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去哪里?”小爱德华勋爵好奇地问。
“去金手指酒吧里找棺材杰克。”艾伦·丹吉尔斯径直说。
他们一齐走出来,小爱德华勋爵不仅不熟悉伦敦的东区,更不可能熟悉东区的夜晚。当夜色变深了之后,这里就是地狱的面貌。头发凌乱、衣冠不整的流莺站在街角急切地招徕客人,下了班的码头工人从酒吧里摇摇晃晃地出来,喝得满脸通红。钱已耗尽而被烟馆或者赌馆赶出来的瘾君子或者赌徒们,他们红着眼睛,移动着嬴瘦的身体,恨不得从每一个路过的行人口袋里剐下一层油皮来。
年轻的勋爵还体会不到这些景象背后蕴含的危险,因为他现在看上去活像这其中的一员了。棺材杰克提了一盏马灯,带着这三个孩子,还有其他两个不认识的、大一些的孩子一起出发。在深夜里面小爱德华勋爵完全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他只知道路边的建筑愈来愈少,而参差不齐的树丛愈来愈多。等他们停下来的时候,夜里已经很深了,天空中既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环顾四周,小爱德华勋爵发觉自己陷在一大片灌木丛中。只能隐约看见远处一段弧形的山脉,上面孤零零矗着一栋建筑,恰如深色的剪影,贴在了前方。晚风吹过,带来阵阵特别的臭味,教人脊背发凉。他站起身,拨开树丛往风吹来的方向看过去。这样他就能看到一大片一大片高高矗立的十字架,原来那里是坟场。
很快他就能知道棺材杰克带他们来干什么了,因为一辆黑色马车疾疾驶来,一个黑衣人留在马车上,将锹和铲搬下来发给他们。他们总不可能是来出殡的,有谁会舍弃黎明的露珠而赶在黝黑的半夜下葬呢?相反地,他们两三成群,在一座座十字架附近落下铁锹,深入往地下挖去。
——原来他们是来盗墓的。
黑夜里铁锹落下磔磔有声,覆盖的泥土愈来愈薄,直到薄木棺材的一角渐渐显露。接着是几根撬棍伸过来,咬住棺材盖,钉子发出绝望的嘎吱声。咔吧一声脆响,棺材盖撬开了,棺材杰克指挥着孩子们将用白布包裹的尸体从棺材里抬出来,将衣帽配饰悉数除下,仍放回棺材里,只剩下赤裸裸一具尸体,——在暗夜里看过去,是青青白白的一团,用黑色皮袋装好,扛上了马车。棺材被重新下葬,墓碑也给竖好,土被夯得很平整,一切看上去仿佛不曾发生变故般。
圆脸库克拿胳膊肘碰了一下小爱德华勋爵。
“你这是在干什么,爱德?”
“我只是在念经上的句子。”
爱德华在心里默念着圣经上的诗句,低空里,蝙蝠在慢慢盘旋,而乌鸦则在枝头呱呱叫着,是这片无边寂静里的唯一声响。可是过了不多久,又有新的声响出现啦。两个黑衣人,一高一矮,跳了下来。
他们挖了一具、两具、三具,第三具尸体刚搬上马车,一阵狂风刮起来,枝头摇晃个不停,乌鸦呱了一声,慌忙逃走了。
“是巡夜的!”
圆脸库克突然低声叫着,随即撒开腿疯狂地跑起来了。棺材杰克扔下这些孩子们,抢先跳上了马车,扬鞭而去,很快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快跑,要是被警察逮住,咱们准得坐牢!”
