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这样跳上窗台,再度融入风雨交加的夜色中去了。
莫边城深吸一口气,双手掩住脸颊。机关算尽,徒劳无功。
电话铃声急促的响起。他打开手机。
“喂……我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到此为止,你们用不着再费心了。”
“……嗯?不用再搬了,你们继续住在这个城市里吧,但是要换个住址。就这样吧。”
站起来走到窗边,深深地看进黑暗里去,然后面无表情的拉上窗帘。好吧,我祝福你。希望你我的生命,再不会有交集。
我放手。你——你自由吧。
第二天,医生莫边城离开了这座城市。
第六章
靳倾再次见到莫边城,是在三年后。当时他半弯着身体蜷在阴影里的窗边,感觉浑身的血液都停止了流动。冷汗一滴一滴的滴在身下的地上,形成一个小小的水洼。
他觉得那是宿命开给他的又一次惨烈的玩笑。
那时靳倾20岁,他在A城。
三年前的夏夜靳倾跳上南去的火车来到这个炎热的沿海城市。他知道他的养父母在许多年前来自这里,受人之命北上去寻他。刚开始他并不喜欢这个城市,平铺开来的城区里到处充斥着燥热糜烂的繁华气息。城市是在港口和渔村的基础上扩建起来的,没有经历很好的规划与布局,一直以来始终依靠对外贸易与闻名遐迩的黑市交易而生命力十足的疯长着。在火车上他被身边拥挤的操着各种口音的打工人潮下了一跳,那些人来自中北部的农村或小城市,扛着简单的包袱,眼睛里有掩藏不住的畏缩,或者狂热。他被挤得很难受,车厢里弥漫的酸臭气味让他觉得恶心的想吐。可是然后他意识到现在自己和他们完全一样,甚至自己比他们更加缺少生存能力,尽管自己衣饰光鲜,因受过正规教育而自视较高。大家都不过是来这里投奔未来。
新来乍到,他成了这个城市里的游荡者。
他很快发现这里物质富足,而最缺少的,是规则,确切来说,是官方制定的秩序。政府不力,或者说行政腐败。猖獗,或者用“成熟”来形容的黑道上通行的潜规则取而代之,支配着这个城市的夜晚甚至白天。所以靳倾曾经这样形容,成熟而强壮的蛮荒之地。这一切使得这个城市兼具宽容和残酷的精神。只要不过于愚笨,就能够生存下来。只要没有太过张扬的野心,就不会被碾碎。只要够强,就可以从心所欲。这样的城市适合醉生梦死翻云覆雨,不适合清醒的生活。甚至不适合离群索居自我放逐,因为尽管冷漠,却缺乏冷漠的眼神。
他开始觉得这种因蓬勃的混乱而自由的气息让他感觉喜欢。
最初的日子是无所事事的游荡,和许多外来的黑户一起在夜幕下的街头巷陌躲避警察敷衍的驱赶。没有证件,没有独立生存的经验,很快就发现生活艰难。但是这种日子只持续了很短一段时间,这个城市里有一种职业大肆吸收着他这样的人群。所以他现在,是一个地下工作者了。
——那是矫情而文邹邹的讲法。通俗的说法是,我们的主角在这个城市里,成了一名混混了。
只需要一个“庄严”的让靳倾不住想笑的老掉牙的仪式。用烧热的刀在手臂上切开一道裂口,血液顺着皮肤的流线滴到水里。彼此郑重其事的端起架势一抱拳,渗着血丝的液体颠簸出大半,然后郑重其事的喝下去,抬手阳刚味十足的一抹湿嗒嗒的嘴角——沿着嘴角又流失大半。靳倾一直忍着不笑出来,那是碍于身边半大少年们庄重森严野心勃勃的眼神。他意兴阑珊的翻翻白眼:这都什么时代了,自己是不是入错帮了?
