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田的古代生活[古代架空]——BY:初吻江湖

作者:初吻江湖  录入:10-20

  屋里摆的也都非常简洁的三五样家具,看着空间大,外头风吹进来……还挺凉快。
  “有人在城外的树林子里发现了一具无名尸体,大家都说可能是吴二!”郑当声音里带着一丝欢快:“好多人都去看热闹咧!”
  丁田一锤枕头:“怎么回事?有人死了?”
  说着,他就下地穿上了鞋子,出来了:“衙门里谁去了?”
  “田捕头带着人最先赶到的,其他人没事儿也去了,府尊大人刚走。”郑当凑过来,手舞足蹈的告诉丁田:“听说是中午吃过午饭之后,有人赶路觉得热了,就进了林子里避暑,也是歇一会儿,睡个觉,谁知道进了林子里,总觉得林子里臭的很,扒拉开一个草丛,发现里头有个死人!”
  丁田看了看他:“有一个死人而已,你这么高兴干啥?”
  郑当这才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小的是觉得,您跟不换先生,大概是喜欢这类的案子?
  ”
  丁田又看了他半天:“从明天开始,你跟着马小风一起,去不换先生那里,加个小灶。”如今金不换让这帮狱卒们学习认字,丁田则是隔三差五的给狱卒们开个小会,狱卒们早已经会写自己的名字了,学习也很认真。
  不过丁田觉得郑当这孩子不错,可以跟马小风搭个伴儿,一起多学一些,金不换也不是那种藏私的人。
  本事学到手里才是真本事,不管是想学验尸的手艺,还是看病的医术,总归是一个技能。郑当愣住了:“我……?”
  “嗯,你!”丁田赶紧的往外跑:“金不换?金不换!快出来!有热闹看了。”
  留下郑当愣在当场,老郑叔出来看他站在那里,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干啥呢?”
  “爹,丁司狱说,让我每天跟着马小风去吃不换先生的小灶……?”郑当有点不敢相信。谁不知道,金不换将马小风当徒弟一样的带着?
  这是丁田的意思,金不换也乐意教导马小风一些手艺。
  老郑叔听了这话,眼睛瞪大了:“真的?”
  “真的,爹。”郑当严肃的道:“丁司狱亲口说的。”
  “好,好,好!”老郑叔眼眶子都红了:“没想到我老郑家还有这个福分。”
  谁不知道金不换先生的大才?
  他是被丁司狱挖出来的蒙尘明珠。
  因为他,一眼就看出来牛肉的不同,才有了杀牛案的进展。
  老郑叔可是跟着他一起去买的牛肉,他只看出那牛肉有点暗,以为是昨天剩下的呢。
  大儿子要是真的跟不换先生学了点什么……那也是手艺啊。
  郑家父子感激丁田,而丁田已经带着金不换跟马小风,出门去了,一起走的还有两个回来拿东西的衙役。
  北风府外的五里之内,是没有林子的,因为古代攻城是要有云梯、攻城车的,那都是木制的,所以林子也能提供木材,在大城的周围,起码五里之内是不允许有成片的树林子的,万一敌军打过来,城外的树林子,就有可能成为人家的材料供应地。
  所以,这片树林子是在北风府十里开外的一个小山坡上,还不是多高大整齐的树林子,是个野树林子……。


第一百五十六章 无名氏
  林子里的树木虽然高吧,但是都纤细,并不能成材,且这树林子冬天的时候,还是打柴人愿意来打柴的地方之一,年年修理树枝子,树木一旦够粗了,不用官府来管,自然有打柴人就砍了,剩下小树苗子自己长,够格当柴火的就砍了晒干贩卖。
  此时的小树林子里,站满了人,最中间那块,被牙医们围了起来,不许人靠近,一股子……怎么说呢,尸臭味儿,特别的明显。
  这也就是古代吧,空气好,有点异味就能闻到,这要是在现代,垃圾箱里丢个碎尸块,要不是有人鼻子好使,或者不翻捡垃圾,都发现不了。
  丁田他们到的时候,衙役们正在愁眉苦脸,就连杜知府,也摸着鼻子犯愁呢。
  “这是咋的了?”丁田看着人都蔫儿了:“嫌臭?熏着了?”
  “不是,大人手下现在没仵作……。”杜师爷同样愁眉不展:“原来的仵作犯事儿被……现在,上哪儿找仵作去?”
  何况,杜知府没觉得自己的这个北风府,还能发生命案,还需要验尸!
  其实是因为杜知府一直在捋顺整个北风府,经历过大战的地方,治安都比别的地方强上很多……已经三四年,北风府都没闹出过命案了。
  上次还是一个无名尸体,那是上一个知府在处理的,最后是怎么结案的来着?
