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一杀[古代架空]——BY:闻笛

作者:闻笛  录入: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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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渐深,像是一场宴席接近尾声,主宾离席,交错的觥光筹影也陷入冷寂,留在席间的人虽然很多,但早已失了兴致,像一盘散沙,各自零落。
  西岭寨的人尤其悲惨,他们在一夜之间惨遭背叛和愚弄,痛失名号的同时也痛失了前程。冯广生耻辱赴死,安广厦黯然辞别,六名主事方才从生死较量中捡回一条命,身负重伤,气息虚弱,亟待医治。可深夜之中哪里找得来医生,留下来的人要么年轻,要么年迈,大都彷徨失措,六神无主。
  一阵脚步声惊动了他们,是柳红枫回来了,身后还跟了两个人,手中提着不知从何处寻来的木桶,桶里是从回川打来的清水。
  海水太过咸涩,会腐蚀伤口,若想救治伤者,非得用清水才行。柳红枫指挥着两人将木桶放在伤者身边,而后又从怀中取出几只药包,道:“这里还有一些消毒镇痛的药,溶在水里便可以敷用,挨过今晚,待到明日再找大夫来细瞧。”
  深夜里送来的水和药,无异于雪中送炭。众人纷纷谢过,而后便围往受伤的同伴四周,七手八脚地照料起来。
  柳红枫长吁一口气,还未来得及休息片刻,便听一个声音道:“柳大哥,往后我们该怎么办才好?”
  他转过头,迎上对方的视线,很快认出了面前的脸孔,正是方才拦住安广厦的少年。
  “你叫什么名字?”
  “齐顺,大家都叫我阿顺。”
  “今年多大了?”
  “十六……下个月就满十六了。”
  阿顺一面说,一面竭力挺直腰板,瘦弱的身形被刻意拉长,好似拼命拔高的竹节,然而,他的脸颊上稚气未脱,肩膀还留有孩童似的弧度,于是柳红枫在他肩上拍了拍,道:“你若是信我,不妨先与我共同进退,待到平安离开瀛洲岛,再做打算。”
  “你愿意同我们一起么?”
  “有何不可?”
  阿顺皱起眉头,道:“西岭寨如今已经名声扫地,你不怕丢脸么?”
  柳红枫轻笑一声,道:“我这个人本就是三教九流之辈,丢过的脸比吃过的饭还多,我有什么好怕。”
  阿顺望着他道:“从前少当家只叫我们一心向上,看到你我才觉得,当个三教九流之辈或许也不错。”
  柳红枫道:“那么离开瀛洲岛后,你大可以试试。”
  阿顺摇了摇头,脸上浮起烦恼的神色:“虽然自由自在也不错,但我还是应当保卫南疆。花水湾有一家人,待我很好,常常邀我去做客,家里的阿融姑娘还亲自缝了荷包给我,后来外濮大军入侵,阿融举家奔逃,也不知如今身在何处,是否平安。我应当把家园还给他们……”
  柳红枫微微一怔,他不知道花水湾在哪儿,当然也不认识什么阿融姑娘,但他听了阿顺的话,心下竟隐隐恻动。面前的青年人看上去淳朴诚实,笨拙的口中讲不出漂亮的道理,修习武艺的缘由,大约只是为了保护心上人安好,但他朴素的愿望,正是江湖的源起,正是武林人所谓侠义信善的根基所在。
  柳红枫凝着阿顺的眼睛,道:“那么离开瀛洲岛便去找他们吧,尤其是要找回那位姑娘。”
  “好。”阿顺点了点头,露出一个略显羞涩的笑容。一双明亮的眼底闪着希冀的光。柳红枫不动声色地看着他,他尚且年轻,对未来尚且怀有期许,这实在是一件令人羡慕的事。
  阿顺离开后,很快便有人找了上来,这次是东风堂的弟子,脸色似有些僵硬,站在柳红枫面前,用硬邦邦的声音道:“宋堂主请你过去。”
  “去哪儿?”
  那人抬手一指,指向人群之外,半山腰停着一驾马车,车上架一只颇为奢华的厢轿。
  宋云归腿脚不便,出行常以轿代步,这是武林中人人皆知的事。而他又天性风流多情,所以时常驾着轿与各路情人私会,在他私会的时候最好离他远一些,决不能自讨无趣,煞了他的风景,这也是东风堂中人人皆知的事。
  柳红枫望着那四下无人的轿子,挑起眉毛,问道:“你们堂主该不会一时兴起,打算找个男人花前月下、寻欢作乐吧?”