当然,到20岁的时候,他已经明白,不管什么时代,黑道势力都必须依赖这些传统的力量,就算那不过是一个仪式而已。不过他那时随随便便撞进去的那个帮派,倒真的是以规矩守古为招牌。
我们不妨用“红帮”来代称它。再把对立的那一方叫做青帮。它们在A城分足而立,双方的恩怨史久远到可以追溯至靳倾出世前许多年。同是黑道,青帮很多年前就开始企业化进程,时至今日已经是一个半漂白的庞大的企业集团,而红帮还是坚持着传统黑帮一贯的布局和结构,拜的是关老爷,领头的是瓢把子。双方的“业务”范围由此渐渐开始发生分离,青帮垄断武器走私,红帮垄断A城的色情业,只在毒品和部分地区的地下赌场经营问题上发生碰撞。就地域而言,红帮主要蜗居在老城区,而青帮的势力中心已经逐渐移至东南方向的新城区,双方以横跨城市的明河为界,因此近些年来少了许多冲突。就口号而言,青帮讥笑红帮守旧老土,不知与时俱进,红帮咒骂青帮丢了血性刚性民族性,一帮假洋鬼子。骂到口干,一口唾沫。
一言蔽之,两者之间的不同,就是黑色马褂黑胡子与黑色西装黑墨镜的区别。再怎么,都是一班黑色乌鸦。
现在让我们把视线重新拉回到我们的主角身上来。靳倾不是个头脑简单的鲁夫,也绝称不上一个满腔热血的少年,他加入帮派有自己的功利的考量。他知道自己缺乏生存的能力和技长,并且来到这个城市也不是以生活为目的。他有直觉,自己要追查的事情,应该就掩藏在这个城市的黑色幕布里。因此,投身黑道,对他而言应该是一条捷径。
后来,当靳倾显示出自己用枪的天分,被刀疤五看重并获准持枪的时候,他更加确认自己的判断。他对枪支上手很快,克服后座力对他而言轻而易举。乌黑的枪身握在手中,打开枪膛,一粒粒的向弹匣里填入子弹。那种触感和重量让他感觉踏实和熟捻。如果这种感觉是天生的……他忍不住这样想。
从一个地道的小弟做起。有了一份工作,在老城区红帮开设的酒吧里当侍应生,模模糊糊的在各种任务里做一些边角料的工作。如有需要,提着铁棍长刀在夜幕下的城市里与人拼杀,时而受伤。这时他17岁。
18岁的时候,转到刀疤五手下,开始习惯于喝酒和抽烟。被同伴拉去声色场所游玩,有了第一个女人。
19岁的时候,获准持枪,并且开始杀伤人命。
这三年,是他迄今为止的生命中最为混乱和苦闷的三年。刚开始因为新鲜好奇以及年少气盛也曾畅快淋漓快意恩仇。到后来逐渐变得心神不宁。巷战归来,扔了刀,洗去身上手上的血,他常常躺在床上出神,自己究竟是在做什么?原本的设想很美满,籍此生存下去,顺便稍加利用。但事实上他在忍受这种生活带来的压力。他渐渐担心,自己已经渐渐的只为生存而生存了。他怕自己的生活变成一堆腐肉。
他想他还是做不到醉生梦死的放纵。渐渐看不惯人们沉迷放纵时充满欲望的丑陋嘴脸。浑浑噩噩中看到鲜红的颜色,就会联想到鲜血,但脸上只有呆滞漠然的表情。甚至女人也让他感觉索然无味。没有人听他倾诉。久而久之他便失去了倾诉的欲望。头发和胡须越长越长,懒得打理,掩盖了他原本不错的外貌。他不断地怀念莫边城,可是他再没找到过他。
那个人凭空消失了。附带着割断了他对以往生活的唯一一点挂念。
靳倾渐渐变得忧郁内敛,沉默寡言,在组里弟兄中间成了一个败兴者。19岁的时候矮子和新仔向他挑衅,三个人在沿河的一家酒吧里扭打成一团。他借着酒劲把一瓶啤酒砸在矮子的头上,啤酒沫和碎玻璃碴飞溅到旁边的青帮人脸上,结果变成了一场五个青帮人围堵三个红帮人的械斗。混乱中他踹断了领头家伙的两根肋骨,抢了那人的枪,打穿了另一个人的肩膀,半抱着着已经昏迷的矮子和满头鲜血的新仔一起逃掉了。这件事到后来差点演变成青红两帮的虾米之间近几年来规模最大、参与人数最多的火拼,最后红帮的一个长老出面讲和,请客了事。
那是靳倾第一次持枪。从那次起,他开始受到矮子和其他人的敬服与刀疤五的器重。那把作为战利品的黑色左轮手枪被分派给他。这多少改变了他的生活。他开始跟着刀疤五,做一些不仅仅是边边角角的事情。
