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跑啊──小心莫被砸了──!”
“妈妈呀──救命!!砸下来了!”
众人纷纷扔了东西往回跑,叫嚷声,呼救声,纷纷杂杂,震耳欲聋。
工地顿时大乱。
在极度的混乱和恐怖中,只有一个人是静静的。恍若一切於己无关。
终於能死了麽?能离开这个世界了麽?
再也不需要在尊严和饭碗之间挣扎了,再也不需要忍受黑社会的欺凌,再也不用被人当做畜生一般的鄙视。
实在是太好了……
再见,我的父母。虽然你们并没有给予多少家庭的温暖,可是我还是感谢你们赐予我生命。
再见,Alice的夥计们。再见,老板,天赐,小猴子。你们是我在世上真心感激的人。
我会在天堂祝福你们幸福。
至於谭乐,你似乎也没有那麽可恨了,你本来就是黑社会,作恶也是理所当然,我只能怨这麽倒霉,居然会遇到你这个大煞星。
所以,哈,大流氓!我也原谅你了!还有你那小太妹女朋友。你们狼狈为奸,其实也很般配的,我这个老实良民被你欺负也认了,要是以後结婚的话,我诅咒你吃够女人苦头啦!
最後,如果来生能选择,我一定会做个更坚强的男人,不会这麽容易,被命运一拳打倒……
但是绝对绝对,不要再遇上谭乐。
头顶,死亡的阴影迅速下降。
黎里树微微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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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看穿越,哦呵呵呵呵……
骗你的 - -
谁想做牛郎啊! (二十七)
27.
这边正经历生死一刻的关头,另一个人却一直过著优渥的贵族生活。
终於如愿以偿把那只不听话的小牛郎拆吃入腹之後,谭乐老大算是达成了一件美事。次日接了个电话,就直飞美国见老朋友:谭家在美国的生意搭档──山度士家族。时逢家族庆典,山度士家的小儿子,戴尔法斯正式被授权成为家族继承人。虽然世界上的黑道家族多种多样,习俗也大不相同,不过不约而同的,都很重视家族接替这样的大事,於是各地的大佬们都亲身光临,加勒比海上的私人岛屿俨然真正成了一场黑道盛会。
那个穿著高级定制礼服,金发耀眼,笑得傻乎乎的年轻人,正围在人群里被人祝贺著,望著这样的场面,谭乐不由想起自己接手谭家的情景。
那时候,自己接任仪式的主堂上,却是飘满了素纱丧旗。人人都是黑色西装,胸前一色的百色,而谭正易的遗像,还端端正正放在案上。
在画像中义父的注视下,他跪在灵牌前,接掌了谭家。
想到这,谭乐不仅有些感慨,这样比起来,戴尔法斯比自己幸运太多。毕竟,他不是在前任老大被杀的情况下成为继承人。
忽然他注意到会场里有一个年轻的中国人。
在场的中国人都是黑道上打下名号的人物,他都认识,但唯独这一个觉得脸生。
那个男人身材偏浑身有一股子规矩的书卷气,虽然长相端整好看,但在高鼻深目的异国美人们之间,并不算起眼。他穿著平常的便服,大概也不怎麽认识人,於是一个人呆著,显得有些无聊。这人怎麽看也不像是黑社会的模样。
谭乐正疑惑时,突然看见,那个安静站在一角的男人,突然被山度士家族的新继承人一把拉到了人群中。一时成为人人注目的焦点,让他顿时局促起来。想要走远几步,袖子被紧紧拽住了。
戴法尔斯让他站在离自己最近的身边,然後向别人介绍著:
“这是我的老师。”
“哦,是文课教师吗?”有人这麽问道。
“不是。”戴尔法斯笑著回答,然後亲了亲挣扎著想要逃离的人的脸颊。“就是老师,对我来说,是唯一的老师。”
男人的脸顿时红得像番茄,狼狈地差点连手里的酒也洒了。
“早,早知道就不来了……”他喃喃说。
“哎?老师,从今以後,除了被赶下了台,或者被杀,我人生中每个重要的时刻,都要和你分享啊!!”