  寻常人难以启齿的话,柳红枫却总能说得面不改色。这是他的性子,也是他的本事。那人眼看窗户纸被捅破,脸色更是难看,道:“堂主自有他的安排,还请枫公子亲自去一趟,亲口问明白。”
  柳红枫轻笑一声,道:“你怕我不去?大可不必担心,长夜漫漫,我也想找个人消磨时光,若能得宋堂主临幸,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那就请吧。”那人用僵硬的声音道,说完便别开视线,不再看柳红枫的脸。
  柳红枫倒是饶有兴致地看着对方。他想,天底下的男人大都傲慢又狂妄,对异己之癖从不宽容,今日若不是碍着宋云归的面子,自己的脊梁骨怕是要被人戳断了。
  他并不介怀,世人的冷眼讥嘲早已成为他的家常便饭,眼下这屈辱的局面,反倒成了他最好的盾牌,用来掩饰真心。
  他在若干鄙夷的目光中,稳步往马车的方向走去。
  马车外悬着厚厚的垂帘,雍容的绸缎裹着裘皮,既能阻住寒风,又能挡住声音和光线,远看好似一座封闭的城池。
  柳红枫掀开垂帘,钻进厢轿,一股血腥的气味扑进鼻腔,令他立刻皱起眉头。
  他当然明白,宋云归绝不是为了笑谈风月,才将他唤来的。
  他花了片刻功夫适应帘幕中的黑暗,而后便看到了宋云归的脸。东风堂堂主端坐在椅中,左边摆着除了伪装坡脚以外无甚用途的手杖,右边则是一团厚厚的披风,他脱了披风,并将右侧的上衣褪去大半,裸露出半片肩膀,肩上是一条长长的伤痕。
  伤口不算太深,不至于波及性命,但也绝不是一般的磕碰,一看便是利剑划过时留下的,而且伤痕齐整,想必出自相当尖锐的锋芒和相当熟稔的剑法。
  宋云归也不与柳红枫客套,见他来了,开门见山地问道:“方才你分给那些人的伤药,能不能也分给我一些?”
  柳红枫摊手道:“你应当早些告诉我,我带来的药已经都用光了。”
  宋云归假笑了一声,道:“真不愧是侠义心肠的枫公子,西岭寨的大恩人,罢了,我忍着便是。”
  柳红枫又问道:“你这伤是怎么来的?”
  宋云归道:“方才叫你那好朋友结结实实的砍了一剑。”
  “晏千帆?”
  “正是。”
  宋云归坦然的态度再次提醒了柳红枫,面前的人便是头戴青肤獠牙面具的幕后黑手,是一切纷争的起源,这人最擅长躲在华美厚实的车盖下,用一张酷似正人君子的脸孔兴风作浪。
  柳红枫不禁皱起眉头,道:“谁要你非得亲自去南天塔上赴约,就算他敲响了钟,你大可以选择不露面。”
  宋云归却轻笑一声,道:“我是个言而有信之人,怎能辜负他一番努力。”
  柳红枫只觉得心下沉甸甸的,不自觉地问出口:“那他还有救吗?”
  宋云归挑起眉毛:“人又不是我杀的,你问我有什么用?连我也没料到他真的会偷了莫邪剑,又偷了一副陌生人的面孔,执着地来见我。倘若他真的自取灭亡,背后推波助澜的人可不是我,而是你啊。”
  柳红枫不禁一怔,随即缓缓低下头,本来极力避开的念头接二连三地涌上脑海。他忆起方才近距离看过晏千帆的伤势,从脸色上看,康复的希望很是渺茫,就算勉强保住性命,脑袋恐怕也受了很大的损伤,武功尽废已是小事,连心智都未必能保持从前的模样。
  行凶的人是冯广生,但背后促成这一切的,也有他一份力。
  他正思虑出神,不意间在咫尺外听到一阵磕碰声,当即露出惊色。
  原来车里除了宋云归之外,还有一个人。
  *
  厢轿内一片幽晦,只有靠近车帘接缝处漏进一点天光,其余的角落都笼罩在黑暗里。
  那人的脸庞从黑暗中浮现,偏偏肤色又白得发亮,细腻的脂粉透出姣好的色泽,与周遭干冷的夜色形成强烈的反差,宛如误入人间的鬼魅。
  是南宫瑾。
  柳红枫看清她的脸,心中悬着的石头才落下,此人出现在车里倒并不奇怪,比起自己,她才是安广厦理应幽会的对象,她的神色平静,看上去早就习惯了黑暗的环境,柳红枫不知她在此处藏匿了多久,或许南天塔下发生的一切都没有逃过她的眼睛。
  她也看到了柳红枫脸上惊诧的表情,于是微微低头,道:“我毕竟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希望没有吓到枫公子才好。”
  柳红枫立刻欠身道:“当然不会。”
  她的手上拿着一卷棉纱,裁减成恰到好处的长条,方才她便一直呆在角落里准备这个。与来客短暂寒暄后,她的目光很快回到宋云归身上,目光落在泛着血色的伤口处,眼底浮起阵阵焦忧。
  在柳红枫的注视下,她执起棉纱,凑到宋云归身边,小心翼翼地绕过肩膀,在黑暗中摸索着为他包扎。
