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六月五,乌苏城里人满为患,四处都是叫卖雨衣雨伞的。即使在专供马车行进的城道上,马车走的也尤其艰难,堵的要命,华贵的马车与轿子,一辆排着一辆。自家马车也是走走停停,弄得苏妃直犯晕。
这排场,快赶上大梁一年一度的科举了。
行且如此,吃住就更拥挤了,别说客栈,就连普通的人家院子里,都有许多人花银两带着草席进去借住一宿的。
“我们住哪儿?”赵凌很担心的问。
马车外跟随的小厮,跑去打探,一会儿回来报,“殿下,我们住在南边穆江江畔洛王爷的行宫里。”
“洛王行宫?”赵凌没记得洛溢在乌苏有什么行宫。
洛溢这种不会享受生活的闷葫芦,竟然也开始四处盖房兴建家产了吗?
一直到黄昏,马车才在拐进宅院中。
二十年过去,洛溢的审美水平有了质的提升,如果不是门口那个“洛”字,他绝不会相信这家主人是洛溢。
行宫的位置也是绝佳,三层小木楼,院子里有假山有泉眼,还有个不大的湖,湖中栽着莲花,湖心岛一亭子,亭子里有石桌石凳跟一个刻在石桌上的棋盘。非常有意境,就像从某幅山水画上扒下来的。这样的建筑院落,放在梁都没什么,但在乌苏,绝对是豪宅中的豪宅。
从行宫小楼三层眺望,穆江全景尽收眼底。
赵凌十分喜欢,但想想这家的主人是洛溢,迅速放下了将来有了银子买下来据为己有的冲动。
连夜赶路,苏妃怀有身孕,身体疲乏,先行睡下。
赵凌睡不着,马车堵在路上的时候睡的太饱,而且,他得早起去穆江堤坝观潮。潮在辰时起,但多数人都是深更半夜去抢位置。乌苏商贸发达,金钱至上,上好的位置,需靠银两预定,其他位置,先来后到,谁占到是谁的,讲求个公平。
洛溢不喜欢人多的地方,观潮这种事,他也就是在行宫小楼上远远观望一下,应该不会去离着潮水最近的堤坝上蹲守。赵凌也不愿意麻烦洛家跟苏妃的下手去给他占座,他有手有脚,自力更生。
入更深夜,赵凌爬起来,跟守夜的洛家家将打了个招呼,就一个人出了行宫大门。街上无比热闹,灯火通明。外地人磨刀霍霍准备抢座,本地人抬着烤好的猪牛羊准备祭祀。他根本不用自己走,被人流推着自动就去往了穆江长堤。
身体瘦小的赵凌,很快就从人与人之间的缝隙中挤进了前排。最前排是竹栏杆,为了防止过度拥挤坠江而人为修建的。虽然位置偏了点,但视野说得过去,赵凌心满意足的呆在原处,见人越来越多,索性爬上了栏杆。
十三皇子要是能再长高一点就好了。
他坐上栏杆,远望穆江宁静的江面,再过不久,这里将要掀起铺天盖地的大浪。
能在太平盛世再活一生,真好。
莫名的冲动,赵凌直起身子,脚踩着栏杆,全身心浸润在江风中,自然之气浩瀚,人间众生渺渺。
“啊!”
他大呼一声,将上辈子残存的郁闷满足的宣泄出来。
忽然,身后有个什么靠近了他。
重生后,他的直觉远远没有上辈子灵敏,战场上训练出来的素质没有被继承,但若有敌意靠近,他依稀还是能感受到一点点。
转身,对上宁庄那张怎么到哪里都有你的脸。
赵凌澎湃激动的心情瞬间全无,宁庄身后是洛溢,洛溢的眼眸,又在扒皮拆骨肉一样的打量他。
洛溢你是属鬼的吗,阴魂不散还有完没完?
出于礼貌,他还是拍了拍身边的竹竿,“洛王爷有闲情逸致来观潮吗?我这个位置不错,要不您过来坐?”
洛溢装作不认识他往前走。
很好。
让洛溢坐在栏杆上,这种不雅的姿势是绝对不可能的。跟他一起坐就更不可能,曾经赵敛暧昧洛溢的场景,要多恶心有多恶心,赵凌想想都想吐,更何况是洛溢这个洁癖症患者。
洛溢大概是无意中路过,停下来只是出于好奇。十三皇子胆小怕事,这么危险的堤坝边缘不会靠近,更不会像赵凌一样直接坐到栏杆上去大叫。
谁知宁庄没走,还狠狠的吐出两个字,“跟上。”
赵凌客气用肢体动作表示拒绝,宁庄带鞘的剑压过来,摆明了是没得商量。
洛溢依旧往前走,似乎他手下强迫少男的行为不是他指使的。
赵凌唯有从栏杆上跳下来,依依不舍的告别了自己好容易才抢到的绝佳观潮位置。
宁庄小声说,“赵凌,我警告你,离着王爷远一点。你以为变着花样来偶遇,王爷就会上你的当?你只是长得像他,但你永远替代不了他在王爷心里的位置。王爷只是担心你一个不小心从栏杆上掉下去,死了连尸体也找不着,惹苏妃娘娘不高兴。”
好吧,这理由……
话说,她是谁?
