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这之前,我却那麽想看到这个人那麽想听到他的声音。
"雷,你怎麽在这里?"我尽量让自己显得高兴。尽管他身上那件鲜黄的T-SHIRT是那麽刺目。
"我来找你的,他们说你在这里。"
"坐公车?"
"哪儿啊,TAXI啦,迷路迷的要死。"
"真是难为你了。"我笑道。其实我想说白痴活该谁让你出门N年不回家乡。
相隔五年没见的老友再次相逢,不咸不淡,没有电视剧里激动人心老泪纵横的嚎头,但这才是现实。五年短到不过一个瞬间,却也长到可以改变一切。
半个小时後,我们坐在市区一家水吧东拉西扯,不著边际,自说自话。
没有人提到过去,我想他其实并不喜欢我们共同渡过的那段过去,和我成为朋友也只不过是出於人类的惯性。
因为以上的考虑,所以他那样忽然出口的话让我措手不及。
他说,到美国来吧,跟我一起。
我哈哈一笑,准备听过就算。
但那晚他又说了不只一次,也许他是认真的。
他说来吧,我们在西雅图买一座大房子,两个人一起住在里面。房子要装的漂漂亮亮的,我们要有一个书房,里面有所有你我爱看的书,再有一间小型家庭影院,布置的舒舒服服,放我们收藏的电影,庭院里面种你喜欢的花,放假我们就呆在家跟宠物玩或出去旅行......
美丽而理想的未来,大约我真的遐想过这样的生活,在我还会做梦的时候。
但我不会去美国,我没有办法像他那样丢下一切去遥远的地方。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我没有这麽洒脱。
况且雷喜欢心血来潮,我若信了就注定是牺牲品。
所以,还是只能听过就算。
"真的,你来吧。我们一起闯出点名堂来,你这个高材生肯定没问题的!"
"你女朋友呢?"我随口道。
"早分手啦。"
"怎麽没听你说过女朋友的事。"原来这个死硬派也早就缴械,傻乎乎地以为他真的一辈子不会和女人缠夹不清的大概也只有我了。
"都分手了,没什麽好说的。"他不在乎地耸耸肩,企图转移话题重心:"你呢?你女朋友呢,不是也没跟我提过?"
自然的,因为我没有女朋友。
"你骗我。不够义气。"他盯著我直摇头。
面前的人忽然越来越陌生。
"我何时骗过你。我们一起发的誓。"那是一个年少轻狂的可笑誓言。很少有人会为自己年少时的一言一行负责,那个时候我们总以为自己手心里攒著整个世界,未来总是自己说了算。到头来一切山盟海誓也不过只是过眼云烟。他也许忘记,但我会记得。
"呵呵,我记得的,你不是真的一个女朋友都没交过吧。我不信哦。"
"随便你。"
你没有说信与不信的资格,你是背叛者。但十三年前起我就知道,我会一次又一次原谅你做过的任何事。因为你是我唯一的朋友。除了你,我不想要别的朋友。但是你将离我越来越远。而我已经开始付出固守的代价。这些事,我却不能让你知道。
他张张嘴,想说什麽,没说出来,只是一如往常地笑笑。我明白他眼里的意思,他想说这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情不要太当真。
杯子里的果汁早就索然无味,如同窗外闪烁的霓虹一般冰凉。雷最後站起来说,这里的东西怎麽这麽难喝,还是别喝了。
好的,我送你回去。我说。
不用,你忙了一天,早点回家休息吧。
雷走了,我喝完剩下的果汁独自走出小店。车停在後面隔一条街的地下停车场。
十月的夜风开始有点凉。过十一长假的拥挤人群早就散去,灯红酒绿,只余酒吧街口一两个醉鬼对著路边的垃圾箱呕吐不止。
後面有浅浅的脚步声,时隐时现,有人一直跟著我。
我走过没有人的转角,停下,回身等待。也许明天天明时有一具尸体在这里被发现,可能是一个叫秦恩天的不自量力的家夥,也可能是一个流窜作案的惯犯。
灰白的水泥地上映出一个看起来很高大的黑影。我飞快伸腿绊过去,一切假想成空。
歹徒趴在地上厚著脸皮呻吟不断:"哎哟喂~~~痛死我了痛死我了!天天你谋杀亲夫啊!"