这也许就是一场平步青云的开始。可是靳倾没能坚持到那一天。
他见到了莫边城。
第七章
刀疤五,人如其名,在结义兄弟之中排名第五。年轻气盛时是个血性方刚的毛头小子,偏又心思细密,冷静狡猾,凭着一手好枪法和义兄义弟一起负责红帮对外的狙击、暗杀工作,曾经也是风光一时。那段时期的功绩和辉煌保证了他的后半生在红帮中的位置,尽管他现在拿起枪来,已经是废人一个。横过他额头的那道泛着不正常的肉红颜色的伤疤是他的标签,但是亲近他的人都知道,当年那一役带给他的重创其实是在手上。右手筋脉彻底断裂,终生无法使力,并且他失去了他左手的三根指头。伸出手来,光秃秃的指根,泛着股邪气,看的人心惊肉跳。
现在他的结义弟兄们都已经死去或者离开,但是他还在做着同样的事情,只不过他是行动的组织策划者,而非施行者。他很擅长在平日里收敛锋芒,因为明白名声对于他这样的人而言太过危险。年过中年,刀疤五是潜伏在红帮暗处的那条阴狠沉稳的响尾蛇。
现在我们的主角正在跟着的这位大哥,正站在A城繁华的中心商圈,伸出他还长在左手上的食指在路边的公共电话亭里拨电话。
时间是早上九点,夏日的早晨,阳光很好。让我们把视线穿过电话亭,新仔和矮子正坐在十字路口斜对面的一家咖啡厅里,顾客极少,所以没什么人去在意矮子在喝咖啡的时候发出像喝大碗茶一样的声响。
调转视线回头看,向上,再向上,耐心一点稍等片刻,可以隐约看到一颗乱蓬蓬的头在楼房顶层临街的窗前一闪而过。那就是我们的主角靳倾,他和他的搭档已经在那个房间里蜗居了两天。
窗户的斜下方是抵在十字街角的那栋青灰色大厦的正门。不用我多加解释,他们正在预备一场狙击,目标即将出现。
那天是农历七月十五,这个数字对靳倾而言意味着许多东西。但是很久以后靳倾才知道,这一天原来是闽南地区极为盛行的中元节。冥界的孤魂野鬼们成群结队跨过弱水来到人间,寻觅食物满足食欲,或者探访故人了结执念——其中也许有一只是靳倾或莫边城的故识也说不定,它在这一天为他们安排了这样的重遇,从此各归其位,我们的正戏开始上演。
不然要怎么去解释这些生徒劫数的玄妙非常。
靳倾是在来福枪的准星里看到莫边城的。
他本不是负责狙击的那一个,但狙击手突然被召回红帮总堂,找不到人代替。刀疤五本并不赞成这样做,他认为经验往往比技术更重要,但是放过这次机会又太过可惜,于是就成就了靳倾。
临危受命,靳倾握着来福枪呆在窗边,透过准星上交叉的两条线用眼睛触摸对面楼阁的精致轮廓,一遍又一遍。枯燥而紧张的等待。耳朵里塞着微型的无线通讯器,刀疤五通过它遥控和提点靳倾,弥补他在经验和资料上的不足。
对面是青帮的总部大楼。目标是青帮新接洽的军火供应商的代理人。红帮很少涉及军火走私,但并不代表他们会坐视青帮坐大。
九点四十分左右,他们等的汽车出现在长街一端,慢慢的,稳稳的开进来。型号普通的黑色奥迪A6,深灰色单向反光车窗。显然装备充足,车身吃重,行得很稳。停车,前后车门分别钻出一名黑色西装的保全人员,挡在拉开的后车门两侧,神色戒备。靳倾吞了口唾沫。轻轻收紧扣在扳机上的食指。只要那颗花白的脑袋一露头……
就在这一秒的这一瞬,莫边城带着一群人走进了靳倾准星里的视野。和善甚至带点谄媚的微笑着,抢上前去伸手扶住正从后车门里走下来的花白脑袋的臂膀。轻笑着寒暄,说话时微微压低脑袋,几绺刘海随着这个动作轻轻的滑落下来,沿着细框眼镜的轮廓掠过眼线——随即把客人引向室内,转身时微微甩头,挺直身躯,又恢复一丝不苟的平整顺滑。一行人的身影匆匆消失。
画面定格在门廊下阴影的空洞和寂静。
莫边城,靳倾用自己的眼睛触摸到他。
“你他妈刚才在干吗?!”耳机里刀疤五在怒吼。
扑通,扑通。他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死了吗?还是吓破胆了?”
