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乐见有人在,心中一喜。嘴里却兀自不饶人:
“喂,你个笨蛋!住的是什麽鬼地方啊!你小子该不会是终於没钱了吧?哈哈,没钱谭老大我有嘛,怎麽不来找我……”
裹在棉被里的人没有动静。
谭乐心脏一紧,急忙上前查看那人,一瞬间恍惚有个错觉,仿佛那人和裹著的织物一般已经丧失生命,这个想法让他胸口突然疼痛起来。
小心翼翼地伸手,抓住他的肩膀,把人扳过来面朝自己。
良久,他终於开口叫他的名字。
“黎里树。”
“……”
“黎里树。你还好吧?”
“……”
他把他从被子里捞出来,那人身子软绵绵的,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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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谢谢明明好久没有更新,还坚持给专栏投票的大大,感动。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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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想做牛郎啊! (三十)
30.
“把社团的医生叫来。买点退烧药。哦,再去一趟酒店,点些清淡点的菜打包送过来。要有粥。”
吩咐下去後,谭乐收了线,在简陋的床前坐下,直盯著病人的脸看。时不时不放心地去探探他的气息。
半个月不见而已,这小子居然把自己搞成这样。瘦得皮包骨不说,身上还添了这麽多伤。发间的绷带一看就是随随便便绑的,还渗著干涸的血迹。一张消瘦的满是倦意的脸,往日里和自己对著干的嚣张神情消失了,平静的睡脸倒是显得越发委屈,楚楚可怜起来。
搞不好就他这副样子,在医生来之前就挂了也说不定。
这麽一想,谭乐就有些不安,又不知道该干些什麽,见热水瓶里还有半瓶水,就随便找了块毛巾,沾湿了,然後把黎里树扶起来,帮他擦身上黏糊糊的冷汗。
他第一次服侍人,难免笨手笨脚,把人翻过来擦背的时候,不小心力气太大,病人的额头敲在了床边上,发出响亮的一声。
“呃,糟糕……”
不过这麽一敲之下,男人仿佛清醒了些,从全昏迷变成半昏迷,嘴里胡乱地说了些胡话,声音虚弱也听不清在说什麽。
谭乐给他上下给擦完了全身,顺便摸了把掉了许多肉的屁股,再把人塞回棉被里。也许是冷的缘故,他一进被子就可怜地蜷成一团。
寂静中响起细微的声音,仔细听,原来是他的牙关紧咬,止不住地在抖。
谭乐皱眉,眼见热水瓶里的水也用光了,环视四周看看有什麽能取暖的,可是这种寒窟里,当然不会有电热毯之类的东西。
他就有了主意,脱下大衣。“老子这是要救你,你可别像以前一样,老说我吃你豆腐哦!”
一边自说自话著,一边钻进被子,把那瘦骨嶙峋的男人搂在怀里。那微微颤抖的身躯,微薄的暖意,不知道为什麽竟让他心里有些感动。
如果自己今天不来,这个人大概就无声无息,病死在床上了。
心中涌起淡淡的庆幸的心情,他还能活著,还在呼吸,真是太好了。
想到这,谭乐轻轻捏捏了下怀中人的鼻子。“喂,你该感谢我,不是我帮你捡回一条小命,你就该去阎王爷那儿挂单了。”
睡著的人似乎对外来的温度有些惊慌,鼻子被捏得轻轻吸气,不安分地动了好几下,小猫似的轻微挣扎,嘴里无意识地呢喃,谭乐俯下去想听清他说什麽。
“别碰……我……我,我不卖给男人的……不卖……”
半句话飘进耳朵,谭乐的眼神有些阴沈了。掐在那瘦弱肩膀的手紧了紧,却也什麽都没有说出来。
这个人,真是固执的傻男人。
黎里树发著高烧,睡了一天一夜才醒,醒来的时候望见陋居的天花板,第一反应,是惊讶自己居然还活著。
微微转过头,就看见了一个男人坐在桌边,正在翻著日报。手边一杯水嫋嫋冒著热气。昏黄的灯光下,那平素跋扈的轮廓倒被磨平了些棱角,一缕额发垂下,显得柔和温柔。
黎里树疑惑地眯起了眼睛,这个人是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依然不太清醒的神智,让他以为自己在做梦。
下一秒男人抬起头来,脸上一瞬间闪过的惊喜神色,接著又仿佛觉得不对,换上了张惯常的拽兮兮的脸。
“黎里树,你醒了。”高高在上的语气。
“谭乐……?你怎麽找到这里的?”
