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你没看这孩子长得白白嫩嫩,虽然瘦了些,可一看就是没受过苦的,哪里有灾民面黄肌瘦的样子?在你眼里大昭国不是天灾人祸便是民不聊生是不是?我看这孩子准是离家出走的小公子,被人拐了的。”
唐宁苦笑,要是舒鸿宇是他们说的那样倒好了。他挥手,示意二人不要吵,喝了口水,才把昨晚的事叙述了一遍。
唐宁本以为二人听了怎么也得说几句,尤其是赵谦平日最是愤世嫉俗的,可他没想到,他的两位好友听了却很平静,金永福甚至不可思议地看着唐宁道:“他既已卖身,你若想救他,直接买了他便是,何苦藏起来呢,现在可好,他的身份本来清楚的很,现在却说不明白了。”
唐宁端碗的手顿住,同样不可思议地看向金永福,“买了他?”
“正是,虽然他嫡母所做有失厚道,可母卖子并不违法,若你看不得这样,把他买下来,再给他销奴籍便是。想来那个牙行总是做生意的,卖谁不是卖,应该不会故意为难你。”赵谦破天荒的没反对。
唐宁被好友的话震住,不知说什么好,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和他们是不一样的,他的世界里没有卖人不犯法这个概念,也没有买人这个概念,他扫了一眼床上躺着的小孩,还是没办法把“买卖”两字放到他的身上。
正在他看着小孩,思索着怎么开口之际,床上的孩子却睁开了眼。他一下子便看到了坐在书桌旁的唐宁,虽然昨晚没有看清,可他就是知道,是这个漂亮哥哥救了他,他立刻怯怯地,讨好地冲着唐宁笑笑,露出白白的小奶牙。
唐宁走到床前,摸摸他的额头,笑道:“起了?饿不饿,哥哥给你弄点吃的好不好?”
舒鸿宇乖乖的点点头,唐宁就要起身去厨房,赵谦便道:“正好我也饿了,还是我去拿吧。”说着便推门而去。
“顺便给我也拿点。”金永福赶忙追后面喊道。
赵谦挥挥手,不知是同意还是不同意。金永福瞪了他的背影一眼,转头无奈地看向唐宁。
唐宁抱起小孩,指着金永福道:“这是金哥哥。”
小孩大眼看向金永福:“金哥哥。”
金永福看着他,想起家里三岁大的儿子,乐呵呵地上前摸摸他的头,“小子,你挺厉害的嘛,居然能从人牙子手里逃出来,怎么逃出来的?”
小孩蹙起眉,似在努力组织语言,直到赵谦端着粥回来,唐宁喂了他好几口,才突然道:“是俊哥哥,找到一个狗洞,我爬出来的,狗洞太小,俊哥哥没爬出来。俊哥哥让我快跑,他说他们要把我们卖到南馆去,俊哥哥说他死也不去那里。”
“南馆是哪里?”唐宁茫然。
舒鸿宇也茫然。
赵谦噎住,拼命咳嗽;金永福艰难咽下口中的粥,艰难开口:“那个,大昭国南风盛行,南馆和青楼差不多。”
唐宁睁大眼睛看向金永福,他还以为小倌什么的都是小说里写的,没想到古代真有。
金永福被看得很不好意思,感觉自己在教坏纯良的小孩,连忙转移话题道:“你说的俊哥哥是什么人?”
“俊哥哥说他家遭了灾,来渭海投奔亲戚,他和家人走散了,就被人牙子拐了,俊哥哥对我可好了,我抢不到吃的,他就替我抢,还和人打架,少爷,求你把俊哥哥也救出来好不好?”