  没有伤药作辅,伤口比平时更痛,宋云归不时发出嘶嘶的声音,南宫瑾便伸出手指,轻抚她的侧颈与肩窝,纤长的手指每每抚过,宋云归的声音便平息少许,像是从中汲取了充足的慰藉。包扎终于结束后,一滴汗水从额头渗出,顺着宋云归的脸颊滑落,南宫瑾恰到好处地伸出手,用指尖接住了那一滴温热粘腻的汗珠。
  外面的风吹不透垂帘,轿里的空气有些燥热,南宫瑾的手指停在宋云归的下颚处,抵着细碎的胡茬轻抚,同时仰起头,眼底浮起一层晶莹的氤氲,明丽宛如春水,包含爱意地凝着对方。
  宋云归也凝着她,抬起另一只完好无损的手臂,绕过她的肩膀,掌心抵在脑后,粗粝的手指插进发丝间,轻轻抚弄。
  两人在黑暗中对视,眼眸勾叠缠绵,勾出柔情无数,就连两人之间的空气都交融作一团,将两人包裹在一张看不见的网里。
  柳红枫虽然见多识广,脸皮厚如城墙,但看到眼前的景象,竟也觉出几分尴尬,不由得眯起眼睛。
  他当然记得,南宫瑾是段启昌的妻子,段长涯的母亲,可是,她却在另一个男人面前,袒露出这般不加掩饰的柔情蜜意。
  像是看出了他的心思,宋云归转向柳红枫,道:“我与她结识,可比姓段的要早得多。”
  说这话的时候,宋云归的脸上浮起一丝微笑,笑容明朗中带着几分羞涩,没有了平日的威风凛凛,盛气凌人,简直判若两人。
  柳红枫追问道:“愿闻其详。”
  宋云归道:“多年以前,我还一文不名,我在南疆与别人合伙跑镖做生意,不料我的合伙人却与盗匪勾结,蓄意将我引入陷阱,将我押的镖哄抢一空,还将我打得只剩一口气,我把身家财产全都陪给镖主,差点饿死在路边。我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思,扑到路中央,豁出性命拦下一驾马车,磕头行乞。我哪知道那竟是平南王府的出游车,坐在车内的便是南宫姐弟。”
  柳红枫露出十足惊讶的神色:“原来还有这般奇遇。”
  宋云归点点头,接着道:“她救了我的命,施予我饭和水,像今日一样为我包扎伤口。那时我横竖走投无路,便厚着脸皮央求她将我带回平南王府,留我在府上做事。”
  说到此处,他的声音变得有些干哑,南宫瑾即刻取来水囊,打开后亲手喂到他的嘴边。
  宋云归饮下一口清甜的水,从喉咙深处发出酣畅的感叹声,而后接着道:“我在平南王座下起誓,往后就算让我做牛做马,我也绝无怨言。不过南宫家的人比我想象中更加宽厚善良,并未让我做牛做马,甚至悉心培养我,她更是待我很好,从始至终都没有变过。”
  他的口吻变得轻柔甜蜜,恰到好处的黑暗模糊了他脸上的棱角,使他看上去年轻而从容,若不是周遭飘着干燥的血腥味,他看起来几乎像个陷入热恋无法自拔的赤诚少年。
  柳红枫眯起眼睛看着他,问道:“既然如此,你大可以一直留在平南王府当差,何必要选择离开?”
  宋云归轻笑一声,道:“理由简单得很,只要留在平南王府,我永远都只是一个下人,就算她待我再好,也永远也只是对待下人的温柔。但我并不满足于此,我要将她据为己有,让她只属于我一人。”
  话毕,南宫瑾的脸上浮起一片红润,身子却往宋云归的怀抱里靠得更近了一些。
  平南王身为皇亲国戚,地位尊贵,非一般人所能高攀。所以,宋云归别无选择,若是想要名正言顺地娶南宫瑾为妻,非得斩获功名不可。
  于是,几年之后,东风堂声名鹊起,迅速跻身江湖名门之列。倘若没有后面的变故,宋云归的事迹本该成为才子佳人的美谈,流放后世。
  柳红枫用平淡的口吻戳破了他的追思,道:“但你来晚了。待到你声名鹊起之时,平南王爱女已经嫁给段启昌为妻,并非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而是她自己的抉择。”
  宋云归脸上的笑意迅速消弭,将思绪拔出回忆后,他的神情在片刻间苍老了许多,用一双冷眼看着对面的贵客,道:“你这个年轻人,长了一张清秀的脸蛋,嘴巴倒是很毒。”
  柳红枫耸耸肩膀,道:“反正宋堂主也不需要我的甜言蜜语。”
  宋云归轻笑一声,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觉得我可怜又可悲,但我不这么认为。不论她身在何处,嫁与何人,在我看来,她仍然同当年一样。我只要将她装在心上,并不在乎她的心上是否有我。她若是过得幸福美满,我绝不会打扰她,但若她遭遇不幸,我便一定要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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