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庭犹疑片刻後,终於点点头。
赵铎说得对,他是堂堂戴王之子,志在天下,不应在这种事情上纠缠苦恼。
五
世庭一句话,阿良从此便住在了马棚内。
为了防止他逃跑和四处走动,兵营内的锻铁匠特意锻造了一个 铁项圈,焊死在他的脖颈处,连上铁链,牢牢锁在栓马桩上。
他不能够穿衣服,只能睡在稻草堆里。每天双全喂马的时候,顺便给他带来饭菜,洗马的时候,顺便打水让他洗澡,就像是养一头牲口。
然而最令他痛苦的,并不是这些,而是双全不再跟他讲话。
在马棚里住了三日,日日换药,阿良背上的密布伤痕渐渐结了形状丑陋的痂,虽然仍旧刺痛难耐,但比起之前痛得整夜整夜睡不著觉,已不知好到哪里去了。
正午时分,双全端著饭菜来到阿良身旁,阿良坐在稻草堆上,终於忍不住朝他开口:“全、全哥……你瘦了,这些日子来,过得可好麽?”
双全望了阿良一眼,阿良的心顿时抽搐了一下。
双全的眼睛里,充满了冷漠和轻鄙:“……你以後,最好不要再和我说话,免得被人看见了误会。”
“但、但是……”阿良嗫嚅著,几乎要哭出来。
“你害得我还不够吗?!”双全看著他的模样,终於大声咆哮,“虽然蒙将军恩典,也因为往日的一些功劳,我仍旧可以留在这里养马……但是,你知道这里的人都怎麽看我吗?!他们都在背後说我什麽吗?!都是因为你!你这个下贱的东西!!”
“为什麽我还要天天面对你!!!”
阿良在双全的怒斥中沈默著,低下头,将身体缩成一团。
双全跺了跺脚,愤然离开。
阿良将脸埋进臂弯,开始小声啜泣。
从没有见到双全这麽生气,或许……或许他真的害了双全。
但是,他不知道那夜发生的事会害了双全,他不知道那样做是错的。他只是想报答双全,想让双全开心舒服。
从没有人告诉过他,那样做是错的,从来没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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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旗的第二十天,终於有人前来拔旗。是个十六七岁的低阶士兵。
众人都道他出生牛犊不怕虎,等著他做出头椽子。谁知,他竟然真的得了千两黄金,官升一级,调到世庭身旁做了护卫。
这时候,军中众人才知道後悔,後悔为何当初自己未曾前去拔旗。同时,他们也开始相信世庭的令出必行。
如此,世庭统领三军所必须的“威”与“信”,就这样被建立起来。
……
世庭与赵铎坐在大帐之中。面前,是那拔旗的士兵。
他穿著护卫兵的轻甲,身形颀长矫健,头发乌黑,有著麦色的健康肌肤,眼睛明亮正直,脸庞还带著些稚气。
宛若丛林中的兽,有种野性单纯的漂亮。宛若古印度神话中,勇敢无畏的少年神祗。
世庭看见他,心里就有几分喜欢,笑道:“你叫什麽名字?”
“禀将军,在下名叫雷肃。”士兵恭声回答。
世庭又问:“为什麽会想到来拔旗呢?”
雷肃望向世庭:“禀将军……因为在下斗胆猜想,将军是在用南门立柱之典。”
世庭略略有些惊诧:“听你应对,倒像是念过几天书的……你既知如此,又为何到今日才来拔旗,不怕被人抢先?”
“是,家父便是教私塾的先生,在下前年参的军,之前一直跟著父亲。在下等到今日才来拔旗,是为了让这件事流传更远更广,以便於将军此举得到最大成效……至於被人抢先与否,和将军的目的相比,就实在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了。”
听过这段回答,世庭不由微笑:“难得你能想得如此透彻,看来此番,我倒是得了一个好助力。对了,前年的话,你不过十四五岁,那时年龄尚幼,为何来参军呢?因为战乱离散、饥寒贫苦麽?”
