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很庆幸……”我低喃着,送上我的吻。
窗外的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了。太阳,重新露出了笑脸。
我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和心爱的人携手踏遍了大璟的每一寸土地。我们爬过最高的山,我们渡过最深的河,我们看过最美的日出,我们也越过最浩瀚的沙漠。
文大哥直到三年后才知道我没死的消息。因为,某个爱吃飞醋的家伙一直禁止我去仓山,他一口咬定我是想去见我名义上曾经的妻子和我的情哥哥。直到我让他连着独守了七天空房,才勉强让这个别扭的家伙答应陪我走一趟。
没想到,在文府门口,首先跑出来迎接我的,是小文若彬。
我把那酷似文大哥的小男孩抱在怀里,对文大哥露出真心祝福的笑容道:“大哥,你成亲了?恭喜恭喜!”
文大哥仍是对我笑得温柔,他说:“我这就叫她出来,你和她好好叙叙吧,她可想念你得紧!”
“大嫂……她知道我?”我有些疑惑地问道,文大哥但笑不语,卖起了关子。
直到我看到那张即熟悉又陌生的脸,承载着满满的惊喜和激动的双眸时,才真正明白了文大哥的意思。
我们在文家住了五天(为了说服某人住下,这五天里,我签了数不尽的不平等条约,真正是丧权辱国啊),然后,我和大花重新踏上了行程。
我只给家里去了封信,告之他们我没死的消息,除了大哥,谁也没见。不是不想念,只是毕竟不是一路人,大花,他们必定是不能理解不能接受的,我何苦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我并不认为,要让所有人承认我们之间的关系才算是对得起大花,想必大花也和我一样。我们在乎的,只有彼此。
洪帮名义上虽然解散了,大花的耳目却还不少,在他的帮助下,我终于找到了隐居在北方一个小镇上的五弟和六妹。
那个小镇不大也不漂亮,一到有风的日子,就是满天的黄沙飞扬。可是,小镇上的人有着原始的粗犷和纯朴,所有人都对这对有着夫妻相却没有孩子的小两口很友善。当我和大花牵着手走在镇上的时候,也没有人投来异样的眼光。
六妹看到我的时候,没有悬念地哭了,连五弟的眼圈都是红红的。他们对大花过份地好过份地热情,话里语里,都是请大花多多照顾我多多忍让我的意思。拜托,我有这么柔弱这么不讲理吗?
去维扬的路上,我忆起了曾到过的那个江南小镇,拉着大花故地重游了一次。某天下午,我和大花照例在镇外散步的时候,不知不觉走得远了些,不料突然下起了雨。江南的春雨,总是如同江南的女子般缠绵多情。我们被细如牛毛的小雨淋着,先还觉得浪漫,后来只剩了狼狈。我们抱头一阵乱窜,却不幸迷了路,幸而在路边发现了一座小院子。那院子不大,却精致得紧,院旁有小溪缓缓流过,屋前是一片翠竹,屋后遍植梨树,房舍也极漂亮。
我和大花对视一眼,知道江南山水养人,不知这里住了怎样一个钟灵毓秀志向高洁的隐士。含着敬意敲了门,却不料门开了之后,真正是相对无言,唯有泪千行!
“你……没有死啊?”谁能想到,老友历经生死久别重逢后,不约而同地冒出了这样的话。
“庭芳!”
“之蝶!”
我们哭着抱成一团。直到满脸黑线的敬王从屋里出来,和同样郁闷不已的大花强行将我们拉开。
“禧帝看我家大花的面子,给我喝的是放了假死药的毒酒,你呢?我怎么听他说你死在乱军中了,还把这个转送给了我。”我把玉笛从袖中抽出,放到庭芳的手上。
庭芳一遍遍抚着那玉笛,概叹万千道:“攻城时,我不顾王爷的吩咐,坚持跟在他身边。皇城破了一门后,我中了一箭,危在旦夕。”
“你怎么不提,你那箭是为我而中的,是你拼死为我挡的箭。”敬王,哦,不,现在他叫黄玥说道。
“有什么好说的,都过去了。当时我失血过多,晕了过去,大家都以为我死了,后面的事情我都不太清楚,等我醒的时候,已经在郊外的一座别庄里了。”庭芳略有些羞涩地低头说了,突然抬头看向黄玥道:“对了,后来到底怎么回事,我问过你好多遍,你总是不肯好生说!”