洛王爷有了喜欢的人?
算了,二十年会发生很多事,洛溢认识了什么红颜知己,然后因为什么狗屁原因没在一起,都不是他该关心的问题。
他该关系的,是洛溢要带他去干嘛。
他跟在两人身后,无精打采的穿过人山人海,有宁庄在的好处就是不挤,作为护卫,他身先士卒的给主子开辟出一条畅通无阻的大路。
跟洛溢一起,总是特别的沉闷,这闷葫芦半天憋不出一句话,上辈子总是他自言自语的说个不停,全当洛溢听见了。可这辈子,他跟洛溢无话可说。
赵凌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漫长。
他四处乱看风景,穆江上准备参加弄潮比赛的龙舟,已经各就各位。等潮水起来,大祭结束,龙舟就冲向潮水中,迎着潮水劈开前路。
远远的,江边有一把大红伞。大红伞足足能遮住十个人。碧绿的江水和拥挤的人群里,尤其的扎眼。
红伞的位置,也是观潮最正的位置,潮水迎面过去,在伞前落下来。这绝佳的观潮地点,寸土寸金,看面积,少说得花上一千万两。
伞的主人,也是老朋友。乌贵妃乌家大小姐的亲弟弟,燕子阁的主人,也是上辈子跟在他赵凌身后的鼻涕虫之一。
赵凌总觉得乌家的一双儿女特别有意思,女儿酷爱舞刀弄枪,骑马射箭,天天做男子装扮,整天跟他与洛溢一帮皇亲国戚混迹在军营。儿子却天天对着镜子摆弄妆容,跟丫鬟讨论穿哪件衣服比较好看,他做得一手好菜,弹得一首好琴,最喜欢大红色,偶尔还穿着女裙出没在烟花之地。
这两位的豪言壮语,更是惊人,乌婉大小姐说此生她只娶不嫁,而乌岚小少爷说此生他只嫁不娶。他们说这话,是在先帝五十大寿的寿宴上,文武百官皇亲国戚全当是童言无忌,一笑了之。那时候,不光赵凌,连他老爹先帝,都经常开玩笑的说,乌家两个孩子,是不是生错了性别。
二十年不见,乌岚的妆容更加浓厚了,大红唇跟他大红的衣衫非常吻合。大红伞下,他安静的坐着,遥望远方江水,时而端起茶水抿一抿。
洛溢走过去的时候,乌少爷揉揉眼睛,还以为自己看错。他与身边两个打扇子的丫鬟确认自己不是在做梦,之后,忽的站起来,几乎是一路狂奔着扑过来。
洛溢侧身闪过,乌岚没刹住,扑倒了洛溢身后的赵凌。
“对……对不起哦……”乌岚爬起来,又想扑一次,宁庄的剑直接把他隔绝出三米之外。
乌岚并不认识是十三皇子,只当赵凌是洛溢带着的小厮。赵凌摔的腰疼,还没好利索的后背又火辣辣的,真是服了这小屁孩,三十多的人了,还跟二十年前不差,见到洛溢就两眼放光,崇拜的不行。
想想,乌家小少爷崇拜的对象,除了洛家王爷,还有一个他。
“三哥哥啊,三哥哥啊,三哥哥来乌苏看潮,怎么也不知会我一声?我都没来得及精心打扮,这个样子,是不是吓着三哥哥了?”说着,乌岚就让身边打扇子的小厮搬凳子来。
三哥哥……赵凌还挺怀念这个叫法的。当年他们年纪相仿的几个世家贵族的孩子,在玄乌阁学艺的,一共有七个人,按着年龄,洛溢排第三,他排第七,那时候乌岚年纪很小,只有蹲在门口吃手指头的份儿,总叫他七哥哥,叫洛溢三哥哥。
二十年过去,他们七个死的死,残的残,疯的疯,也有扶摇直上大鹏展翅的,比如太子赵起登基做了大梁的靖安皇帝,比如太子伴读洛王府世子洛溢世袭爵位,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朝中肱骨。
“三哥哥,你什么时候走啊?回梁都吗?我跟你一起回去好不好?我也很久没去宫里看我姐姐了。”乌岚拖着凳子靠过去,但他与洛溢之间,隔着赵凌。
不是赵凌愿意坐在这里,刚才搬来三张凳子,洛溢选了中间一张,宁庄抢了左边的,只剩下右边的给他。
乌岚离着这么近,脂粉的香气比苏妃娘娘的还要猛烈,熏得他恶心。
乌岚一双涂着红色眼影的大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赵凌。
“你……是……谁?”他越看越吃惊,“你是三哥哥的新收的男宠吗?”