雷肃摇头:“在下原先与家父居於王城,平安喜乐,虽不是大富大贵,却也衣食无忧。至於十四五岁便从军……将军今年也不过十五岁,却已统领三军。”
“生逢乱世,好男儿便该早早发奋图强,找到自己应该行进的方向,建功立业,留万世声名。”
世庭不由击了两下掌:“说得好!”
此时世庭心里对雷肃的感觉,喜欢上又多了一层欣赏。
赵铎在旁边,唇畔挂著微笑,看他们一问一答。和世庭一样,他也很喜欢这个眼睛明亮正直,有志向有抱负,又识得大体进退的雷肃。
如果他没走眼,雷肃将来一定会成为世庭身旁,不可或缺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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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岁月匆匆,转眼间五年过去。
世庭成长为二十岁的俊美青年,将南边境治理得井井有条,手握重兵,拓疆千顷,被封为武威镇南大元帅。
赵铎仍然任世庭副将,在世庭身旁,寸步不离左右。
那拔旗雷肃,则成为了先锋官,作战勇猛灵活,战功无数,深得世庭宠爱信任。
而阿良,仍旧被锁在马棚内,仍旧是世庭的马垫。
正值冬季。
南方的冬天不比北方,动不动就飘鹅毛大雪。偶尔下雪,也不过是撒盐般的细细雪粉,在地上沾惹浅浅一层。
有件稍微厚实些的棉衣,就可以度过整个冬天。
但是马棚内的阿良,就连一件厚实些的棉衣都没有。只能裹著条破旧毡毯,将身体缩在稻草堆里。
其实,如果仅仅是这样,也挨得过去。冬天阿良最怕的,是世庭要用马。
清晨,阿良闭著眼睛,正窝在稻草堆里打盹。
脖子上的铁链忽然被扯动,发出清脆响声,惊醒了阿良。他睁开眼睛,看到双全解开了栓在马桩上的另一端铁链,将目光投向他。
外面刚下过一场细雪,很冷,但是阿良不敢怠慢,立即从稻草堆中爬出来,赤裸著身子,发著抖走到双全面前。
世庭说过,他不配穿衣裳。
双全不说话,替他拈掉身上头上粘著的几根稻草,牵了他就往马棚外面走,就像牵一匹马。
比起五年前,双全瘦了,也沈默了,神情总是严肃得像雕塑。因为那一夜的荒唐,这五年里,人们的异样眼光将双全压得抬不起头来。
双全活得也并不轻松。不过,总还有个盼头。
等到再养几年马,攒到足够的银子,他就回老家去,娶一房媳妇好好过日子。那时候,就不再有这些烦心事,不必再面对那肮脏下贱如污泥的人。
阿良知道双全的心思,知道双全厌恶自己,却不得不面对自己。所以他每当面对双全的时候,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生怕在什麽地方做错了,让双全更加讨厌。
双全将阿良牵到世庭的大帐外,只见大帐外停著两匹马。一匹是世庭前年得的白龙驹,一匹是先锋官雷肃的火烈马。
两匹马皆神骏高大非凡,一白一红,站在那里就显得威风凛凛,煞是好看。
阿良於帐外祼身站立,发了一阵子抖,才看到世庭和雷肃身著锦衣裘服,并肩说笑著从大帐内出来。
双全连忙牵著阿良上前,来到白龙驹的旁边。
世庭走到在阿良面前,望了一眼阿良。
他还记得,第一次和阿良说话的时候。那时候他十五岁,阿良比他要高出半个头。
那个时候,他因为厌恶阿良,更因为不满这一点,狠狠踢了阿良的膝弯,让阿良跪在自己面前。
然而现在,阿良站著只到他的胸口处,比当年还要黑瘦萎靡。
一方面是因为他长高了许多,不复当年稚形;而另一方面,是因为阿良的背已经完全佝偻下去。
任何人长达五年被拴在马棚里,直不起腰,每天被踩著上下马背,大约都会变成这副模样。
阿良垂著眼,在世庭面前蹲了下去,露出密密全是旧伤痕的瘦削脊背。
就只有那段柔顺眉目,还没有变。
不知怎麽的,世庭第一次觉得他有些可怜。可悲又可怜。
……
雪地中,世庭踩住阿良颤抖不停的单薄脊背,翻身上马。接著,将头扭向雷肃的方向,笑道:“雷肃,帮我把马垫带上,我用惯了。”
雷肃应一声,走上前去,将阿良脖子上垂著的那条长铁链,缠在阿良的双手腕间,让阿良自己握好。
接著便单肩扛起阿良,像是对待一件物品般,让阿良面朝下趴在火烈马後背上,又用几股绳子扣在阿良腰腹间,就这样将他牢牢固定。
最後翻身上马,朝世庭笑道:“元帅,听说秀山的梅花正开得好看,梅林中间还有一眼温泉,刚打完这场大仗,几月内应该再无战事,今日就去那里消遣如何?”