孩子们此起彼伏地这样喊着,并且很快四下散开了。而我们的小爱德华勋爵,除了跟着艾伦·丹吉尔斯稀里糊涂地仓惶奔跑之外,似乎也想不出应该做什么了。
警犬们在低吠着,夜巡警察们手中的马灯高高提起,耀眼地灯光照射过来。
“嘿,看来以你的速度,倒是挺适合干这一行的。”
不知道在黑夜里跑了多久,也许有几十英里那么久,圆脸库克气喘吁吁地停下来。但是他身后没有人回应,他疑惑地回过头来仔细张望,小爱德华勋爵跟艾伦·丹吉尔斯一齐不见了。
第八章
不管黑夜有多么漫长,清晨的阳光总还是会准时来临。但这个早晨在东区天鹅巷里头,却未免安静得过分了些。那些乞丐、流浪汉、妓女和扒手们,甚至包括那些肮脏旅店的老板们,都互相不安地张望着,闻风悄悄逃走了。因为苏格兰场警察们的皮靴声在街道上贸然响起,而尖锐的狗吠声夹杂其间。
断指彼得恐怕是醉得太深,还横躺在自己的屋子里,丝毫不曾察觉祸事已经临头。警犬冲进屋子,冲着他大声狂吠。他被这声音惊醒了,他艰难地抬起眼皮,眼珠子转了转,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被穿着黑色制服的条子们包围了。
他跳起来,急忙想找些什么借口来打发过去。但警察却只是在追问他艾伦·丹吉尔斯和另一个男孩的下落,断指彼得立刻了解到,准是丹吉尔斯那个坏小子惹出了大麻烦。他瞅着屋子里唯一剩下的孩子圆脸库克,黄眼珠里快喷出火来。
圆脸库克人如其名,他是个长着一张胖乎乎圆脸的少年,脸上满是雀斑,穿着一身与体格不相称的肥大衣服,以致于袖口和裤腿不得不高高挽起来。这个时候他已经被吵醒了,站起身,背紧紧贴着墙壁,一动不敢动。当再次被询问到小爱德华勋爵的下落时,他舔了舔嘴唇,惶恐地摇了摇头……从昨天晚上起,他就跟艾伦·丹吉尔斯和小爱德华勋爵走散了。
这一天的晚些时候,苏格兰场迪肯警长的电报就送到了德沃特公爵和道格拉斯先生所在的白房子旅馆里。一拆开电报,这位公爵就惊叫了起来。
“上帝,有首饰的下落了!”
电报很详尽,便衣警察在典当行里发现了小爱德华勋爵的一枚月光石胸针,经过问讯得知典当该物品的是个叫断指彼得的家伙,并且这个狡猾的家伙已经于今天早上在东区的天鹅巷落网了。在他的贼窝里还搜出来好几件尚未来得及变卖的首饰,都是来自康弗里津公学学生的。他完全承认了诈骗和盗窃的罪名,但是这里头的关键人物,那个叫艾伦·丹吉尔斯的少年,却消失得无影无踪,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但也不是什么好消息,”公爵先生折起电报,叹了口气,“他们说压根儿不知道小爱德华的事情,并且一口咬定,那孩子准是跟艾伦·丹吉尔斯那小子走了。”
“您认为这可能吗?”
“我不敢相信这些无赖们的供词!也许他们只是想逃脱罪责罢了!你记得那个叫丹吉尔斯的孩子是什么样子的,雅各?”
“当然,他和小爱德华差不多高,金头发,蓝眼睛,偏深色皮肤。”
“那么别的地方呢?难道你们就从来没有怀疑过他吗?”
“很难,他很机灵,没犯什么错,也没有任何出彩的地方。”
“上帝!”德沃特公爵呻吟着。
这句话让这位校长感觉到羞愧极了,他停了几分钟,才说:
“或者我还是送您回您的庄园去?”
“为什么?我呆在那里同样是担心!”
“但是您的脸色太差了,您在这里,既不能休息,吃得也很少,我很担心您。”
“雅各,”桌上煤气灯的映照下,这位公爵看上去十分憔悴,“事实上,伊莲娜一直想跟我离婚,她觉得当初嫁给我是她一生所犯的最大错误。但是……离婚?唉,上帝,这将对德沃特家族的名声是多么大的损害!我们将成为报纸上追逐的花边、大街小巷的谈资、人们的笑柄!我一直想维系和她的婚姻,可是现在……”
公爵一面说话,放在桌上的手一面伸向了坐在他对面的那位挚友,似乎想要寻求点什么安慰。但是道格拉斯先生却将视线移开了,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将手缩回了桌子底下,刻意避开了公爵的靠近。
——Honor first,self second。
在他们从幼年时所受到的教育里,这句箴言就好像镀了金一样,牢牢地刻印进他们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里,告诫他们,名誉第一,个人第二。
至于小爱德华勋爵和艾伦·丹吉尔斯,先前我们已经知道,他们忙着在墓地里挖掘尸体,而遭到了被惊动的守夜人和巡警们的追捕。实话说小爱德华勋爵跑得不算慢,可是在这黑漆漆的深夜里,他什么也看不见。他不幸被藤蔓缠住了脚踝,啪地一声重重跌倒在地上。艾伦·丹吉尔斯本来已经跑到他前面,发现他跌倒后,又匆匆往回跑。他们俩一齐动手,费了一点劲才让小爱德华勋爵挣开藤蔓地纠缠,从地上爬起来。他跌得很重,手和脸都给擦伤了。
但这个时候,提着马灯的街道巡警的影子已经覆盖上来了。
“你们这些坏家伙,是打算统统上绞架吗?”