如果谋杀这麽简单,求之不得。
"你在这里做什麽?"我放开他让他起来。
"我来接你回家。"他嬉皮笑脸,没有正经。
"艾弦,说实话比较好。"
"你说过实话是一种罪恶。"
"所以我是罪有应得。......但你有不说的自由。"忽然间被一种疲累感充斥,不想再跟他争下去,反正我没有什麽怕被他知道的事。
转身走向停车场,他不再说话,跟了上来,一直到坐进车里。
开车送他到小区门口,示意他下车,他瞪著我:"你什麽意思?"
"今晚我想回去。"
他冷笑著按住我替他开车门的手:"回去?你回哪里去?那个雷那里?"
无力,更加无力。我知道,他还是忍不住了,终於爆发。
不愧是影视歌三栖实力派,演技一流。现在他的表情完全是一个现场对老婆或老公捉奸成功的老公或老婆。
那一刻,我忽然狠狠地笑起来。
如果这一切是真的,那麽其实他和我一样,都是偏执不知变通的蠢货、笨蛋!
可是世界上就竟然还是有这种蠢货、笨蛋,并且不只一个!
有种在身体里面很深的东西就这麽忽然的柔软了一下,颤了一下,因为对某个自己以外的笨蛋的怜悯麽?
他慢慢靠过来抱住笑得直颤的我,头埋的死死的,忽然没了现场捉奸的高涨气氛。
"不要这样笑,求求你,不要在这种时候笑......"他像一个害怕妖魔恐惧鬼怪的孩子,紧紧抓住面前的一根稻草,低声呢喃可以救命的咒语。
可是天知道我停不下来,我只能笑,不要阻止我,不然也许下一刻,我会掉下自己最厌恶的眼泪。
"天天,不要笑了......求求你不要笑了......"
我笑的快要断气,趴倒在方向盘上,他仿佛慌了,死命抱著我,露出脆弱的模样。好像我内力浑厚还练了少林狮子吼,光用声波就可以震的他元气大伤,五脏具裂,一命呜呼。
我笑够了,最後只能趴著喘气。
他拉我起来,我看著他,用剩下的力气对他微笑。
他小心地凑上来吻我的额头,低沈的嗓音却有轻柔的性感:"可以理解你现在在诱惑我麽?"
"只有你这种变态才会这麽想。"而也只有你这个变态才会上钩。
"就算我变态,"他伸手取下觉得碍事的两人的眼镜丢开,看著我的目光温柔得可以让人起一身鸡皮,"但是以後不要再单独见那个雷了好不好?"
"给我个理由。"
"你看他的眼神很特别。"
"是麽。"我笑。雷对我而言很特别,我看他自然不一样。
"不要敷衍我。"他用我无法理解的眼神盯著我,撑起身子从我头上压过来。很有些威胁的味道,"你会後悔的。"
我仰头冷笑以对:"怎麽个後悔法,在车里强暴我不成?"反正最多也就是这种不入流的手段。
这倒好像提醒了他环境不对头,他浅浅笑开:"也是,回家再跟你算账。先要个餐前小菜不介意吧。"说完低下头来强行吻住我的嘴,蛮横地用舌头撬开,送进一粒细小的东西。那东西有我熟悉的味道。
我推开他用力擦自己的嘴:"你给我吃的什麽?"