听到这样肉麻的告白,众人善意地哄笑。
“这种日子干嘛诅咒自己啊!”男人责备。
戴法尔斯却更加得意,又“叭”地亲了他一口,美国式的浓浓爱意肉麻倒了一片人。而男人,也就是戴法尔斯的中国数学老师,秦时光,已经恨不得扒个地缝钻进去了。
人群在明亮的灯光中,显得喧闹而欢乐。人群中心别扭著却被拉得牢牢的黑发男子,和笑得傻乎乎又忙著把人栓在身边的金发男子。这样的场景看上去很是赏心悦目。
谭乐觉得自己有些受到震撼,他从没想过,还有这样的爱情。
谭乐在美国一呆就是近半个月,等回来後又忙起社团的事务,等某天突然想起来,去过问一下黎里树的近况,却得到一个意外答案。
这个牛郎竟然不声不响地离开L街了。
谭乐顿时气愤起来,他竟然敢从他的爪子下逃走?!更让他生气的是,这小子不是爱钱如命的吗?上次他酒精中毒进院时,自己承诺给他的一箱子医药费他都不要了,难道老子就被讨厌到这个地步?连钱的魅力都没法勾引他回来吗?!
手里捏著的玻璃杯发出开裂声。谭乐气得把牙齿磨得吱嘎响。
黎里树不过是他爪子下的一只小老鼠,闲时拨弄拨弄是很好玩的游戏,忙起来忘了去看管,谁知再找时居然溜了。
这让他心里有一种被耍了的怒火。
好啊,翅膀长硬了不是?还是那财迷存够钱了?!这小子竟敢给我走得一声不吭!!
部下们站成一排,都在心里发抖,刚才老大的心情还是豔阳天,怎的一转眼就要刮起台风?话说那个小子真是不识相,居然拍拍屁股就跑,胆子肥到家了!
“老大,我们真的不知道他去哪了啊,要知道在L街找人没问题,出了L街,这茫茫人海要找个人,多不容易呀!”部下哭丧著脸解释。
的确这样找人不太容易,何况对方只是个毫无特征可言的平凡男性。这样的男人在街上一抓一大把,相似的实在太多了。
不过越是得不到就越是心痒痒,对於欲望强烈的男人来说,尤其如此。谭乐决定亲自去找人。在花了好几天,又托身为酒肉好友的警察局长翻遍了整个城市无果後,谭老大有点灰心了,灰心中又夹著不甘心。
仿佛看见已经到了爪子下的肥美白鸽拍拍翅膀,又趾高气扬飞走了那种郁闷,一直充塞在胸中,导致他一连几天脸都是臭的。
察言观色,部下们纷纷猜测社团是不是最近要有大的行动,风声一传出,连敌对的社团老大们也未雨绸缪地布置人手以防万一。没有人知道,其实谭家大佬只是单纯的不爽而已。
可是时间一久,这不爽也冲淡了。
其实他也知道,这不过是对一只逃走了的小肉鸽的欲望,小小的执著对他来说无足轻重,再说,比他更可爱漂亮的男孩,又不是没有。
因为是第一次碰男人,之後又从自己狼爪之下溜掉了,所以才会有些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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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师和他家金毛大狗来打个酱油…… - -
谁想做牛郎啊! (二十八)
28.
早上的时候,谭乐穿著便服,走进自家府邸的餐室。
“老爷。红茶还是咖啡?”
