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军爷那些年[古代架空]——BY:孤山拾荒客

作者:孤山拾荒客  录入:04-29

  “不能。”
  胡九彰困惑,李慕云却是浅笑。
  “反正也撇不清干系,我无论是走是留,都已是罪人之子,这一点,是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的。但……倘若能趁着战乱之时把握机遇,为大唐出力,一旦成了,便是实打实的功绩。我毕竟还姓李,京官恐怕都知道我父亲人在安东的这一层背景,不会敢用我,但地方官就不一样了。我想……倘若能寻到愿意与我合作的地方太守,应该就还有在这乱局中一展抱负的机会。”
  李慕云说完,胡九彰又定在那儿愣愣想了好一会儿。
  “那便是要去与交战地区的地方官合力对抗叛军了?”他终于开口。
  “对。”
  李慕云点头,面上仍带着丝笑意。
  可他收获的,却是沉默。
  胡九彰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又带着些怀疑目光瞧向李慕云。
  “小白……打仗可不是儿戏,就算你可能不会亲临战场,但这种时候,关内要战,必然得临时在当地募兵。临时组织起来的军队,哪里能与正规军较量?一旦兵败,能不能逃得出去,都还是两说。”
  胡九彰说着,神色愈发凝重。
  “……况且,这不是他国犯境,这是内乱啊。他们可不是来抢一回东西就走人的,他们来了,就是要攻城略地。一旦涉入战局,便难顾生死,如此你也想去?”
  面对胡九彰的质问,李慕云垂下眼眸,但却未曾显露些许退却之意。
  “倘若这时我不入世,这一生就只能隐姓埋名,浪荡天涯。我到底也是个皇族子嗣,大唐的江山,是我李家的江山,如今大唐危急,王府危急,一旦朝廷定了父亲的罪,我便又成了个逃犯,要整日东躲西藏的过日子。搞不好,哪天被官府捉去当街斩了,也大有可能。如今尚有机会为之一搏,我不想就这么放弃!”
  李慕云振振有词,一时间,就连神色凝重的胡九彰,都为之一震。他眉心渐渐舒展了,只定定看着李慕云,审视着他的面孔,和那一双黧黑剔透的眼睛。
  “李公子……你救过我一命,这个情,我说什么都会报的。倘若你要我助你一臂之力,九彰定然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胡九彰忽而起身单膝跪地,合手对着李慕云行了个标准的军礼。
  他目光坚毅,就如他从李慕云眼中看到的一样,他知道这位贵公子,并不只是一头热血,偶然说说而已。
  忽然被胡九彰如此端正的拜了一礼,李慕云反倒愣了。
  他瞧着胡九彰沉默片刻,那张沉静的脸孔上,忽而显出一丝笑意。而在笑意过后,他眉头又忽的皱紧了。
  “跟你说多少遍了,别叫我李公子。对你,我不是李公子,我是你朋友,你要叫我小白。”
  李慕云一本正经的说着,但胡九彰却不以为然,仍要规规矩矩的收了礼,这才坐回到原处去。
  “一码归一码。”他挺着胸脯在李慕云面前直摇手,“之前,你是我朋友,也是我的救命恩人。但这之后,倘若你不嫌弃,我做你的家臣,护你周全。毕竟打仗可不是闹着玩的,你的命,系在我身上,只要我活着,定不会叫你有损伤。”
  直到次日正午,小庙中才不紧不慢的走出两个人。李慕云与胡九彰一前一后,转而向着东南方前进。
  胡九彰腰挂两把军刀,背着那一身行李,与初到长安时别无二致。而李慕云呢,虽然身上那套价值不菲的绸缎衣裳已经变成了灰土模样,但他身上,却散着前所未有的盎然生气。
  这位在长安城默默无闻二十一年的皇室后裔,决意在大唐百年来最为动荡的时刻,投身这乱世激荡。这时的他,还想不到,如今这场令大唐上下为之震荡叛乱,原只是八年动乱的简短开端。
  时间退回到几月前,天宝十四年秋,天宝盛世,大唐正站在最为辉煌的时刻中。那时,安禄山尚未起兵,帝国仍在一片繁荣之中,歌舞升平,欣欣向荣。
  这一天,长安城东边的原野上,响起了隆隆滚雷,天光骤变,刚刚从东边探出头的火红圆日,瞬间被乌云笼罩入一片迷蒙之中。
  天色昏暗,偶尔一两道闪电,忽的将大地照亮,官道上,由十几只骆驼组成的北来商队中,发出一阵阵躁动。
  这一帮人是打从东北入关,往长安做买卖的。商队本想赶着东市开市前入城,怎知尚未行至长安城外城门,就被这一场骤雨困在路中。不单是驮着货物的那十几只骆驼,就连随行那三十几个行商的汉子,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搞得焦头烂额。
  天边滚雷阵阵,起先淅淅沥沥的雨势也逐渐升级为瓢泼大雨,还未等这群人从行李中拿出雨蓑,他们身上的衣服便转瞬被这大雨浇了个透。
  举目望去,依稀能在半暗半明的天地间,看到盘桓在长安城东边的龙首渠,渠中水势翻涌,不一会儿竟也随着那怒雨,汹涌澎湃了起来。
  忽然,天边电光一闪,远远的就看见,龙首渠的堤岸边上,好像被冲上来了条白花花的物什,这一群商人无暇顾及河岸边的情形,只一门心思的想将受惊的驼群驱赶到远离河渠的高地,而就在商队的一片嘈杂声中,一个青色身影从这人畜难辨的混乱场景中冲撞而出。
  商人们都没看清楚堤岸边的被暴涨的雨水冲至岸边的物什,只有那青衫大汉看着了。
  被冲上河岸的,分明是一个人。
  不知为何那人身上大部分衣物都没了踪影,仅剩下赤条条的身子。
  汉子几步跑出了商队的范围,竟直冲着仍翻涌不断的河渠边奔去了。
  “老燕,这么大雨,你干嘛去啊!”
