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身上微微出了些汗,两人才随便走进一家早餐店。
“老板,两屉素馅小笼包,两杯原味豆浆。”陆声在收银台前点了餐,下意识地掏出手机寻找二维码,找了半天也没见着,才想起现在是2012,人们还在使用现金。陆声再一摸裤兜——居然没带零钱。他只好向李庭求救,对方像是早有准备,利索地结了帐。
“这顿就当是我请哥哥的。”李庭说。
陆声笑了,大度地一挥手:“好,下回换我。”
“用别的东西来还也可以。”
这回陆声没听懂:“嗯?”
李庭却没再说什么。
一顿早餐吃得很舒心,可两人心里都清楚,虽然开机前放任他们俩自由行动,但绝不是来度假休息的,身上分别还带着任务。
熟读剧本揣摩人物这种最基本的先不提,陆声和李庭还要去楼下的春光美发店学习剪发。
今天是正式去学习的第一天。
其实不光李庭为角色蓄起了长发,陆声饰演的杨阮同样头发偏长,他有一阵子没打理,已经垂到了肩膀,额前的发丝也微微挡住了视线。两人现在这造型如果放在任意一所高中,活脱脱教导主任心中的反面典型。
穿上理发围裙,刘海用小发卡别起来,陆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恍惚间也像看到了杨阮。
李庭不需要学得多精细,相比之下陆声便要刻苦许多。店里客人不多的时候,是老板亲自教他们,一开始是些理论知识,从熟悉美发服务程序学起,再到了解人体毛发、头骨、皮肤的常识,接触理论知识的同时,也逐渐开始上手美发技术操作。
那段时间,陆声白天在店里当洗头助理,负责给各路客人洗头,回了楼上看《头皮生理学》《毛发生理学》,十分认真。
所幸他们只需要学到剪发这一步就够了,不然李庭怀疑凭借陆声的敬业程度,再多学习几天恐怕还要承包店里的烫染业务。
这样的日子很累,也很无趣。陆声清扫地上剪落的头发时,晾晒洗干净的一条条毛巾时,坐在店内啃冰棍休息时,也渐渐感到自己不再是陆声,而是那个从小生长在这里、只靠理发这门手艺吃饭的杨阮。
他和杨阮一样,在等这日复一日的无趣生活中,期待着突然闯进他视野中的那个人。
而李庭这些日子的变化也被他看在了眼里。
李庭变得更加沉默寡言,言行举止比以往多了些粗糙与不修边幅,因常年练舞而异常笔挺的脊背也微微驼起来,渐渐从一个吃穿不愁的小少爷变成所有人眼里的问题少年。
他不在店里的时候,也会去附近的职校,跟那里的男生一起打篮球。如果陆声当天不忙,李庭也会拉上他,但陆声不太擅长打篮球,只是坐在场边看,出乎陆声的意料,李庭居然跟其他人相处得还不错。
这段时间里,吃饭通常是选择附近的小餐馆,但一共没几家店,架不住天天去总会吃腻,两人又开始想要自己开火。
他们早已把兰城这巴掌大的地方摸得熟门熟路,知道市中心有个规模不小的菜市场,当地挺多居民都爱去那儿买菜。
菜市场还一直没去逛过,陆声和李庭挑了一个傍晚散步过去,正好可以路上现想吃什么,最终决定清淡点儿,一盘茄汁娃娃菜,一盘虎皮青椒。
陆声本以为李庭会是那种压根没有亲自买过菜的人,恐怕连菜场到底有什么摊位都不清楚,然而李庭对此驾轻就熟,竟还知道“晚上买菜价格便宜,因为摊主不愿意把菜放过夜”的道理。
看着陆声一脸意外,李庭有些不满地撇嘴:“哥哥,不要总是低估我啊。”
像是为了印证自己说过的话、争取不被陆声看扁,接下来无论是挑选蔬菜、跟商贩讨价还价,都是李庭一个人做的。陆声在旁边看着他,又产生一股微妙的割裂感。
这令陆声回想起陪李庭去职校打篮球的那天,尽管李庭眼底神色疏离,却可以很快速地与那帮男生建立起颇为熟络的、称兄道弟的关系,请人喝汽水、凑一块抽烟,一言一行也并非平时稚气未脱的样子,俨然是个游刃有余的成熟男人。