世庭点头:“我早就想去那里了,奈何总没有空闲,却是正好。”
说完挥动马鞭,朝马臀上用力击了一记:“雷肃,你常说你的马脚程快,我们今日便来比比,看谁先到秀山梅林!”
雷肃笑笑,被世庭激起好胜心,同样纵马前行:“如此,在下却难免要冒犯元帅了!”
一白一红两匹骏马绝尘而去,速度若离弦之箭,顷刻间便消失在众人的视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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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往秀山的道路上,世庭与雷肃拼著马速,彼此间争先不肯退让,头上身上都出了一层汗,兴致正浓。
然而对於被捆在马背上的阿良来说,无异於一场酷刑。
他未著寸缕,马匹高速奔驰所带起的冷风刮在身上,就如同用刀子割裂他的皮肤。
他面部朝下被捆在马背上,马匹一路狂奔颠簸,令他头晕目眩呕吐不止。然而一早起来还没吃饭,胃里没食,只能呕出一点稀薄酸水。
以马匹现在奔驰的速度,若没有那几股绳子,他早就应该被甩出去。而如今在他心里,宁愿自己被甩出去。
因为那几股粗糙绳索,在剧烈颠簸中一点点陷入了他腰腹的肉里面,染上豔红。
他疼痛欲绝,却强忍著,不敢发出半点声音。
他怕疼怕冷怕饿怕死,然而他更怕的,是世庭震怒下的惩罚。
世庭一句话,就可以让他像牲口般过上五年。
……
世庭与雷肃你争我抢,竞赛著纵马狂奔了大半个时辰之後,终於抵达了秀山梅林。
微熹的阳光中,世庭在那片开满了梅花的树林前勒缰,让白龙驹慢慢停下,扭头朝雷肃道:“怎样?倒底还是输给我。”
雷肃看了看身後的阿良,有些不服气:“若非火烈多驮了一人,在下未必便输给元帅。”
“好、好,就算是如此。下回有机会,咱们再比过。”世庭赢过雷肃,心情正好,於是展颜一笑,翻身下马,握著缰绳站在株花树下,“眼下最要紧的事,是且行且赏花。”
世庭身形颀长,气度宽宏闲雅,容颜如玉,著一袭月白绸衫,绸衫外罩一领轻裘。牵马站在落雪花树下,宛若天神临凡。
雷肃为这样的世庭眩惑了。
过了片刻雷肃回过神,脸上红了红,掩饰的咳了一声後也下了马,解开被缚在後座上的阿良,将阿良放在地上,吩咐道:“我们这一路都将步行,你就跟在我们後面。”
阿良说不出话,只有一边发抖一边点头。他看著雷肃牵马离开,强忍著晕眩和身上的疼痛,挪动脚步跟在雷肃後面。
世庭看到阿良腰腹间那一条条泌著血的鲜红勒伤,眉头轻微的蹙了蹙。但他没说什麽,只是牵马转身,又开始和雷肃说笑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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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满地皆是落雪梅瓣,淡雅的香气浅浅弥漫於空气中,世庭与雷肃踏雪并肩而行,谈笑风生。两人皆生得高大矫健,容颜俊美,再加上好衣好马,走在一处,就像是一副画。
这里美景无限,行走在此,本应该是心神舒旷的事情,但阿良只觉得苦楚不堪。
雪地皑皑,他赤脚而行,每走一步都像是踩在钢针上。
然而他还要保持头脑的清醒,远远跟在世庭和雷肃的身後,既不能跟丢,也不可以太接近。
在阿良的感觉里,走这一段并不算太长的路,仿若用了一生的时间。
终於,他们来到了梅林中的温泉畔。
泉水热气嫋嫋,水面上漂浮著一些梅花瓣,在这眼泉水的十尺范围之内,温暖宜人,见不到冰雪。
阿良跟著世庭雷肃走到泉畔,染上热气,终於觉得身上好过了许多。
让阿良在岸边看马,世庭与雷肃嬉闹著,於泉畔玩笑般的互相解衣,又将衣物堆在岸边的一块青石上。
即将下水的时候,世庭似乎想起了什麽,在那堆衣物里摸了一会儿,摸出一个彩瓷瓶来,转身扔给阿良:“拿著!”