唐宁微皱了眉:“鸿宇以后不要叫我少爷,叫哥哥就好了。”
“可是,他们说我得叫主人少爷。”舒鸿宇有些怯怯。
“鸿宇不要听他们的,我不是你主人,我是你哥哥。”唐宁揉揉鸿宇脑袋,温声道。
一旁赵谦却插嘴,“我看着孩子小小年纪便口齿伶俐,聪慧可爱,唐弟不妨收他做个书童,要知道他现在可是逃奴,你收他做弟弟,得去官府备案的。”
金永福也点头,加了句:“若是你去备案,他还得改名,若是被人发现以后还是得做回逃奴。大昭户籍管理很严格,虽然可以买通小吏做个身份文书,可有心人想查,还是能查到的。这孩子虽不见得有人故意去查,但总是个隐患。”
舒鸿宇也拽着唐宁袖子,祈求的望着他,“哥哥,可不可以不要改名,鸿宇的名字是爹爹起的,爹爹还说要教我写自己的名字呢,爹爹是好人。”
金永福听了,暗道,你爹是好人,可也是个糊涂人,对庶子这般好,难怪你嫡母会看你不顺眼。
唐宁沉吟片刻,道:“一会午饭后,我去牙行看看,把你和俊哥哥的卖身契一并买了。”
“还是我和你一起去吧,牙行的人都是些走街串巷的市侩人物,你昨晚得罪了他们,今天想买恐怕不容易,他们就算不为难你,也会敲你很大一笔赎金。”
同丰牙行也在城北,离唐宁他们租的地方不远,就在西南边一点点,不一会,几人便到了同丰牙行后门,他们正打算越过后门走前门的时候,便看到有几个人拖着一口布袋出了后门。
那个布袋不大,几个汉子却很吃力的样子,唐宁心头一跳,他隐约看出布袋里是个人的样子。
他脚步一顿,不自觉地跟着那几个汉子向着不远的北城门走去。金永福抱着舒鸿宇,示意他不要说话,和赵谦对视一眼,也跟在了后面。
唐宁看着那几人大摇大摆地穿过街道,路过城门的时候还和守城的士兵打招呼,接着他们越走越偏,终于在一个土山坡停下。唐宁赶忙找了个隐蔽处躲好,不一会那几人又闹哄哄的擦过他们,走了回去。
直到看不见他们的背影,他才现出身形,奔着那个土山坡而去。
还没靠近,唐宁便闻到了一股令人作呕的味道,几乎让他不能再进一步,他连忙用袖子捂住口鼻,却觉得脚下不对,挪开一看,是一小截白色的指骨,唐宁大学学画的时候学过人体构造,甚至画过一个星期的骨头,他当然认得这是指骨没错。
一股寒意爬上脊背,他猛然抬头远望,整个人便呆住了。前面荒凉的山谷里到处都是死人,成了一把骨头的,半腐烂的,还没腐烂的,几条野狗在翻来翻去,简直是人间地狱!
唐宁喉头滚动,手脚冰凉,几公里外便是繁华热闹的溢州城,谁能想到仅仅几公里便是天堂与地狱的距离!唐宁脑子里突然浮现出,当初读书时课本上写的,吃人的封建社会。当时他还不以为然,以为那只是一种夸张的修辞手法,然而,那一点都不夸张,封建社会确实是吃人的,而他所呆的便是这样的封建社会!
“啊!俊哥哥!”舒鸿宇尖利的喊声划破周围的死寂。唐宁回头望去,就见金永福抱着舒鸿宇从后面赶了过来。舒鸿宇向着一个方向努力够去,脚不停地踢打这金永福。
金永福死死抱着他,满头大汗地走近,“这是溢州的乱葬岗,平时都没人过来的,呸,我怎么来了这鬼地方,真是晦气。”
唐宁没有听到金永福的话,他顺着舒鸿宇指的方向,看见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孤零零的躺在一堆碎骨中间,他衣不附体,身上满是黑紫的斑痕,没一处好皮肉,脖子上的勒痕醒目得刺眼,他睁着眼,舌头微伸,显然是吊死的,他果然如他所说的,死也不去那个地方。
那些人居然连个麻袋都不给他遮体,唐宁愤怒着,悲哀着,无力着。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那些人就这么明目张胆的折腾死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堂而皇之地扔出城,没有人指责他们,没有人惩罚他们,没有人为此良心不安,一切仅仅因为一张薄薄的纸,仅仅因为法律承认这张纸,仅仅因为有的人,命如草芥。