黄玥对着他微微一笑,道:“有什么好说的。后来无非是我见你昏了过去,以为你死了,一时心智大乱。直到那时候我才明白什么江山社稷,什么帝位皇命,一切都是浮名虚幻。没了你,别说让我做皇帝,就算是做神仙,又有什么意义?恰好此时司徒然突然反戈相向,我眼看功败垂成,不甘失手就擒,加之悲痛欲绝,便欲举刀自刎,黄泉路上,也好同你携手同行。”
“啊!”虽然知道这人如今正好好地坐在我们面前,我和庭芳仍是忍不住惊叫出声,黄玥宠溺地对着庭芳一笑,摸摸他的头,大花却瞪了我一眼,气得我撇了撇嘴。
“还好我的侍卫见势不对,撞偏了我的剑,虽然流了一地的血,却没能死成,只是晕死了过去。等我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和你一起被辚儿救了回来,并排躺在了辚儿别庄的床上。再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
“可是,禧帝怎么会放过你?”虽然敬王和兰庭芳都活着的事实确实让我很高兴,可我实在想不通,那么一个心狠手辣、心机深沉的男人会做出这种斩草不除根、纵虎归山的事儿。
“其实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放过我,依他的性子,应该寸草不留才是。所以,一开始,我一直很警惕,以为他必定是别有图谋。可是,没想到我后来顺顺当当地离了京,顺顺当当地到了江南定居,顺顺当当地在这住了这些年,又遇到了你们,我才相信,他是真的放过我们了。”
众人一时嘘唏不已。
“庭芳,我们终于可以合奏一曲《笑傲江湖》了。”我笑着举起玉笛。
我们在庭芳这里待的时间更短,只有三天,因为两个妒夫再也忍受不了孤枕难眠的日子,再也受不了自己的男人和另外一个男人日夜搅和在一起。于是,他们联手棒打鸳鸯,不对,是棒打挚友,强行地拆散了我和庭芳。
我含泪和庭芳作别的时候,他把玉笛从腰间取下,递到了我手中,道:“这个,送给你。”
我惊讶道:“可是,那不是你最珍贵的东西吗?”
“不。”他往后一靠,倒在黄玥的怀里,骄傲地说:“我最珍贵的东西,就在我的身边,谁也夺不走。”
“对,幸福就在我们身边,谁也夺不走。”我学着他的样,倒在大花的怀里,与他,相视一笑。
“对了,我把这个送你……”我猛地一下跳了起来,手忙脚乱地去解腰间的玉佩。大花脸上幸福的笑容立时定住,板着一张死人脸将我拖离了现场。
“你忘了答应过我什么的吗?一辈子都不能解下来!”大花的眼神冷得能冻死人。
“可是……庭芳都送我那么宝贵的东西,我当然也要回赠他啊。”我小心翼翼地答道。
“回赠什么?你当是送定情物啊!”大花满脸黑线地怒吼道。
“呃,好吧。”我投降,我放弃,回头,对伫立在院门口的两人喊道:“那个,庭芳,我下下个月再来看你啊!”
“好……”是庭芳,笑着应道。
“不要!”异口同声地高声和整齐,是两个无耻的妒夫。我无聊地翻个白眼,对着正埋头用力将我拖得更远的大花说道:“行天……”
“在。”
“我爱你……”
“嗯。”
“给点反应啊!”
“哦。”
“什么态度嘛。”
“啊。”
“花行天!我严正警告你,你再这么不把我当回事,我……我就不要你了!我要去找武成中,去找文大哥,去找兰庭芳,去……”我赌气甩开了大花的手,开始掰着手指数数。哎,怎么没反应,我抬头看到大花不善的脸色,把狼突王三个字吞了回去,小心地咽了下口水。
“接着数啊,我正想听听,你还能数出几个人来。”大花双手抱肩,冷笑着看着我。
“那个……”我又咽了口口水,开始努力思考怎么转移话题。
“你不数了?好!”他一把搂住我的腰一手抓着我领子,突然发力,将我扛上肩头。一边大步向前走去,一边抡起厚实的巴掌,“啪啪啪”打上我的屁股:“现在该我数了。不理我,把我晾在一边,企图把我给你的定情信物送人,心里还念着其它男人,你自己说,该打几下?”