“嘿!”
艾伦·丹吉尔斯佯装蹲在地上,突然转身,手里抓起一把砂土,洒到这位倒霉的巡警脸上。他立刻下意识地捂住眼睛。
而这时,这个机灵的少年早就牢牢攥住小爱德华勋爵的手腕,拉着他飞快地往阴影的位置跑去。他们灵巧地穿过灌木丛、碎石路和淌过臭水沟,直到身后的警察的皮靴声和警犬的吠叫都远远抛到了身后。这个夜晚是没有月亮的,只有初春的寒风在耳边呼呼地咆哮着。不管是之前的日子,还是之后的生活,这都恐怕是这位年轻的勋爵跑过的最漫长的一条路。他的脚踝受伤了,鞋子早就掉了,脚底也被划伤了,而被丹吉尔斯拽着的手腕也是生疼生疼的。他不知道要跑多久,也不知道要跑到哪里去。但是这种未知的感觉不仅不会让他感到恐惧,反而让他觉得神秘和好奇。
好像就是在这种无止尽的奔跑当中,黎明悄悄来临。他们现在沿着泰晤士河岸在前进,总是疯跑一阵,接着停下来大口喘着气。一位披着红色披肩的黑头发姑娘差点儿被小爱德华勋爵撞了个满怀,她停下来,抱怨了一句。可是当她朝前走时,她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这两个调皮的孩子已经一蹦一跳地走进了伦敦桥下,他们的身影渐渐被伦敦桥的巨大阴影所覆盖了。
伦敦桥下是流浪汉的聚集地,几乎有半个东区的流浪汉都栖身于此。而艾伦·丹吉尔斯几乎能认识他们当中的每一个。这个孩子一路走过去,一路快活地和他们打着招呼。
当艾伦·丹吉尔斯将小爱德华勋爵带到其中一处稍可蔽体的破屋后,我们的小勋爵早就又困又累,一头栽倒在茅草堆里。但是艾伦·丹吉尔斯却拽住了他,将一件东西在他眼前晃了晃。年轻的勋爵立刻跳了起来,睁大了眼睛,原来那就是先前被断指彼得抢走的那枚家族戒指。
艾伦·丹吉尔斯吸吸鼻子,将这枚古老的戒指扔回给它的主人。
“嘿,这可是我趁头儿喝醉酒时,从他身上偷到的。你好像把它当宝贝。”
小爱德华勋爵小心翼翼地将这枚尾戒戴回到自己手指上,接着闭上眼睛,头一歪睡过去了。
他的梦里原本又香又甜,但是他很快却被惊醒了,因为屋外传出了一声动静。他听见这间屋子的主人们对着艾伦·丹吉尔斯说:
“你赶快带着你的人离开吧,艾伦,我们这里不能留你了。断指彼得已经被抓了,现在条子到处在找你。”
……八十四个小时。
当这充满焦急、不安和恐惧的一天消失,而新的一天又无可挽回地来临时,道格拉斯先生和德沃特公爵都情不自禁地打开怀表来看了看。距离小爱德华勋爵从远在伯明翰的康弗里津公学里的消失,已经过去了整整八十四个小时。断指彼得虽然已经落网,但是他们真正所关心的小爱德华勋爵依旧音讯全无。他们的恐惧很可能是源于对这个世界的种种罪恶的了解,而由此产生的可怕联想深深萦绕在他们心头。
“或许我们可以出门转转?”