  “去救人!”
  却见那青衫汉子回过头急吼一声,转眼间已经跑出几十米远。
  商队的人没工夫拦他,直忙着安抚受惊的骆驼,又极力将那十几头托着宝贵货物的骆驼往高地上拉。
  待商人终于赶着驼队走上高地,这奔去河岸边的青衫汉子也回来了。却见汉子怀中抱着个赤条条的男人,那人披散着头发,惨白的身子上,不下十几处黑青黑青的淤伤,着实触目惊心,惹得商人们接连叫嚷。
  “老燕,这人死了吧?你捡个死人回来做什么,多不吉利!”
  “他还有气!”
  姓燕的汉子说着,硬是从人丛中挤出条路来,奔着驼队中央径直而去。
  “高老,咱们商队带的人参装哪儿了?我出钱!卖我一只。这人还有气,现在救了说不定能活!”
  “你傻了!这人你认识嘛?你就要救。咱们带入关的人参可都是要送到东市昌明堂卖的,一只十几两银子呢!”
  驼队中一个牵着骆驼白须老者忽而开了腔,他抬手挡着眼前不断拍落的雨滴,冲着姓燕的汉子叫嚷,一嘴的东北口音。
  “我知道!”汉子也提高了音量,他被大雨打得睁不开眼,只眯着眼睛,还止不住的往前探身子,想把自己怀里的人给护住了,再为他多延出一口气来。
  “高老,人命关天!哪怕能多救一个人,倾家荡产我都救!”
  “要我咋说你傻呢!”
  白胡子老头听得连连摇头,“你说说你,你爹临终前给你留下的几百亩田产,都让你给败光了!我花了几百两银子,给你改的军户,想让你老实。结果哪成想,你去当了不到一年的兵,就又被军队给赶回来了!我怎么就带了你这么个干啥啥不行的败家子呢!你这虎犊子,脑子被驴踢的都比你聪明!”
  那老者虽然絮絮叨叨,但还是转过身去开骆驼身上背着的大布包,没一会儿就从中掏出个做工精致的漆木盒子来。
  “给你!我可不会惯着你。这一只人参算你便宜,十五两卖给你,这人是死是活跟商队没有关系。你若还想玩华佗悬壶济世的那一套,我告诉你,这是最后一次了!再叫我看到你为这些不知是从哪儿来的衰人花一分钱,商队就再没你待的地儿!”
  “多谢高老,多谢高老!”
  汉子对着那老者连连弯腰,老者却只一脸厌恶的往后连退去几步。
  “好了,你好自为之。”
  随着二人争执将尽,老天竟也应景。这场大雨来的快,去的也快,没一会儿,雨势渐弱,片刻间的功夫,天边竟散出一片黄灿灿的金色日光。雨过天晴,商队赶着骆驼继续朝着长安城进发,而那姓燕的汉子,则在原地架起了一堆篝火。
  他身边堆着个大木箱,显然,这是他先前放在骆驼身上背的行李。他翻出箱中被褥,将怀中人裹实了,紧接着又拿出砂锅水碗,将那上好的长白山参放入盛水的砂锅中。
  “小兄弟,你可得坚持住啊!”
  他嘴里嘀咕着,眼睛盯着那煮参的砂锅,这边还将手伸到被褥下,为那看不出一丝活气的人把脉。
  “还好还好!幸亏我来的早。”
  他嘴里喃喃低语,眉头也随着指尖脉象的变幻,而时而紧锁,时而舒展。
  “这一身外伤是半个时辰之前被人给打的……呵呵,谁打的你啊?那帮人也忒过粗心大意了。他们定然是以为你已经死了,才将你抛入水中,想要毁尸灭迹。但未成想,你又因为呛水而苏醒过来。不过……你的衣服跑哪儿去了?咋毁尸灭迹还要扒衣服呢?”