“哦,那是因为……”谭乐语塞。难道让他说自己一路爬山涉水德找到这里麽?临时就随口编了一句。“啊……这个嘛,因为我被人追杀,就挑偏僻的地方跑,所以一路跑到了这儿了,然後就撞见你的家。”
这是什麽烂借口嘛!说完他就想咬掉自己舌头。
黎里树却模糊地笑了一下,有几分纯真的味道。“原来是这样。”
这傻小子居然信了。谭乐转而愤愤不平。
他又听黎里树继续轻轻地说:“总之,谢谢你救了我,那些东西,也是你带来的吧。”他指著桌上高高堆起的药品和食物。
“是我带来的没错啦,不过你可别以为我有什麽想法,我那是看你可怜,就当顺手救个流浪猫,与人为善嘿。”
黎里树还在笑:“虽然以前你做过很多坏事。但这次没有你,我也活不了啦。谢谢你救了我,所以我不恨你了。”
这是冰释前嫌的意思吗?谭乐心下疑惑,不过,那个人乖顺的语气,听起来还真是挺陌生。
他伸手去探黎里树的额头,“咦咦?牛郎小子,你今天不对哎!是不是烧糊涂了?你不是一向恨我恨得要命麽?怎麽反而想通了?”
男人咬住嘴唇,在手掌覆盖下的脸庞,浮现出自嘲的笑容,这笑得比哭还难看。
他淡然道:“本来这个世界能活下去就是不容易,哪有多余的精力去恨别人。这些日子,我早就释然了。再说能从钢筋下捡回一条命,就算幸运,我能恨谁呢?”
这了无生气的人,还是那个不屈不挠,不管怎麽欺负都反抗到底的小子麽?
他好像是变了。
说不出哪里不同,可是从前那个黎里树仿佛不在了,现在自己面对的人,是被欺负惨了之後,磨掉了棱角,撕掉了表皮,就剩下一个无助而惶恐内在的黎里树。
他的外貌虽然落魄难看,受尽打击,可是眼神,却越加纯净起来。没有怨恨,没有恼怒,也没有反抗。
只有干净的神态,和一丝丝的怯意。
这副模样,应该是被自己,生生地逼成这样的。
谭乐有些心惊。微咳了一声,不敢直视那双眼睛。把视线锁在那苍白的手指上,半个月下来,原本记忆中苍白纤细的手指竟布满老茧,微微地开裂。
就如同这个男人,受尽了伤,一样的满目疮痍。於是也渐渐对於疼痛也是麻木。
麻木了,忘却了,就不疼了。
“你……真的不恨了吗?那晚上的事也都不恨了?那时候,你可是嚷嚷著要杀人哦。”谭乐试探地问。
对方抬起眼睛,眼神动摇:“哪一晚的事?我,我不太记得了。抱歉,好像最近记东西不是很清楚。总是想不起一些事……”
他捂住自己的脸。“发生过的事情那麽多,一件件都记不清楚了,……忘了就忘了好了。” 。”
“啊,也不是什麽重要的事,忘了就忘了吧。”
谭乐尴尬地,伸出手去抚摸他的头发。
在这颗脑袋里,是出什麽事了吧?他这麽想著,可是也不敢再去深究。
两人沈默了半天,最後谭乐干哑著声音问了一句:“……要不要喝粥?”