道格拉斯先生望向这屋子里唯一的同伴,而后者正陷入到一种焦虑等待的情绪当中。先前迪肯警长关于断指彼得的电报给了他一丝希望,可是漫长的一夜又过去了,小爱德华勋爵的失踪却丝毫没有任何进展。
他们一齐出了门,隔壁那位黑头发的房客好像已经离开了。广场上还竖着高高的绞刑架,一位狱卒正将那位已经示众三天的死刑犯放下来,旁边站着位手捧着圣经的牧师,念念有词。卖报纸的小贩到处都在叫卖万国博览会的头条,跟十多年前的那次伦敦博览会一样,同样设在了海德公园里。它是一座由钢筋、木头和玻璃铺就的透明宫殿,像是在公园顶上罩着巨大的水晶屋顶,阳光照在上面,比宝石的光芒还要动人。
这个时代变化很快。
当他们坐在喷水池边,拿起同一份报纸翻阅时,不约而同在心里升腾起这样的想法。每一个五年,或者每一个十年,都会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是的,”道格拉斯先生掏出怀表看了看,“我打算去拜见一下柯林教授,如果您对医学也抱有兴趣的话,若能屈尊陪同前往,我会感觉到十分荣幸。”
出租马车载着他们平缓地驶向了柯林医学院,道格拉斯先生早先派人给柯林教授送了封信。教授正在会客室里等他,道格拉斯先生向对方伸出了手。
“柯林教授,您好!”
“道格拉斯先生,您好!您怎么突然过来啦?”
“唉,我正好有些事到伦敦来,所以想来拜见您。”
“非常欢迎。”
“那么这位是德沃特公爵先生,他听说了您的成就,对您的研究非常感兴趣。”
“唉,”柯林教授显然被这个高贵的姓氏给震惊了,“见到您很高兴,公爵先生,真没想到您会莅临寒舍,希望能得到您的指教。”
“您这样说太客气了,在这里,您是专家,而我只是个一无所知的外行人。”
寒暄结束后,柯林教授带着他们上楼参观。柯林医学院是由一幢十七世纪的旧别墅改建的,修葺过的外墙隐隐露出一角斑驳的岩石。一楼是教学教室,二楼是病理标本教室,三楼则是专门的解剖室。从内部看来,并没有丝毫阴沉可怖之处,倒是处处透露出科学的理性和严谨来。
一行人上到三楼,下午的阳光正好,从走廊尽头的落地窗射进来,映得两边都是一片刺眼的明亮,使得走廊两侧的画像都沐浴在阳光之中。
柯林教授带他们进第一解剖室,房间很大,现在是空荡荡的,福尔马林药水混合着浓郁的檀香味道,在空气里横冲直撞。
“两位可以在这里稍等一会,三点钟时有一节解剖教学课。”
但是教授抓紧这个间隙时间与德沃特公爵殷勤地攀谈起来。
“公爵您能来我们医学院实在太荣幸了,而且今天您来得很是时候。要知道,解剖教学课并不是经常能开的。”
“唉,我当然知道,我们大不列颠的法律有规定要求……”
“是的,是的,公爵先生您明白这个那可太好了!可是一年只配给六具尸体这实在是太少了,您瞧,光我这里就有二十来个学生,还不要提伦敦还有上十家私人医科学校呢。”
于是我们这位公爵出于礼节微笑了一下,给出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
“或许我可以考虑这个提案。”
一具蒙着白布的新鲜尸体躺在停尸床上被助手推了进来,这次是个女人,白布的遮盖下仍能勾勒出她的身体曲线,一些黑色头发从盖尸布下散落下来。采光很好,停尸床旁放着一面大镜子,这是为了方便待会儿老师示范解剖时学生们能够看得更清楚。这里的一切都是静谧而整洁的。
“是个年轻女人,她死于急病。”柯林教授介绍道。
“可怜的人,上帝保佑她灵魂升上天堂!”
道格拉斯先生走过去,戴上手套,掀起盖尸布的一角,于是女人的面庞彻底呈现在眼前了。她静静躺在那里,浓密的卷发像檀木那么黑,一双大眼睛安装在过于紧窄的脸上。