他吐吐舌头,笑的像个孩子一样清纯:"安眠药。都吃下去了,擦也没用。"
擦只是下意识的动作,不想在自己身上留下别人的味道,哪怕这个人的味道自己已经习惯。
割裂肌肤的疼痛把我从无底的黑暗和虚无中拖回。
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的是那头公猪卧室装饰富丽的天花板,低下视线,不出所料看见自己是赤裸的,那个人全神贯注埋在我的胸口上,痛感持续传来。动动手指和手腕,疲劳感并没有消失。
白光闪过,我终於看清他手里拿的东西。
前所未有的剧痛忽然传来,我身体本能的一震,比思考还快地,一脚踢向他的要害。接著从床上跳起来,一拳揍到他小腹,趁他痛时一口作气夺下他手里的手术刀抵上他自傲的性感的脖子。
惊讶从他眼里一闪而过,然後很快镇定:"你醒得挺快。"
"你下次可以试试洋地黄。"那种东西我没吃过,加大剂量也许会有效。
他牵动嘴角费力的笑笑,死死盯著我的胸口,那里在流血。
"真可惜,就差一点,......差一点我就可以在你身上永远刻下我的名字,你一辈子都逃不掉,你一辈子都会是我的......你只能是我的......"
"你疯了。"我应该冷静,冷静得该死的一股寒意往全身的皮肤蔓延。
他双眼清明地看著我,嘴角浮起迷蒙的笑意,向我伸出手,口里喃喃念著:"是的,我疯了,早就疯了......为什麽你还要装著清醒?"
"......如果你真的是醒著的,就杀了我,用你手里的刀子杀了我......"
他闭上眼睛,有一滴透明的液体从眼角落下来。
我不知道他落泪的理由,就像不知道他执著的理由。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我的手握著锋利的手术刀,他的手握著我的手。
白色的刀锋在他古铜色的脖子上画出一道血红的印记。
我咬牙,扬起左手狠狠扇了他一耳光,然後推开他松手把刀丢出门外。
他倒在床上又挣扎著爬起来抱住咬我耳朵:"我知道你还是舍不得杀我......天天......"
"手术刀是用来救人的,杀你何其浪费。"冷冷的说著,胸口的伤仿佛麻木了,我知道血在流,它们温暖地滑过干燥的肌肤,奇妙的触感。我只感觉到生命踏实地存在和流失 ,但不再感觉被割开的疼痛。
"好不容易弄来的呢......特地为你准备的......""因为你们看起来很像。"
"很新奇的比喻。"
但是如果是我,我会乐意选择钝一点的刀,那样才能在对方的身体上留下永远无法磨灭的痕迹和痛苦。
他并不知道我在想什麽,他是个笨蛋,所以永远不会吸取教训。他只是像只闻到血腥就会兴奋的野兽,凭著本能发情。
"原来你全身是血的样子也很性感......"他的手指在他留下的伤口上抚过,粘上血,再送到唇边舔磨,"味道不错......"他的眼睛凝视我,也许里面有什麽很深的东西,但现在全被情欲遮盖。唯一有深度的,只余下捕捉猎物用的陷阱。
如果现在在这里的是个女人或是迷的什麽的,也许早就两腿发软乖乖把自己献上请随便享用。
但我不是,我是一个自以为自尊奇高的男人,他总是在无意识间把这个现实忘记。
"去床上......"我伸出双手勾住他的脖子在他耳边轻轻说下三个字。我仍旧不习惯赤身裸体在房间里晃来晃去。
他的动作停顿了一下才接著继续,以示惊讶:"你第一次主动......"
是的,我第一次主动,所以会给你一个难忘的回忆。
什麽叫强暴,现在由我示范给你看。
6.
在我眼里,艾弦不是强者,他也从来不是弱者。
我不是强者,也不愿意当弱者。
但在大部分人眼里看来,我们一直都是强者。
是谁划分了这个世界强弱的分类,那个界限又在哪里。
我一直介意著这样无聊的问题,因为我不想输。
不想输却不知道什麽时候会输,一步错,满盘毁。在一种叫做宿命的东西所支配的游戏的面前,我们都是弱者。
我们面临的永远只有判断题和选择题,没有问答题和论述题。
现在我面临一个只有一个选项的选择题。
离开。
面前的男人坐姿端正,头发一丝不苟。黑色的西装衬托出他的威严,花白的头发增添他的慈蔼。跟曾经电视上播出的形象一样。唯一不协调甚至稍嫌滑稽的是他手里紧紧撰著的花花绿绿的八卦小报。不愧是律师出身的政客作风,上门找人谈判时不忘携带证据以便出示。
谁又能想得到他会是那个花花公子的父亲?
