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犬之爪----广袖飘飘

作者:  录入:08-09

  我不该忘记的,作为在爱情中更为迟钝的一方,他的痛苦不见得比我少,他的彷徨不见得比我少,他的患得患失不见得比我少。谁也不曾告诉他怎样做才是正确的,於是他只能靠自己本能地摸索著一小步一小步笨拙往前走,即使撞得头破血流也从没听他吭过一声痛。
  可这不代表他就真的不会痛了。
  而这种种与以前的我如出一辙的心情却总被我忽视了去,於是我和以前的董一杰又有什麽分别。
  在揪心的自责中,我没来由地想到,相识多年,也许今天才算是第一次见识到了董一杰深藏在强悍表象之下的另一面:不暴躁,不强求,有的只是温柔的守候,和卑微的期盼。
  因为一个真心去爱的人,总有一颗柔软得不堪一击的心,更何况董一杰还是那样一个死心眼的笨蛋。
  在我们两个人的关系中,哪个付出得更多一些,哪个更一往无前义无反顾,到如今,谁还说得清?爱情确实是天底下最没有道理可循的事情,人的喜恶与爱恨,为什麽会复杂到一个无从辩驳的境地。
  然而,即使心里早已难过得翻江倒海,狗还是不会哭的,我只能凑上前去,怜悯地伸出温热的舌头,将那个男人哭花的脸一点一点地慢慢舔干净。
  陡然轻颤了一下,董一杰泪眼朦胧地冲我恍恍惚惚地一笑,然後伸手将我揽入怀中,像怕冷似的紧紧地,紧紧地抱住。
  夜风刮过树梢,发出哭泣一样凄厉而悠长的声音,实在叫人心口堵得慌。

  第二十九章

  在满天星辉下,我把脸埋在董一杰怀里,和他紧紧依偎在一起如同全世界只剩我们两人。悲伤无处容身,一时间彼此握得住的似乎只剩下眼前的这点蚀骨温暖。
  直到董一杰摸摸我头顶示意我起来,我才发现当喷涌的情感如潮水般沥沥退去,他的眉眼间已经重新恢复了几分以往的清明,一双如洗的黑眸正带著透亮的神采在极近的距离里温柔地看著我。
  然而只有我知道,这个男人在从容若定的外衣之下掩藏著怎样不足为外人道的种种深情与绝望,宛如赤子,弥足珍贵。
  听话地从他怀里钻出去,我看著董一杰随即挺身坐起,脸上是一种暗自下了什麽重大决定後所特有的坚毅。
  於是我很快便愕然发现,这个男人的行动力远比我想象中更惊人。
  在从後院走回房子的短短几步路上,董一杰已经开始迫不及待般掏出手机给不知哪名下属打电话。
  他对著电话那头淡淡吩咐道:“马上联系电视台和X城早报,问清登载寻人启事的有关事宜後即刻向我汇报。”
  闻言我不禁眼皮一跳。
  董一杰这意思是说,他终於要开始大张旗鼓地寻找我了麽?
