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敞的正房内,蹲着一只狗,躺着两人。那狗壮如牛犊皮毛光亮,猛一看好似黑夜卷了对黄灿灿的眼珠子,正是陪伴齐老头身边的狗妖。他看两人的眼神颇为嫌弃,口吐人言:“你来晚了。”
居同野对妖怪已经见怪不怪,心上虽慌手脚不乱。
地上两人,一人着道士袍,四肢诡异扭曲,袍上殷红血迹鲜妍夺目,好似蝴蝶被大雨拍打在地面上淋了个通透,脖子被拧到身后,不可能活命。另一人正是失踪的曾响。
沈吟瞥了瞥道士,眨巴眼,态度恶劣强硬:“你来的也不早。”
居十看见曾响的那一刻大脑空白,赶紧上前探他的鼻息,微弱炽热的气流似落水之人的浮木,筋疲力尽之余得以绝处逢生。人还活着。居同野缓缓吐出一口浊气。
狗妖冷哼一声道:“我若来的不及时,你们现在看见的就是两具尸体。”强硬的语气只到半截便偃旗息鼓,漆黑发亮的皮毛因无能为力而颓然。他也不是那鬼的对手,只能叫醒沈吟,沈吟既为父母官少不得要管,至于那恶劣性子和彼此隔阂可以暂且搁置。
“我救他一次仅是巧合,不会救他第二次第三次。那冤魂不要他的命不会甘心。”狗妖舒展因瞬间惊魂而僵硬的四肢,迈开步子哒哒哒朝外走去,又想起地上这人是沈吟下手,定然是不得不管,放心下来,“沈大人好自为之,算是两清了。”
居同野看着狗妖溜走,又以期待的眼神望向沈吟,好似贪吃的小孩盯着个味美糖人。
沈吟摇头,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无能为力:“别看我,我也不会超度鬼。”
居同野期待落空,瞬间傻眼:“什么?那该怎么办?”看着死透了的法师,难免有些哆嗦,“要不再请一位法师来。”
沈吟眼珠子一转便有了主意:“明儿就成婚,鬼早不来玩不来偏偏赶在这时候,不是没道理,他不会让这场婚礼成功。如果不能在明晚解决,估计曾家一家老小都不会有好下场。解铃人还需系铃人,你先把曾响唤醒。”
居同野立即上前扇了曾响几巴掌,因焦急慌乱手上难免失了分寸,啪啪啪拍得脆响,脸上的肉都被拍得通红。
曾响并不是没有神志,他是如何手脚不受控制地走过来,大师是如何被生生扭断四肢如蛆虫在地上蠕动,最后又是如何被拧断脖子,再到那鬼冰冷而腥臭的气息喷吐在他脸上,他恐惧到无以复加。生死关头,一只大狗神兵天降,一狗一鬼对峙明显狗落下风,然而几声惊天犬吠却吓得鬼惊惧不跌,鬼影模糊消失殆尽,然后他便看见了和蔼可亲的沈吟和居同野。
“大人!”曾响痛哭流涕,恐惧都在此刻爆发。
沈吟唬起人来全然不是人,他比食人恶鬼还可怖。沈吟一把揪住曾响的领子,嘴唇一翕一合,吐的尽是霜凛刀刃:“你们家私设公堂草菅人命的事,本官已经知道了,他既然是因此而死,少不得拿你偿命。”
居同野倒是被沈吟吓着了,就要阻止,却见沈吟腾出一只手阻止他,
“你的命偿了,说不得恩怨了结,也就没事了。”
前一刻还慌乱不知所措的曾响,这一下却陡然振作精神,双膝跪地央求道:“大人,当初的确是我的错,但我至今也不曾后悔!我曾响行的端做的正,如果我这条命能抵他的,就叫他拿去,只要他不再作恶。”
沈吟稍整衣襟,镇定自若道:“你且说说是怎么回事,说清楚了再定夺。”
当年曾响不过是个半大的孩子,每日揍揍猫狗欺负同窗,再揪揪姑娘小辫,最过分的就是往人家衣里塞蚱蜢。因为免费学堂不收一文钱,不少人家都把子女送进来念书,其中有个小姑娘名唤茉娘,并不十分动人,胜于娇憨可亲。自打认识了茉娘,曾响便每日盯着她欺负。欺负归欺负,曾响有什么好吃的都先给她吃,得了新的笔墨纸砚也先叫她使,偶尔得了几文零花也只给茉娘花。
曾响毕竟少爷出生,比寻常人家少年早些懂事,却已知男女婚娶,想着长大后娶茉娘为妻。那年,曾响八岁情窦初开,茉娘十岁茉莉花开般的美好。
好景不长事与愿违,某日茉娘突然告病没有来学堂,曾响坐立不安逃学去看她。学堂是他家的,其他人看见他逃课也不敢声张,他走到茉娘家发现母亲也在,不敢光明正大的进去,便溜到屋后趴在窗前,看见茉娘病倒在床上,脸色煞白,屋内血味缭绕不散。
大人的只言片语传进来,曾响隐约听到“万秀才”名字,以为那个成天喝大酒的秀才打伤了茉娘。这时床上的茉娘似乎察觉到窗边有人,她睁开眼睛,如唤魂般唤了句:“响哥。”