  他不由皱起眉头,带着一脸困惑,又开始为那昏迷之人检查口舌,眼睑,和身上的几处大伤。还小心翼翼的避开了伤口,摸着穴位,在那人胸口连按了几下,从人口中按出不少水来。
  “你是自己游到这地方的吗?”他看着眼前双眸紧闭的人,轻声问着,脸上却又带着几分颇显豪爽的笑意来。
  “诶,成,啥也别说了,我都能看出来。你想活,否则你就不会一直挣扎到龙首渠岸边。我一定让你活,小兄弟,参汤好之前,你可得给我挺住了!”


第48章 动乱的初始
  从长安到潼关,走官道,路程不算远。胡九彰估摸着,最慢最慢,走上七日,也能到了。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这短短七日的路程,却愣是叫他走出了仿佛改天换地的错觉。
  单是这第一日的路程,二人的速度就照比寻常旅人慢下不少。若说胡九彰是腿疼,走慢些,无可厚非。但实际上拖慢了速度的,却不是胡九彰。
  “老胡,你脚不疼吗?”
  大概是在走出了三四里远的距离后,李慕云忽然开口。
  “脚疼?没有啊。”
  胡九彰刚一听到这话,还一愣。
  他一个人背着二人全部的行李,加上配刀,合起来也有五六十斤了,而李慕云身上可是什么也没背,且这才刚上路没多久,怎么就问到这个了?
  胡九彰这一愣,李慕云脸上显然便多了层愧色来,好似十分过意不去。
  “老胡……那个,我脚疼。”
  胡九彰连忙带着李慕云在路边大石上坐下,李慕云脱了鞋子,露出那一双嫩白脚掌来,眼看着他脚掌上给磨出来的红肿水泡,胡九彰一时间竟不知是该惊叹还是该同情了。
  他手摸到李慕云脚上,只觉得人家的脚比自己的手还细腻,反倒是他这一手的茧子,一触上去,竟好似摸到了女人的软肉上,叫胡九彰心里不由一跳,脸都跟着发烫。
  “咳……呃……怎么才走了这一会儿就起水泡了?你这鞋子不舒服吗?”
  “未上路时还没觉着,不知怎么走了这一会儿,脚就开始疼起来了。”
  李慕云也是疑惑。而胡九彰拿起他放在地上的一双鞋里外看了看,绸缎的里子,外面还用极细的青绿丝线绣了棵小小的松柏。胡九彰止不住抿了抿嘴。
  要是这鞋子都不舒服,那寻常的鞋,还不得把脚给磨烂了?
  “可能是……你的皮肤太细嫩了。多走走就好了。”他想不到更多的解释。
  “可这脚上的水泡疼得厉害,就没什么办法吗?”
  “有!”说到这个,胡九彰就是内行了。他随手把腰间短刀拔出来,吓得李慕云往后一缩。
  “这要干什么啊?”
  “帮你把水泡挑了。”胡九彰说着,从衣襟里掏出块手帕来,在刀尖上擦了又擦。
  “没事,不疼。”
  “真不疼?”
  “反正总比隔着个水泡磨着舒服多了。”
  瞧见李慕云的表情,胡九彰脸上不由带上几分笑意,倒像是哄小孩似的。但李慕云却是生咽了几口吐沫,眼看着胡九彰持刀逼近他脚掌,李慕云又皱紧了眉头,紧张到了极致,他干脆直接闭起眼睛。
  过了好一会儿,李慕云只感到一只大手拍到他头顶,那只手上满是老茧,但却又异常温柔的在他头顶轻揉了两下。
  李慕云随之睁开眼睛,迎面就见到胡九彰带着一脸慈爱的笑容半跪在他面前。
  “弄好了,怎么样,不疼吧?”
  “不疼是不疼,但……”
  李慕云仍下意识的低头去看自己脚掌。上面刚刚还给撑得锃亮的水泡,这时居然都已经干瘪了。脚上也看不到一点刀割过的痕迹。原是胡九彰用刀尖一点,只在那几个水泡上戳了个小孔。他下刀的动作十分利落,李慕云还没来得及感到疼,他就已经把水泡给挑开了。
  胡九彰对自己这一手挑水泡的技术,还是很满意的,毕竟那样嫩滑的一双脚,上面哪怕留下一丁点的伤痕,在胡九彰看来,都是暴殄天物。但不知为何,李慕云低头看完了脚,再抬起头看他时,竟又皱起眉头。
  “怎,怎么了?”
  “笑什么嘛……”
  他小声嘀咕了一句,忽然抓住胡九彰揉过他发顶的那只手,把那手臂往下一拉,自己又撇过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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