  无意识地抬头望向神秘而深邃的夜空,我心底混合著微妙的感激与忧虑。事情到得这里,似乎周遭的团团迷雾一点也没有变淡的迹象,我们竭力左冲右突,却始终找不到正确的方向。
  不管怎麽说,有钱就好办事,很快地,电视、网站、报章上连篇累牍的都是关於董一杰一掷千金地寻找我的消息,三管齐下密集轰炸自然是为了确保受众范围最大化。
  不仅如此,董一杰还派人连夜四下张贴寻人启事。
  启事的正文是他亲自写的,不长,但措辞足够真挚恳切,全文以“云天,我和毛毛虫会一直在家等你回来”结束,旁边还配上了他向奶奶讨来的那张我的照片。
  於是从头到尾都在旁看著董一杰是如何在灯下认认真真地敲打文稿的我,一时间又生出几分造化弄人无以为报的感慨来。
  不知该用心诚则灵还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来形容的好,出乎意料地,董一杰的努力很快有了回报。第二天一早便有人照著寻人启事上的联系方式找上门来,居然是我在城东租的那间小居室的房东。
  在听来人说出身份之後,董一杰的脸当即黑了一半,明显不信任地上下打量著对方。
  “房东?你是说,云天他租了你的房子?”他微微蹙著眉头,沈声问道。
  “是的,大约一个月前,那个叫云天的小夥子来租了我闲置的那套十几平米的单间。”热情大方的房东大姐好脾气地点点头,停了一下,翻翻手袋从里面取出几百块钱然後才接著道,“当时他说手头上的钱不够,我觉得那小夥子看上去也不像坏人,与人方便自己方便,於是就破例只预收了他第一个月的房租,谁知他後来根本就没来住。按照合约,这钱虽然不必退,不过我留著好像不是很好,再说那小夥子也不是个宽裕的,所以我早琢磨著还给他了,就是一直联系不上。这下好了,你能帮我转交一下麽?”说著,她把钱向董一杰递过去。
  房东走後,董一杰仍然像凝固了一样捏著那几张薄薄的钞票直挺挺地坐著不动。我蹲在旁边,在某个瞬间甚至觉得他眼角似乎有些闪烁的水光,然而仔细一看又并没有,只是眼神比平时要晦暗得多。
  这般双双安静地呆坐著也不知过了多久,直到我站起来准备换个姿势,董一杰才似乎吃惊不小地朝我看过来,看样子早把客厅里还有一个我给忘了。
  “毛毛虫,”低声把我叫到跟前,那个男人伸出轻颤的双手捧著我的脸低头看我,眼神迷茫得叫人心碎,“原来云天真的不要我们了……你说,他决定要走的时候是什麽心情……都是我的错,是我让他伤透了心……”
  明明是很平实很平实,压根算不上怎麽煽情的话,然而我随著当初那个绝望的夜晚而死去的心却奇迹般有了复苏的迹象,像是要飞出来般在喉咙口上跳得前所未有地用力。
  扑通,扑通。
  於是忽然之间,那些耿耿於怀就变得无足轻重起来。
  过去的执念也没有不对,只是到头来才发现,原来陷在痛苦泥沼里头的远不止我孤零零的一个。曾经我悲哀无助的泪,和美梦骤醒的伤,其实董一杰也在陪我一一体会著。
  再大的痛楚一旦被一分为二,便再也够不上将人压垮的分量。
  正呆愣愣地回望著董一杰眼底的那抹黯然而出神,冷不防门铃再次响起,不知又是哪位不速之客不请自来。
  董一杰怔了怔,起身去开门。来人一进客厅就冲正蹲在地上的我哈哈大笑,而後转头朝站他身旁的董一杰轻快地道:“看来我没认错,那个小夥子就带著这条狗!它叫毛毛虫,对吧?这名字太特别了所以我才记忆犹新,没见过有人管大金毛叫毛毛虫的,哈哈哈。”
  我抬眼一看,居然是那晚来查我身份证的那个巡警大哥。
  董一杰客气地招呼巡警大哥在沙发上坐下後,大哥开始条理清晰地跟董一杰讲述和我碰面的经过,在听到“拖著个箱子”时,董一杰的脸又黑了。
  警察察言观色的能力毕竟不是房东可以比拟的,巡警大哥见状马上乖觉地停下描述,出言问道:“怎麽了?有什麽不对麽?”
  董一杰轻咳了一声,勉强笑笑,不置可否。
  心底的某根弦因为这个自嘲般的惨笑而蓦然便收紧了,在意识跟上来之前,我已经本能地伸出只前爪轻轻搭在董一杰的大腿上。他“嗯?”了一声,低头看向我,继而微微一笑,也伸出只大手来,将我的爪子暖暖地握在手心。
  仿佛这样就能够以双倍的勇气去一起抵御那些共同的伤害。
  直到巡警告辞离开後董一杰才放开我的爪子,他改摸著我一只耳朵,若有所思地冲我挑眉道:“记得那天早上起来看到你在院子里……既然云天带著你一起走了,怎麽你会跑回来,他却不见了?该不会出什麽事了吧?!”
  我陡然剧震,几乎招架不住那两道在我脸上来回扫射的锐利目光。
  幸亏在这个时候,董一杰的手机及时登场缓解了我的不知所措,“滴滴滴──”
  电话里头的可能不是什麽好消息,董一杰在挂掉手机後神情变得很是严肃,他揉揉我後颈,沈声道:“毛毛虫,我得回公司开个紧急会议,你跟著我一起去,等傍晚时你带我沿那晚云天带你走的路重新走一遍,好麽?”