而现在,李庭正在问摊主不新鲜的西红柿可不可以更便宜点,陆声甚至看出了几分市侩与精明。
眼前的李庭似乎与他记忆中17岁的李庭并不重合,他又不是不认识那个时候的李庭,性格有些孤僻、不擅长与人相处,却很爱跟自己撒娇,那时的李庭会做现在这些事吗……
一时之间,陆声也分不清,李庭是真的变成熟了,还是为了拍戏才做到这一步。
陆声记得上辈子李庭拿影帝很早,不到20岁,看来这影帝名号也不是浪得虚名,原来现在就已经初见端倪。
两人住的房间没厨房,只好去隔壁牛肉面馆的后厨,老板早已眼熟这两个小伙子,很爽快地答应了借给他们用。
李庭主要负责给陆声打下手,流利地调酱汁、给青椒去籽、将西红柿和娃娃菜切段,不像一个从没下过厨的人。
陆声心中疑惑更甚。
今年的李庭明明不会做饭……陆声十分确信。他还记得,李庭以前上过一档生活综艺,因笨拙的下厨操作被各路网友一通冷嘲热讽,李庭正是在那档综艺中才学会做饭。
就在陆声热锅倒油的功夫,李庭离开厨房,去外边点了支烟。两块五一包的芙蓉软红,是方森爱抽的烟。
陆声望了一眼李庭的背影,忍不住问:“李庭,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
又是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
李庭转过身,靠在门框上,微微眯起眼睛:“我本来就会啊。”
“不对啊,可是……”
可是什么?陆声卡壳半天,才意识到自己总不能说:“可是你明明22岁才学会怎么把菜切成规整的形状啊。”
要是真这么说了,李庭恐怕会以为他脑子不清醒在说胡话。
“没什么,只是我瞎猜的,以为你根本不会下厨……”陆声囫囵把话圆了回去,视线又落在李庭双唇间那一根烟头上,提醒他,“还有,试镜那天就看你吸烟很熟练,拍戏需要也就算了,你才17,可千万别多抽。”
“嗯,不拍戏的时候都不抽了。”那一点星火晃得李庭浓黑的眼珠也微微发亮,李庭干脆利落地掐灭了烟,将烟蒂丢进垃圾桶,又回到陆声身边。
李庭一只手撑住料理台,贴近陆声时竟让他感到一股压迫感,若有若无的烟草味萦绕在鼻尖,陆声听见李庭再次忽然开口,语气轻飘飘的,“陆声,其实你不知道的事有很多。”
第07章 :伤口正在愈合期
又过去小半个月,剧组大部队抵达兰城。
庄平如期验收成果,一个人上楼,来到陆声和李庭的房间。他没提前通知二人,准备搞个突袭,于是就这么直接敲响了房门。
两人当时正在屋内读剧本,听到敲门声的一刹那,互相对视一眼,心有所感似的,不约而同地猜到了来者是谁。
然后在下一秒,两人把床头柜上还没吃完的那袋零食塞到被子里盖住,发出一阵叮铃咣铛的响声,这才乖乖打开门。
“庄导好。”开门的是陆声。
庄平笑了笑:“嗯,我来看看你们。”
多余的话不用说,庄平只是看了他们一眼,就知道这状态可以开始拍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李庭似乎没有比刚到兰城时更瘦削,跟着陆声住了一个月,面部线条反倒还柔和了一点点。
视线转移到被子包裹着的可疑凸起上,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庄平心中冷哼一声,无情地将被子掀开。
好家伙,全是高热量零食。
陆声:“我们也……没吃太多。”
李庭:“嗯,没吃太多。”
庄平气得太阳穴一跳一跳,忍不住拿手揉了揉:“三天后开机,每人再各瘦两斤。”
那袋零食到底还是被庄平没收了。庄平拎着塑料袋,在房间里随便找了个地方一坐,看着他们问:“相处得怎么样啊?”
还没等两人出声,庄平又自问自答:“看起来挺好的。”
话被人抢了,陆声和李庭只好点点头。
“相处得好当然好,但是也不能太好,我还想看到更多的情绪。”庄平问李庭:“尤其是你,懂么?”