  反正那无名尸体的案子,最后都是草草了结,还是他上了任之后,重启案件调查,才将那案子重新翻案,凶手就是那上一任知府的管家,一起都给收拾了。
  现在这个……一时半会儿的,上哪儿找仵作去?
  大夏天的,这尸体放一天,就臭一天,放两天还不得生蛆啊?
  仵作也是人,虽然从事的是贱业,可人家也嫌弃尸体的好么?
  “正好,我的先生,金甲,金不换,会验尸!”丁田毫不犹豫的将金不换抬了出来:“只是他乃是医学世家出身,这治病救人,可比勘察死人强多了。”
  “那不一样啊!”杜知府眼睛都亮了,杜师爷赶紧道:“现在是人命关天的时候,验一验尸体,或许有所发现呢?我们现在都不敢动尸体,就怕破坏了一些什么痕迹……。”
  “那就对外人说,是勘验现场,别说验尸。”丁田提出要求:“不换先生也不是仵作,他是我私人请的……先生。”
  “你就是说幕僚,也可以。”杜知府明白丁田的意思了:“我都有杜师爷,还有两个清客
  ,你多一个幕僚也没什么。”
  杜知府手下不仅有杜师爷全盘为他打理,还有两位外聘过来的清客,一个帮他理账,一个帮他作文书,独酌不然光靠杜师爷一个,早就累死了好么。
  就这,还需要衙门里那些人同心协力的工作,才能捋顺整个府衙的运转。
  这相当于现代的一个省了,只不过人口没有那么多。
  “好吧,就是我的幕僚。”丁田道:“而且人家是良民,可不能当仵作。”
  仵作是小吏,属于贱籍的一种,要科举,也得三代之后……。
  “那就请不换先生过来……勘察一下现场,跟田捕头一起讨论一下案情。”这种事情,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办。
  杜知府虽然是知府大人,可也不是破案高手,他还是很相信丁田的眼光和举荐,以及田径的专业办案能力。
  金不换兴奋了。
  他来的时候,就备了自己需要用到的东西。
  他有三个箱子。
  一个是白色的,里面有他打造的各种工具,用来验尸。
  一个是红色的,箱子里是他炼制的各种药丸子,成药。
  一个是原色的,里面是脉枕、银针等治病救人的东西。
  可以说,丁田给他的钱,他基本上都花在这三个箱子里了,如今他就背着一个白色的箱子
  不过当他听到丁田举荐他,却不让他担任仵作的原因之后,只是笑了笑,名声于他而言,没那么重要。
  但是丁田还是为他争取了一份尊重。
  帮忙,而不是操纵贱业……。
  金不换掏出自己准备的东西,穿着一套丁田给他推荐的专业服装,手套,白帽子,口罩…
  点燃苍术,开始正式勘察现场,以及验尸……当然,是初步检验,要验尸的话,会将尸体抬到义庄那里,再进行仔细的验尸。
  丁田就在外围……实在是里头太味儿了。
  等勘察完毕,将尸体抬去义庄,暂时存在义庄里。
  他们就回到了府衙,杜知府今天晚上宴请金不换,丁田本来想跟着去蹭一顿,但是家里还有个王佐等着呢,只好无奈的回去了。
  奇怪的是,杜知府也没邀请他,是因为他知道,宁王在家等着吃饭呢!