  把一条从没经过专业训练的宠物犬拿来当工作犬使,这不是强犬所难麽?我哭笑不得而又无可奈何地看著那个显然关心则乱的男人。
  楼依然是那栋楼,房依然是那间房,秘书依然是那个秘书。董一杰轻车熟路地将我带到老地方後,向秘书小姐吩咐了几句别让我跑出去之类的话,然後弯腰反复抚摩了我脑袋几下便迈著两条长腿匆匆离开了。
  随著视线被关闭的大门所隔绝,我一条狗在偌大的办公室里百无聊赖地四下溜达,房间里的摆设和我上一次来时几乎没有什麽变动。然而在某个不经意的转身後我却倏然发现,董一杰那张宽大的红木办公桌上似乎多出了几样明显不该属於这里的东西!
  我不由用力眨了眨眼,而後快步跑过去纵身扒上桌面怔怔地看著。
  原来真的没看错,桌面比上回多出了三尊小小的彩色橡胶模型,分别是一条金毛和两个手牵手的小男孩儿。仔细看去,其中一个小男孩的五官和我相比竟还颇有几分惟妙惟肖的味道,也不知董一杰打哪弄来的。两人一狗摆放在一起显得趣致无比,就连办公室里那些原本冷硬的线条都似乎因此而钝化成一个柔和的弧度,莫名的面目可亲起来。
  正望著眼前这几尊日日夜夜相伴著度过的小小模型想象董一杰每次看到它们时不知是怎样的心情,然而办公室的门却突然被推开了,我掉头一看,走进来的人居然还是方定。
  有些时日不见了,方定看上去似乎憔悴不少,眼皮底下还挂著两只大大的黑眼圈。当看到我时,他除了挑挑眉外也没什麽别的表示。於是我便也坦然将两只前爪从桌面上放下来,然後站一旁莫名其妙地看著方定直奔办公桌前熟练地在桌子上翻找著什麽。
  可能找不到他要的东西,方定有些不耐烦地啧了一声,而後他随意拿起桌面上的一张纸看上一眼,却如遭雷击般脸色剧变。
  我疑惑地打量著眼前这男人那不同寻常的惊恐表情,接著更为疑惑地瞄瞄他手上的纸,却发现那只不过是董一杰寻找我的启事而已,外面贴得满街都是,不知有什麽值得害怕的?
  空调明明已经开得很足了,抓著寻人启事不放的方定却跟不胜燥热似的拿手松了松领带,紧接著略显粗鲁地将两只衣袖往上一卷。
  在那个瞬间,我全身的血液呼啦一声便直往头上冲,连呼吸都几乎停止。
  只见方定的手肘附近赫然出现了一个深几可见肉的牙印,比上回所见的要清晰得多,应该是这两天才新咬上去的。
  如果说牙印算不得什麽特别奇怪的东西的话,那麽,让我肝胆俱裂的是,它的形状竟是如此的熟悉!红肿!人间甚至还可以清楚看见咬人者上排的牙齿有著两颗外凸的小虎牙,而下侧则有一颗大概才冒出来不久的智齿,因为那处的咬痕要比别处稍微浅一些。
  我自己的牙印──更确切地说,是我自娘胎里带出来的身体所咬出来的牙印──我会认不出麽?!