男宠你大爷!赵凌真心服气这位大梁首富家的太子爷,不学无术到一定境界,如果燕子阁是他接班,用不了几年就能把家产败干净。
“赵敛,十三皇子。”洛溢淡淡的介绍了一下。
闷葫芦的确变了,换做上辈子,他压根就不会搭理乌岚。
乌岚恍然大悟的样子,“难怪,难怪,他长得真像七哥哥!都说外甥像舅舅,侄子像叔叔,一定是皇上亲生的没错。可我从没听姐姐说过,宫里有个十三皇子。去年皇后生辰,我倒是见过过邝家贵妃生的十四皇子跟十五皇子,长的都没他好看。奇怪了,他长得这么好看,我怎么就没注意过他呢?”
赵凌倒是可以回答,每次皇宫内有重大集会,十三皇子都会低着头猫着腰,浓缩成一个纸片人,生怕有人发现他的存在,尤其是宫中几位有势的皇子。
只听堤岸上面一片惊呼,穆江泛起微小的波浪,一层连着一层。每年来看景的人都知道,这是乌苏大潮开始的前兆。
“皇子弟弟,我们换换位子怎么样?”乌岚趴在赵凌耳边说,“我给你一千两银子,外加我燕子阁今年新款花样的布料随便挑。”
如此优厚的条件,赵凌当然非常愉快的接受了。
他假装肚子疼要去茅厕,成功离开了自己的位子,等他在茅厕假装蹲了半刻回来后,乌岚迷弟非常默契的坐在了他的位置上,说什么他听不见,但洛溢不爱听是肯定的。
赵凌趴在栏杆上,想当年,他以捉弄闷葫芦为乐,经常故意惹的乌岚哇哇哭,然后扔给洛溢去哄。洛溢虽然脸黑,但碍着乌家的面子,勉为其难的把乌岚抱在怀里,像模像样的一边摇晃,一边讲特别无聊的故事,无聊到乌岚小朋友听一会儿就呼呼大睡。
他远远看见江天相接的地方,升起一道白色的线条。
大潮将起,人们向前拥挤,迫不及待的观赏着一年一度的难得景致。祭祀的贡品已经都运到了龙船上,就等最高的潮水涌过,早早侯在堤岸上的纤夫们放下拴住船身的揽绳,让船被大浪连同贡品一起卷进江底。
乌苏人信奉水神,每年大潮的祭祀都有其重视,打仗的时候乞求和平不死人,不打仗的今天,众人双手合十,虔诚的低着头默念着,祈祷风调雨顺,阖家平安。
一人之高,两人之高,三人之高,一波比一波汹涌。潮水不断的猛扑堤坝,急速褪去,又迎面上来。像湛蓝的带着白色小花的帘布,随着狂风不断的轻卷。堤坝远远不足潮水的高度,岸上不少人,已经被打湿了衣衫。
赵凌这边有大红伞,遮挡住冲上堤坝的飞溅潮水,乌岚有经验,早早的叫人调节了红伞面的朝向,略向前倾斜,既没有遮挡视野,又阻隔了水花。
巍巍山河,天地奇景,潮到最高,有数十米,弄潮儿穿过潮水,站在龙舟的最前端,击着大鼓,喊着号子,顶着大浪狂风艰难行进。
龙舟被浪花顶到最高,又忽的落下来,激烈的冲撞险些将龙舟上的人翻下船身,弄潮儿拖住绳索,脚下龙舟如同桀骜不驯的马匹,起起伏伏,紧接着涌向下一个巨浪尖顶。
乌岚激动的站起来,“好样的!”
他一句好样的夸赞,身边的管事连忙用纸笔记下来,是要给赏钱的,这是乌家的规矩——千金散尽还复来,从不吝啬花钱,花的越多,挣得越多。
乌家起源于乌苏,最早是乌苏的大地主,战争年代跟了赵家先祖打天下,之后举家迁往梁都,生意越做越大,为大梁第一皇商。乌家家主生时不怎么回来,管理祖宅的都是乌家旁支,但死后会埋在乌苏郊外的祖坟里,落叶归根。
赵凌深吸一口气,因为洛溢堵在心里的小郁闷,随着潮水涌向远方,再不出现。自己的仇恨与这天地万物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上辈子没想明白,好在这辈子明白过来。
他得感谢洛溢,经过这个地方。
半个时辰后,潮水渐渐落下去,堤坝上的人意犹未尽,迟迟不走。乌岚甩了甩他的大红袖子,说,“三哥哥,十三皇子,你们还有要去的地方吗?我陪你们,乌苏我最熟。”
赵凌问,“乌苏的胭脂酿据说很不错,能不能送我一坛?”
“兰英楼啊,我做东,请你们喝酒,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