉。
  云缓把自己的字帖拿出来:“看我写得好不好?”
  连锋看了一下。
  与临摹本写得一模一样,云缓这本甚至更好一些。
  连锋的书画真迹对别人来说很珍贵,对他自己而言一点都不珍贵,毕竟手长在他自己身上,他想写就写。
  云缓喜欢的话,以后皇宫里的字画都是他的。
  他点点头:“很好。”
  云缓下巴微微抬起,淡色的唇瓣很吸引人的样子。
  连锋想低头吻一下,却不好直接这样做,所以伸手在云缓的唇角处轻轻摩挲。
  云缓把他的手推开:“不能摸哦。”
  谁让他不准云缓摸腹肌来着。
  现在云缓记仇了。
  连锋喉结微动,一手按住了云缓的肩膀:“那可不可以亲?”
  云缓捂了自己嘴巴:“不、不可以。”
  连锋大手按在云缓单薄的肩头,声音喑哑且性感:“就亲一下。”
  云缓坚持着自己的原则:“一下也不可以。”
  端着点心盘子的厨娘面露茫然。
  是的,她原本不是什么厨娘,是连锋手下的影卫之一罢了,而且是级别很高手握四品熊罴印的那种。
  因为影卫要杀人,杀人之前可能隐藏身份埋伏很久,所以她这些年当过厨子,当过媒婆,当过大夫,甚至还当过打渔的。
  做过这么多行当,按理说她见多识广什么都看过了,看到什么都不会感到惊讶。
  但眼下这一幕实在让人震惊。
  原来太子殿下不仅仅会冷酷的下达各种指令,或者当着她们的面手刃一些叛徒,还会展露很柔软的一面。
  简而言之,太子殿下也会追求人。
  以前她以为太子殿下对世间美色不感兴趣,或者说,就算感兴趣了,也是要以强硬的手段使对方就范的那种。
  云缓看到了这名厨娘,这两名厨娘一个叫苏娘一个叫月娘,眼下过来的是苏娘。
  云缓看向苏娘手中的托盘:“苏姨,你拿的是什么?”
  苏娘道:“做了莲子银耳羹和芸豆饼,小公子请品尝。”
  过来之前,苏娘和月娘听过太子殿下身边这位公子年岁有些小,她们曾担心不知道怎么近身照顾,今天看到云缓之后,却意外的发现云缓很温柔,很好说话的样子。
  而且长得真的很吸引人,就是肤色有些苍白,看起来过分消瘦,让人很担心他的身体。
  太子殿下并不是什么温柔款款的男人,他多年来都在军中,与之打交道的基本上都是些五大三粗的汉子,所以太子对待手下和身边其他人都很严厉。
  云缓与他在一起,当然显得很脆弱。
  这让苏娘担心太子有怒火的时候,会把这个可怜的小公子给训斥哭。
  苏娘活了将近四十岁了,经历这么多事情,她的脸皮变得厚到不能再厚,这两年来带着手下的人执行任务有误还被太子骂哭过几次。
  云缓拿着芸豆饼啃,看苏娘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看,他以为苏娘也馋了,递了一块芸豆饼过去:“喏,苏姨,你也尝尝。”
  苏娘:“……”
  短短几句话里,她已经对这个脾气很软长得很乖的小公子产生了许多好感。
  难怪太子殿下不仅要亲自待在对方身边,还在王府里安插了那么多暗卫。
  苏娘摆摆手:“我不吃。”
  她赶紧端着盘子退下了。
  云缓拍拍手,他让人将这两份临摹本送去了花知乐的府上。
  过了一些时日,财大气粗的花知乐就亲自过来向云缓道谢,并奉上了两千两银子。
  云缓想不通为什么花知乐这么执着于太子的各种东西,就算真是太子的迷弟,也不该迷成这样。
  花知乐咳嗽一声:“兄弟如果告诉你实话了,你会不会告诉别人?”