我带着哭腔道:“别打了,疼,一下都不要。”
“也行。”他贴着我耳朵道:“一下换一夜,如何?”
“不要!你是禽兽,我不要下不了床!”我恶狠狠地回答道,把头埋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笑了。
太阳从我们的面前照过来,拖出长长的影子,仿佛一个人一般亲密无间。风在轻轻的吹,鸟在喳喳的叫,花在悄悄的开,人在偷偷的笑,青春还长,日子还很幸福很美好。
如果,这是你我的结局。
我感谢天,感谢地,感谢命运让我们相遇。自从有了你,生命里都是奇迹……
哎哎,你你你,还有你,不准说我琼瑶!
正文完。
番外一(上) 花开无声
“举剑、抬左脚、踢腿、转身,慢了!”随着中年男子的一声大喝,“当当当”一阵乱响后,男孩手中的剑脱手而出,在天上盘旋一阵后终于落了下来。
“怎么出手还是这么慢?去,把这套剑法练上五十遍,再扎二个时辰的马步,完不成不许吃饭。”男子阴沉着脸,随手把手中的剑一扔,剑稳稳地扎在了地上。男子不再看男孩一眼,背着手转身走了。
“是。”男孩敛容垂首应道。待男子走跑,抹了把汗,抬着看看高挂的日头,跑过去捡起地上的剑,一招一式认真地练了起来。
这,不过是我的童年生活里一个最常见的场景。不,我没有童年,作为洪帮现如今的少主,将来的帮主,我,从来从来就没有童年,没有亲人,没有朋友……
从小我就被父亲督促着练武,教导着怎么御下,如何治理,怎么保住“天下第一帮”的名号,如何在瞬息万变的朝廷局势和武林争霸中立于不败之地。我想,我是成功的,所以,父亲看着我的眼神,虽然严厉不减,却随着我的长大而一天天变得欣慰。所以,当父亲死于一次意外后,当时年仅二十一岁的我顺利接替他成为洪帮新任帮主,并很快控制住了局势。
那时的我,真正是少年得意踌躇满志笑睨天下。若有人告诉我,几年后我会为了一个少年,为了一个其貌不扬没有半点身份背景的少年,放弃手中所拥有的一切,只为陪他走遍大璟笑看日升日落的话,我一定会仰天大笑,甚或赏那人一剑,斥他耸人听闻胡说八道。
可谁曾想……命运无常……造化弄人……
初见程之蝶,我记得清楚,是在从青州到仓山的驿道上。他风尘仆仆满身狼狈,出场形象够引人注目却不见得有异寻常。只有那一双眼,滴溜溜直转,闪着与他年龄决不相称的光芒。看着他装疯卖傻,看着他与唐末斗嘴,我突然间来了兴致。也罢,反正顺路,就带他一程,只当旅途中多了一个逗乐的玩物,又有何不可?
我看得没错,这少年确实有趣,明明只有十五六岁的年纪,却自称是仓山三家连锁当铺的大朝奉。明明脸庞稚嫩,那双眼,偏偏时而清明时而算计,等他睡着了,脸上的神情呢喃的呓语却又转为沧桑和迷茫。这少年,决不简单。还有,连锁是什么意思?