唐宁从金永福手里接过挣扎的舒鸿宇,抱着他走到他的俊哥哥身边。舒鸿宇挣脱开唐宁,扑通跪下,伏地大哭。
唐宁看着这个依稀可以辨出清秀轮廓的孩子,酸楚难当,他不认得他,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他却知道能在危难之时帮助别人的人都是值得敬佩的,而他能给他的也只有死后的同情。他慢慢伸出手,想阖上他的双目,却被一双手抢了先。
赵谦阖上孩子的双目,深深叹了口气,拍拍唐宁的肩膀,“我已经让金永福去买口棺材,再雇几个人过来,我们能做的不多,也只能好好安葬他了。”
两人沉默的站在尸体旁,任由舒鸿宇哀哀哭泣,如果一个人死后都没有人为他流泪该是何等凄凉。
夏日正午的阳光照在唐宁身上,他却只感受到彻骨的冷意,他被这个社会的阴暗面彻底冷了心,此刻他只有庆幸,庆幸自己穿越到一个虽然贫穷却也安稳的家庭,还有亲人、先生、吕大夫、程姐姐这些人的关心爱护,他不能想象若是当初他穿越到这个俊哥哥身上,或是唐家也遭了灾,流离失所,以他这样的容貌,绝不可能被卖做一个普通的下人。
他害怕了,畏惧了,这个社会绝不是前世那样百姓只要不犯法,老老实实便能安稳一世的社会,在这个封建制度下,他哪怕什么都不做,都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被身上的各层大山压得万劫不复。
他必须要努力向上爬,只有爬到那最高的一层,和这个社会的统治阶层绑在一起,才能保证自己的命运不被人主宰。他只有一个人,他是自私的,他不能让所有人都得到自由,也不能推翻这个社会,他只能尽全力主宰自己的命运,并且有能力保护自己在意的人!
很快,金永福便带着好些人过来,赵谦指挥着众人挖坑,金永福细心的很,除了棺材,寿衣纸钱都买齐了,甚至还找到一个游僧念了段经文。
一切过场走完,最后到了刻墓碑的时候,几人犯了难,他们谁都不知道这孩子的姓名籍贯,舒鸿宇也只知道叫俊哥哥而已。
最终,唐宁看着西斜的太阳,淡淡道:“就刻‘阿俊之墓’吧!”
第三十六章:问心
昨晚唐宁和牙行的人说知府老爷请客,倒也不是虚言恫吓,今晚知府老爷确实请了府试前十五名去他家做客,金永福刚好卡在最后一个名额,故而他们已经没有时间再去牙行买人,按金永福的意思,还要回家用艾叶洗澡去晦气,能不迟到就不错了。
唐宁此刻也不想去牙行,经过下午的事,他对牙行的印象差到了极点。如果早上他还心存侥幸,期望牙行的人能把鸿宇的卖身契卖给他,那么他现在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若那些人卖了倒好说,若是他们不卖又知道鸿宇在他手上,那他难道还能不交出鸿宇么?他总要想个办法,让牙行的人不敢不给。
三人回了住所,狠狠地洗了澡,把满身的恶心的、压抑的乱葬岗独有的味道洗掉,换上新衣;鸿宇已经昏睡过去,脚上的包扎早就脏乱不堪,唐宁重新给他收拾了下,便急急忙忙向着知府的府邸赶去。
三人到时门口时,知府宅院已经灯火阑珊,人来人往,觥筹交错,不停穿梭的俏丽侍女们散发着诱人的香气,让刚从乱葬岗出来的三人恍惚了好一瞬,这便是从地狱到天堂吗?
“哧,一群乡巴佬。”
轻蔑的嘲讽把三人唤回神,三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华丽的贵公子被众人簇拥着,挤开三人,闹哄哄向着正房走去。
唐宁垂目,什么天堂,让人腐朽堕落的天堂?