阿良伸手接过,不知所措。
“是伤药,用吧。”世庭看阿良呆头愣脑的样子,不耐烦的解释後,和雷肃一起趟入泉中,互相泼水。
阿良错愕良久,才慢慢拔开那瓶口处,用一粒碧玉做成的瓶塞。
里面的药膏是深红色的,宛若玛瑙般晶莹,泛出一股幽幽甜香。阿良倒出一些,抹在自己腰间的勒伤上面。
以前他用过的伤药,抹在伤口上都有一种灼烧般的疼痛,然而这回不同。
只有入骨的清凉舒适,毫无疼痛感。
上过药,阿良望了一眼在水中与雷肃厮闹的世庭,心中觉得十分忐忑不安。
元帅……为什麽要这样做?
阿良垂下眼,不敢,也不能够再深思下去。
……
世庭与雷肃在水中打闹至正酣,雷肃猝不及防中,被世庭抓住了跨间那条累物。
“怎麽样?要害都被本元帅握在手里了,你不行吧?”世庭笑道,“骑马你不服气,这次看你还服不服气?”
雷肃站在水里,不说话,不看世庭,咬著下唇,一张脸通红。
世庭感觉到手中雷肃那条物件越来越涨硬,於是松了手,揽过雷肃的肩膀,在他同样通红的耳朵旁边笑道:“怎麽,昨夜刚做过,这就又想我了?”
“去,谁想啊!你、你这个坏人……你是故意的吧!”兴许是被热气蒸的,雷肃向来显得明亮正直的眸子里泛上一层薄雾,动人至极。
世庭笑著欺身上去,在水中揽住雷肃瘦腰,吻上了雷肃的唇:“可是有人……心里巴不得我做坏人呢。”
旁边的阿良看到这幕,目瞪口呆,一时竟不知移过目光。
水中两人根本就不在乎阿良的存在,就那样恣意纠缠起来。
世庭轻轻咬著雷肃的耳垂,就著温泉水,将手指探进雷肃的紧致後庭,一点点扩张。
雷肃的胸膛不停上下起伏,目光氤氲的望向世庭,声音略带沙哑:“元帅要记得……雷肃,只肯为元帅一个人这样做。”
“我当然知道……我最桀骜的豹子,我的先锋官。”世庭在他耳畔低声道,於水中进入了他体内。
军中没有女人,世庭与雷肃又都正值青春,彼此喜爱,做这种事情似乎是顺理成章。
世庭当初厌恶阿良,并不是厌恶男人与男人之间交欢,而是厌恶阿良的淫贱放荡。
雷肃与阿良完全不同。雷肃桀骜强悍,只为他一人展开身体,只为他一人承欢。而且将雷肃这样的男人压倒在身下,会有一种强烈的征服感。这种征服感,甚至超过了欲望本身的满足感。
……
世庭扣住雷肃的腰,在雷肃体内凶猛律动著,然而目光,就不知不觉瞟向坐在池畔的阿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