“我以为茉娘渐渐好起来就会来学堂上学,日日翘首以盼,可没过多久她就投缳自尽。我当年只想既然万秀才欺负茉娘,就要替她出头,是才想出一场装疯卖傻的主意。没成想万秀才命丧于此,我心中后悔,大病一场。直到几年后,我长大成人,才明白当年万秀才做了何等事,茉娘才十岁!她还有大好的年华,还在等我娶她。”
这些日子以来,万秀才一入夜便报复,每夜潜入曾响的梦里用地狱般的酷刑折磨他,他那眼角的青紫便是他为了使自己清醒过来,故意一拳头狠狠砸向自己眼窝。直到最近变本加厉,万秀才竟然开始杀人,受害者的死法均如他当年一般。曾家怕沈吟怪罪他们私设公堂,是以不愿相告。
沈吟听完之后,拍了拍他的肩,语气柔和:“起来吧,跪得膝盖疼。”
曾响看了看沈吟,又看了看居同野,他头顶偌大的罪恶,只觉得自己罪孽深重,哪怕把膝盖跪残了也是自作自受。
居同野看不下去,把他扶起来:“大人不怪你。”
沈吟咬着下唇,半晌才道:“我虽不会捉鬼超度冤魂,但这事我倒有个好法子可以一试。凡是这等从地狱爬出来报复的鬼,都惧怕死因。”
居同野问:“难不成抓住他,在他把他四肢敲断?”
沈吟恨铁不成钢地看了他一眼,才道:“不是致死原因,是整个恩怨起因。他报复,是被人敲断四肢而死,被人敲断四肢是因为曾响装疯卖傻,装疯卖傻是因为替茉娘出气……”
居同野和曾响几乎同时惊呼:“茉娘!”
“天道虽然不公,但他有一点最是公平的,便是因果循环。万秀才能爬到人间,根据这条线索和因果链,茉娘也有机会。你还知道茉娘葬在哪里?”
曾响拼命点头:“知道,我每年都去祭奠她。”
“那便好。”沈吟一挥衣袂,面色如霜,态度决绝,“曾响,这事我和同野装作不知道,待会我们先回去,你叫醒其他人先将尸体处理了,然后悄然回屋,咱们三个去茉娘的坟前,茉娘泉下有知,定然会助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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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娘不过是一介女流,曾氏怜她小小年纪夭折,给他立了个碑。深夜闯坟地,这三人都不觉得悚然,阳气旺盛无所畏惧。
四下虫鸣此起彼伏,各个扯着嗓子拼命撕喊,仿佛只有一夜光景的寿命,黎明将至,它们会伴随着熹微晨光烟消云散,不复存在。
阴风泣诉,糅血掺泪。
茉娘的坟前有一串鲜艳欲滴的紫葡萄,有刚才洗过的水渍,深紫如黑,烛光将三人倒影在每一颗饱满丰硕的葡萄上。
曾响不敢相信:“这不是我十天前来放的葡萄么,怎么还……”
“说明她十天前就回来了,这十天来一直都在等你。”沈吟静静地盯着曾响,眸光深邃,又看向石碑,淡然道,“看碑。”
本来是被打磨得光滑的碑,现如今仿佛受了上百年的风沙侵蚀,遍布指甲盖大小的深坑,千疮百孔密密匝匝,却不觉得恶心,像是饱经风霜苦人,叫人忍不住想抚平岁月烙印,石碑上唯有二字清晰可见。
茉娘。
字眼血红,隐隐有水渍,好似在肌肤上一刀一刀刻下。
居同野看得头晕目眩,下意识朝沈吟靠了靠。愈是阴气十足,沈吟的身子愈是如火烧,叫他身心俱暖。
沈吟看了眼曾响:“去吧,她在等你。”
第六十三章 大婚之夜
婚礼毫无悬念的进行下去,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由衷的笑意。曾响决然的态度影响了曾家诸人,那种态度岂止是简简单单的一夜成人,浑如兵临城下胜券在握的骠骑将军。
沈吟如果出现,必然受万众瞩目,比一对新人还吸睛,寻了身干净的仆从衣服换上。他身量颀长,衣裳显小,露出一寸手腕,肤色苍劲而皓白。
居同野本来就不起眼,躲在人群中谁都不想多看他几眼。他觉得沈吟这番扮装是个好主意,但接下来就发现沈吟总是趁他不备手脚不安分,口吐情欲热流滚烫,不是朝他耳孔里钻就是脖颈下蔓延,恼得他想一脚把人踹出去。
对于居同野的恼火,沈吟总是笑吟吟的,眼睛眯成新月,仿佛当真能绽放柔和月光。
新人拜堂喧嚣热闹,送进新房后,稍待片刻,便又出来行拜见礼。