  “不会啊。”
  花知乐也相信云缓的人品,知道云缓不是那种不讲义气的人。
  花知乐看了一下四周,周围没有别人,只有云缓身边常见的那个穿黑色衣服的侍卫。不过那名侍卫离得挺远,压低了声音讲话他大概听不见。
  “我在都城的时候就发现了,太子虽然死了,但簇拥他的人相当多,”花知乐道,“最近有小道消息说太子殿下其实没有死,那些被皇帝重创过的家族瞬间来了希望,我们家挺想和麒朝一些家族搞好关系的。”
  凛州以后无法和麒朝分开了,花家便想融入麒朝,小小一个凛州满足不了他们。能抓住机会往上飞,他们家自然要抓,任何门路都不放过。
  云缓明白了。
  最近皇帝做的那些事情引起了太多的家族不满。
  原本对太子没有好感的家族,在皇帝的对比之下,无比希望太子还活着。
  花知乐往云缓的肩膀上拍了拍:“无论上面坐的是太子还是皇帝,只要凛州还在,他们不大可能对凛王府做什么,但是——”
  云缓偏头看向花知乐。
  花知乐平日里嘻嘻哈哈颇不正经,今天突然很严肃的讲一些大道理,倒是让人觉着罕见。
  “最近皇帝对你和你母妃太好了,就怕太子真的在世,以后他夺了权力,会对你和你母妃不利。”花知乐正色道,“俗话说得好,狡兔三窟,我觉着你可以像我们一样,私下里和一些与太子有关的家族往来,好为自己留一条退路。”
  云缓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太子和皇帝对他而言都太遥远。政治上的这些事情,云缓完全没有精力参与其中。
  他觉着自己还是走一步看一步算了。
  花知乐拍着云缓的肩膀,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云缓比先前更消瘦了一些,面容更显苍白无血色。
  明明云缓看起来很有精神的样子。
  紧接着花知乐感觉到身上一凉,他回头一看,发现那名穿黑衣服的侍卫又以那种淡漠的目光在看自己。
  花知乐瑟瑟发抖,终于忍不住问了:“你那个侍卫什么来历啊?他每天只保护你?有人敢伤害你们凛王府的人么?他这差事太清闲了吧?”
  ——不过看起来很厉害的样子。
  云缓咳嗽一声,他知道连锋听得见,忽然想调侃连锋:“还可以暖床。”
  花知乐打量了云缓一番:“是你给他暖床还是他给你暖床?”
  怎么花知乐觉得云缓更像是给人暖床的小美人?
  云缓道:“当然给我。”
  “好吧。”
  花知乐不再揣测这些。
  暖床么,花知乐刚刚虽调侃了一番,实际上还是当成是字面意义上的暖床,他一直都觉着在凛王的威压之下,没有人敢断袖。
  而且云缓一直都身体不好,最近天气暖了,触碰到云缓手背的时候,能发觉他的手是冷的,没有太多温度。
  云缓自己说的也是字面意义上的暖床。更深层次的事情,云缓完全没有机会了解,别说图册,凛王府连本相关的文字书都没有。
  因此他一直都觉着男人和男人之间最亲密的事情就是互相帮一下忙,就像那天他误喝了紫英浆的场景。
  花知乐待了片刻就要走人,离开之前他道:“你还记得李琅么?以前他目高于顶不和咱们几个来往的,那天向你道歉后,他居然愿意和咱们几个来往了。”
  云缓点了点头。
  花知乐嘀咕道:“总觉得很多事情都不同寻常,经不起细想,像要变天了似的。你如果同意,就把他加入我们,以后一起出去玩。对了,你那些小狼崽长大了也可找他家的配种,听说他也养了两只白色的小狼。”
  云缓对此没有太多意见。
  他不爱出门,各家的一些往来,大多都不会参与进去。
  从冬到夏已经发生好多事情,明面上的,私下里的,朝局动荡不安,哪怕是遥远的凛州亦受到了不少影响。
  云缓拿临字帖挣来的两千两银子买了一对戒指。
  一枚是墨玉,另一枚是青玉,都是简简单单的指环,未曾雕刻什么东西。
  极品的墨玉十分罕见,这枚便是少见的全墨,外表漆黑细腻且无一丝裂痕,入手的质感十分细腻。他觉得这枚扳指很好看,很适合连锋,在古董店里看到的第一眼,云缓就喜欢上了。
  另一枚青玉亦是温润无瑕,这枚比墨玉要小一圈,云缓试戴了一下,戴在食指上恰恰好。
  他趁连锋中午休息的时候,把这枚墨玉的指环戴在他的手指上。
  这枚扳指戴在连锋的手上刚刚好,不紧也不松。
  午后阳光强烈,连锋夏日的衣物轻薄几分,因为这段时间所有人都得戴孝,连锋亦换了身白衣。
  他长得俊美,穿白色衣物也很好看,会少一些冷厉,多一些温文尔雅的感觉。
  云缓给他戴上扳指之后,稍微松一口气,就要把自己的手给缩回来。
  这时候连锋突然收手,将云缓的手指合拢在掌心。
  云缓试图抽出来。
  连锋睁开眼睛,手上只稍微用一点点力气,云缓便靠在了他的身上。
  这枚扳指很好看,云缓的眼光很好,只要是云缓选择的,连锋都很喜欢。
  他揉揉云缓的头发:“谢谢你。”
  云缓眨了一下眼睛,不知道为什么,从连锋口中听到“谢谢”,总觉得很奇怪,可能连锋看起来太冷酷了。
  但是,连锋很喜欢的话,云缓也会很开心。
  他总感觉连锋这些时日有很多心事的样子,连锋身上似乎有不少秘密,云缓精力很少,连锋不讲的话,他不想特意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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