其实李庭似懂非懂。更多的情绪……是指方森对杨阮么?还是他和陆声?但李庭没有一时间琢磨出太多,还是说了句懂了。
“不,你不懂。”庄平十分肯定,不过他也不急于在今天继续深究下去。毕竟拍电影是个漫长过程,等正式开拍了,或许李庭才会真正明白。
《春光,春光》是一部胶片电影。陆声在听说这一消息时,难免感到有些新奇——如今电影制作领域的行业标准早已变成数字摄影机,事实上,他已经多年没看到国内哪个导演在坚持用胶片拍摄电影了。这其实也是庄平第一次尝试胶片拍摄,既然纯文艺路线的片子于他而言也是第一次,索性就将两个初尝试结合在一起,看看能做出什么名堂。胶片会带来其特有的画面颗粒感,虽然本质上是种技术限制,但庄平认为放在《春光,春光》中却刚刚好,可以变成它视觉审美特色的一部分。
开机当天是个阴天,天空低沉沉的压下来,有风,却吹不散层层叠叠的云,和第一场戏想要营造的氛围竟不谋而合。剧组上上下下对此十分满意,准备工作都利索了几分。
第一天没陆声的戏份,陆声就在旁边看着化妆师给李庭上妆。尽管影片需要纯素颜的效果,但不可能真的一点妆都不上,化妆师给李庭浅浅打了一层底,把眉毛画得更加有毛流感,该遮的瑕则是一点儿没遮——本来也没什么可遮的,反而还多用眼线笔晕染出了两道黑眼圈。
随着庄平喊出“Action”,清脆打板声响起,第一场戏正式开始。
导演认为这场戏的情绪没什么难度,便没有跟李庭讲任何东西。
大巴车的车窗脏兮兮油乎乎的,不知多久没擦洗过,又或者上面的污垢已经根本洗不清。透过这层说不上来什么颜色的玻璃,方森只能勉强将外面看个大概。
其实也没什么看头,外面像是刮过了一场沙尘暴,风沙仍未止息,肆虐地拍打在车身上,方森能听到呼啸而过的尖锐风声。
视线重新落回车厢内,乘客很少,几乎所有人都昏昏沉沉地睡着。这种乏味的旅程,除了补觉也没什么其他可做的事。
方森也想同他们一样,彻彻底底昏睡过去。
可是不行。
他必须强打起精神来。
因为他在逃命。
算是吧……逃命,方森在心里忖度这两个字,听起来足够狼狈足够慌乱,很符合他的现状。除了神经紧绷着以外,方森此刻头痛得要命,是类似于一把尖刀插进脑髓,刀柄还被人转动搅和的痛法,根本无法正常入眠。
这样的头痛持续了两天。
对于两天以前发生的事,方森本能地不去想,不愿意拼凑出那段完整的记忆。只是闭上双眼后总会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躺在地上的人手捂创口,温热的鲜红的血液汩汩外冒,怎么也止不住,也有一部分血溅到了方森的眼睛里。那人合上双眼前,仍死死盯着方森。
方森却出乎意料地镇静。他处理了尸体,又回到自己房间,干脆利落地收拾好行李,手却是抖的。
说是行李,其实也没什么可携带的东西,连一个双肩包也装不满。随后方森包一背,出了城,一路搭着黑车辗转。摩的,客车,最后是现在乘坐的大巴。
终点站叫兰城,一个方森从来没听说过的小地方。方森对目的地没有要求,他只想逃得远一些、再远一些,而这里离他的家足够远。
也不对它抱有任何期待,流落到这儿仅仅是因为兰城离方森逃出来的城市非常、非常远。
方森心底里清楚,他只能躲过一时,运气不好的话,或许连一时都没有。但那些都是还没有发生的事,管他呢。
身后传来窃窃私语声,很微弱,方森微微侧过头,见是斜后方的两位女生,她们一直在看向他,似乎已经注视了许久。
方森长得很俊,是那种日常生活中会受到不少优待的俊,只是在他沉默注视着什么东西时,黑眼珠如深潭般不可见底,总会令人感到阴森森的。邻里间有时爱嚼舌根,住他家对门的姨总和别人私底下念叨,方家那孩子长得刻薄,怕是命也薄,不吉利。传来传去又落回方森耳中,方森当时听了没什么感觉,现在反而觉得那人说的没错。
总有视线落在自己身上,方森被瞧得不怎么自在,小幅度地调整了一下坐姿。平日里他习惯了被人看,或是被指指点点,那些目光和言语不是出于善意,他们会说他妈职业不正当,有娘生没娘养,说他爸整日只会出去酗酒打牌,回家了打自己亲儿子,是个孬种,也会说生在这种家庭的他自然好不到哪去——成绩稀烂,品行不端,沾染一身坏毛病,总带着一身伤,显然是个社会败类预备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