  第三十章

  就在我被这个无意中的发现给轰得晕头转向的时候,方定已经苍白著脸往门外走去。根本来不及仔细权衡利弊,我脚一抬便心急火燎地追了上去。
  其实心里是清楚的,我现在这副模样,即使跟著方定又能怎样呢,最合适的做法应该是想办法把这事告诉董一杰或者警察。但,真相好不容易才从重重迷雾间露出个影影绰绰的轮廓来,方定是唯一的线索,我完全做不到就这样眼睁睁地看著他走。
  谁知刚一迈出办公室就听到秘书小姐温柔的声音在旁响起:“狗狗,不能乱跑哦。快回去。”而与此同时,我已经远远看见方定直接走到电梯前按了负一层停车场,於是在心焦地左右看看之後我只能选择一头撞进安全通道沿著楼梯飞奔而下。
  身後立时跟著传来秘书小姐著急的呼唤声,然而我已经顾不得她了。
  争分夺秒地三步并作两步往下冲,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无所畏惧地追寻过什麽,即使结果很有可能是一无所获。
  只不过四条腿的速度再快都始终没法和电梯比,等我终於赶到停车场时,方定早已下来了。他正立在那打开後车门往里面放著什麽,我当机立断,一溜烟跑过去从他身体和车子的空隙里嗖地钻进车里趴好。
  “你怎麽会在这?”方定顿时僵住了,诧异地看著我,黑框眼镜下明明白白地盛著不耐烦。在四下环视了一圈发现没人之後他一脸凶相地用力跺了跺脚,试图吓唬我,“马上给我下去。”
  这样的小伎俩又怎麽可能把我吓走,当下我便紧紧趴在座椅上傻笑不止,将尾巴摇得比什麽时候都来得欢。
  方定皱了皱眉,却不再坚持,只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後!地关上车门。
  车子很快便平稳地驶出停车场,我看著观後镜里方定无表情的脸,心中难免惴惴,我这样贸贸然把自己送到他手上也不知是不是蠢事一桩,但前方无论是是龙潭还是虎穴我都没有退缩的道理了。
  谁知方定却是直接开回了自己家,一个电梯入户的花园式高层住宅。虽然不如董家那样奢华,但也确实是个普通人不敢想象的好房子了。进门後我正学电视上的侦探那样不动声色地四下打量,方定已经一声不吭地直奔卧室而去。
  在客厅里观察了一遍的结果是没有结果,於是我也只得跟著方定走进卧室。
  不想里面竟然是有人的!我一踏进去就看到那人正安静地蜷在床上,双手却被绑在了身後。
  方定坐到床边解开绑住那人双手的绳子,然後一手握住那人的手腕轻轻地揉,另一手将他揽入怀里,温言道:“我回来了。”
  我的视线随著方定的动作而转向被他随手扔到地上的那根眼熟到不可思议的绳子,──那不是毛毛虫的牵引带麽?!
  五雷轰顶间,很多原以为微不足道的小事都突然变得格外清晰起来。
  难怪方定对我的态度自始至终都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怪异!
  难怪那晚他死活不让董一杰送他回家!
  试问除了撞到我的人,又有谁能同时拥有毛毛虫的牵引带和“我”的牙印?
  这可真够黑色幽默的,怎麽到最後才发现,所有的人和事,兜兜转转都凑一块去了?!
  心情复杂地抬头,却看见和方定的热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怀里的人只木然地望著他。从我的角度看过去,正正可以看到那人的脸。
  一张和我一模一样的脸。
  脑袋里顿时轰的一声便炸开了锅。
  虽然已经做了无数的心理准备,但这会儿终於亲眼看到“我”了,还是堪称白天撞鬼一样足以让人魂飞魄散的糟糕体验。
  想想看,那是一个会动会呼吸还会咬人的,全身上下每一寸都属於我的,却又分明不是我的“我”!天知道他该算是什麽人!
  可能是听到了我在一旁喘气喘得又快又急,那人疑惑地歪头朝我看过来。当看到我时,他两只原本呆滞的眼睛里突然绽放出又惊又喜的光芒来,整张脸都因此而霎时间带上了无比生动的色彩。
  只这一眼,已经足够我在电光石火间恍然:原来我的身体里装著我亲爱的毛毛虫!原来我和它对调了!
  以毛毛虫的小脑袋瓜子肯定无法理解灵魂转换是怎麽一回事,但我偏偏可以肯定,它就是知道我是谁!
  这里面没有道理可讲。就好像以前为了试验它在什麽情形下才会不认得我,我曾经穿著长衫长裤外加帽子和大围巾,将自己包得严严实实,又或者在身上喷满香水掩盖自己的气味,但它照样可以一次又一次地轻松认出我来。
  只不过,成年金毛的智商大致相当於六岁儿童,虽然已经是犬类中排行第四的高智商,但一个二十八岁男人智力却只有六岁水平,那是怎样的一幅诡异而又滑稽的景象!
  於是接下来我看到的画面是:毛毛虫用力将自己的手从方定那儿抽出来然後摇摇摆摆地跳下床想要走向我,结果连站都站不稳,劈头盖脑地摔了个狗啃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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