三人默默跟在后面,知府大人老远就在正厅门口等着,看到那华服公子,笑呵呵地迎上前,他一笑,双下巴陡然显了出来,一张脸顿时肥了一倍不止。
等轮到唐宁三人见礼时,他的双下巴又陡然收了起来,反倒好看了不少。
府试虽然是小考,可主持府试的知府勉强也算唐宁他们的半个座师,照理,应该是学生带礼物拜访老师才对,怎么着也没有老师请学生吃饭的道理。
唐宁本来也想不通,现在他看知府的态度,再看他一副官场老油条的样子,便也不奇怪,这样的官员,大昭不知有多少,什么时候该端架子,什么时候该放下架子,他们早就熟稔于心。
赴宴的人挺多,分两桌坐下,唐宁和赵谦名次不错,光荣地分到了知府这一桌。
知府先废了一通话,然后客气和那个贵公子敬酒,唐宁不知道那个贵公子是什么身份,但却十分感谢他挡了知府大部分注意力。
等两人废话完,桌上陷入短暂的沉默,随即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便站起向知府敬酒,接着桌上众人都陆陆续续地敬了酒,最后只余唐宁和赵谦。对面金永福向他们挤眼挤得眼角抽筋,他俩还是傻呆呆地吃自己的。
唐宁一个小孩在众人中本已经够显眼,就算他还打算继续埋头苦吃,此刻却也被众人诡异的视线搞得不自在起来。
此时,那个贵公子开口了,“听说这次府试第一名年方十一,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哪,不知这位可在?”
顿时,众人目光全都射向唐宁这个唯一的小孩,这下唐宁躲不了了,尴尬站起,拱手道:“正是小生。”
“原来你便是唐宁,果然是一表人才。不知唐公子可有表字?”
“小生年幼,尚无表字。”
“唐公子小小年纪,便有如此文采,堪称神童,想来是家学渊源?”
“这位公子过奖,家父乃匠人出身。”
“那公子师承名儒?”
“家师乃邻村的秀才。”
此话一出,嘲讽,鄙夷,疑惑,各式各样的眼神不断扫视唐宁。
“唐公子既然能考到府试第一,应是熟读圣贤书之人,应该知道尊师重教的道理,可你来了如此之久,却不曾向知府大人敬过一杯酒,难道唐公子觉得知府大人不是您的老师?”那贵公子的话语忽然变得十分尖锐。
众人的视线全都集中到他身上,虽然唐宁心底觉得知府的确不是他老师,他也不能直说,这贵公子用心实在险恶,一句话就给他戴了个不尊师重教的高帽子,要知道在官场,师生关系尤其重要,堪比父子关系。
他挺直脊背,对着知府就是一拜,“学生这次虽然侥幸考了第一名,可学生的年纪在诸位中最小,学生不敢托大,自然要先等各位兄台敬过之后才敢上前,怠慢了老师,是学生的罪过。”
知府是个人精,知道万事留一线的道理,此时也不想逼迫太过,为难一个学子对他又没好处,于是他便顺着道:“长幼有序,你何罪之有?你小小年纪便能有如此成就,实属难得,更难得的是,还能不骄不躁,谦虚谨慎,前途不可限量啊。”
既然知府老爷开口了,众人也不好再说什么,便纷纷转开话题,高谈阔论、针砭时政,却没人理会唐宁和赵谦。
唐宁坐回位子上,感觉自己刚吃进去的东西正不断自胃里涌出,一抽一抽地疼。他好好回想了一番刚刚的情形,很快便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作为府试第一名,他应该是第一个向知府敬酒的人。
唐宁神思不属,他的内心在激烈挣扎,前世的自卑懦弱刹那间袭向他的心房,他克制不住地懊恼,觉得自己不是块搞交际的料,刚刚还无比强势地反驳别人,现在却自怨自艾,周身都带着股怨念的黑气。
直到宴席散了,赵谦和金永福吵吵闹闹了一路,唐宁都没有从自我的挣扎中挣脱。他二话不说,把自己关进了房间。
夜已黑透,屋子里漆黑一片。唐宁喜欢这样的黑暗,给他深切的安全感,就如他此刻的内心,满是黑暗,看不到方向。他知道自己这样不对,可还是控制不住自己,他用劲掐着手心,努力不让自己陷入懊恼自责的情绪中。只要涌出这种情绪,他便强迫自己背《论语》:“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俊哥哥……”,床上一声细软却满含哀伤留恋的呢喃声终于把唐宁扯出深渊。
他的脑中立刻浮现出那个孤零零躺着的小身影,瞬间,一股寒意无端端从炎热的空气中冒出,渗入骨髓,他立刻灵台清明。是,他是害怕,可他不能永远害怕,他要战胜畏惧。是,他是自卑,可他不能永远自卑,他就是要战胜自卑。那么,要怎么战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