居同野终于受不住,推攘着他出去,沈吟虽走在他身后,丝毫不像仆从,群星中的一轮新月,何时何地都是耀目所在,不会因哪颗星辰而动摇。趁此机会,钻进新房里,躲在床下。
他二人一早又将新床底下打扫干净,纤尘不染,本来还想铺张床单,但盛夏酷热,地上这点沁凉正好抚慰一日积郁的烦躁。为防无聊,还带了一盒糕点,芝麻酥饼、红豆糯米滋以及海棠酥。
暑热易生闷生倦,乍得凉爽就让人不忍撒手,居同野只觉得眼皮沉重好似坠了铅,他一面惦念盒中未动的糕点,一面强打精神抵御困倦。沈吟忽的覆手上来,在他肩头有一下没一下轻重缓急十分得体地拍着。
“睡会吧,有事我叫你。”沈吟轻声道。
刹那困倦如潮水,这句话具有无限力量,每一个字都能让他回归娘胎,居同野阖上沉沉睡去。
曾响本意是想将夫人灌醉,谁知新婚夫人是个海量,女英雄般豪气干云,来者不拒,杯杯斟满,以示嫁入曾家对相公情深义重。曾响看得汗颜,他叫小厮给自己递的酒都是水,酒杯酒壶都在酒缸里浸泡过的,端起来像模像样。
宴后回了新房,终于安静下来,人都散尽门窗关闭,曾响才发现他的新婚夫人躺在床上已经睡着。原来之前的豪爽都是装出来的,坚不可穿的外表下,还是在相公面前露出本真,是一个柔弱女子,醉态有千娇百媚,嘴角不知不觉微微一勾。
大好的洞房花烛夜本该一切完美,迫近无瑕,耽于男女情色,阴阳结合承接天道。可惜准备好的迷魂香蒙汗药用不上了。
曾响给夫人脱了鞋袜褪去凤冠霞帔,仔细掖好被褥,才掀开床单,对床下两人哭笑不得道:“她喝醉了。”
刚才沈吟听得一清二楚,他从床底下爬出来,打趣道:“你娶了位豪杰。”
曾响都快哭了,一面脱下喜服,闷得一身汗流浃背,脱光了换上日常便服,一面不满道:“大人!”
居同野这时才爬出来,新房内烛光通透,大红的喜字各处悬挂,符咒一般公然贴满了角角落落,以及花瓶灯笼等屋内一众物什,叫人忍不住怀疑白头偕老究竟是否是邪恶诅咒还是由衷祝福。
屋内半明黄半绚红,一霎色彩斑斓,刚才还漆黑,现在晃得人眼花。居同野眼前看不分明,揉着眼睛道:“都别说了。”
窗幔上喜铃一阵摇晃,仿佛被大手蹂躏,铃铛声铮然作响,屋内门窗紧闭,跫然无风。
居同野的一颗心登时被吸得干枯,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
沈吟催促,不容拒绝:“快走,出去。”
锣鼓喧天震魂摄魄,炮仗本就有驱邪之效,通红的喜字和帐幔圣洁高雅,更是不容阴邪侵犯。没人想得到此时应该在洞房花烛的新郎官竟然溜出来,学堂荒凉,正房的地面本来就被千百遍的刷去了血迹,熏香驱尽了寡淡的腥臭,夜幕降临前不过蛮荒一隅,而今又是人间炼狱。
曾经一度邪魅不扰的圣洁之地,已充斥绝望和凄惨。影影约约有些模糊不堪的影子,好像被风卷起的灰尘,凝成垂髫学童模样。
居同野发现那些虚幻的身影时真时假,他被撞得踉跄,双腿针扎似的疼,尤其是膝盖骨关节,好似有阴气入体,割得骨肉分离,肉体分崩离析。
沈吟手指屋内,厉声呵斥:“大胆!敢在本官面前作祟!”
那鬼历经千难万险从地狱深处爬出来,十数年的惨痛折磨,就是为了能在今时今夜一尝曾响鲜血。他已经将曾响折磨到濒临崩溃边缘,凝练恐惧的血肉已臻至完美,那是世间极致珍馐,哪只鬼见了都忍不住伸长舌尖一尝。
然而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沈吟这人官威浩然,在他视线范围内,厉鬼只能看见自己即将万劫不复。万秀才本就是要历经数百年的刑罚才能转世投胎,他心志淡薄根本承受不住,是才另辟捷径,来人间斩断恩仇,恩仇了尽,了无牵挂,也可提前转世投胎。
万秀才宁肯灰飞烟灭都不愿再回去受折磨,哪怕在阎王爷脚下斗胆犯罪,他也在所不惜,不拼则死,立即全力出击!
腿边学童身形更深,乖巧可爱的学童面目狰狞,张牙舞爪就朝居同野和曾响冲来,不知缘何,居同野只想着小鬼难缠,扑过来时带着夜风清凉,感觉双腿沉沉如灌铅,铅入血管疼痛难忍,仿佛整条腿都在被一片片凌迟着。
居同野和曾响猝然被拉倒在地,一左一右被分别朝两个方向拉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