过了片刻,室内响起了轻微的啜饮声,黎里树小口喝著粥,形状美好的嘴唇染上了一层水光,发出轻轻的吸气声。
许是饿极了,他没吃几口呛到了喉咙。又低头不停地咳嗽。
那震动著的背脊竟然看得谭乐莫名骚动。
“真是饿死鬼投胎!你这家夥!”一边恶声恶气地数落,一边抚著他的背脊。自己也没发现安抚的手,居然带著和说话的语气截然不同的温柔爱怜。
“我快三天没吃饭了。”
“……正蠢材!就算生病也不要在床上挺尸啊!打电话给朋友会死啊?”
嘴上这麽骂,一边狗腿地急忙把粥碗盛满,再吹了吹,尝了一口确定烫不烫,接著又吹几下。从来没有见到谭乐反常的细心,黎里树惊讶地看他。
为了掩饰,谭乐急忙喝下一大口。这才送到他手里。“咳,我只是看你食欲这麽好,所以也想试试这粥有多好吃啊。你慢慢吃吧。”
黎里树接了粥碗,抬眼看了他一眼,感激笑了一声。
这是他第一次对著谭乐笑,这一笑如破冰春阳,竟看得谭乐傻了眼,有点头晕。
这小子真的是烧坏脑袋了吧?不然怎麽会对著自己笑呃?不过不得不承认,他这幅样子倒也不难看,要是再养出点肉来就更好了。
谭乐认真地考虑怎麽养肥这头在外面吃尽苦头的小宠物。
等喝完了粥,黎里树将碗放到一边,看谭乐并没有打算走人的意思,他轻咳了一声。
“时候也不早了吧,你该回去了。”
“不,”谭乐几乎是直觉地拒绝,见黎里树疑惑,他想起刚才那拙劣的借口,急忙补充道:“我被人追杀呢,最近不能回去。”
“……是这样吗?”
就对方将信将疑,他忙不迭点头:“就是这样的,这儿环境偏僻,敌人绝对找不到,用来藏身最好了,我就在这儿住一段时间吧。”
开玩笑,怎麽可以放一个高烧病人一个人,万一烧得死掉都没有人知道。
黎里树肩膀瑟缩了一下,谭乐几乎要可怜起这样小心翼翼的神态来,接著男人只是垂著头,放弃般地轻声说:
“不嫌弃这里简陋的话,那随便你吧。”
他是真的变得没有脾气了。
谭乐第一次意识到,原来逆境可以将人磨砺地完全平了棱角了。
於是在那间陋室里,对著大病沈重的男人,他又开始怀念起记忆中那个飞扬跳脱的黎里树来。
俯下身,用从没有过的温柔扶著黎里树躺下,生病的人格外没有安全感,被触摸的时候,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你完全不用害怕。”他轻抚著他瘦出了尖的下巴,像安抚小动物似的:“我会在这里的守著你的。等你睡了为止。”
那样少见的温柔让黎里树有些诚惶诚恐,反而更加不安地打量著谭乐,最终睡意袭来,他又沈沈睡去了。
其实,不管那个男人在不在都没有区别,他的噩梦里并没有他。
谭乐在黎里树的破公寓里呆了三天,喂茶递水买药送食,事事亲力亲为,连打吊针也是叫了私人医生到这里来,亲手给那瘦了一大圈的手臂结上皮管。这辈子乐老大从来没这麽尽心伺候人过。可那人偏偏日日死气沈沈,有时候断断续续地听著他小声咳嗽,心下就忍不住忐忑不安,於是恨不能抓一大把药灌下去,睡一觉就能把人医好。
言谈间,也曾一点点的试探,谭乐基本肯定,黎里树是性格变了。他变得更加卑微,更加温顺。如果说以前是一只张牙舞爪有几分讨人喜欢的小猫,那麽现在仅有的倔强可爱也消失了。变成了只乏善可陈的老猫,有些死气沈沈,更多的卑微惶恐。
还有,高烧一场後,他什麽都记得,只是唯独烧掉了那个夜晚被侵犯的记忆而已。
人的记忆真是好用的东西啊……
就挖掉了那麽小小一块,生活下去这件事,会变得轻松很多。
有时候谭乐看向黎里树,忍不住想透过那双眼睛,看到里面深深掩藏的情绪。