  敢留丁田不回去做饭,宁王可能会带队杀来……。
  丁田回到家里,果然,王佐已经在了,不过他又拎了二斤牛肉过来,卤好的,现成的牛肉
  丁田做了个爆炒小青菜,大米饭,就是一顿饭了。
  不过席间,丁田说什么尸体啊,验尸什么的,王佐一点都不嫌弃:“嗯,金不换是个人才,你应该让他崭露头角一下,让人知道你身边也有能人跟随。”
  “好吧,其实,金不换真的很厉害……。”丁田有点失落,自己好不容易挖出来的一个人才,这就要被杜知府勾引走了。
  结果第二天,一大早,丁田又在隔壁看到了金甲,他还是原来的样子,竟然在写验尸报告
  I
  “你……没搬家?”丁田以为他已经换地方办公了。
  “我为什么要换地方?”金不换停下笔:“我正在写验尸报告,昨天熬夜做的验尸,情况不太乐观,这个人是先被人灌醉了,然后又被灌了毒药,最后弃尸在树林里的,而且弃尸也非常的不讲究,仅仅是在上面盖了一层枯枝烂叶,是个人进去都能发现,更别提那股味道也会暴露尸体所在地。”
  “说的也是,那里看起来就不是什么隐蔽的地方。”不说人来人往,就是打柴的樵夫也经常过去,大夏天的,那股尸臭味儿也遮掩不住啊。
  “而且那人虽然是一声麻布衣服,,却是细麻布的,做工精细,最主要的是,这人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不见了!”金不换跟丁田分析:“周围也没有打斗的痕迹,只有拖拽的痕迹,可惜,不远处就是大路,来来往往的人太多,起早去地里锄草的农人、进城做生意的小贩等等,车辙和脚印太多,无法继续分析下去,我觉得那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只是个弃尸的地方。”
  “他是个生意人!”丁田看了看金不换的分析报告,金不换继续道:“只有生意人,才会穿比较厚的鞋底子,因为他要走路,也有可能他有车,但是如果有车的话,自然会有车夫,那是一般大生意人的做派,他这样的……估计是个小生意人,走街串巷的货郎一般都穿这样的鞋子。”
  “府尊大人那里应该发下了通告,看谁家有外出未归的人?或者失踪人口?”丁田道:“你的报告赶紧的送上去。”
  “我知道。”金不换拿了自己写好的东西,走到门口,回头对丁田道:“我拒绝了知府大人的招揽,我想跟着你,看管牢房,谈论刑罚,偶尔可以客串一把仵作,知府大人为了谢我客串仵作,给了我十两银子的赏钱。”
  说完,不看丁田惊讶的表情,去给府尊大人送他的卷宗去了。
  丁田咧嘴笑:“果然,好人有好报!”
  他将金甲提拔于微末之际,如今金不换也对他忠心不二,或许,他有了第一个伙伴。
  王佐不算伙伴,他是靠山,是杀手锏,是他的底气。
  中午的时候,杜知府邀请了丁田跟金不换用餐,席间还有杜师爷,他们四个吃四道菜,一道汤,主食也是普通的二米饭。
  不过,杜知府对于金不换虽然喜欢,却一个字都没提想让丁田劝金不换投入自己门下的话,反而是对杜师爷特别倚重,杜师爷呢,也跟金不换说了很多,还让他们俩有事情,找不到府尊大人的话,可以找他。
  午饭气氛很好,下午的时候,午睡醒了,田径就来了。
  三个人在一起,讨论了一下案情,正说得起劲儿呢,吴凯就来了:“别讨论了,有人来认
  尸了!”
  “啊?”三个人大吃一惊。
  “谁呀?”作为地头蛇,田径就问了。
  “是北街上的九珍香料铺子的女老板。”吴凯道:“这会儿哭的不行了,看了一眼尸体就说是她当家的。”
  “九珍香料铺子?”田径皱眉:“怎么肯定的?”
  “那妇人说,她丈夫出去采购香料,已经有半个月没回来了,按照计划,应该是十天前就回来了,如今人没回来,她就担心了,一看府衙发的布告,就找上门来,人虽然烂了……可衣服和鞋子,都是她男人的,是她亲手做的,一眼就认出来了。”
  几个人去了二堂那里,几个衙役在一边,还有两个女衙役,扶着一个哭的已经腿软了的妇
  人。
  那妇人别看已经是个妇人了,却是个削肩细腰的长挑身材,一张鸭蛋脸儿,柳叶眉下一双泛红的桃花眼,虽然是哭着的,却是泪光点点之中又顾盼飞媚,整个人穿着的也有些艳丽。
  朱红色的襦裙,粉红色的褙子,绣着点点桃花,跟跟呛呛的时候,偶尔露出来一点翠绿色的绣鞋尖儿……。
  好几个衙役看着不忍心,这妇人的丈夫这就死了,她就成了寡妇,真可怜啊。
  但是丁田、金不换、田径和吴凯等几位头头脑脑却一脸的淡漠。
  皆因这女人哭的虽然声音大,可是干打雷,她不下雨!
  再说这一身……一看就是经过精心打扮的,看起来也不像是为了丈夫担忧的女人家。
  这就有些让人不由得多想了。
  “你确定,那是你丈夫?”金不换开口:“那你丈夫身上,可有什么胎记之类的?人虽然已经面目全非,但是身体还是好的,你说说看,不能单凭衣物就断定,那是你丈夫。”
  “小妇人的丈夫叫张大贵,半个月前,带了一百两银子出门去采购香料,本来说好是十天的,以往也是十天就回来了,这次却走了半个月也没见他回来,上次来信说明日必归,可是明日复明日,也没见他回来,这府衙一发布消息,小妇人就心里慌了……过来一看……那衣服、鞋子,俱是小妇人的手艺!”那妇人哭的可怜嘻嘻,梨花带雨的架势:“怎么不是我那当家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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