这个世界总是如此奇妙,处处给人惊喜。
在当事人之一对事实供认不讳的情况下,他并没有再出示那张小报上偷拍的那晚他儿子在车里亲吻男性经纪人以及一系列亲热动作的抓拍照。
这个事件刚一冒出就被公司和这位老人不惜一切手段力量甚至不惜制造假新闻遮盖过去。
然後,在我在家安然休假一个月後的现在,他终於上门查清那时来不及过问的真相。两方质证,很谨慎的作风。
"其实我并不在乎他是不是同性恋,如果这不影响他的前途的话。"他说的很有诚意,但这改变不了所有加但书句子不值一听的苍白本质。
"我会离开他。"这是个不错的机会。
他的表情没有太大变化,只是平和地微笑著问:"你想要什麽?"仿佛天下没有他做不到之事。
"一个政府里的公职怎麽样?"我忽然间起了玩心,笑道,"市长?"
他的脸刹那间变了颜色,死死地瞪著我。
"抱歉,我只是开个玩笑。"忽然间发现现在的自己,对权力没有丝毫欲望。
他的脸色稍微平复一点,重塑威严,有些尴尬地哼道:"这个玩笑倒不小。快说出你的条件,我尽量满足。"他等著我狮子大开口,仿佛已经认定面前是个难缠的主。
"条件是不要让他再找到我,但你们不能杀了我。"
"就这样?"他认为难以置信。
"就这样,我要活著,但是看不到他。"
至於他,是死是活无所谓,但是如果他再出现在我身边我会杀了他。
我会,用钝的刚好可以切开肌肤流出血液的刀,冷冷地,一点一点把他杀死,然後完美地处理掉尸体,继续生活。我不会在冲动下解决他,那种激烈的傻瓜一样的感情不会属於我,永远不会。
这件事情的真相并不为母亲所知,那个时候空虚的她已经找到全新的心灵寄托,不再挂记这个不争气的儿子。
我只是告诉她我辞职了,接下来准备考法硕法博博士後,完成所谓梦想,成就所谓锦绣前程。
我要考的学校在另一座城市,我看著她怀里熟睡的婴儿说,我们搬家吧,去另一个城市,那里有更好的环境,对这个孩子也好。我会把一切办妥。
这个孩子是她从垃圾箱捡来的,在好几个月以前。但我知道这件事也不过一星期。现在她的全副精力都放在这个孩子身上。
自从老头去世後,她在短短半年内又迅速苍老下去,但照看孩子时,她又会焕发出不属於中年人或老年人的神采。她总怕我不让她养这个弃婴,怕我把她偷偷抱走,防我如防贼。直到我领她和孩子去派出所办好领养手续,她才明显放松戒备。
这时候她摇晃著哄怀里的婴儿睡觉,短暂的沈默後,她点点头表示同意。但是坚持要向娘家众亲朋打过招呼再走。
7.
通知了雷我们搬家的事。那时他已经结束假期回到美国,走的时候没告诉我,我也不可能去送他,那时候我正在经纪公司写检讨,面壁思过。
开始时,他偶尔仍旧会打个长途过来,起先还会说些劝我去美国的话,後来也许是觉著没趣便忘了,不再提起。打电话也没了共同话题,电话便越来越少。
一切跟料想中一样,他不是有耐心的人。
重新开始求学的生活很平淡,全身心投入,事情就会顺利。
三年以後,我如愿拿到学位和司法资格等等一切纸张。
那时母亲收养的那个婴儿已经长成个胖嘟嘟的小女孩,会跟在我後面奶声奶气的叫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