但什麽也看不见,只有纯良无害的眼神而已。
这种时候,谭乐就会莫名的失落。
他想,可能让他念念不忘的,其实是从前的那个黎里树,那个会反抗他,会拿台灯砸他脑袋的男人。
只是那个人已经伴随著那场高烧,消失了。就留了这麽个壳子给自己。
留之无用,弃之可惜。
说谭乐没有良心不安,那是假的。谭乐觉得自己的心态有点像做错了事情的孩子,现在看著黎里树难受,也跟著一起不爽,但这不爽还夹杂了几分厌恶。
於是这个死气沈沈的男人变得更加面目可憎起来。
可是再一想,其实自己也没有做得多过分,黎里树是个牛郎,本来就是出来卖的,卖给男人和卖给女人,有什麽区别呢?反正已经是拿出来卖的了。
抚著他发烧的额头,会突然想到,这个人现在再无辜再纯洁也好,其实早已经被不知道几个女人的钱给玷污了。
这麽一想就会无端端生出一股怒气。正在给他擦身的手,也不由地加重了力气,狠狠地搓在背上。
黎里树觉得疼痛,倒吸了一口气,咬紧了嘴唇。
“喂,你怎麽不说话?”觉得疼你就不会喊哪?!
“……谢谢你。”
居然还道谢!谭乐靠了一声,狠狠将毛巾甩进脸盆里,溅起大片水花。“黎里树!我讨厌你这副样子!你不是应该狠狠瞪我,骂我的吗?现在屁都不放一个!X的你整个人都换过了不是?!”
“你到底在生什麽气啊……”男人从被单里支起身子,眼睛大睁著茫然。
“我靠!”谭乐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生什麽气。就是无端端地心里炸毛,好像一记重拳轻飘飘打在了棉花上。这辈子他心里还从没那麽乱过,偏偏对著又束手无策。
“那个,你先别生气,还是先坐下再说……”反倒是被莫名其妙骂了的人,反过来劝他消火。
“你这个死牛郎。”
“……”
“天天半死不活的样子,不过是被……了而已。装死装个屁啊。”
“……”
说完这句话,他脸冷得快结冰,边狠狠咒骂著自己,边走了出去。
门砰地一声,男人走了。
谁想做牛郎啊! (三十一)
31.
屋子里就剩下黎里树一个人,他茫然地坐著,冷风从门缝灌进来,呜呜吹著,却浑然不觉得寒冷。
楞了好半天,才机械地摸索下了床,踉跄著往前走,脚上无力,还摔了一跤,好容易挪到门边,把门关上。
冷风被隔绝在外的时候,脑袋也仿佛空了。
现在什麽都不需要想,明天会怎样,会不会饿死,如何活下去,现在都不要想。黎里树对自己这麽说,一遍又一遍,说得多了,渐渐似乎就真的空白了。
催眠也是有效果的。
可是黑暗中又惶恐地觉得,好像有只巨大的手张开了五指,正袭向他。
错觉似的,那手就在背後不停地晃,连快抚上背脊的感觉也是那麽真切,仿佛一旦被抓住,就要把自己拖进黑暗中。
他觉得背上的汗毛也根根竖了起来。
……什麽东西,可怕的东西……可怕的,男人们……
黎里树瑟缩了一下,更快地摸回床边,脑袋里杂音尖锐地鸣叫,鬼影撞撞。他像是逃难般地把自己裹进床单里,紧紧地裹好,变成一只恐惧的蜗牛,最後头也缩了进去。闭著眼睛嗅著棉絮的味道,才稍微心安一点。
接著想到谭乐冷冰冰,含著鄙视意味的眼神,又忍不住心酸起来。
他知道自己在那个人眼里,是一直被看不起的。以前四肢健全,身体强壮时是这样,现在这副卑微的模样,大概会显得更低贱。
想著想著就伤感起来,脸上忽然湿了一片。
模糊的悲伤中,又想到,这下怎麽办?连谭乐那家夥,都不愿陪在他这个狼狈不堪的人身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