“咖啡。”
马上咖啡机发出轻微的嗡嗡声,打著泡沫的液体注入白瓷杯子中,香气四溢。
喝著香浓咖啡,吃著热气腾腾的早餐,手边是几份当天报纸。
谭乐边吃边心不在焉地翻著。
今早报纸的头条是工地事故。昨天城西工地上吊钢筋时,吊车的钢索断裂,导致重达两吨的钢筋生生从半空掉了下来,当场砸死了几个在下面干活的工人,其中有一对外来打工的兄弟,脑壳被砸裂,眼珠子也挂了下来,死状惨不忍睹。
一般的平民百姓看到这则新闻都会唏嘘不已,叹几句:“作孽哟。”但谭乐只是匆匆扫了一眼,就翻到了下一页。他自小就冷血无情,心硬如石。别人的悲惨压根儿不曾入他的眼。
不过,隔了几秒,他突然想起了什麽,翻报纸的手指顿了一下,又翻回去细细看。
配插的是现场的抢救场面,已经初具规模的水泥框架被一条钢筋生生砸成了两半,中央塌陷进去,钢筋之下一滩滩的血溅满地,情景凄惨至极。能拉出来的尸体已经被拖走了,似乎还水泥框架下面还有人被压住了,有残破的肢体落在外面,於是工人们纷纷自发地齐心协力抬起钢筋,抢救生者。人群里面也有几个受了伤,甚至头上正在流血,但是他们不顾及自己伤势,也义无反顾地加入抢救的队伍中。
虽然汗水和血水糊了满脸,五官看不清楚,但那皱眉痛楚的表情……
谭乐若有所思,不太确定地将那副新闻图翻来倒去看了很久。
可是因为人太多,脸太小,到最後还是看不清楚。
罢了,到底是不是他,追根刨底也著实地没有意思。
那只不过是一个卑微渺小的男人,是好是坏,是生是死,谁在乎呢?
就算他死了,也不会有人记得,或者在这世上留下什麽痕迹。
谭乐面无表情,把报纸折起来,放在桌子上,不再去关注一眼。接著很快的,有仆人拿起来,扔进了垃圾箱里。
吃完早饭,谭乐开车去了会所,私人拳击教练已经等在那里了。
当老大必须有强健的体魄,自从记事起,格斗拳击都是谭乐每个礼拜必修的课程。水准也是不俗,打职业赛都没有问题。
可是教练一眼就看出,今天的老大有点走神。
两个人先做了几组阻挡热身,谁知道,谭乐竟然一开始就被三组直击给击中了脸颊。
吐了口唾沫,抚扶嘴角。倒不是显得很气愤,只是心中有火似的,不耐烦的意味。
他甩了拳击手套。
“我还有点私事,今天不练了。”
谭乐撂下这句话,离开了会所,开著车打了个弯,往另一处赶去。
正是城西工地。
昨天惹祸的钢筋已经移开,工地的施工又恢复了正常。吊卡和机械臂不停转地工作著,隆隆作响,其中穿著灰扑扑工作服的工人们,挑著建筑材料,在泥地里穿行。昨天发生这种事故,工人虽然私下免不得抱怨几句,干活的时候也总提心吊胆抬头看,但毕竟事关薪水,都敢怒不敢言,只得继续听话干活。
那几条消失的人命,好像根本不曾存在过一样。
人与人生来不同,有些人生命贵重,破点皮都要好几万的护理治疗。有些人则蝼蚁般贱命,一两千的丧葬费就能打发。这道理,工人们虽然没读过书,却也都懂。
谭乐沈默著站在高处,在底下无数光著膀子,一模一样黑脸中辨认来辨认去。来来去去看了不下几百人,看得眼睛都有些发酸了。
可恶,放著正经的体能课程不练,却来这里玩什麽认人游戏?他脑子一定是进水了!再说这些人个个灰头土脸的,看上去都一模一样。
不过这里面应该没有他。
想也知道,做牛郎的男人不是应该极度宝贝自己身体的麽?那个细皮嫩肉的小子定是怎麽愿意屈尊来干这种活,早上的新闻吐,自己一定是看错了。
那小子啊,八成是勾上了哪家的富婆,当上了小白脸才洗手不干了吧!
谁想做牛郎啊! (二十九)
29.