什么东西破裂的声音。
“操你妈,说话!”
“……对不起,没有角度。”
“你当老子是吃白饭的?有没有角度我能看不出来?赶紧给我滚回来,回去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五哥,刚才来接人的那个,是青帮干部么?”
“你他妈还有空管他们莫家的闲事?担心你自己的皮吧!”
啪,通讯掐断了。
靳倾觉得口干。抹了一把额上的汗水,伸手去够水杯。咣当一声玻璃杯摔碎在地上,他发现是自己的手在抖。
第八章
莫边城是个生活很有规律的人。就好像两个世纪前农夫看到康德出门散步就知道时间是下午三点,当中规中距西装打扮的莫边城带着他一贯的清朗表情走出社区大门,值夜班的物业管理员就知道自己的下班时间到了。
请注意,我再也不称其为医生了。
步行十分钟,走出光线幽暗的过道,在街边搭乘地铁,十五分钟后到达青莫大厦。慢条斯理的穿过大厅,,脸上挂着微微笑容答复沿途员工们的问好,
“特助,早安。”
“早。”
走进专用电梯,莫边城偏过头,轻轻的对站在右边的人说:
“表少爷,早啊。”
那人撇了撇嘴角算是回应。莫边城微微笑着转过头来,看着光滑如镜的电梯内墙上映出的身影。身边的人年轻,倨傲,头发用发胶向后固定,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和狠辣暴虐的鹰眼。
“莫特助,这次公司做成这笔生意,你可是居功不小啊。虽然只是临时接替我的助理负责接待工作,不过Mr.Johnson对你可是印象深刻呢。公司一直以来闲置你这样的人才,是不是有点不太明智?”
“表少爷说笑了,我哪里有什么才能,不过是按章办事。”
“看来你似乎很喜欢现在的清闲生活嘛,也好,人老了,就是该少操点心,免得一不小心惹得一身骚。”
“表少爷教训的是。啊,不知今天老爷的身体?”
“老爷子身体硬朗着呢,难为你记着。”那人皱了皱眉。“还有,在公司不要叫我表少爷,您不是老得连公私都分不清吧。”
电梯行至28层,停了下来。莫边城跨出电梯,回头笑道,“是,代总经理。”刻意咬重那个“代”字,果然满意地看到即将合上的电梯门里那人阴沉下来的脸色。
转身走向自己角落里的办公室,准备度过无聊而清闲的一天,莫边城随即后悔自己的张扬。虽然彼此心有芥蒂,但自己不过闲散人员一个,激怒那人又有什么好处呢。现在也没什么好争取介意的了。
不过,莫云飞代总经理,想成为上位者,你也还很不够呢。
权力交接问题是近几年来整个莫氏集团都在为之关注奔走的事情。尤其是最近,莫氏家族的老太爷,也就是公司的老总裁,又病倒了。老莫总裁中年丧子,身边没有直系子嗣,几只旁系亲族一直在为争夺继承权而斗争倾轧。这次病休任命了三叔的儿子莫云飞为代总经理。莫云飞为人强硬狠辣,行事作风独断凌厉。这几年觊觎上位,暗中已经清理了不少反对势力,也博得了不少人的支持。再加上这次的代总经理职务的任命,外界普遍猜测他已经大权在握,形势基本尘埃落定。当然,也有一些消息称老爷子不满他行事太过狠毒专断,其余几家也欲联合扳倒莫云飞等等,甚至有传言称老太爷的公子当年有个遗腹子,始终在老太爷的控制之中,上位是为他空出来的云云。不过,这些纷纷纭纭熙熙攘攘都不是莫边城所关注的东西了。他不过是因为早年的功绩而列位上层,这些年来早就安于做一个摆设。
他所困扰的是,这些天来他似乎被人盯上了。
应该是没有什么恶意的视线。粘在自己背后,监视而已,没有进一步的举动。这种感觉和前两年莫云飞的专人监视不同,莫边城因为摸不透这视线的意向所指而感到疑惑。他不在乎监视,因为知道自己没有什么好隐藏和失去的,渐渐的它们自然会散去,但是这次视线的小心翼翼、若有似无让他觉得困扰。就好像有人在心里挠痒痒,不清不楚的暧昧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