打开我从他身上摸来的折扇,念着那首韵味幽长的好诗和他的名字,我的心,轻轻动了一下。
处理完南边分舵的事,在北归的途中路过青州,再次想起那个有趣的少年时,已经是半年后了。今年南边的生意很好,利润长了三成不止,我心情大好,也不急于赶回总部,便命青州主事李大勇查明那少年的来历,速作回报。
李大勇确实有能力,很快有了结果,而那少年也更加出乎我的意料。没想到他小小年纪,居然凭一己之力,在青州、仓山拥有了数十家连锁书店、印局。而且听大勇说,他并不是本地人,且本为举子,为何甘愿在此地操此贱业,实在令人费解啊,同时,也让我兴趣大增。
“派几个手下,砸了他的店,索要例银。”我面无表情地下了令,想看看他如何反应,再决定要不要将这个貌似有趣的游戏继续。
他的反应先是让我失望,第二天,我手下的手下就顺利地收到了例银。这么快就妥协了,看来也只是个普通人。我没了兴趣,正准备下令离开,没想到他却主动找上了李大勇。
李大勇原本是一个多么精明、情绪不外露的人,那天背着一个包袱来见我时,却抑制不了满脸的喜悦。
“我自小就在洪帮的赌场做事,三十多年来从未见过这种赌具。”李大勇满脸兴奋地将一个寸许长刻了字的小竹块递到我手中。
除了练武和管理洪帮,我没有任何的兴趣爱好,当然也不嗜赌。所以我只是瞥了眼那微不足道的小方块,淡淡道:“那就……继续吧……”
我回了趟总部,年后再次因为生意的关系来到青州,又一次为程之蝶的表现所镇住了。
“这……是他一手排演的?”坐在红袖招最好的包厢里,看着台上女子妖娆诱人的舞姿,一举手一投足间,无不勾人魂魄。
“是,属下亲眼所见,他还曾亲身示范,他说……这叫……艳舞。”李大勇低了头回答了,犹豫了一下,忽又抬头道:“依属下看,此人是个人才,是否纳入帮中为我所为,还请帮主示下?”
我低了头,心里不禁起了股无名火。早知道这个少年远非看上去的那么简单,可为什么,那个看似清纯的少年居然会跳这种连青楼女子都羞于当众表演的舞蹈?难道,他,不但不简单,也不清纯?这个念头一起,几乎攫住了我的心,让我浑身疼痛起来。我强压下心头莫名的怒火,蓦地转了身,面无表情道:“不,这个人,留给我处理。”
元霄节后红袖招一见,程之蝶这三个字更是深深地刻入我心屝,再也不能轻易抹去。
本只是觉得有趣而已,本只是为了洪帮想将他收入麾下为我所用而已,本只是为了逗乐玩弄兼之发泄情 欲而已。为什么,会在看见他带着轻佻的笑枕在越娘的大腿上时难以抑制雄雄燃烧的怒火?为什么,会在他倚着我跳那什么艳舞的时候,突然兴起了将此人藏起来,再也不能让别人看见他这幅模样的念头?为什么,会在情 欲如潮的时候,仅仅因为他的眼泪他的不愿而生生忍住了澎湃的欲望不去动他?
从来,从来没有人会拒绝我,不论男人女人,都只会匍匐在我脚下,等待我的临幸。当然,这种时候也不是很多,我在这上面的兴趣总是淡淡的,而且,只因为好奇尝过一次少年的滋味后就丢开了手。而我花行天,什么时候又会因了别人的求恳和眼泪委曲了自己?这个人啊,能如此影响到我,决非好事。不过,我也只不过是为了能利用他为我洪帮办事而演戏罢了,只是如此,也没什么好怕的好担心的。我这样告诉自己。
猫戏老鼠的游戏果然有趣。强硬地住进程宅,看着他为了躲开我而整天早出晚归,看着他每当我靠近他用略带挑逗的动作逗弄他时他那面红耳赤的模样时,我都会心情大好。
眼看他掉进冰窟窿,眼看他在我怀里头一歪昏了过去,我的心,我那一向冷静的心,乱了,脑中一片空白,镇定自若的神情再也找不到。
抱着他飞奔回程府,找大夫,把脉,煎药,日夜照顾他,我一直一直守着他,不敢离开,累极了也只是靠在他的床头稍事休息一下而已。
那几天,我没想过为什么,没想过自己为什么会如此待他,我心里想的只有,请你一定要醒过来,一定要好好的,请你一定要……一定……
我没想到他会为我挡剑!
他不是我的属下,不是我的死士,也没受过我什么大恩大惠,甚至,算不上我的朋友,为什么!
“不行,不行,我不同意!谁让你以命相报的,我不要!我不要!我不准你死,不准你死!你听到没有,给我睁大眼睛,好好瞧着我!”我不要啊!那一刻的撕心裂肺,也许是我还未得到就已失去的不甘心。
在他昏迷中,一次次吻上他的唇,一遍遍抚摸遍他青涩的身体,也许只因为太久太久没有得到发泄,而这具身体恰好引起了我的兴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