这麽想的谭乐,转身离开,一直走到在路边等候著的车子,拉开车门。这时,风拂过灰尘漫天的工地,沙沙作响。谭乐眼前忽然浮现出,上次在深夜酒吧里,被整到酒精中毒的黎里树,那副紧闭著眼痛苦难忍的表情来。
谭乐心中一动,立了一会儿,又转身回去。
驾驶座里的司机正发动汽车,见此情景只好又熄火,惊讶地转头看自己老大的背影,印象中,老大何曾如此犹豫不决过。
谭乐很容易就在工地里找到包工头。那个人正站在边上,拿著对讲机吆喝。见来找自己问事的男人衣冠楚楚,一看就是有身份有来头的人,於是他也伶俐,有问有答极为爽快。
“哦,是有这个人。这小子身子太细瘦,干活根本不像个大老爷们,所以能干的活也不多,不过他还算勤快,总是最早上工的一个,所以我就有印象。唉,这年头出来挣点钱也不容易。”
谭乐的眉头,轻微皱了一下。原来黎里树真的在这里工作。他就算再不济,怎麽会真的落到做工人的地步呢?
“你问他今天怎麽没来?我也不知道。我们是当日结算工钱的,什麽合同都不用签,所以这儿流动的工人也多,不来上工不用请假的。啊!我想起来了,昨天那事故发生的时候,那小子好像也受伤了,砸破了头,今天八成去医院了吧。”
“……你问他住哪儿?这个,这个,我要去查查登记册呢,哎哟,这登记册可不太好找……”
谭乐从兜里抛出一包烟。扔给工头。
工头接了,喜笑颜开。“妈唉!您抽得比咱大大老板还好!俺立刻帮您查去!”
有甜头就好办事。很快黎里树的地址就被查到了,是离这儿不远的,地址尾写著:B座2号地下室。
谭乐倚在隆隆作响的大卡车边上,仔细抄好了地址,卷好放进自己的大衣口袋里,再拍了拍。
从工地出来後,他就让司机根据那地址找。司机兜了小半市区,把车开到一个小区门口。发现前面曲曲折折再也进不去了,只得把车停在路边。
谭乐让司机在车里等著,自己下车走进了前面的小巷。
本以为有了地址应该好找,谁知这个小区根本就是鱼龙混杂的地头。
这个死牛郎住的是什麽鬼地方!
谭乐在心里抱怨,在迷宫似的小巷子里转了快半个小时,饶是他方向感不错也晕头,眼见头顶标枪似的竖著一根根晾衣杆,其上万国旗飘扬,把一肠子似的小巷遮得乌云蔽日。
碰到一个老太太在门口倒垃圾,谭乐连忙上去问路,结果对方只看了一眼他的脸,就急忙颠著小脚跑进门,砰地把门关上。可怜谭老大碰了一鼻子灰,脸上表情青青白白。
老子长得有那麽凶恶嘛?可恶,都是那小子害的!不来找他的话,老子会陷在这贫民窟里!
谭乐气得骂骂咧咧。
正心情恶劣的当口,抬头一看,倒是看到了相近的门牌号。再转过一个弯,对一下手里的地址,哈,可不就是那天杀的小公寓麽?
谭乐顿时有些欢喜。心想等下见到那小子的面,就好好臭骂一顿,骂到他哑口无言回不了嘴!不然怎麽赔他在巷子里兜了半天!他谭大少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也!
那公寓的门破裂地十分惊人,简直就是块开裂的老木板。旁边也没个窗户,高一点的地方开了个洞算是通风口。谭乐扣几下门。木板发出惊恐的吱嘎声,可是里面静悄悄的一丝动静也无。
他又扣,这次用上了点力气,门板响得惊天动地。结果还是没反应。
暗想:不会去医院了吧?又有些不放心,走到旁边微微垫脚,因为本身个子高,所以能凑近通风洞。从小洞里看去,里面一片黑暗。
X的!看了等於没看!
谭乐烦躁起来,在瞅瞅旁边的木门,不再犹豫,直接抬起脚,一脚踹了进去。
“!”地一声,老木门发出悲鸣,被精致的意大利手工皮鞋踢得四散而落。
外面的光线顿时射进室内,谭乐大步走了进去,看清狭小的室内情况後,微微眯起眼。
这里真是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再恰当不过了。一张桌子上只放著空水杯,没有冰箱,食物只好用纱罩罩起,外面嗡嗡叮著几个苍蝇。地上一个热水瓶大概是全屋最值钱的东西,门後是一件充满汗臭味儿的劳工衣服。
床上棉被隆起,里面躺著一个人,安安静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